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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卷

  • 统计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名录】 
        局      长:李  斌                                                          
        副  局  长:郝占奎(蒙古族)  胡敏谦  巴根那(蒙古族)        
        纪 检组 长:毕力格(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周耀亭 苑  虹(女3月任职)                                        
        【概况】  2005年,自治区统计局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财务处。另外设立: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 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7名,纪检组监察室编制3名,现有人员70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23人(12正、11副),处级非领导职务12名,主任科员31名,平均年龄43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
        所属事业单位:统计普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所、记者站、粮农中心、印刷厂以及内蒙古农调队、城调队、企调队。事业编制为160名(不含印刷厂),现有人员123名,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22名。
        三支调查队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其中,内蒙古农调队国家编制41名,地方编制30名,实有人员55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名;内蒙古城调队国家编制30名,地方编制17名,实有人员3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名;内蒙古企调队国家编制32名,实有人员1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名。
        【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全区共普查登记71226个法人单位,101901个产业活动单位,834205个个体经营户。普查结果,自治区2004年GDP总量达到3041亿元,比当年快报数增加12.1%;一、二、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8.7∶49.1∶32.2调整为普查后16.9∶41.0∶42.1。普查结果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不仅为统计部门修正历史数据提供数据基础,更为自治区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自治区共有124个单位、329人被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有337个单位、2621人和119名负责同志被自治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自治区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者称号。
        【统计数据科学准确】  2005年,全区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GDP及农业、工业、投资、贸易、外经等主要专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一是坚持和完善GDP核算专业联动、下算一级制度,加强对各专业统计数据的审核验证,增强了专业数据与GDP核算数据的衔接性,从制度上保证统计数据整体上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二是在往年对盟市GDP数据实行下管一级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对盟市季度GDP数据下算一级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与此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GDP核算工作的实际,制定全区分盟市GDP核算相应的计算方法和各类系数,进一步缩小自治区与盟市间GDP数据的差距。三是从“源头”数据抓起,许多盟市、旗县统计局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来抓,有效地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四是继续实行统计巡查制度,严肃统计工作纪律。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权威性。9月下旬,国家统计局巡查组对全区统计工作进行巡查,对自治区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是比较满意的。国家统计局有关专业司也对自治区一些增长较快的统计数据进行核查。2005年在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各项统计专业评比中,自治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交能源统计、建筑业统计、贸易外经统计、人口统计荣获综合评比特等奖,投资和房地产统计、社会科技统计荣获一等奖,综合统计工作荣获先进单位称号。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一是根据自治区、盟市GDP核算下算一级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季度GDP核算制度,修订完善自治区、盟市GDP年度、季度核算细则。盟市统计局也分别采用GDP核算下算一级或下管一级的办法,认真核算旗县级GDP数据。二是进一步完善工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特别是用全区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缩减各盟市现价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发展速度,有效地解决自治区与盟市数据衔接问题。三是开展全区分盟市常住人口统计工作和城镇化水平的监测工作。四是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制度和年内新建成工业企业按季申报制度。五是对农村非农户50万元以上投资试行按项目统计。六是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建立全区旅馆业及旅游景区(点)抽样调查(按季度)统计制度。七是修订和完善《内蒙古社会综合统计制度》,建立内蒙古《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理顺有关厅局和各盟市的报送渠道,保证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统计数据的及时上报和数据质量。八是着手建立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制度。九是积极推进全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理论探讨工作,组织开展2005年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论文评比工作。
        【开发统计信息资源提高统计决策咨询服务水平】  2005年,为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决策部门提供大量有价值的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为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大量的统计信息。区局撰写的《走好“向北开放”这步棋》、《“十五”以来我区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2005年我区经济建设方面令人振奋的12件大事》得到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主席等多位党政领导的重要批示和高度评价,撰写的《2004年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和《我区工业利润增幅明显回落值得关注》得到自治区副主席岳福洪、赵双连和余德辉的高度评价。撰写的多篇分析报告在国家统计局及各专业司的评比中获奖。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一是协助包头市完成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在2005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中,区局城调队会同自治区文明办多次深入包头市,结合评选的有关要求,对包头市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完成区局承担的人才情况调查工作和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区局承担着全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的任务,2005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抽样调查,并将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由于样本量偏小,抽样调查结果不能反映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区局又于11月在全区进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新增样本单位补充调查工作,两次共抽取并调查1635户企业和11300户个体户,涉及全区90%以上的旗县区,基本摸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资源的情况,为自治区制定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依据。完成自治区组织部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试点工作中提供经济指标数据的任务,按时上报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近10年的14项经济指标数据,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和统计执法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区旗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在年报工作中及时使用。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对统计系统内部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使滥发统计报表的现象得到严格控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切实保证了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统计管理职能。全年全区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21起,罚款23万多元。
        【提高信息化装备水平和应用能力】  2005年,各级统计部门的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装备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4月底,自治区—盟市广域网正式开通。建立自治区─盟市电子邮件系统,为统计信息快速上报和反馈建立渠道。建立自治区—盟市两级内部工作管理互动式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提高对统计工作日常管理能力和水平。配合自治区信息办,完成电子政务网络互连。完成区局宏观数据库指标设置和分组工作,积极进行业务平台建设。
        【组织开展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制定《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共同制定《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规划》,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具体部署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完成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数量、属性的核对和乡级以上1%人口抽样调查地址代码的编写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方案》,以盟市为总体进行样本设计和样本抽取,完成乡级、村级抽样框的编制、区域地图绘制和三级样本的抽取工作;对盟市、旗县的440多名业务骨干和调查指导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自治区级1%人口抽样调查试点工作;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摸底工作。
        【第二次全区农牧业普查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要求,在2005年8月组建第二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机构成立后,区局及时下发了要求在盟市、旗县建立第二次农牧业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工作规划等文件,并编发《农牧业普查工作简报》,适时指导农牧业普查准备工作。全区各盟市和大部分旗县都成立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并积极落实普查经费预算。
        【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协助国家统计局完成国家调查队体制改革任务。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7月正式开始对国家调查队的体制改革工作。按照要求,区局成立筹备领导小组,配合国家统计局对内蒙古调查总队班子成员进行选配和考核工作,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各项组建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二是根据国家调查队体制改革后统计工作形势发生的变化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区局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开展大范围的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民主推荐、上岗考试及考核等程序,新提任4名正处级干部和5名副处级干部,全局三分之二以上的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这是区局干部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适应统计工作新形势奠定重要基础。三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围绕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调查方法以及统计应用写作等统计实用技术,组织区局300多人次参加培训;结合统计业务选派3名业务强的同志赴发达国家参加相关专业的培训;为全区盟市、旗县新任统计局长举办一期培训班;举办全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等。区局还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10多期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全区1000多人次参加业务培训。

    (耿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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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李  斌                                                          
        副  局  长:郝占奎(蒙古族)  胡敏谦  巴根那(蒙古族)        
        纪 检组 长:毕力格(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周耀亭 苑  虹(女3月任职)                                        
        【概况】  2005年,自治区统计局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财务处。另外设立: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 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7名,纪检组监察室编制3名,现有人员70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23人(12正、11副),处级非领导职务12名,主任科员31名,平均年龄43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
        所属事业单位:统计普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所、记者站、粮农中心、印刷厂以及内蒙古农调队、城调队、企调队。事业编制为160名(不含印刷厂),现有人员123名,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22名。
        三支调查队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其中,内蒙古农调队国家编制41名,地方编制30名,实有人员55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名;内蒙古城调队国家编制30名,地方编制17名,实有人员3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名;内蒙古企调队国家编制32名,实有人员1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名。
        【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全区共普查登记71226个法人单位,101901个产业活动单位,834205个个体经营户。普查结果,自治区2004年GDP总量达到3041亿元,比当年快报数增加12.1%;一、二、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8.7∶49.1∶32.2调整为普查后16.9∶41.0∶42.1。普查结果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不仅为统计部门修正历史数据提供数据基础,更为自治区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自治区共有124个单位、329人被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有337个单位、2621人和119名负责同志被自治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自治区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者称号。
        【统计数据科学准确】  2005年,全区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GDP及农业、工业、投资、贸易、外经等主要专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一是坚持和完善GDP核算专业联动、下算一级制度,加强对各专业统计数据的审核验证,增强了专业数据与GDP核算数据的衔接性,从制度上保证统计数据整体上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二是在往年对盟市GDP数据实行下管一级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对盟市季度GDP数据下算一级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与此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GDP核算工作的实际,制定全区分盟市GDP核算相应的计算方法和各类系数,进一步缩小自治区与盟市间GDP数据的差距。三是从“源头”数据抓起,许多盟市、旗县统计局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来抓,有效地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四是继续实行统计巡查制度,严肃统计工作纪律。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权威性。9月下旬,国家统计局巡查组对全区统计工作进行巡查,对自治区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是比较满意的。国家统计局有关专业司也对自治区一些增长较快的统计数据进行核查。2005年在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各项统计专业评比中,自治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交能源统计、建筑业统计、贸易外经统计、人口统计荣获综合评比特等奖,投资和房地产统计、社会科技统计荣获一等奖,综合统计工作荣获先进单位称号。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一是根据自治区、盟市GDP核算下算一级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季度GDP核算制度,修订完善自治区、盟市GDP年度、季度核算细则。盟市统计局也分别采用GDP核算下算一级或下管一级的办法,认真核算旗县级GDP数据。二是进一步完善工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特别是用全区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缩减各盟市现价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发展速度,有效地解决自治区与盟市数据衔接问题。三是开展全区分盟市常住人口统计工作和城镇化水平的监测工作。四是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制度和年内新建成工业企业按季申报制度。五是对农村非农户50万元以上投资试行按项目统计。六是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建立全区旅馆业及旅游景区(点)抽样调查(按季度)统计制度。七是修订和完善《内蒙古社会综合统计制度》,建立内蒙古《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理顺有关厅局和各盟市的报送渠道,保证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统计数据的及时上报和数据质量。八是着手建立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制度。九是积极推进全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理论探讨工作,组织开展2005年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论文评比工作。
        【开发统计信息资源提高统计决策咨询服务水平】  2005年,为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决策部门提供大量有价值的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为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大量的统计信息。区局撰写的《走好“向北开放”这步棋》、《“十五”以来我区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2005年我区经济建设方面令人振奋的12件大事》得到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主席等多位党政领导的重要批示和高度评价,撰写的《2004年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和《我区工业利润增幅明显回落值得关注》得到自治区副主席岳福洪、赵双连和余德辉的高度评价。撰写的多篇分析报告在国家统计局及各专业司的评比中获奖。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一是协助包头市完成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在2005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中,区局城调队会同自治区文明办多次深入包头市,结合评选的有关要求,对包头市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完成区局承担的人才情况调查工作和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区局承担着全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的任务,2005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抽样调查,并将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由于样本量偏小,抽样调查结果不能反映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区局又于11月在全区进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新增样本单位补充调查工作,两次共抽取并调查1635户企业和11300户个体户,涉及全区90%以上的旗县区,基本摸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资源的情况,为自治区制定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依据。完成自治区组织部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试点工作中提供经济指标数据的任务,按时上报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近10年的14项经济指标数据,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和统计执法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区旗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在年报工作中及时使用。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对统计系统内部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使滥发统计报表的现象得到严格控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切实保证了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统计管理职能。全年全区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21起,罚款23万多元。
        【提高信息化装备水平和应用能力】  2005年,各级统计部门的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装备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4月底,自治区—盟市广域网正式开通。建立自治区─盟市电子邮件系统,为统计信息快速上报和反馈建立渠道。建立自治区—盟市两级内部工作管理互动式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提高对统计工作日常管理能力和水平。配合自治区信息办,完成电子政务网络互连。完成区局宏观数据库指标设置和分组工作,积极进行业务平台建设。
        【组织开展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制定《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共同制定《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规划》,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具体部署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完成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数量、属性的核对和乡级以上1%人口抽样调查地址代码的编写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方案》,以盟市为总体进行样本设计和样本抽取,完成乡级、村级抽样框的编制、区域地图绘制和三级样本的抽取工作;对盟市、旗县的440多名业务骨干和调查指导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自治区级1%人口抽样调查试点工作;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摸底工作。
        【第二次全区农牧业普查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要求,在2005年8月组建第二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机构成立后,区局及时下发了要求在盟市、旗县建立第二次农牧业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工作规划等文件,并编发《农牧业普查工作简报》,适时指导农牧业普查准备工作。全区各盟市和大部分旗县都成立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并积极落实普查经费预算。
        【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协助国家统计局完成国家调查队体制改革任务。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7月正式开始对国家调查队的体制改革工作。按照要求,区局成立筹备领导小组,配合国家统计局对内蒙古调查总队班子成员进行选配和考核工作,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各项组建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二是根据国家调查队体制改革后统计工作形势发生的变化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区局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开展大范围的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民主推荐、上岗考试及考核等程序,新提任4名正处级干部和5名副处级干部,全局三分之二以上的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这是区局干部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适应统计工作新形势奠定重要基础。三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围绕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调查方法以及统计应用写作等统计实用技术,组织区局300多人次参加培训;结合统计业务选派3名业务强的同志赴发达国家参加相关专业的培训;为全区盟市、旗县新任统计局长举办一期培训班;举办全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等。区局还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10多期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全区1000多人次参加业务培训。

    (耿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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