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 统计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名录】  

     

    局长:

    胡敏谦

       
     

    副局长:

    张肯发

    周耀亭

    苑虹(女)

     

    总统计师:

    郭永在

       
     

    纪检组长:

    付玉生(4月离任)

    王侣(6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78名(含纪检3名),实有人数72人,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与环境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7个处室。  

    所属事业编制204名,现有人员150人。所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农牧业综合调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中心、数据管理中心、信息景气中心、科研所、记者站。  

    【四大工程建设】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为内容的四大工程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单位名录库逐步完善。全区各级统计机构进一步提高名录库管理工作的质量,充分利用企业年定报数据比对单位基本信息,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强化对指标异常单位的核实,统一认定,严把进口,逐步形成了不重不漏、准确可靠、全区统一的统计调查单位库。组织开展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并对核查情况进行了核检、通报。清理规范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联网直报企业报送数据的行为,切实维护了企业独立报送数据的权利,保证了源头数据质量。  

    【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扎实推进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开展了第六次人口普查收尾工作,基本完成了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研究经常化的部门和专业联系合作机制,与六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了部门间资料交换和信息共享。各专业围绕统计工作重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通过修订制度、加强基础、规范流程、质量核查等有效措施,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业务工作,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设计管理、能源、贸易外经、农村统计调查、名录库及相关工作、新闻宣传、统计科研工作在全国考核中获良好等次。  

    【统计分析监测和服务】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不断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统计监测及预警分析材料。多次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季度、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提供了有价值、有深度、有高度的分析材料,为自治区领导全面了解自治区经济社会情况提供专题服务,多篇统计分析得到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等自治区党政领导的肯定和批示。继续推进内蒙古社会公众统计信息服务平台和领导服务平台建设步伐,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同时,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工作。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积极组织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工作。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发刊3期,刊载9篇文章,对能源、服务业、劳动工资统计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研究。制定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上报工作流程和审批管理办法,依法审批部门和盟市统计局上报的统计调查项目。圆满完成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制定了工业、贸易、房地产、能源专业的电子统计台账,将推广到全区。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制定了能够反映自治区实际情况的盟市季度GDP核算办法。进一步完善新建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的各项制度和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盟市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制度,扩充和完善了部门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起草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案及报表制度,开展了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调查工作。部署了全区夏季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工作,并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13年,进一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将“五星级”标准与国家统计局“两个规范”密切结合,对全区102个旗县(市、区)统计局进行考核,并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全区已有一半以上旗县(市、区)统计局达到“五星级”标准。修订了部门和企业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将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为实现全区部门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统计法制建设】制定《2013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完成了《内蒙古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讨论稿)》的送审工作,清理了全局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对全区统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大型普查中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突出查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信息化建设】在“内蒙古统计综合业务平台系统”中,完成畜牧业基层表和综合表的定制与测试。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四级网络建设,制定了二、三级网络升级改造、安全防护改造和内外网隔离方案。继续完善和提高办公OA系统的功能和水平,增加移动OA终端PC版。积极推进网站建设,编制了内网网站改版方案。  

    【队伍建设】组织全区两级统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的培训班,举办为期3天的全区旗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全区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对全区60名盟市、旗县统计局领导,统计专家及区局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进行了培训。分级分批组织开展各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了各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前报名和培训工作,2013年,全区统计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考人数分别为4 702人和1 664人,合格率均在97%以上。  

    【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统计局从20137月开始,历时6个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步骤、规定程序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较好地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达到了活动的目标要求,受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第五督导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继续把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同12个盟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对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在调查研究、会议管理、改进文风、出访活动、勤俭节约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改进和提高,特别是“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统计文化建设和机关党建】组织开展“进社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举办了第四届职工运动会和第五届乒乓球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区直属机关职工文体竞赛活动。20136月,在自治区开展的“四型”机关建设活动中,自治区统计局被自治区组织部和区直工委评为“廉洁型机关”,并顺利通过了区直工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单位复查验收。7月,自治区统计局科研所党支部和机关党委分别被区直工委评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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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

    胡敏谦

       
     

    副局长:

    张肯发

    周耀亭

    苑虹(女)

     

    总统计师:

    郭永在

       
     

    纪检组长:

    付玉生(4月离任)

    王侣(6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78名(含纪检3名),实有人数72人,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与环境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7个处室。  

    所属事业编制204名,现有人员150人。所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农牧业综合调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中心、数据管理中心、信息景气中心、科研所、记者站。  

    【四大工程建设】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为内容的四大工程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单位名录库逐步完善。全区各级统计机构进一步提高名录库管理工作的质量,充分利用企业年定报数据比对单位基本信息,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强化对指标异常单位的核实,统一认定,严把进口,逐步形成了不重不漏、准确可靠、全区统一的统计调查单位库。组织开展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并对核查情况进行了核检、通报。清理规范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联网直报企业报送数据的行为,切实维护了企业独立报送数据的权利,保证了源头数据质量。  

    【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扎实推进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开展了第六次人口普查收尾工作,基本完成了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研究经常化的部门和专业联系合作机制,与六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了部门间资料交换和信息共享。各专业围绕统计工作重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通过修订制度、加强基础、规范流程、质量核查等有效措施,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业务工作,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设计管理、能源、贸易外经、农村统计调查、名录库及相关工作、新闻宣传、统计科研工作在全国考核中获良好等次。  

    【统计分析监测和服务】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不断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统计监测及预警分析材料。多次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季度、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提供了有价值、有深度、有高度的分析材料,为自治区领导全面了解自治区经济社会情况提供专题服务,多篇统计分析得到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等自治区党政领导的肯定和批示。继续推进内蒙古社会公众统计信息服务平台和领导服务平台建设步伐,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同时,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工作。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积极组织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工作。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发刊3期,刊载9篇文章,对能源、服务业、劳动工资统计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研究。制定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上报工作流程和审批管理办法,依法审批部门和盟市统计局上报的统计调查项目。圆满完成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制定了工业、贸易、房地产、能源专业的电子统计台账,将推广到全区。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制定了能够反映自治区实际情况的盟市季度GDP核算办法。进一步完善新建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的各项制度和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盟市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制度,扩充和完善了部门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起草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案及报表制度,开展了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调查工作。部署了全区夏季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工作,并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13年,进一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将“五星级”标准与国家统计局“两个规范”密切结合,对全区102个旗县(市、区)统计局进行考核,并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全区已有一半以上旗县(市、区)统计局达到“五星级”标准。修订了部门和企业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将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为实现全区部门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统计法制建设】制定《2013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完成了《内蒙古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讨论稿)》的送审工作,清理了全局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对全区统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大型普查中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突出查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信息化建设】在“内蒙古统计综合业务平台系统”中,完成畜牧业基层表和综合表的定制与测试。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四级网络建设,制定了二、三级网络升级改造、安全防护改造和内外网隔离方案。继续完善和提高办公OA系统的功能和水平,增加移动OA终端PC版。积极推进网站建设,编制了内网网站改版方案。  

    【队伍建设】组织全区两级统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的培训班,举办为期3天的全区旗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全区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对全区60名盟市、旗县统计局领导,统计专家及区局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进行了培训。分级分批组织开展各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了各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前报名和培训工作,2013年,全区统计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考人数分别为4 702人和1 664人,合格率均在97%以上。  

    【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统计局从20137月开始,历时6个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步骤、规定程序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较好地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达到了活动的目标要求,受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第五督导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继续把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同12个盟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对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在调查研究、会议管理、改进文风、出访活动、勤俭节约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改进和提高,特别是“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统计文化建设和机关党建】组织开展“进社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举办了第四届职工运动会和第五届乒乓球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区直属机关职工文体竞赛活动。20136月,在自治区开展的“四型”机关建设活动中,自治区统计局被自治区组织部和区直工委评为“廉洁型机关”,并顺利通过了区直工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单位复查验收。7月,自治区统计局科研所党支部和机关党委分别被区直工委评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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