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卷

  • 国土资源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副厅长:孔燕燕(女 蒙古族) ***(蒙古族) 元重举(蒙古族) 杨仁选  王富友 

    纪检组长:孙建华

    副巡视员:高华  陈喜良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管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承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是自治区政府综合职能部门。内设处室17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规划与科技处、财务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测绘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组、机关党委,厅机关行政编制95人。

    厅直属事业单位13个: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事业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土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可用地指标达到历年新高2.26万公顷,同比增长32.9%。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双向考核制度,实行耕地占一补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构显示耕地总量达1.07亿亩,2008年净增耕地1.5万亩,补充耕地评估结果位居全国首位。批准建设用地置换2 872.34公顷,通过盘活存量废弃等建设用地,为各地节约用地成本超过30亿元。清理闲置土地680宗,计2 852.86公顷。收储土地银行融资投入12.4亿元,计2.16万亩。投入12.6亿元,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81个,建设规模6.8万公顷。在全区45家开发区中开展了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其中6家国家级开发区的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全部完成。

    【矿产资源整合】全区矿产资源整顿规范治乱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共清查矿业权7 905处,未设置矿权区域1 000余处,基本消除了监管工作“死角”,顺利通过国务院9部委的验收。按照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全部完成全区确定的230处煤矿区整合工作,煤炭采矿权由原来的1 300多个减少到606个。完成158个非煤整合区域的资源整合工作,关闭选矿厂及下游加工企业335家,减少矿业权1 189个。

    【资源有偿使用】全年实现国土资源收益307.45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矿业权规费90.42亿元,同比增长135%;矿产资源补偿费8.44亿元,同比增长50%;土地出让金等收益208.26亿元,同比增长61%。土地、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自治区“以矿补勘”的多元化投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的地质工作新机制注入了活力。

    【地质勘查】全年投入地质勘查资金380.71亿元。其中:国家投入6.5亿元、自治区投入11.8亿元、社会投入58.63亿元、油气勘查开采投入308.15亿元。非油气勘查面积18.64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15.76%。仅自治区出资项目完成15万矿产调查3.14万平方公里,矿产勘查取得较好成果,预期可获褐煤资源量400亿吨,发现焦煤矿产地4处、资源量10亿吨,估算新增金属量11吨,金红石金属量10万吨,银金属量210.08吨,铅锌金属量15.48万吨,铁矿石约8 000万吨,发现具有大中型以上找矿前景的矿产地14处、中型以上水源地12处。

    【地质环境保护】全年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资金1.619亿元,项目46个,其中,争取国家投资6 440元,项目12个。全年完成资金投入1.1亿元,项目30个,已复垦土地3 411公顷,实施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项目16个,投入5 190万元。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阿拉善国家地质公园全年接待旅游人次314万人,实现旅游收入14.14亿元。全区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累计完成54个旗县,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依据。

    【抗震救灾】在汶川大地震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46人赴甘肃文县地震灾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共排查各类隐患点230处,为灾区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提供了优质服务,受到李克强副总理的高度评价及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表彰。

    【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建立了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等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62件,涉地面积1 093.7公顷,分别同比下降37%、72%,结案585件,收缴罚没款4 490.26万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43起,较上年下降25%,结案489起,收缴罚没款971.5万元。矿产资源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和有效遏制,新发案件逐年下降,规范和谐、依法用矿的环境正在形成。

    【基础工作】落实基础测绘经费5 008万元, 比上年增长6%。完成11万地形图航测外业1 673幅,增加11万地形图覆盖面积3.9万平方公里,增加全区11万地形图覆盖率3.3%,自治区基础测绘规划区覆盖率提高64.4%。完成200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和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五个地区的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工作。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开展,编制完成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自治区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认真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及矿业权核查。完成并提交自治区农用地汇总成果,完成12个市县级农用地定级评价试点项目,全区新一轮城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圆满完成,地价动态监测省级示范项目稳步推进。结合金土工程,组建国土资源政务大厅,实现自治区与各盟市的网上审批报件,做到统一受理、封闭运行、并联审查、过程透明、限时办结。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241项,新增矿产地98处;确认矿业权评估报告101份,确认价款69亿元。全年汇交地质资料660档、归档地质资料660档、接待地质档案利用者2 932人次。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着力解决农牧区土地征用方面的突出问题,共受理群众来信33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94批次、1 250人次,分别较上年减少5.6%8.9%

    【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地矿、有色、煤田三大地勘局内部企业化改革运行平稳。制定完善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三个集团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下属子公司已有60%完成注册登记。三个集团公司全年完成经营性收入62.64亿元,同比增长19%;实现利税1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净资产30.67亿元,同比增长25%;经营性资产28.73亿元,同比增长20%;职工年均收入3.6万元,同比增长25%

    (潘学飞 李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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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副厅长:孔燕燕(女 蒙古族) ***(蒙古族) 元重举(蒙古族) 杨仁选  王富友 

    纪检组长:孙建华

    副巡视员:高华  陈喜良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管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承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是自治区政府综合职能部门。内设处室17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规划与科技处、财务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测绘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组、机关党委,厅机关行政编制95人。

    厅直属事业单位13个: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事业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土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可用地指标达到历年新高2.26万公顷,同比增长32.9%。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双向考核制度,实行耕地占一补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构显示耕地总量达1.07亿亩,2008年净增耕地1.5万亩,补充耕地评估结果位居全国首位。批准建设用地置换2 872.34公顷,通过盘活存量废弃等建设用地,为各地节约用地成本超过30亿元。清理闲置土地680宗,计2 852.86公顷。收储土地银行融资投入12.4亿元,计2.16万亩。投入12.6亿元,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81个,建设规模6.8万公顷。在全区45家开发区中开展了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其中6家国家级开发区的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全部完成。

    【矿产资源整合】全区矿产资源整顿规范治乱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共清查矿业权7 905处,未设置矿权区域1 000余处,基本消除了监管工作“死角”,顺利通过国务院9部委的验收。按照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全部完成全区确定的230处煤矿区整合工作,煤炭采矿权由原来的1 300多个减少到606个。完成158个非煤整合区域的资源整合工作,关闭选矿厂及下游加工企业335家,减少矿业权1 189个。

    【资源有偿使用】全年实现国土资源收益307.45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矿业权规费90.42亿元,同比增长135%;矿产资源补偿费8.44亿元,同比增长50%;土地出让金等收益208.26亿元,同比增长61%。土地、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自治区“以矿补勘”的多元化投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的地质工作新机制注入了活力。

    【地质勘查】全年投入地质勘查资金380.71亿元。其中:国家投入6.5亿元、自治区投入11.8亿元、社会投入58.63亿元、油气勘查开采投入308.15亿元。非油气勘查面积18.64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15.76%。仅自治区出资项目完成15万矿产调查3.14万平方公里,矿产勘查取得较好成果,预期可获褐煤资源量400亿吨,发现焦煤矿产地4处、资源量10亿吨,估算新增金属量11吨,金红石金属量10万吨,银金属量210.08吨,铅锌金属量15.48万吨,铁矿石约8 000万吨,发现具有大中型以上找矿前景的矿产地14处、中型以上水源地12处。

    【地质环境保护】全年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资金1.619亿元,项目46个,其中,争取国家投资6 440元,项目12个。全年完成资金投入1.1亿元,项目30个,已复垦土地3 411公顷,实施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项目16个,投入5 190万元。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阿拉善国家地质公园全年接待旅游人次314万人,实现旅游收入14.14亿元。全区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累计完成54个旗县,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依据。

    【抗震救灾】在汶川大地震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46人赴甘肃文县地震灾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共排查各类隐患点230处,为灾区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提供了优质服务,受到李克强副总理的高度评价及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表彰。

    【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建立了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等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62件,涉地面积1 093.7公顷,分别同比下降37%、72%,结案585件,收缴罚没款4 490.26万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43起,较上年下降25%,结案489起,收缴罚没款971.5万元。矿产资源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和有效遏制,新发案件逐年下降,规范和谐、依法用矿的环境正在形成。

    【基础工作】落实基础测绘经费5 008万元, 比上年增长6%。完成11万地形图航测外业1 673幅,增加11万地形图覆盖面积3.9万平方公里,增加全区11万地形图覆盖率3.3%,自治区基础测绘规划区覆盖率提高64.4%。完成200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和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五个地区的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工作。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开展,编制完成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自治区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认真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及矿业权核查。完成并提交自治区农用地汇总成果,完成12个市县级农用地定级评价试点项目,全区新一轮城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圆满完成,地价动态监测省级示范项目稳步推进。结合金土工程,组建国土资源政务大厅,实现自治区与各盟市的网上审批报件,做到统一受理、封闭运行、并联审查、过程透明、限时办结。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241项,新增矿产地98处;确认矿业权评估报告101份,确认价款69亿元。全年汇交地质资料660档、归档地质资料660档、接待地质档案利用者2 932人次。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着力解决农牧区土地征用方面的突出问题,共受理群众来信33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94批次、1 250人次,分别较上年减少5.6%8.9%

    【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地矿、有色、煤田三大地勘局内部企业化改革运行平稳。制定完善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三个集团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下属子公司已有60%完成注册登记。三个集团公司全年完成经营性收入62.64亿元,同比增长19%;实现利税1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净资产30.67亿元,同比增长25%;经营性资产28.73亿元,同比增长20%;职工年均收入3.6万元,同比增长25%

    (潘学飞 李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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