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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国家税收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领导名录】

    局长:刘景溪

    副局长:王月仙(女 蒙古族) 吴沛  叶殿祥

    纪检组长:谢一湖 

    副局长:张占斌 

    总经济师:李青山 

    总会计师:刘培平 

    副巡视员:戴·塔拉腾(蒙古族) 李元存

    【概况】全区国税收入累计完成550.73亿元,同比增收134.28亿元,增长32.2%,完成总局计划的111.6%。其中:国内增值税入库414.17亿元,同比增收97.94亿元,增长30.9%;国内消费税入库22.32亿元,同比增收4.98亿元,增长28.7%;企业所得税入库81.78亿元,同比增收25.42亿元,增长45.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入库4.03亿元,同比减收2.43亿元,减少37.6%;车辆购置税入库28.43亿元,同比增收8.37亿元,增长41.7%。另外,海关代征111.19亿元,同比增收17.22亿元,增长18.3%;出口退税24.39亿元,同比增退6.16亿元,增长33.8%

    【依法治税】2008年,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4 907人次,追究金额20余万元。全面升级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税收执法考核。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全区旗县(区)局自查面达100%,重点检查面达50%以上。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支持产品出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各项税收调整政策,切实发挥税收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上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80.09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4.39亿元。积极争取和开展蒙东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工作,审核办理837户企业抵退税额5 572万元,上报豁免828户企业欠税1.82亿元,支持了试点地区的企业技术进步。协同相关部门解决神华能源有限公司东胜结算部、乌兰煤矿跨地区税收转移问题,为自治区争取税收收入14.5亿元。

    【税收征管】认真贯彻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配套政策,实现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平稳过渡。修订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率先全面推行基层领导干部管户制度,共有1 322名领导干部担负起全区9 431户纳税人的管户责任,强化税源管理。实施税收预测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税收分析例会制度,强化税收经济分析。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规范和巩固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

    【科技兴税】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金税三期总体规划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区70多个税务分局和税务所的网络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网络传输质量和稳定性。全面建成区局数据处理中心并投入使用。有效整合推行自主研发的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和数据利用信息系统,努力促进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开展和税源监控平台的建立。研发运行企业所得税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二维码申报系统和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积极开展网上认证、网上申报前期工作,大力推进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建设。认真开展综合征管软件日常数据审核,加强运维体系建设,完善运维制度。对网络与信息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整改,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全面规范全系统自主开发应用系统工作,推进软件一体化建设。

    【税务稽查】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强化增值税管理、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纳税评估检查企业2 387户,重点立案检查企业156户,查补收入合计2.34亿元。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工商银行、烟草等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30 429户,查补收入合计3.75亿元。督查督办“边城税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纳税服务】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征管业务规程,切实提高各项税收业务的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办税厅硬件建设,明确办税厅地点的设置、功能区域的划分和硬件的配置。清理简并涉税审批项目及相关资料,切实减轻基层国税机关和广大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认真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自治区地税局联合评定表彰A级信用纳税人278户。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创办《中国税务》内蒙古专刊,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圆满完成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加强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

    【廉政建设】制定实施《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中开展以“弘扬廉洁文化,共建和谐国税”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全区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有16件作品入选总局举办的成果展。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等制度,规范程序,严格办案。强化“两权”监督,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全系统14个盟市局中有8个单位获行风建设评比第一名,3个单位免评,1个单位获“十佳”称号;参评的110个旗县(市、区)国税局中有83个获得第一名,8个获得第二名。

    【抗震救灾】积极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建设,全系统职工捐款231万元,压缩公用经费1 316.85万元,用于支援灾区重建。

    【教育培训】继续以“六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类培训。2008年,全系统旗县级以上机关组织培训共计784期,培训干部19 700人次,实际支出教育培训经费共计1 858万元,人均1 675元,培训经费占年度日常公用经费的1.66%

    【荣誉】全区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和风貌被内蒙古电视台收录进“十佳文明行业”电视片。2008年,全区国税系统有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7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14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

    (范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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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刘景溪

    副局长:王月仙(女 蒙古族) 吴沛  叶殿祥

    纪检组长:谢一湖 

    副局长:张占斌 

    总经济师:李青山 

    总会计师:刘培平 

    副巡视员:戴·塔拉腾(蒙古族) 李元存

    【概况】全区国税收入累计完成550.73亿元,同比增收134.28亿元,增长32.2%,完成总局计划的111.6%。其中:国内增值税入库414.17亿元,同比增收97.94亿元,增长30.9%;国内消费税入库22.32亿元,同比增收4.98亿元,增长28.7%;企业所得税入库81.78亿元,同比增收25.42亿元,增长45.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入库4.03亿元,同比减收2.43亿元,减少37.6%;车辆购置税入库28.43亿元,同比增收8.37亿元,增长41.7%。另外,海关代征111.19亿元,同比增收17.22亿元,增长18.3%;出口退税24.39亿元,同比增退6.16亿元,增长33.8%

    【依法治税】2008年,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4 907人次,追究金额20余万元。全面升级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税收执法考核。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全区旗县(区)局自查面达100%,重点检查面达50%以上。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支持产品出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各项税收调整政策,切实发挥税收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上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80.09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4.39亿元。积极争取和开展蒙东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工作,审核办理837户企业抵退税额5 572万元,上报豁免828户企业欠税1.82亿元,支持了试点地区的企业技术进步。协同相关部门解决神华能源有限公司东胜结算部、乌兰煤矿跨地区税收转移问题,为自治区争取税收收入14.5亿元。

    【税收征管】认真贯彻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配套政策,实现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平稳过渡。修订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率先全面推行基层领导干部管户制度,共有1 322名领导干部担负起全区9 431户纳税人的管户责任,强化税源管理。实施税收预测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税收分析例会制度,强化税收经济分析。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规范和巩固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

    【科技兴税】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金税三期总体规划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区70多个税务分局和税务所的网络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网络传输质量和稳定性。全面建成区局数据处理中心并投入使用。有效整合推行自主研发的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和数据利用信息系统,努力促进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开展和税源监控平台的建立。研发运行企业所得税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二维码申报系统和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积极开展网上认证、网上申报前期工作,大力推进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建设。认真开展综合征管软件日常数据审核,加强运维体系建设,完善运维制度。对网络与信息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整改,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全面规范全系统自主开发应用系统工作,推进软件一体化建设。

    【税务稽查】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强化增值税管理、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纳税评估检查企业2 387户,重点立案检查企业156户,查补收入合计2.34亿元。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工商银行、烟草等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30 429户,查补收入合计3.75亿元。督查督办“边城税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纳税服务】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征管业务规程,切实提高各项税收业务的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办税厅硬件建设,明确办税厅地点的设置、功能区域的划分和硬件的配置。清理简并涉税审批项目及相关资料,切实减轻基层国税机关和广大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认真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自治区地税局联合评定表彰A级信用纳税人278户。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创办《中国税务》内蒙古专刊,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圆满完成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加强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

    【廉政建设】制定实施《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中开展以“弘扬廉洁文化,共建和谐国税”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全区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有16件作品入选总局举办的成果展。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等制度,规范程序,严格办案。强化“两权”监督,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全系统14个盟市局中有8个单位获行风建设评比第一名,3个单位免评,1个单位获“十佳”称号;参评的110个旗县(市、区)国税局中有83个获得第一名,8个获得第二名。

    【抗震救灾】积极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建设,全系统职工捐款231万元,压缩公用经费1 316.85万元,用于支援灾区重建。

    【教育培训】继续以“六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类培训。2008年,全系统旗县级以上机关组织培训共计784期,培训干部19 700人次,实际支出教育培训经费共计1 858万元,人均1 675元,培训经费占年度日常公用经费的1.66%

    【荣誉】全区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和风貌被内蒙古电视台收录进“十佳文明行业”电视片。2008年,全区国税系统有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7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14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

    (范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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