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 政府法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

    孙惠民

       
     

    副主任:

    乔欣

    贾莉(女)

     
     

    副巡视员:

    王爱丽(女 5月离任)

    张洁民

    左枚林(5月离任)

    【概况】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1人,实有38人。内设秘书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执法监督处、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处、依法行政指导处、机关党委。下辖2个事业单位和1个社会团体组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培训中心、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  

    【政府立法工作】完成年初所确定的6项地方性法规、12项政府规章和4项调研项目。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毛绒纤维质量管理的政府规章,惠及全区1 300万农牧民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出台,被评为2013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首。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众参与立法途径  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法中,走访了30多家小作坊,首次邀请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自治区法制办在《内蒙古日报》和《北方新报》等媒体上刊登了《向全社会征集2014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公告》,同时向全区1 0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出征求2014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函,在社会各界引起了较大反响,并得到积极支持和回应。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  对自治区现行有效的129件地方性法规、107件政府规章全部进行了逐个逐条梳理,对5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政府规章提出修改的建议。  

    依法办理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全年共完成《城镇住房保障条例(送审稿)》等27件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完成《关于加快“三少”民族自治旗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的议案》等17件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办理其他各类征求意见110余件。  

    【行政复议】2013年,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 020件,与2012年相比减少60件,其中受理841件,综合纠错率为31.98%。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件,出庭应诉26次。一是始终坚持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公开、公正、民主原则,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办理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累计行程4万多公里,召开案件听证会30余次,案件调解和解率为17.98%。建立了复议工作报告制度,向国务院法制办专题报告了2012年度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中。全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初见成效,至12月底,全区11个盟市、4个旗县法制办单设了复议科室,阿左旗、扎兰屯等旗县在街道、乡村设立了法制联络员。乌海还在全区率先统一了行政复议制服,并设计制作了行政复议徽标。三是自治区法制办与自治区高院建立了联系工作机制。四是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仲裁工作的深入开展,确定的8个试点单位全部组建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分别按照不同模式启动试点工作。召开了全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暨仲裁工作座谈会。年内7个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1 115件,标的额达到38.6亿元,其中调解和解结案332件,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自治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安排专人抽查了部分盟市贯彻实施复议法的情况,并形成报告及时反馈。   

    【行政执法监督】成功承办国务院法制办第十二次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协作会议,召开了全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推进会。强化对重大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专项检查和个案监督活动,对各盟市、旗县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进行了一次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专项检查。探索行政执法车辆管理模式,确定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为自治区行政执法车辆管理试点单位。与自治区交通厅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设计制作了行政执法车辆牌证,自治区交通部门在运输系统普遍开展了行政执法车辆专用证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对129 000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审工作,其中通过年审的行政执法人员97 000名,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和信息查询系统,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建立政府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提请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行政指导】   

    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3月初,召开了全区法制办主任和法规处长会议,对年度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7月,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年中督查,及时下发了督查通报,并跟踪问效。8月,召开了全区政府法制监督和指导工作座谈会,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了改进措施。9月,召开了全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12月,对依法行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了考核,并将结果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积极推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3年,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精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共承接落实230余项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全面清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工作,会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取消和调整了自治区本级126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69项,委托管理行政审批项目16项,取消和下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严格控制新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经过严格把关和不懈努力,行政许可法颁布近十年来,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没有新增过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加强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对全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培训  全年共培训1 200余人次。在国家行政学院分两期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举办了5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对全区信息宣传联络员进行了培训,联合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举办了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专题研讨班。组织编写了《内蒙古自治区依法行政实务指导》一书作为培训教材,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提请自治区政府分别向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形成年度报告制度。      

    【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  

    全力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013年,共完成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查165件次,审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35件,审查处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8件。监督纠正内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4件。  

    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宣传、落实相关制度作出了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并组织开展了培训。在此基础上,加强了配套制度建设,起草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规程和文本格式,进一步规范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出台和实施,被评为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要求,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制办在提请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33号)的基础上,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自治区政府分别以内政发〔2013110号、111号和内政办发〔2013104号三个文件,首次对自治区政府及办公厅857件规范性文件的底数进行了公布:继续有效的418件予以保留;废止的163件,宣布失效的208件;需修订后重新发布的68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4 536件,继续有效的2 382件,废止和失效的1 740件,需修订后重新公布的414件;盟市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共8 808件,继续有效的4 401件、废止和失效的3 598件,拟修订的908件。这次清理,摸清了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家底,实现了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瘦身和公开亮相,为今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政府法律事务】全年共办理法律顾问事项68件,起草、审查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80余份,调处各类纠纷50余件,出具各类法律建议意见书40余份,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法制信息宣传和编译】2013年,共收集、整理、编发法制办及全区各盟市法制办上报的工作信息7 139条,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 372条。编发《政府法制工作信息》30期、《政府法制动态》20期、《法制办半月工作动态》40期。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领导法治在线访谈5次。“内蒙古法制办开门立法 让群众参与立法”、“内蒙古法制办开门立法”节目相继在1022日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法制专线》和1027日《内蒙古新闻联播》播出。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蒙文版汇编(19892012年)》、《土默特左旗档案馆藏清代蒙古文档案选编》。编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蒙文版)》总第5期,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总第19期、20期)》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英文版)》(2013年度选编)的翻译和编辑工作。  

    【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研究》通过验收,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合作的《内蒙古健全民间借贷法律机制与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研究》课题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批准;《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工作》分别刊发了《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找准落实“8337”发展思路着力点 为自治区实现繁荣富裕和谐美好提供法制保障》等研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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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法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

    孙惠民

       
     

    副主任:

    乔欣

    贾莉(女)

     
     

    副巡视员:

    王爱丽(女 5月离任)

    张洁民

    左枚林(5月离任)

    【概况】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1人,实有38人。内设秘书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执法监督处、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处、依法行政指导处、机关党委。下辖2个事业单位和1个社会团体组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培训中心、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  

    【政府立法工作】完成年初所确定的6项地方性法规、12项政府规章和4项调研项目。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毛绒纤维质量管理的政府规章,惠及全区1 300万农牧民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出台,被评为2013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首。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众参与立法途径  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法中,走访了30多家小作坊,首次邀请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自治区法制办在《内蒙古日报》和《北方新报》等媒体上刊登了《向全社会征集2014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公告》,同时向全区1 0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出征求2014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函,在社会各界引起了较大反响,并得到积极支持和回应。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  对自治区现行有效的129件地方性法规、107件政府规章全部进行了逐个逐条梳理,对5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政府规章提出修改的建议。  

    依法办理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全年共完成《城镇住房保障条例(送审稿)》等27件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完成《关于加快“三少”民族自治旗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的议案》等17件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办理其他各类征求意见110余件。  

    【行政复议】2013年,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 020件,与2012年相比减少60件,其中受理841件,综合纠错率为31.98%。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件,出庭应诉26次。一是始终坚持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公开、公正、民主原则,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办理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累计行程4万多公里,召开案件听证会30余次,案件调解和解率为17.98%。建立了复议工作报告制度,向国务院法制办专题报告了2012年度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中。全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初见成效,至12月底,全区11个盟市、4个旗县法制办单设了复议科室,阿左旗、扎兰屯等旗县在街道、乡村设立了法制联络员。乌海还在全区率先统一了行政复议制服,并设计制作了行政复议徽标。三是自治区法制办与自治区高院建立了联系工作机制。四是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仲裁工作的深入开展,确定的8个试点单位全部组建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分别按照不同模式启动试点工作。召开了全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暨仲裁工作座谈会。年内7个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1 115件,标的额达到38.6亿元,其中调解和解结案332件,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自治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安排专人抽查了部分盟市贯彻实施复议法的情况,并形成报告及时反馈。   

    【行政执法监督】成功承办国务院法制办第十二次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协作会议,召开了全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推进会。强化对重大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专项检查和个案监督活动,对各盟市、旗县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进行了一次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专项检查。探索行政执法车辆管理模式,确定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为自治区行政执法车辆管理试点单位。与自治区交通厅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设计制作了行政执法车辆牌证,自治区交通部门在运输系统普遍开展了行政执法车辆专用证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对129 000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审工作,其中通过年审的行政执法人员97 000名,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和信息查询系统,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建立政府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提请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行政指导】   

    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3月初,召开了全区法制办主任和法规处长会议,对年度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7月,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年中督查,及时下发了督查通报,并跟踪问效。8月,召开了全区政府法制监督和指导工作座谈会,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了改进措施。9月,召开了全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12月,对依法行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了考核,并将结果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积极推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3年,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精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共承接落实230余项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全面清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工作,会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取消和调整了自治区本级126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69项,委托管理行政审批项目16项,取消和下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严格控制新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经过严格把关和不懈努力,行政许可法颁布近十年来,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没有新增过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加强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对全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培训  全年共培训1 200余人次。在国家行政学院分两期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举办了5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对全区信息宣传联络员进行了培训,联合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举办了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专题研讨班。组织编写了《内蒙古自治区依法行政实务指导》一书作为培训教材,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提请自治区政府分别向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形成年度报告制度。      

    【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  

    全力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013年,共完成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查165件次,审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35件,审查处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8件。监督纠正内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4件。  

    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宣传、落实相关制度作出了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并组织开展了培训。在此基础上,加强了配套制度建设,起草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规程和文本格式,进一步规范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出台和实施,被评为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要求,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制办在提请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33号)的基础上,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自治区政府分别以内政发〔2013110号、111号和内政办发〔2013104号三个文件,首次对自治区政府及办公厅857件规范性文件的底数进行了公布:继续有效的418件予以保留;废止的163件,宣布失效的208件;需修订后重新发布的68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4 536件,继续有效的2 382件,废止和失效的1 740件,需修订后重新公布的414件;盟市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共8 808件,继续有效的4 401件、废止和失效的3 598件,拟修订的908件。这次清理,摸清了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家底,实现了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瘦身和公开亮相,为今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政府法律事务】全年共办理法律顾问事项68件,起草、审查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80余份,调处各类纠纷50余件,出具各类法律建议意见书40余份,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法制信息宣传和编译】2013年,共收集、整理、编发法制办及全区各盟市法制办上报的工作信息7 139条,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 372条。编发《政府法制工作信息》30期、《政府法制动态》20期、《法制办半月工作动态》40期。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领导法治在线访谈5次。“内蒙古法制办开门立法 让群众参与立法”、“内蒙古法制办开门立法”节目相继在1022日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法制专线》和1027日《内蒙古新闻联播》播出。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蒙文版汇编(19892012年)》、《土默特左旗档案馆藏清代蒙古文档案选编》。编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蒙文版)》总第5期,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总第19期、20期)》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英文版)》(2013年度选编)的翻译和编辑工作。  

    【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研究》通过验收,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合作的《内蒙古健全民间借贷法律机制与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研究》课题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批准;《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工作》分别刊发了《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找准落实“8337”发展思路着力点 为自治区实现繁荣富裕和谐美好提供法制保障》等研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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