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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卷

  • 人民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行长:

    余文建 

         
     

    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

    张子君

         
     

    副行长:

    朱新春

    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肖长江

     

    工会主任:

    包健(蒙古族)

         
     

    纪委书记:

    施勇兵

         

    【概况】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于199911日成立。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分行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在全区贯彻执行党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防范和化解内蒙古自治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分析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制定和修改货币政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负责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的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管理内蒙古自治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管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国库业务、科技和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2013年,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在有效落实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改进金融服务上下功夫,有力支持了自治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货币政策】    

    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  扎实落实各项金融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增长。截至2013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5 206亿元,同比增长11.7%;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 944亿元,同比增长14.7%。全年实现社会融资规模2 730亿元,同比多增291亿元。  

    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和民贸民品贴息政策,不断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是年,全区累计发放短期再贷款38.8亿元、支农再贷款16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4倍和31.8%;累计办理再贴现38.9亿元、民贸民品贴息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倍和76%  

    全力推动信贷结构调整  制定并印发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等8个指导意见,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认真开展涉农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不断提升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涉农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力度。  

    提高金融服务民生水平  积极开展“一县一品”金融产品创新工程,推进县域普惠金融建设。扎实推进“双推双增”直接融资工程,协调交易商协会与自治区政府签署《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内蒙古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深入开展“三评两奖”工程,推动财政部门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定向费用补贴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继续实施“民生金融支持富民强区”工程,重点加强金融支持北梁棚户区改造。  

    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研究制定《满洲里市卢布现钞使用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呈报总行批复,做好卢布现钞使用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促进全区跨境人民币业务深入发展。  

    【金融管理和风险防范】  

    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  与自治区证监局签署《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备忘录》,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健全监管协作机制。修订和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按季组织召开金融稳定协调工作会议,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及时有效地进行风险提示,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深化“两管理、两综合”工作  2013年,组织完成对22家金融机构综合评价、2家金融机构综合执法检查、25家新开业金融机构开业前辅导、8家金融机构开业前约谈、21家金融机构开业批复工作,有效规范了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要求,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全年共收到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81件。  

    强化金融风险监测  建立银行业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评价体系,科学测算各家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状况,并对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进行重点监测,提升风险监测的针对性、时效性。全年共组织完成2家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现场评估、153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和20家地方法人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工作,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有效应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加强地方法人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和跟踪监测,有效运用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等措施,重点对边境贸易、转口贸易、加工贸易三类企业及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业务深入开展监测和排查,对涉嫌违规的19家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全区异常外汇资金流入迹象缓解,进出口货物流和贸易外汇资金流匹配性加强,“控流入”专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新政策积极推广国际收支涉外收入企业网上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新政策,简化和便利境内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减少银行工作量,提高银企便利化水平。积极争取短期外债指标1.3亿美元,首次向中资企业核定3 000万美元短期外债指标和5 000万美元外保内贷额度,此举不仅拓宽了中资企业利用境外市场融资渠道,还为企业节约了100万美元的融资成本。  

    深入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改革  进一步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综合分析、监测核查、分类管理、防范风险、促进转型”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开展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工作,不断提高监管与服务的针对性。全面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涉外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更加便利,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服务涉外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充分用好结售汇管理政策  认真落实中蒙边贸银行结算账户结售汇“双6亿”限额管理政策,有效促进中蒙双边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  

    【金融服务】    

    稳步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建立全区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有效增强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认真做好金融统计和调查工作  积极开展社会融资规模、跨区域融资情况、理财和资金信托等表外融资规模及投向的监测分析工作。尝试和探索编制小微企业景气指数,初步建立小微企业的景气系列指数。  

    全面推进支付体系建设  圆满完成二代支付系统推广运行,稳步推进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账户核实工作。着力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大力推行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2013年,全区共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11 641个,累计取款10 176万元。  

    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  实施反洗钱巡查和风险评估,成功实践法人监管模式,搭建微信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体系。召开全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现场会,开展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职责十周年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完善信息化安全管理  加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继续做好金融IC卡试点推广工作,积极拓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不断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与服务。  

    强化货币发行管理  统筹安排全区发行基金,优化券别结构,提升票面整洁度。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发行库安全管理大检查,保证现金供应、发行库和发行基金安全。加强人民币出入境管理,保障对蒙古国人民币现钞供应。深入开展反假币工作,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国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开展工会经费国库集中汇缴清算工作,完成社保基金纳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试点非税收入加入横向联网系统工作。扩大银行卡电子缴税范围,将工会经费和社保基金纳入银行卡刷卡缴税,进一步拓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范围和应用领域。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征信系统建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信托公司顺利接入,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数据全部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全覆盖。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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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行长:

    余文建 

         
     

    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

    张子君

         
     

    副行长:

    朱新春

    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肖长江

     

    工会主任:

    包健(蒙古族)

         
     

    纪委书记:

    施勇兵

         

    【概况】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于199911日成立。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分行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在全区贯彻执行党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防范和化解内蒙古自治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分析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制定和修改货币政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负责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的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管理内蒙古自治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管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国库业务、科技和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2013年,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在有效落实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改进金融服务上下功夫,有力支持了自治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货币政策】    

    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  扎实落实各项金融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增长。截至2013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5 206亿元,同比增长11.7%;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 944亿元,同比增长14.7%。全年实现社会融资规模2 730亿元,同比多增291亿元。  

    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和民贸民品贴息政策,不断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是年,全区累计发放短期再贷款38.8亿元、支农再贷款16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4倍和31.8%;累计办理再贴现38.9亿元、民贸民品贴息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倍和76%  

    全力推动信贷结构调整  制定并印发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等8个指导意见,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认真开展涉农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不断提升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涉农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力度。  

    提高金融服务民生水平  积极开展“一县一品”金融产品创新工程,推进县域普惠金融建设。扎实推进“双推双增”直接融资工程,协调交易商协会与自治区政府签署《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内蒙古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深入开展“三评两奖”工程,推动财政部门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定向费用补贴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继续实施“民生金融支持富民强区”工程,重点加强金融支持北梁棚户区改造。  

    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研究制定《满洲里市卢布现钞使用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呈报总行批复,做好卢布现钞使用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促进全区跨境人民币业务深入发展。  

    【金融管理和风险防范】  

    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  与自治区证监局签署《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备忘录》,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健全监管协作机制。修订和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按季组织召开金融稳定协调工作会议,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及时有效地进行风险提示,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深化“两管理、两综合”工作  2013年,组织完成对22家金融机构综合评价、2家金融机构综合执法检查、25家新开业金融机构开业前辅导、8家金融机构开业前约谈、21家金融机构开业批复工作,有效规范了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要求,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全年共收到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81件。  

    强化金融风险监测  建立银行业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评价体系,科学测算各家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状况,并对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进行重点监测,提升风险监测的针对性、时效性。全年共组织完成2家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现场评估、153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和20家地方法人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工作,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有效应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加强地方法人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和跟踪监测,有效运用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等措施,重点对边境贸易、转口贸易、加工贸易三类企业及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业务深入开展监测和排查,对涉嫌违规的19家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全区异常外汇资金流入迹象缓解,进出口货物流和贸易外汇资金流匹配性加强,“控流入”专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新政策积极推广国际收支涉外收入企业网上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新政策,简化和便利境内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减少银行工作量,提高银企便利化水平。积极争取短期外债指标1.3亿美元,首次向中资企业核定3 000万美元短期外债指标和5 000万美元外保内贷额度,此举不仅拓宽了中资企业利用境外市场融资渠道,还为企业节约了100万美元的融资成本。  

    深入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改革  进一步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综合分析、监测核查、分类管理、防范风险、促进转型”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开展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工作,不断提高监管与服务的针对性。全面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涉外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更加便利,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服务涉外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充分用好结售汇管理政策  认真落实中蒙边贸银行结算账户结售汇“双6亿”限额管理政策,有效促进中蒙双边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  

    【金融服务】    

    稳步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建立全区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有效增强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认真做好金融统计和调查工作  积极开展社会融资规模、跨区域融资情况、理财和资金信托等表外融资规模及投向的监测分析工作。尝试和探索编制小微企业景气指数,初步建立小微企业的景气系列指数。  

    全面推进支付体系建设  圆满完成二代支付系统推广运行,稳步推进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账户核实工作。着力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大力推行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2013年,全区共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11 641个,累计取款10 176万元。  

    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  实施反洗钱巡查和风险评估,成功实践法人监管模式,搭建微信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体系。召开全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现场会,开展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职责十周年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完善信息化安全管理  加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继续做好金融IC卡试点推广工作,积极拓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不断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与服务。  

    强化货币发行管理  统筹安排全区发行基金,优化券别结构,提升票面整洁度。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发行库安全管理大检查,保证现金供应、发行库和发行基金安全。加强人民币出入境管理,保障对蒙古国人民币现钞供应。深入开展反假币工作,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国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开展工会经费国库集中汇缴清算工作,完成社保基金纳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试点非税收入加入横向联网系统工作。扩大银行卡电子缴税范围,将工会经费和社保基金纳入银行卡刷卡缴税,进一步拓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范围和应用领域。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征信系统建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信托公司顺利接入,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数据全部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全覆盖。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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