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9卷  /  政法

2009卷

  • 审判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院长:王维山(蒙古族)

    常务副院长:王虎

    副院长:赵建平  于雪峰(蒙古族)

    政治部主任:刘文义

    纪检组长:火亮(蒙古族)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姝平(女 12月转任) 萨仁(女 蒙古族 10月任职) 徐睿霞(女 12月任职)

    执行局局长:苏和(蒙古族)

    副厅级审判员:奇牡丹(女 蒙古族) 杨小树(12月任职)

    【概况】2008年,全区共有118个法院,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2个盟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下辖人民法庭351个。全区法院有政法专项编制9 548个,实有在编人数8 902人。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5 600人,占实有人数的63%;蒙古族2 446人,占28%。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5 488人,占法官总数的98%;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42人,占法官总数的6.1%。自治区高院有政法专项编制335个,实有在编人员316人,其中法官196人,占62%;处级以上干部125人,占39.6%

    【思想政治建设】2008年,全区各级法院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开展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围绕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了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裁判不公、久拖不决、执行不力等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确定了开展8项活动、完善12项制度的实际措施,提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创新机制”20字方针。努力强化服务大局观、司法权力观、正确政绩观和国情社情观,进一步确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化解矛盾、和谐司法”观念、“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标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目标。

    【司法业务建设】2008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5 784件,审执结219 238件,同比上升8.7%和8.3%。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6 790件,同比上升13.4%;民事案件164 634件,同比上升10%;行政案件3 353件,同比上升14.5%;执行案件46 118件,同比上升3.5%。全区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99%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以上,二审改判率为12.5%,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再审改判率为27.5%,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全区各级法院较好地履行了审判职责,维护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刑事犯罪高发的严峻形势,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全年共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取、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 530件,判处犯罪分子8 993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 721人,有力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在坚持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过失等犯罪共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等非监禁刑7 697人,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新情况,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案结事了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创新调解机制,及时调解了一大批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关联度高、敏感复杂的案件,全年民事调解结案52 473件,调撤率达66%,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针对行政争议上升的新趋势,积极探索处理行政争议的新机制,积极寻求支持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权益的最佳方案,努力使一些群体性“官民”纠纷通过疏导协调得以息诉罢访。全年协调解决行政案件1 067件,占45%。针对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的形势,以确保奥运平安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活动,全年处理群众信访21 323人次,对全国人大、中政委、最高法院交办的246件重信重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停访率达93.5%。

    保障民生全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18 247件,涉案标的额达2.1亿元,维护人民群众的劳动权益;审结医患纠纷、医疗保险、交通肇事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2 249件,结案标的额1.8亿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审结涉及征地、拆迁、物业、供暖和房地产等纠纷5 949件,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着力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婚姻案件41 218件、赡养扶养抚育案件2 297件,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清欠”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为农民工追回欠发工资1.7亿元。全区法院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和风险提示,全面推广案件速裁制度,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10 085件,及时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全年共巡回审判案件20 484件,减轻了群众诉累;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为6 516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 743万元。为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自治区高院翻译出版了蒙文版《民商事法律法规汇编》,汇集1984年以来颁布实施的民事常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填补了全国目前同类工具书的空白。

    解决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为切实解决申诉难问题,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各级法院审判职能和工作量调整的实际,自治区高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增设机构,通过调整、遴选等方法充实了审判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把程序法修改的规定落到实处。从41日《决定》实施至年底,全区法院按照“上管一级”的原则受理申请再审案件3 948件,其中自治区高院受理1 329件,同比增加近3倍;受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264件,其中自治区高院对41件抗诉案件直接审理,依法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区法院严格落实立即执行制度、财产报告制度,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强化制裁力度,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168件;严格落实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案外人异议制度,受理执行异议案件408件,同比增加308件,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案外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救济权利。从200811月开始,全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探索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信息网络和执行救助制度,积极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督办执行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40 628件,标的额38.6亿元。

    【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高院坚持把建设过硬的领导班子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教育引导班子成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提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能力、统筹能力、监督能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坚持群众观点,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对群众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建立新任法官到基层法院、法庭锻炼的制度,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开庭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官在社区开展预约立案、现场开庭调解等工作,把握社情民意,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努力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全年邀请专家开展讲座22场,举办法官论坛76次,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30期,培训人员14 667人次,努力实现培训工作从学历向能力、从文凭向水平的转变。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008年,从全区各级法院遴选19名民事法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18名法官助理和其他辅助人员,充实到基层法院,解决基层法院法官青黄不接、案多人少的问题。在69个旗县法院启动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试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人员组合模式。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区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实施意见,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惩防并举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组织开展全区法院反腐倡廉情况互查,共走访人大、纪检、检察机关等74家,召开廉政监督员等座谈会85次,加大对违法违纪线索的查处力度,自查案件同比上升18%,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77人,同比下降了30%。

    【基层基础建设】全区法院坚持“重心下移、精力下沉、保障下倾”的方针,以“两庭”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加强监督指导高院、中院普遍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广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规范性意见22个,指导基层法院完善审判机制,提高司法能力。

    落实经费保障以落实中共中央〔200611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各级法院重点围绕落实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加大协调沟通和监督指导力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区已有60%左右的基层法院落实经费保障标准,同时将2008年党中央财政下拨及自治区财政匹配的计1.6亿元的办案补助和政法专项补助款,全部分配到基层法院,缓解了基层法院经费不足的问题。

    加强“两庭”建设2008年,共组织审判综合楼项目23个,落实资金3 200万元;组织人民法庭建设项目54个,落实资金1 970万元,上述项目完成后,全区三级法院“两庭”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案件网上审批、网上签章、自动生成电子卷、归档等实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局域网硬件和软件。配合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法院全面实现了档案管理晋升自治区特级管理标准。安排资金1 760万元,为全区每个法院建成一个标准化科技法庭,实现庭审直播,规范庭审秩序,保证庭审公正透明。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全区共有30%左右的法院加入中国法院互联网。

    (李建平 宋建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审判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院长:王维山(蒙古族)

    常务副院长:王虎

    副院长:赵建平  于雪峰(蒙古族)

    政治部主任:刘文义

    纪检组长:火亮(蒙古族)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姝平(女 12月转任) 萨仁(女 蒙古族 10月任职) 徐睿霞(女 12月任职)

    执行局局长:苏和(蒙古族)

    副厅级审判员:奇牡丹(女 蒙古族) 杨小树(12月任职)

    【概况】2008年,全区共有118个法院,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2个盟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下辖人民法庭351个。全区法院有政法专项编制9 548个,实有在编人数8 902人。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5 600人,占实有人数的63%;蒙古族2 446人,占28%。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5 488人,占法官总数的98%;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42人,占法官总数的6.1%。自治区高院有政法专项编制335个,实有在编人员316人,其中法官196人,占62%;处级以上干部125人,占39.6%

    【思想政治建设】2008年,全区各级法院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开展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围绕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了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裁判不公、久拖不决、执行不力等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确定了开展8项活动、完善12项制度的实际措施,提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创新机制”20字方针。努力强化服务大局观、司法权力观、正确政绩观和国情社情观,进一步确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化解矛盾、和谐司法”观念、“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标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目标。

    【司法业务建设】2008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5 784件,审执结219 238件,同比上升8.7%和8.3%。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6 790件,同比上升13.4%;民事案件164 634件,同比上升10%;行政案件3 353件,同比上升14.5%;执行案件46 118件,同比上升3.5%。全区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99%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以上,二审改判率为12.5%,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再审改判率为27.5%,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全区各级法院较好地履行了审判职责,维护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刑事犯罪高发的严峻形势,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全年共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取、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 530件,判处犯罪分子8 993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 721人,有力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在坚持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过失等犯罪共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等非监禁刑7 697人,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新情况,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案结事了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创新调解机制,及时调解了一大批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关联度高、敏感复杂的案件,全年民事调解结案52 473件,调撤率达66%,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针对行政争议上升的新趋势,积极探索处理行政争议的新机制,积极寻求支持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权益的最佳方案,努力使一些群体性“官民”纠纷通过疏导协调得以息诉罢访。全年协调解决行政案件1 067件,占45%。针对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的形势,以确保奥运平安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活动,全年处理群众信访21 323人次,对全国人大、中政委、最高法院交办的246件重信重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停访率达93.5%。

    保障民生全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18 247件,涉案标的额达2.1亿元,维护人民群众的劳动权益;审结医患纠纷、医疗保险、交通肇事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2 249件,结案标的额1.8亿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审结涉及征地、拆迁、物业、供暖和房地产等纠纷5 949件,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着力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婚姻案件41 218件、赡养扶养抚育案件2 297件,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清欠”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为农民工追回欠发工资1.7亿元。全区法院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和风险提示,全面推广案件速裁制度,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10 085件,及时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全年共巡回审判案件20 484件,减轻了群众诉累;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为6 516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 743万元。为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自治区高院翻译出版了蒙文版《民商事法律法规汇编》,汇集1984年以来颁布实施的民事常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填补了全国目前同类工具书的空白。

    解决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为切实解决申诉难问题,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各级法院审判职能和工作量调整的实际,自治区高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增设机构,通过调整、遴选等方法充实了审判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把程序法修改的规定落到实处。从41日《决定》实施至年底,全区法院按照“上管一级”的原则受理申请再审案件3 948件,其中自治区高院受理1 329件,同比增加近3倍;受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264件,其中自治区高院对41件抗诉案件直接审理,依法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区法院严格落实立即执行制度、财产报告制度,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强化制裁力度,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168件;严格落实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案外人异议制度,受理执行异议案件408件,同比增加308件,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案外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救济权利。从200811月开始,全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探索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信息网络和执行救助制度,积极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督办执行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40 628件,标的额38.6亿元。

    【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高院坚持把建设过硬的领导班子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教育引导班子成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提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能力、统筹能力、监督能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坚持群众观点,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对群众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建立新任法官到基层法院、法庭锻炼的制度,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开庭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官在社区开展预约立案、现场开庭调解等工作,把握社情民意,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努力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全年邀请专家开展讲座22场,举办法官论坛76次,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30期,培训人员14 667人次,努力实现培训工作从学历向能力、从文凭向水平的转变。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008年,从全区各级法院遴选19名民事法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18名法官助理和其他辅助人员,充实到基层法院,解决基层法院法官青黄不接、案多人少的问题。在69个旗县法院启动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试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人员组合模式。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区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实施意见,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惩防并举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组织开展全区法院反腐倡廉情况互查,共走访人大、纪检、检察机关等74家,召开廉政监督员等座谈会85次,加大对违法违纪线索的查处力度,自查案件同比上升18%,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77人,同比下降了30%。

    【基层基础建设】全区法院坚持“重心下移、精力下沉、保障下倾”的方针,以“两庭”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加强监督指导高院、中院普遍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广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规范性意见22个,指导基层法院完善审判机制,提高司法能力。

    落实经费保障以落实中共中央〔200611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各级法院重点围绕落实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加大协调沟通和监督指导力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区已有60%左右的基层法院落实经费保障标准,同时将2008年党中央财政下拨及自治区财政匹配的计1.6亿元的办案补助和政法专项补助款,全部分配到基层法院,缓解了基层法院经费不足的问题。

    加强“两庭”建设2008年,共组织审判综合楼项目23个,落实资金3 200万元;组织人民法庭建设项目54个,落实资金1 970万元,上述项目完成后,全区三级法院“两庭”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案件网上审批、网上签章、自动生成电子卷、归档等实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局域网硬件和软件。配合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法院全面实现了档案管理晋升自治区特级管理标准。安排资金1 760万元,为全区每个法院建成一个标准化科技法庭,实现庭审直播,规范庭审秩序,保证庭审公正透明。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全区共有30%左右的法院加入中国法院互联网。

    (李建平 宋建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