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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政法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书记: **

    副书记:王维山(蒙古族) 邢宝玉   ***(蒙古族 1月离任) 宋喜德  高俊义  陶建(2月任职) 赵吉瑞(蒙古族 3月任职)

    委员:阎光红  ***(蒙古族) 刘国栋

    秘书长:刘国栋

    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君

    维稳办副主任:师铎(12月离任)

    副巡视员:苏云生  赵瑾琦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综治办)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综治办综合协调处、综治办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维稳办协调督办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46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4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副巡视员2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7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有在编干部4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6人(蒙古族11人,达斡尔族2人,满族2人,回族1人),妇女干部12人,研究生学历14人(其中,党校在职研究生8人),本科35人,大专4人。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区政法战线紧紧围绕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全力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各项工作都有长足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维护稳定工作在连续五年被党中央维稳办评为“维护稳定实绩突出地区”的基础上,2008年自治区维稳工作再次受到党中央维稳办的充分肯定。继续保持了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连续五年处于全国先进行列。政法委领导班子已连续五年被评为实绩突出的班子。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政法委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 **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和阶段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思想认识有新提高活动中,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在抓好自学的基础上,先后5次集中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的重要章节,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进一步理解,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和根本要求有了明确认识。

    调查研究有新成果 **以“加强内蒙古与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全力推进内蒙古科学发展”为调研课题,组织有关同志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带队到赤峰、通辽、锡盟、兴安盟等与环渤海地区联系紧密的盟市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收集第一手资料,同时还到国家发改委、北京、天津等有关部门和地区,与相关领导和专家交换意见,形成了非常有价值的书面调研报告。 **还率领几位副书记和秘书长,围绕政法工作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问题,先后深入到阿盟、乌海、通辽、兴安盟等地政法部门和基层政法机关进行调研。

    实践能力有新增强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查找差距对照实践来进行、制定措施以实践为依据、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作标准。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的要求,认真研究了当前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决定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13号、15号、11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推动全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1125日,召开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汇报会,围绕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查找实际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针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以及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奠定了基础。

    狠抓落实有新起色先后向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和盟市党委政法委发出征求意见函63封,回复各单位征求意见函22封,编发《简报》16期。进入第二阶段后,各党支部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认真组织群众评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机关党员干部看到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了统一全区政法系统对事关政法工作政治性、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理论和重大要求的认识,从年初开始,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入学习同志在全国政法领导干部“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全区政法事业新局面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了全面部署,随后又召开全区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作进一步动员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编印一本学习手册、举办一次专题读书会、组织一次党课活动、开展一次读书演讲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使活动不断深入人心。7月份,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有各盟市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参加的全区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干部读书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代主席巴特尔等自治区领导亲切接见了与会全体同志。全区各级政法机关紧密结合实际,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提高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与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相结合。广大政法干警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对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艰巨性,对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的紧迫性有了深刻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做和谐内蒙古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自觉性。

    【奥运安保工作】举世瞩目的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为内蒙古的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赋予了特殊的重要内容。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精心筹划,团结协作,科学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奥运安保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没有发生任何影响奥运会安全的事件和问题,为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在圆满完成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之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围绕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在年初召开的全区政法工作暨队伍建设会议上,把做好奥运安保工作作为全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了全面周密的部署。7月初,在全区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领导干部读书会上, **、连辑分别对做好奥运安保工作进行了实战动员,为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实现“平安奥运”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年初, **、连辑分别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奥运安保责任书。4月份,由 **、连辑、王维山、邢宝玉4名省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4个奥运安保督导组,对自治区有关部门、12个盟市、部分旗县和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交换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区维护稳定和反恐怖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奥运会期间,政法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带领政法委有关领导,先后深入到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实地检查指导奥运安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有效推动了奥运安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面排查妥善调处7月份,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落实。建立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机制,上下结合、部门联动,对少数有进京或到自治区上访动向的群体和个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做好稳控工作,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抽调专人提前进驻北京,随时做好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确保了奥运期间北京的安全稳定。

    突出重点防控到位针对自治区担负奥运安保任务的实际,制定了《环京公安检查站执法执勤、运行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内蒙古环京公安检查站奥运安保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负责水、电、油、气供应等生命线企业、易燃易爆生产和运输单位、环京护城河地区以及社会面火灾的防控。密切注视暴力恐怖活动的动向,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开展整治社会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严控重点人员,严管危险物品,严守重点要害部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防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进京。奥运会期间,全区社会稳定,做到了“八个没有发生”:即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敌对势力捣乱破坏事件、没有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进京上访事件、没有发生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没有发生危害政法机关的事件、没有发生政法干警违纪事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维护稳定工作】

    强化对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规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各级维稳工作机构建设。

    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全区共排查出可能影响或危害奥运会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81件,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限期办理。先后5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跟踪督导等有效措施,把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提高了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的能力。

    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处置水平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加强实战演练,严防酿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万里大造林”购林客户维权代表聚集上访事件、兴安盟科尔沁左翼中旗与通辽市扎鲁特旗两地边界纠纷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应对“三鹿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在自治区未出现患儿亲属及奶农大规模聚集事件。

    切实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稳定工作组织对全区军队退役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涉军群体“重点工作对象”“五包”措施。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从实际出发,解决军队退役人员在就业、社保、医保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全国“两会”、411日涉军人员上访纪念日、北京奥运会、十七届三中全会期间,全区未发生涉军人员进京上访事件。

    表彰“无群体性事件旗县(市区)”创建活动,自治区维稳办对2007年做出突出成绩的12个盟市和8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共颁发奖金40万元。对65个“无群体性事件旗县区”进行了通报表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8年底,全区共立刑事案件8.13万件,同比上升33.8%。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49万起,同比上升20.6%。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区共打掉85个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抓获网上逃犯3 015名,同比提高221%。共破获现行命案272起,破案率达86.62%。继续开展治爆缉枪“三电”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平安稳定创建十大工程,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月、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深化基层创安活动,基层综治办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保障措施更加有力。赤峰、通辽等7个盟市平安创建活动有新突破。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制定并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全区共排查治安混乱地区602个(其中城市336个,农村牧区266个),通过整治扭转治安面貌的572个;排查出治安突出问题1 509个,整治解决了1 466个,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等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好监管改造工作。加强要害部门、公共复杂场所、道路交通、重点部位的防范和管理,严防爆炸、破坏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加大一票否决力度自治区综治委向呼和浩特市综治委下发了《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呼和浩特市综治委对呼市公安局和土默特左旗实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查究了有关领导责任。

    综治先进评选申报和见义勇为表彰工作全区向党中央推荐上报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盟市4个、全国平安建设先进旗县(市区)6个、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5个、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3名。

    【执法督查工作】

    集中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交办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先后2次召开全区案件交办会议,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并采取“请上来、沉下去”的方法,加强对各盟市的督导,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各地采取领导包案、定期接访、举案听证、巡回下访、经济补偿等多种形式,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较好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至7月中旬,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党中央政法委第一次交办自治区的153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息诉停访。党中央政法委第二次交办的117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11月底前已全部息诉停访。办结速度和息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按照“准确定位、及时交办、实时监督”的原则,向盟市交办案件7件,已办结3件,转办4件。积极协调“万里大造林”案件审理工作,督办呼和浩特市云鹏清、呼伦贝尔市付伟强等人的涉黑案件。全年共处理来信269件,接待来访500多人次。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文,在全区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救助专项资金,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案件的解决。召开全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自治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自治区“执行难”问题进一步解决。

    【政法队伍建设】年初,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针对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实际,确立提高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目标要求,并在全区政法队伍建设会议上作总体部署。组织全区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抓好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指导、督促全区政法部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政法综治干部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挂职锻炼、调训等形式进行培训。选派干部参加党委组织部、内蒙古党校、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组织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全区政法系统内评选出62个先进集体、116名先进个人,由自治区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并在物质上给以重奖,同时为受表彰的116名先进个人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奥运安保工作结束后,在全区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单位评选出93个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和266名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召开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就预防政法干警职务犯罪问题作了发言,选择10个典型单位从不同侧面介绍了政法队伍建设经验。印发了《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例选编》,警示广大政法干警根除特权思想,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

    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认真做好从优待警的各项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政法部门非领导职务配备偏低情况的调研报告,协调有关部门为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增加处级非领导职数。全区政法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向常委会、主席办公会议汇报,自治区近几年首次为政法机关放开进人渠道,组织公开招考公务员2 435名,有效缓解了基层政法干警短缺问题。继续为全区50 000多名干警实行伤残保险。

    【信息调研工作】调研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出台的有关重要文件,根据委领导指定的调研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的调研报告。信息工作方面,完成信息上报系统、网上信访系统及信息反馈系统筹三个外网应用系统建设,为政法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奠定了基础。

    【法学会工作】召开自治区法学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全体(扩大)会议,部署法学研究工作。指导盟市法学会组织建设和换届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机制。专业研究会和法学研究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成功参与举办第24次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东北法治论坛”、“第三届环渤海法治论坛”。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周”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学术活动。积极组织对外法学交流。法学宣传、网络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广法学研究成果,编辑出版了4部法学研究文集。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法学会学术活动的影响力得到提高,法学会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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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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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 **

    副书记:王维山(蒙古族) 邢宝玉   ***(蒙古族 1月离任) 宋喜德  高俊义  陶建(2月任职) 赵吉瑞(蒙古族 3月任职)

    委员:阎光红  ***(蒙古族) 刘国栋

    秘书长:刘国栋

    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君

    维稳办副主任:师铎(12月离任)

    副巡视员:苏云生  赵瑾琦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综治办)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综治办综合协调处、综治办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维稳办协调督办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46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4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副巡视员2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7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有在编干部4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6人(蒙古族11人,达斡尔族2人,满族2人,回族1人),妇女干部12人,研究生学历14人(其中,党校在职研究生8人),本科35人,大专4人。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区政法战线紧紧围绕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全力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各项工作都有长足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维护稳定工作在连续五年被党中央维稳办评为“维护稳定实绩突出地区”的基础上,2008年自治区维稳工作再次受到党中央维稳办的充分肯定。继续保持了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连续五年处于全国先进行列。政法委领导班子已连续五年被评为实绩突出的班子。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政法委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 **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和阶段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思想认识有新提高活动中,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在抓好自学的基础上,先后5次集中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的重要章节,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进一步理解,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和根本要求有了明确认识。

    调查研究有新成果 **以“加强内蒙古与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全力推进内蒙古科学发展”为调研课题,组织有关同志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带队到赤峰、通辽、锡盟、兴安盟等与环渤海地区联系紧密的盟市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收集第一手资料,同时还到国家发改委、北京、天津等有关部门和地区,与相关领导和专家交换意见,形成了非常有价值的书面调研报告。 **还率领几位副书记和秘书长,围绕政法工作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问题,先后深入到阿盟、乌海、通辽、兴安盟等地政法部门和基层政法机关进行调研。

    实践能力有新增强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查找差距对照实践来进行、制定措施以实践为依据、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作标准。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的要求,认真研究了当前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决定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13号、15号、11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推动全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1125日,召开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汇报会,围绕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查找实际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针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以及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奠定了基础。

    狠抓落实有新起色先后向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和盟市党委政法委发出征求意见函63封,回复各单位征求意见函22封,编发《简报》16期。进入第二阶段后,各党支部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认真组织群众评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机关党员干部看到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了统一全区政法系统对事关政法工作政治性、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理论和重大要求的认识,从年初开始,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入学习同志在全国政法领导干部“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全区政法事业新局面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了全面部署,随后又召开全区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作进一步动员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编印一本学习手册、举办一次专题读书会、组织一次党课活动、开展一次读书演讲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使活动不断深入人心。7月份,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有各盟市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参加的全区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干部读书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代主席巴特尔等自治区领导亲切接见了与会全体同志。全区各级政法机关紧密结合实际,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提高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与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相结合。广大政法干警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对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艰巨性,对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的紧迫性有了深刻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做和谐内蒙古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自觉性。

    【奥运安保工作】举世瞩目的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为内蒙古的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赋予了特殊的重要内容。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精心筹划,团结协作,科学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奥运安保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没有发生任何影响奥运会安全的事件和问题,为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在圆满完成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之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围绕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在年初召开的全区政法工作暨队伍建设会议上,把做好奥运安保工作作为全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了全面周密的部署。7月初,在全区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领导干部读书会上, **、连辑分别对做好奥运安保工作进行了实战动员,为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实现“平安奥运”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年初, **、连辑分别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奥运安保责任书。4月份,由 **、连辑、王维山、邢宝玉4名省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4个奥运安保督导组,对自治区有关部门、12个盟市、部分旗县和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交换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区维护稳定和反恐怖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奥运会期间,政法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带领政法委有关领导,先后深入到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实地检查指导奥运安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有效推动了奥运安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面排查妥善调处7月份,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落实。建立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机制,上下结合、部门联动,对少数有进京或到自治区上访动向的群体和个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做好稳控工作,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抽调专人提前进驻北京,随时做好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确保了奥运期间北京的安全稳定。

    突出重点防控到位针对自治区担负奥运安保任务的实际,制定了《环京公安检查站执法执勤、运行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内蒙古环京公安检查站奥运安保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负责水、电、油、气供应等生命线企业、易燃易爆生产和运输单位、环京护城河地区以及社会面火灾的防控。密切注视暴力恐怖活动的动向,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开展整治社会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严控重点人员,严管危险物品,严守重点要害部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防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进京。奥运会期间,全区社会稳定,做到了“八个没有发生”:即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敌对势力捣乱破坏事件、没有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进京上访事件、没有发生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没有发生危害政法机关的事件、没有发生政法干警违纪事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维护稳定工作】

    强化对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规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各级维稳工作机构建设。

    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全区共排查出可能影响或危害奥运会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81件,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限期办理。先后5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跟踪督导等有效措施,把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提高了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的能力。

    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处置水平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加强实战演练,严防酿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万里大造林”购林客户维权代表聚集上访事件、兴安盟科尔沁左翼中旗与通辽市扎鲁特旗两地边界纠纷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应对“三鹿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在自治区未出现患儿亲属及奶农大规模聚集事件。

    切实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稳定工作组织对全区军队退役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涉军群体“重点工作对象”“五包”措施。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从实际出发,解决军队退役人员在就业、社保、医保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全国“两会”、411日涉军人员上访纪念日、北京奥运会、十七届三中全会期间,全区未发生涉军人员进京上访事件。

    表彰“无群体性事件旗县(市区)”创建活动,自治区维稳办对2007年做出突出成绩的12个盟市和8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共颁发奖金40万元。对65个“无群体性事件旗县区”进行了通报表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8年底,全区共立刑事案件8.13万件,同比上升33.8%。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49万起,同比上升20.6%。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区共打掉85个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抓获网上逃犯3 015名,同比提高221%。共破获现行命案272起,破案率达86.62%。继续开展治爆缉枪“三电”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平安稳定创建十大工程,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月、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深化基层创安活动,基层综治办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保障措施更加有力。赤峰、通辽等7个盟市平安创建活动有新突破。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制定并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全区共排查治安混乱地区602个(其中城市336个,农村牧区266个),通过整治扭转治安面貌的572个;排查出治安突出问题1 509个,整治解决了1 466个,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等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好监管改造工作。加强要害部门、公共复杂场所、道路交通、重点部位的防范和管理,严防爆炸、破坏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加大一票否决力度自治区综治委向呼和浩特市综治委下发了《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呼和浩特市综治委对呼市公安局和土默特左旗实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查究了有关领导责任。

    综治先进评选申报和见义勇为表彰工作全区向党中央推荐上报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盟市4个、全国平安建设先进旗县(市区)6个、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5个、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3名。

    【执法督查工作】

    集中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交办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先后2次召开全区案件交办会议,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并采取“请上来、沉下去”的方法,加强对各盟市的督导,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各地采取领导包案、定期接访、举案听证、巡回下访、经济补偿等多种形式,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较好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至7月中旬,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党中央政法委第一次交办自治区的153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息诉停访。党中央政法委第二次交办的117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11月底前已全部息诉停访。办结速度和息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按照“准确定位、及时交办、实时监督”的原则,向盟市交办案件7件,已办结3件,转办4件。积极协调“万里大造林”案件审理工作,督办呼和浩特市云鹏清、呼伦贝尔市付伟强等人的涉黑案件。全年共处理来信269件,接待来访500多人次。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文,在全区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救助专项资金,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案件的解决。召开全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自治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自治区“执行难”问题进一步解决。

    【政法队伍建设】年初,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针对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实际,确立提高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目标要求,并在全区政法队伍建设会议上作总体部署。组织全区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抓好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指导、督促全区政法部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政法综治干部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挂职锻炼、调训等形式进行培训。选派干部参加党委组织部、内蒙古党校、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组织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全区政法系统内评选出62个先进集体、116名先进个人,由自治区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并在物质上给以重奖,同时为受表彰的116名先进个人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奥运安保工作结束后,在全区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单位评选出93个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和266名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召开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就预防政法干警职务犯罪问题作了发言,选择10个典型单位从不同侧面介绍了政法队伍建设经验。印发了《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例选编》,警示广大政法干警根除特权思想,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

    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认真做好从优待警的各项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政法部门非领导职务配备偏低情况的调研报告,协调有关部门为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增加处级非领导职数。全区政法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向常委会、主席办公会议汇报,自治区近几年首次为政法机关放开进人渠道,组织公开招考公务员2 435名,有效缓解了基层政法干警短缺问题。继续为全区50 000多名干警实行伤残保险。

    【信息调研工作】调研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出台的有关重要文件,根据委领导指定的调研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的调研报告。信息工作方面,完成信息上报系统、网上信访系统及信息反馈系统筹三个外网应用系统建设,为政法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奠定了基础。

    【法学会工作】召开自治区法学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全体(扩大)会议,部署法学研究工作。指导盟市法学会组织建设和换届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机制。专业研究会和法学研究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成功参与举办第24次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东北法治论坛”、“第三届环渤海法治论坛”。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周”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学术活动。积极组织对外法学交流。法学宣传、网络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广法学研究成果,编辑出版了4部法学研究文集。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法学会学术活动的影响力得到提高,法学会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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