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卷

  • 林业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厅长:高锡林(蒙古族)

    副厅长:曹文仲

    纪检组长:李树平

    副厅长:田选明  呼群(蒙古族)

    副巡视员:杨俊平  云岚(女 蒙古族) 乔云  肖文武

    【森林培育】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71.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7.7万公顷,飞播造林5.7万公顷,封山()育林28.4万公顷;四旁植树4 514.8万株,补植30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持续深入,共1 000余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7 596.8万株。保质保量完成了自治区政府确定的66.7万公顷建设任务。

    【森林保护】

    森林草原防火2008年,全区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东北地区比往年提前1个多月进入了春防关键期。针对不利因素,自治区林业厅及早部署,提前向重点林区派驻了前指和督查员,并先后派出40多个检查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防火工作。发生火情后,使71%的火情被消灭在萌芽状态,25%的火情未酿成大灾。至12月底,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38起,其中火警80起,一般火灾54起,重大火灾4起;受害森林面积2 439公顷,受害率0.11‰。共发生草原火灾12起,其中火警10起,一般火灾2起,受害草原面积751公顷,受害率0.009‰。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治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监测预警、检疫御灾能力得到提高,防治水平不断增强,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全区共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102万公顷,成灾面积7.4万公顷,成灾率4.7‰,低于国家下达10‰的指标;共完成防治面积48.7万公顷,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41.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86%,高于国家下达75%的指标。

    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与管理在湿地保护与管理方面,实施三项党中央投资项目,总投资2 367万元;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方面,实施六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 800万元;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批复;新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已经通过国家林业局初评。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实施5项国家级监测站项目,总投资278万元。

    林业法制工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义务植树条例》。围绕资源林政管理、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和市场监管等,开展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制定《全区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林工作要点》,加大对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森林公安工作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三考”工作取得实效,“三基”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认真落实自治区“五个严格”制度,组织开展“雪原二号”、“飞鹰行动”等专项行动。至12月底,全区共发现和受理各类林业案件18 048起,查处17 620起,综合查处率为97.6%,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 237万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区共落实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515.4万公顷,党中央财政补偿资金38 658万元,补偿范围涉及10个盟市64个旗(县、市、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共启动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66.5万公顷,投入资金3 000万元。

    【资源林政管理】1.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专家评审、审批备案和核查等制度。全年审核征占用林地项目384项,征占用林地面积6 580公顷。

    2.加强森林经营管理。起草森林采伐管理有关办法;开展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和采伐迹地更新情况核查工作;完成全区14个一级木材检查站建设和8个盟市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整顿审核、换发证工作。

    3.建立健全营造林综合核查管理制度,完成2007年全区营造林保存和成效、林木采伐更新与限额检查、植被恢复项目核查等工作。

    4.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完成全区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评价的外业调查和汇总工作,以及三级林业区划和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

    5.加强森林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完成自治区级中心机房软硬件设施建设和两个试点盟市的基础数据改造。

    6.发挥三个派驻地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职能作用,对一批重点、典型涉林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林业产业】1.完成2008年林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并从政策引导、组织领导、招商引资、服务指导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项目的落实。

    2.召开全区林业产业化第一次联席会议,进行了重点龙头企业评选工作,28家企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认定。

    3.成立内蒙古林业产业协会,积极引导农牧民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市场中介组织等,促进行业的有效管理。

    4.初步建立了林业产业基础数据库,为研究制定产业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了依据。

    5.积极探索林业产业担保体系建设,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落实林业贷款。

    6.结合全区林业发展现状,制定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2008年,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08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330元。

    【林业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内蒙古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向国家林业局争取3.2亿元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座谈会,调研并认真总结赤峰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和鄂尔多斯市等改革试点经验;举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制定出台宣传方案。此外,加快确权发证进度,全区累计发放新版林权证107.09万本,发证面积1.52亿亩,其中退耕还林发证58.84万本,发证面积2 180万亩,退耕还林发证率为60.04%

    国有林场改革剥离国有林场社会职能、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取得新进展。呼伦贝尔市和通辽市国有林场承办的各类学校已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通辽市对全市国有林场重新核定管理人员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累计安置富余职工6 000多人,占国有林场职工总数的12%;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职工分别达27 765人、18 063人和14 197人,站在职职工总数的68.6%44.6%35.1%

    【林业科技】1.举办科技活动周,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5月份举办全区科技活动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的联合表彰;同时结合GEF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发放科技手册2 000多册。

    2.开展森林认证培训工作。7月份举办3期培训班,聘请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雨林联盟、美国大自然基金会的领导和专家举办讲座,培训160多人,强化可持续经营理念和行动。

    3.开展科技示范区建设工作。本着典型示范、区域带动、生态发展、绿色富民的思路,分别建设柠条平茬复壮高效利用示范区、科尔沁沙地通道绿化示范区、优良文冠果品种栽培及推广示范区、杨树无性系良种推广示范区、冬枣引种及大平枣推广示范基地。示范区及基地建设效果明显。

    4.举办旗县新任林业局长培训班。

    5.受国家林业局委托对以往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验收。

    (张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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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长:高锡林(蒙古族)

    副厅长:曹文仲

    纪检组长:李树平

    副厅长:田选明  呼群(蒙古族)

    副巡视员:杨俊平  云岚(女 蒙古族) 乔云  肖文武

    【森林培育】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71.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7.7万公顷,飞播造林5.7万公顷,封山()育林28.4万公顷;四旁植树4 514.8万株,补植30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持续深入,共1 000余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7 596.8万株。保质保量完成了自治区政府确定的66.7万公顷建设任务。

    【森林保护】

    森林草原防火2008年,全区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东北地区比往年提前1个多月进入了春防关键期。针对不利因素,自治区林业厅及早部署,提前向重点林区派驻了前指和督查员,并先后派出40多个检查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防火工作。发生火情后,使71%的火情被消灭在萌芽状态,25%的火情未酿成大灾。至12月底,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38起,其中火警80起,一般火灾54起,重大火灾4起;受害森林面积2 439公顷,受害率0.11‰。共发生草原火灾12起,其中火警10起,一般火灾2起,受害草原面积751公顷,受害率0.009‰。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治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监测预警、检疫御灾能力得到提高,防治水平不断增强,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全区共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102万公顷,成灾面积7.4万公顷,成灾率4.7‰,低于国家下达10‰的指标;共完成防治面积48.7万公顷,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41.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86%,高于国家下达75%的指标。

    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与管理在湿地保护与管理方面,实施三项党中央投资项目,总投资2 367万元;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方面,实施六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 800万元;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批复;新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已经通过国家林业局初评。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实施5项国家级监测站项目,总投资278万元。

    林业法制工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义务植树条例》。围绕资源林政管理、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和市场监管等,开展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制定《全区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林工作要点》,加大对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森林公安工作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三考”工作取得实效,“三基”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认真落实自治区“五个严格”制度,组织开展“雪原二号”、“飞鹰行动”等专项行动。至12月底,全区共发现和受理各类林业案件18 048起,查处17 620起,综合查处率为97.6%,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 237万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区共落实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515.4万公顷,党中央财政补偿资金38 658万元,补偿范围涉及10个盟市64个旗(县、市、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共启动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66.5万公顷,投入资金3 000万元。

    【资源林政管理】1.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专家评审、审批备案和核查等制度。全年审核征占用林地项目384项,征占用林地面积6 580公顷。

    2.加强森林经营管理。起草森林采伐管理有关办法;开展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和采伐迹地更新情况核查工作;完成全区14个一级木材检查站建设和8个盟市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整顿审核、换发证工作。

    3.建立健全营造林综合核查管理制度,完成2007年全区营造林保存和成效、林木采伐更新与限额检查、植被恢复项目核查等工作。

    4.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完成全区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评价的外业调查和汇总工作,以及三级林业区划和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

    5.加强森林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完成自治区级中心机房软硬件设施建设和两个试点盟市的基础数据改造。

    6.发挥三个派驻地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职能作用,对一批重点、典型涉林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林业产业】1.完成2008年林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并从政策引导、组织领导、招商引资、服务指导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项目的落实。

    2.召开全区林业产业化第一次联席会议,进行了重点龙头企业评选工作,28家企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认定。

    3.成立内蒙古林业产业协会,积极引导农牧民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市场中介组织等,促进行业的有效管理。

    4.初步建立了林业产业基础数据库,为研究制定产业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了依据。

    5.积极探索林业产业担保体系建设,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落实林业贷款。

    6.结合全区林业发展现状,制定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2008年,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08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330元。

    【林业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内蒙古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向国家林业局争取3.2亿元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座谈会,调研并认真总结赤峰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和鄂尔多斯市等改革试点经验;举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制定出台宣传方案。此外,加快确权发证进度,全区累计发放新版林权证107.09万本,发证面积1.52亿亩,其中退耕还林发证58.84万本,发证面积2 180万亩,退耕还林发证率为60.04%

    国有林场改革剥离国有林场社会职能、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取得新进展。呼伦贝尔市和通辽市国有林场承办的各类学校已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通辽市对全市国有林场重新核定管理人员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累计安置富余职工6 000多人,占国有林场职工总数的12%;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职工分别达27 765人、18 063人和14 197人,站在职职工总数的68.6%44.6%35.1%

    【林业科技】1.举办科技活动周,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5月份举办全区科技活动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的联合表彰;同时结合GEF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发放科技手册2 000多册。

    2.开展森林认证培训工作。7月份举办3期培训班,聘请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雨林联盟、美国大自然基金会的领导和专家举办讲座,培训160多人,强化可持续经营理念和行动。

    3.开展科技示范区建设工作。本着典型示范、区域带动、生态发展、绿色富民的思路,分别建设柠条平茬复壮高效利用示范区、科尔沁沙地通道绿化示范区、优良文冠果品种栽培及推广示范区、杨树无性系良种推广示范区、冬枣引种及大平枣推广示范基地。示范区及基地建设效果明显。

    4.举办旗县新任林业局长培训班。

    5.受国家林业局委托对以往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验收。

    (张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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