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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纪律检查工作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领导名录】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巴特尔(蒙古族4月离任) 张力(6月任职)

    副书记:娜仁(女 蒙古族 6月离任) 陈哲  张文清(蒙古族李杰  额尔德尼(蒙古族 10月任职)

    常委:李晓峰(12月离任) 郭荣祥  韩世华  乔建东  温树忠  朱俐萍(女 满族 8月任职)

    秘书长:韩世华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厅长:娜仁( 蒙古族 4月离任)  张文清(蒙古族 4月任职)

    副厅长:额尔德尼(蒙古族 10月离任) 李晓峰  郭荣祥  张元凯(8月离任)

    【概况】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等16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三个处: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另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行政编制143人,委厅领导职数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监察厅厅长1人),常委6人(其中副厅长3人、秘书长1人),党外副厅长1人。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还下设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3个: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和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区直机关设立29个“双派驻”机构,行政编制93人。各派驻纪检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派驻监察室设主任1名(由派驻纪检组副组长担任)。

    【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纠正新开工项目、土地、节能减排和环保以及房地产市场方面违法违规问题302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4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金融领域不良贷款的清理工作;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及行政效率的监督检查,全区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797件,办结2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4人。

    【专项治理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教育乱收费金额363万元,清退247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25人。收缴医务人员回扣、“红包”、开单提成金额18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27人。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查处和纠正损害农牧民土地权益问题113起,查处其它损害农牧民利益问题27件,责任追究12人。治理公路“三乱”、政风行风评议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健全,基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加强。

    【查办案件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 171件次,立案7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5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 527万多元。通过调查核实,对举报失实的及时给予澄清;对轻微违纪不予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采取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适当处理。全区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89件,涉案金额2 400多万元。自治区纪委对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受贿案进行立案查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区共有55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

    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条规教育、示范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跑官要官”、参加赌博等问题。全区有12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各级纪委负责人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 370人次,诫勉谈话442人次,有6 916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2 95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巡视工作有序开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高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加强。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时出台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及《分工方案》,健全和充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制定和完善工作责任机制、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年度任务台账,细化责任分工,确立“三位一体”、“三建联动”、“三管齐下”的惩防体系构建格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

    【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建设。自治区纪委修订《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推行领导班子务虚会议制度,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实行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票决制。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巡视机构和派驻机构及盟市系统干部任免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成立了“双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出台《“双派驻”机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五是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李建军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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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巴特尔(蒙古族4月离任) 张力(6月任职)

    副书记:娜仁(女 蒙古族 6月离任) 陈哲  张文清(蒙古族李杰  额尔德尼(蒙古族 10月任职)

    常委:李晓峰(12月离任) 郭荣祥  韩世华  乔建东  温树忠  朱俐萍(女 满族 8月任职)

    秘书长:韩世华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厅长:娜仁( 蒙古族 4月离任)  张文清(蒙古族 4月任职)

    副厅长:额尔德尼(蒙古族 10月离任) 李晓峰  郭荣祥  张元凯(8月离任)

    【概况】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等16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三个处: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另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行政编制143人,委厅领导职数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监察厅厅长1人),常委6人(其中副厅长3人、秘书长1人),党外副厅长1人。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还下设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3个: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和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区直机关设立29个“双派驻”机构,行政编制93人。各派驻纪检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派驻监察室设主任1名(由派驻纪检组副组长担任)。

    【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纠正新开工项目、土地、节能减排和环保以及房地产市场方面违法违规问题302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4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金融领域不良贷款的清理工作;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及行政效率的监督检查,全区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797件,办结2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4人。

    【专项治理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教育乱收费金额363万元,清退247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25人。收缴医务人员回扣、“红包”、开单提成金额18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27人。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查处和纠正损害农牧民土地权益问题113起,查处其它损害农牧民利益问题27件,责任追究12人。治理公路“三乱”、政风行风评议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健全,基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加强。

    【查办案件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 171件次,立案7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5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 527万多元。通过调查核实,对举报失实的及时给予澄清;对轻微违纪不予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采取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适当处理。全区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89件,涉案金额2 400多万元。自治区纪委对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受贿案进行立案查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区共有55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

    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条规教育、示范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跑官要官”、参加赌博等问题。全区有12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各级纪委负责人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 370人次,诫勉谈话442人次,有6 916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2 95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巡视工作有序开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高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加强。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时出台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及《分工方案》,健全和充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制定和完善工作责任机制、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年度任务台账,细化责任分工,确立“三位一体”、“三建联动”、“三管齐下”的惩防体系构建格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

    【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建设。自治区纪委修订《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推行领导班子务虚会议制度,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实行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票决制。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巡视机构和派驻机构及盟市系统干部任免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成立了“双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出台《“双派驻”机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五是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李建军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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