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卷

  • 国民经济宏观调控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任:梁铁城(蒙古族)

    副主任:乔木  高云  包满达(蒙古族) 王秉军  安俊义  杨崇义

    纪检组长:王荣生

    副巡视员:白恩厚(8月退休) 贾峰  马玉山  佈和(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自治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调节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0416号)、《关于下达200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编制的通知》(内机编发〔200758号)和《关于下达200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编制的通知》(内机编发〔200831号),机关核定编制157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国外资金利用处、经济技术协作处(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经济处、农村牧区经济处、工业处(自治区稀土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处、交通运输处、高技术产业处、服务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社会发展处、价格处、收费管理处、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振兴东部经济工作办公室、自治区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等25个处室。经自治区编委会2007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挂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至2008年底,机关实际在编人员154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单位共12个,核定编制为331人,2008年底实际在编人员284人。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全力争取国家支持全年共争取落实国家投资83.7亿元,其中争取新增1 000亿元党中央投资25.9亿元,发行企业债券20亿元;争取国家批准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集包第二双线等一批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的大项目;争取国家初步同意将自治区呼包鄂地区纳入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将自治区“十一五”节能降耗指标由25%调整为22%,东部盟市获准在税收等方面享受和东北三省同样的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

    积极优化投资结构2008年,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向公益性、基础性领域和关系民生的重点工程倾斜,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2 058亿元,围绕生态、水利、交通、能源、城建、工业、环保、科技等领域实施了一大批重点项目。

    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狠抓项目库建设,储备重点项目6 000多个,总投资近3万亿元。对全区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落实,对农口、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等领域的项目进行稽查,成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增党中央投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新增党中央投资的监管。

    【努力提高参谋助手水平】

    切实加强规划工作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和谐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组织编制60多个专项规划。组织开展50多个“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前期研究。

    强化重大问题研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冲击,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组织开展电力大规模外送、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等重大问题研究,形成一批成果,绝大部分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纳。

    搞好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完成12期月度经济形势监测报告,按季度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汇报经济社会运行情况,适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较好,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的考评中分列第1位和第2位。

    【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牧民体育健身等重点工程,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

    抓好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八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解决了78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完成10.6万户沼气、2.5万户农牧民通电的任务,新建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15万平方米、煤矿棚户区248万平方米。

    积极推进扶贫开发和重点帮扶工作帮助100个嘎查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扶贫,对2.56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帮助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自治旗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三年帮扶计划,在资金和项目安排方面予以倾斜。

    【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制定出台18个节能减排政策文件,综合运用产业政策、价格调控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点流域污水治理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编制完成自治区2009年产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077号和国办发〔200811号文件精神的责任分解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方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专项资金8 365万元,支持140多个服务业项目。

    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启动《内蒙古东部地区经济振兴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建立东部地区资源转型产业项目库。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国务院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已印发。

    【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统筹协调各领域改革制定《全区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批转执行。争取将3个小城镇列入国家第二批小城镇改革试点。提出建立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改革示范区的方案,组织编制试点规划。

    努力扩大对外开放扎实推进借用国外贷款项目,争取将包头市城市安全饮水工程等9个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全年借用国外贷款1.5亿美元。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核准内蒙古地质总公司在蒙古国开展地质勘察等项目,争取落实小麦、玉米等农产品出口配额14.1万吨。

    【切实加强价格收费管理】

    加强价格调控针对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对全区8大类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燃油、电力和供热价格,制定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

    强化收费管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已颁布实施。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收费标准。认真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100项党中央部门和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规定,提出取消108项地方制定收费项目的意见。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市场价格监管信息日报制度,开展教育、医疗、旅游、商检、铁路、司法、奶业价格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68件,查处违法金额1 376万元,对典型案件在自治区主要媒体上进行曝光。

    (云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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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民经济宏观调控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任:梁铁城(蒙古族)

    副主任:乔木  高云  包满达(蒙古族) 王秉军  安俊义  杨崇义

    纪检组长:王荣生

    副巡视员:白恩厚(8月退休) 贾峰  马玉山  佈和(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自治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调节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0416号)、《关于下达200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编制的通知》(内机编发〔200758号)和《关于下达200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编制的通知》(内机编发〔200831号),机关核定编制157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国外资金利用处、经济技术协作处(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经济处、农村牧区经济处、工业处(自治区稀土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处、交通运输处、高技术产业处、服务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社会发展处、价格处、收费管理处、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振兴东部经济工作办公室、自治区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等25个处室。经自治区编委会2007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挂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至2008年底,机关实际在编人员154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单位共12个,核定编制为331人,2008年底实际在编人员284人。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全力争取国家支持全年共争取落实国家投资83.7亿元,其中争取新增1 000亿元党中央投资25.9亿元,发行企业债券20亿元;争取国家批准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集包第二双线等一批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的大项目;争取国家初步同意将自治区呼包鄂地区纳入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将自治区“十一五”节能降耗指标由25%调整为22%,东部盟市获准在税收等方面享受和东北三省同样的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

    积极优化投资结构2008年,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向公益性、基础性领域和关系民生的重点工程倾斜,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2 058亿元,围绕生态、水利、交通、能源、城建、工业、环保、科技等领域实施了一大批重点项目。

    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狠抓项目库建设,储备重点项目6 000多个,总投资近3万亿元。对全区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落实,对农口、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等领域的项目进行稽查,成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增党中央投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新增党中央投资的监管。

    【努力提高参谋助手水平】

    切实加强规划工作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和谐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组织编制60多个专项规划。组织开展50多个“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前期研究。

    强化重大问题研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冲击,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组织开展电力大规模外送、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等重大问题研究,形成一批成果,绝大部分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纳。

    搞好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完成12期月度经济形势监测报告,按季度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汇报经济社会运行情况,适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较好,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的考评中分列第1位和第2位。

    【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牧民体育健身等重点工程,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

    抓好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八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解决了78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完成10.6万户沼气、2.5万户农牧民通电的任务,新建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15万平方米、煤矿棚户区248万平方米。

    积极推进扶贫开发和重点帮扶工作帮助100个嘎查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扶贫,对2.56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帮助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自治旗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三年帮扶计划,在资金和项目安排方面予以倾斜。

    【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制定出台18个节能减排政策文件,综合运用产业政策、价格调控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点流域污水治理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编制完成自治区2009年产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077号和国办发〔200811号文件精神的责任分解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方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专项资金8 365万元,支持140多个服务业项目。

    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启动《内蒙古东部地区经济振兴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建立东部地区资源转型产业项目库。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国务院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已印发。

    【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统筹协调各领域改革制定《全区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批转执行。争取将3个小城镇列入国家第二批小城镇改革试点。提出建立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改革示范区的方案,组织编制试点规划。

    努力扩大对外开放扎实推进借用国外贷款项目,争取将包头市城市安全饮水工程等9个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全年借用国外贷款1.5亿美元。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核准内蒙古地质总公司在蒙古国开展地质勘察等项目,争取落实小麦、玉米等农产品出口配额14.1万吨。

    【切实加强价格收费管理】

    加强价格调控针对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对全区8大类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燃油、电力和供热价格,制定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

    强化收费管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已颁布实施。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收费标准。认真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100项党中央部门和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规定,提出取消108项地方制定收费项目的意见。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市场价格监管信息日报制度,开展教育、医疗、旅游、商检、铁路、司法、奶业价格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68件,查处违法金额1 376万元,对典型案件在自治区主要媒体上进行曝光。

    (云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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