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 水利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名录】  

     

    厅长:

    戈锋(蒙古族)

       
     

    副厅长:

    冯国华(满族)

       
     

    纪检组长:

    周秀峰

       
     

    副厅长:

    于长剑

    牛明

    康跃(满族)

    【概况】2013年,全区水利投入突破13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争取国家资金33.73亿元,自治区投资30.08亿元,有力拉动了自治区经济增长。  

    自治区水利厅的职责是:在全区范围内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适合于内蒙古的水法规体系,开展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进行大江大河整治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兴建农村饮水工程,开展防汛(防凌)及抗旱工作,推广应用水利先进科学技术、在全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及水生态文明建设。下设办公室、人事处、科技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水资源管理处、建设与管理处、水土保持处、农牧水利处、机关党委、防汛抗旱办公室、监察室、离退休干部处共13个处室。  

    【前期工作】2013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构筑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内蒙古2013-2017年重点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自治区清洁能源、煤化工、新型产业基地供水保障工程,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节水灌溉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县域经济供水保障工程,区域经济发展水资源配置工程和防汛抗旱减灾工程七大工程体系,重点建设项目112个,规划总投资1 952.58亿元。  

    【工程建设】黄河内蒙古段近期防洪工程主体工程竣工,海勃湾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完工并初期下闸蓄水,扬旗山水利枢纽顺利实施二期导(截)流工程,扎敦水利枢纽和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试点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治理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文得根水利枢纽、“引绰济辽”、Z866、黄河二期防洪工程、尼尔基和绰勒水库下游灌区等自治区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了列入全国规划的61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6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展顺利。  

    【水土保持】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新进展,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北黑土区治理工程为重点,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全国八片重点治理区的准格尔旗、清水河县、鄂托克旗成效显著,围绕黄河流域各流域,以淤地坝为重点,水土流失态势进一步得到遏制。鄂尔多斯市八大孔兑积极开展水沙置换研究,为减少入黄泥沙探索出一条新路。重点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已呈明显下降趋势,并在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福祉等多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全区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7万亩。积极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乌海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小流域被命名为内蒙古首个“自治区清洁小流域”。  

    【防汛抗旱】重新修订《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对全区562座水库蓄水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了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整改落实。拨付防汛经费1.41亿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转移救护与迁安避险;申请党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3 000万元,兴建抗旱水源工程900多处,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农牧水利】农田水利以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增粮工程为重点,全面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实施节水增粮行动;规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统筹各项涉农涉水资金,集中力量发展好高效节水农业。全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64万亩,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2。科学发展牧区水利,重点实施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和节水示范项目。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全年解决农村牧区105.67万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水政】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水利厅会同自治区人大农牧委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涉水规范性文件和水利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推进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工作,制定《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了全区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治理区域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封闭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城区违规地下取水井102眼。通辽市实施压减机电井行动,全年压井8 304眼。  

    【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开展了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科技支撑项目试验研究和引黄灌区滴灌高效节水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项目基础研究,启动实施灌区水资源总量控制技术及多维临界调控模式研究项目,填补了内蒙古水利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空白。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规划》,开展水利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实现了在自治区与盟市防汛抗旱系统异地视频会商。完成全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布了普查成果。  

    【水资源管理】完成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盟市、旗县分解确认,建立起覆盖自治区三级行政区域的“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建立自治区取水许可台账。自治区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实现对全区80家重点用水企业实施在线监控。完成黄河、黑河年度水量调度工作。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验收,包头市被评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城市。组织开展“节水内蒙古行”大型宣传活动,评比表彰了25家节水型单位。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了“4·14”黄河上游突发水污染事件。  

    【水利改革】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下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等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取消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开发补偿费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农田草牧场水利、水土保持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水利建设。加强政府水利融资平台建设。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被授予“全国优秀水利企业”荣誉称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担保公司——内蒙古蓝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积极与盟市合作打造政府融资平台,与乌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利厅会同自治区编办、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盟市间黄河干流水权转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  

    【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思想政治学习  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创建“四型机关”为目标,以促进“晋位升级”为抓手,扎实推进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内蒙古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初步建立健全了作风建设的制度规范。  

    党风廉政建设  重点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编订了《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机关篇)》。充分发挥水利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从201371日起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以及清理检查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清理各类会员卡礼金卡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水利厅直属9个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制定了《水利厅党组关于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力做好水利扶贫工作,为兴安盟突泉县永安镇四家子村落实帮扶资金230万元,为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落实帮扶资金1.26亿元。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  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内蒙古黄河工程管理局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督查、信访、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新闻宣传和史志年鉴工作】水利新闻宣传工作成绩显著,《中国水利报》驻内蒙古记者站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记者站。启动了第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水利志》的编纂工作。  

    【重要活动】227日至31日,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陈小江率防凌检查组,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等陪同下,深入内蒙古黄河防凌一线检查指导防凌工作,并到三湖河口水文站慰问、看望了测站的干部职工。32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一行视察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对工程运行状况、河套灌区引水情况做了详细了解。418日,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国家级验收会在呼和浩特召开,松辽流域水利普查办主任、水利普查档案验收组长李恒山主持会议。578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一行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等陪同下,先后来到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及呼和浩特市考察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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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名录】  

     

    厅长:

    戈锋(蒙古族)

       
     

    副厅长:

    冯国华(满族)

       
     

    纪检组长:

    周秀峰

       
     

    副厅长:

    于长剑

    牛明

    康跃(满族)

    【概况】2013年,全区水利投入突破13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争取国家资金33.73亿元,自治区投资30.08亿元,有力拉动了自治区经济增长。  

    自治区水利厅的职责是:在全区范围内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适合于内蒙古的水法规体系,开展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进行大江大河整治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兴建农村饮水工程,开展防汛(防凌)及抗旱工作,推广应用水利先进科学技术、在全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及水生态文明建设。下设办公室、人事处、科技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水资源管理处、建设与管理处、水土保持处、农牧水利处、机关党委、防汛抗旱办公室、监察室、离退休干部处共13个处室。  

    【前期工作】2013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构筑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内蒙古2013-2017年重点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自治区清洁能源、煤化工、新型产业基地供水保障工程,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节水灌溉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县域经济供水保障工程,区域经济发展水资源配置工程和防汛抗旱减灾工程七大工程体系,重点建设项目112个,规划总投资1 952.58亿元。  

    【工程建设】黄河内蒙古段近期防洪工程主体工程竣工,海勃湾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完工并初期下闸蓄水,扬旗山水利枢纽顺利实施二期导(截)流工程,扎敦水利枢纽和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试点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治理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文得根水利枢纽、“引绰济辽”、Z866、黄河二期防洪工程、尼尔基和绰勒水库下游灌区等自治区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了列入全国规划的61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6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展顺利。  

    【水土保持】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新进展,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北黑土区治理工程为重点,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全国八片重点治理区的准格尔旗、清水河县、鄂托克旗成效显著,围绕黄河流域各流域,以淤地坝为重点,水土流失态势进一步得到遏制。鄂尔多斯市八大孔兑积极开展水沙置换研究,为减少入黄泥沙探索出一条新路。重点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已呈明显下降趋势,并在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福祉等多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全区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7万亩。积极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乌海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小流域被命名为内蒙古首个“自治区清洁小流域”。  

    【防汛抗旱】重新修订《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对全区562座水库蓄水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了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整改落实。拨付防汛经费1.41亿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转移救护与迁安避险;申请党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3 000万元,兴建抗旱水源工程900多处,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农牧水利】农田水利以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增粮工程为重点,全面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实施节水增粮行动;规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统筹各项涉农涉水资金,集中力量发展好高效节水农业。全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64万亩,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2。科学发展牧区水利,重点实施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和节水示范项目。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全年解决农村牧区105.67万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水政】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水利厅会同自治区人大农牧委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涉水规范性文件和水利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推进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工作,制定《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了全区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治理区域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封闭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城区违规地下取水井102眼。通辽市实施压减机电井行动,全年压井8 304眼。  

    【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开展了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科技支撑项目试验研究和引黄灌区滴灌高效节水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项目基础研究,启动实施灌区水资源总量控制技术及多维临界调控模式研究项目,填补了内蒙古水利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空白。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规划》,开展水利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实现了在自治区与盟市防汛抗旱系统异地视频会商。完成全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布了普查成果。  

    【水资源管理】完成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盟市、旗县分解确认,建立起覆盖自治区三级行政区域的“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建立自治区取水许可台账。自治区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实现对全区80家重点用水企业实施在线监控。完成黄河、黑河年度水量调度工作。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验收,包头市被评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城市。组织开展“节水内蒙古行”大型宣传活动,评比表彰了25家节水型单位。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了“4·14”黄河上游突发水污染事件。  

    【水利改革】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下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等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取消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开发补偿费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农田草牧场水利、水土保持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水利建设。加强政府水利融资平台建设。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被授予“全国优秀水利企业”荣誉称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担保公司——内蒙古蓝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积极与盟市合作打造政府融资平台,与乌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利厅会同自治区编办、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盟市间黄河干流水权转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  

    【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思想政治学习  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创建“四型机关”为目标,以促进“晋位升级”为抓手,扎实推进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内蒙古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初步建立健全了作风建设的制度规范。  

    党风廉政建设  重点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编订了《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机关篇)》。充分发挥水利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从201371日起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以及清理检查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清理各类会员卡礼金卡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水利厅直属9个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制定了《水利厅党组关于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力做好水利扶贫工作,为兴安盟突泉县永安镇四家子村落实帮扶资金230万元,为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落实帮扶资金1.26亿元。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  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内蒙古黄河工程管理局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督查、信访、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新闻宣传和史志年鉴工作】水利新闻宣传工作成绩显著,《中国水利报》驻内蒙古记者站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记者站。启动了第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水利志》的编纂工作。  

    【重要活动】227日至31日,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陈小江率防凌检查组,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等陪同下,深入内蒙古黄河防凌一线检查指导防凌工作,并到三湖河口水文站慰问、看望了测站的干部职工。32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一行视察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对工程运行状况、河套灌区引水情况做了详细了解。418日,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国家级验收会在呼和浩特召开,松辽流域水利普查办主任、水利普查档案验收组长李恒山主持会议。578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一行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等陪同下,先后来到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及呼和浩特市考察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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