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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卷

  • 审判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院长:

    ***(蒙古族)

         
     

    常务副院长:

    王虎

         
     

    副院长:

    赵建平

    孙凤鸣

    ***

    徐睿霞(5月任职)

     

    政治部主任:

    张凤喜(5月任职)

         
     

    纪检组长:

    火亮(蒙古族)

         
     

    正厅级审判员:

    李宪法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赵姝平(女)

         
     

    副厅级审判员:

    杨小树

    呼伦(5月任职)

    王伟(5月任职)

     

    【概况】2013年,全区共有120个法院,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2个盟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和106个基层法院(含4个铁路基层法院),下辖人民法庭351个。全区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 461个,实有在编人数9 970人,其中蒙古族2 891人,占29%;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5 600人,占56%。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57个,实有在编人员329人,其中法官196人,占60%。  

    【服务保障“8337”发展思路】全力审理好涉及工程项目等重点案件,各级法院对与“8337”相关的64 509件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妥善处理一系列涉及重点项目的案件,确保“五个基地”建设顺利进行。强力调处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高院就征拆案件的非诉审查及执行在全区范围内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及时下发审理征拆案件专题研讨会纪要,推动全区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配合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改造,包头市两级法院抽调65名法官在棚改现场设6个工作站,调处涉及房屋继承、买卖和确权等“骨头”纠纷200余件,接访居民1 200余人,包头市法院2个集体14名法官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司法助推棚改被评为2013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等热点问题。高院下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民间借贷案件有关利率和利息、虚假诉讼防范、涉嫌刑事犯罪处理等问题综合治理。全区共处理民间借贷纠纷43 228件,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发挥重要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服务保障强大合力。重点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高院与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20多个经济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法制办、人社厅、保监局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形成服务保障合力。加强司法建议,主动建言献策。为研究破解民间借贷难题,高院历时一年完成《民间借贷的司法应对、政府治理及立法完善》的调研报告。该课题被评为自治区社科规划优秀成果,并入选2013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平安建设】围绕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全区法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0 126280 630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严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赤峰市郭延杰等38人、周强等73人、包头市武英慧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均予严惩,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判处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4 1306 394人,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二是严惩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活动,全年共判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售假和药品食品安全等经济犯罪案件8761 364人。严惩职务犯罪活动,全年共判处职务犯罪案件 6491 15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程序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开展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 778件,罪犯再犯罪案件106件,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司法为民】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15 298件,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着力处理好民生案件。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12 180件,涉案标的额达3.3亿元;审结医患纠纷、医疗保险等案件250件,结案标的额近3 000万元;审结婚姻案件41 771件、赡养扶养抚育案件3 224件;受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 125件,涉案金额2 167.5万元。二是着力解决“诉讼难”问题。全区法院普遍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全面推广案件速裁制度,推行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10 085件,深入农村牧区就地审判案件34 523件,全区法官12 045人次下基层,诉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 123件,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三是着力解决“信访难”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高、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坚持每日轮流接访、带案下访,全年化解信访案件1 658件,处理进京越级访543件,化解269件。四是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关于建立“大执行”工作格局的意见》,推动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3 355件,执结45 413件,同比分别上升16.7%2.2%。全力开展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难”案件专项行动,全区排查涉党政机关执行未结积案710件,执结率达100%,被评为2013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开门整风、立行立改贯穿始终,高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点57人次,征集到意见建议386条,并分类归纳整理为186条,及时落实责任领导和部门。为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高院及时制定18条实施意见,高院各类会议、文件、简报、接待支出分别同比减少10%13.5%60.7%84.2%。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宣传报道。二是积极推进队伍的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高院组织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1 986人;全区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656期,培训20 000余人次。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全年评查庭审3 763件次,评查裁判文书35 881份,评选优秀裁判文书2 837件,办案标兵106人。加大先进典型的树立培养宣传力度,全区共有103个集体、195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在严格执行违反审判执行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违法及差错案件审判执行领导问责规定》,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和审判管理权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加大司法巡查力度,至年度,高院已对全区11个中院、102个基层法院和43个人民法庭进行司法巡查,对13个中院、82个基层法院和23个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基层建设】高院党组把2013年确定为“基层建设年”,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工程。一是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高院每位领导联系一个中院和两个基层法院,各中院领导分别联系1~2个基层法院,高、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全年深入基层312人次,解决基层法院实际问题299个。二是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重点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巡回审判、教育培训、纪律作风约束、信息化应用管理等制度,全区法院共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345项,有力推进了基层工作的规范化。三是提升基层矛盾化解能力。全年制定规范性业务指导文件17个,全区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4%,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一审裁判正确率99%,改发率下降1.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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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

    ***(蒙古族)

         
     

    常务副院长:

    王虎

         
     

    副院长:

    赵建平

    孙凤鸣

    ***

    徐睿霞(5月任职)

     

    政治部主任:

    张凤喜(5月任职)

         
     

    纪检组长:

    火亮(蒙古族)

         
     

    正厅级审判员:

    李宪法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赵姝平(女)

         
     

    副厅级审判员:

    杨小树

    呼伦(5月任职)

    王伟(5月任职)

     

    【概况】2013年,全区共有120个法院,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2个盟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和106个基层法院(含4个铁路基层法院),下辖人民法庭351个。全区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 461个,实有在编人数9 970人,其中蒙古族2 891人,占29%;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5 600人,占56%。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57个,实有在编人员329人,其中法官196人,占60%。  

    【服务保障“8337”发展思路】全力审理好涉及工程项目等重点案件,各级法院对与“8337”相关的64 509件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妥善处理一系列涉及重点项目的案件,确保“五个基地”建设顺利进行。强力调处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高院就征拆案件的非诉审查及执行在全区范围内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及时下发审理征拆案件专题研讨会纪要,推动全区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配合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改造,包头市两级法院抽调65名法官在棚改现场设6个工作站,调处涉及房屋继承、买卖和确权等“骨头”纠纷200余件,接访居民1 200余人,包头市法院2个集体14名法官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司法助推棚改被评为2013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等热点问题。高院下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民间借贷案件有关利率和利息、虚假诉讼防范、涉嫌刑事犯罪处理等问题综合治理。全区共处理民间借贷纠纷43 228件,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发挥重要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服务保障强大合力。重点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高院与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20多个经济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法制办、人社厅、保监局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形成服务保障合力。加强司法建议,主动建言献策。为研究破解民间借贷难题,高院历时一年完成《民间借贷的司法应对、政府治理及立法完善》的调研报告。该课题被评为自治区社科规划优秀成果,并入选2013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平安建设】围绕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全区法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0 126280 630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严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赤峰市郭延杰等38人、周强等73人、包头市武英慧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均予严惩,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判处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4 1306 394人,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二是严惩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活动,全年共判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售假和药品食品安全等经济犯罪案件8761 364人。严惩职务犯罪活动,全年共判处职务犯罪案件 6491 15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程序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开展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 778件,罪犯再犯罪案件106件,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司法为民】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15 298件,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着力处理好民生案件。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12 180件,涉案标的额达3.3亿元;审结医患纠纷、医疗保险等案件250件,结案标的额近3 000万元;审结婚姻案件41 771件、赡养扶养抚育案件3 224件;受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 125件,涉案金额2 167.5万元。二是着力解决“诉讼难”问题。全区法院普遍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全面推广案件速裁制度,推行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10 085件,深入农村牧区就地审判案件34 523件,全区法官12 045人次下基层,诉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 123件,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三是着力解决“信访难”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高、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坚持每日轮流接访、带案下访,全年化解信访案件1 658件,处理进京越级访543件,化解269件。四是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关于建立“大执行”工作格局的意见》,推动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3 355件,执结45 413件,同比分别上升16.7%2.2%。全力开展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难”案件专项行动,全区排查涉党政机关执行未结积案710件,执结率达100%,被评为2013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开门整风、立行立改贯穿始终,高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点57人次,征集到意见建议386条,并分类归纳整理为186条,及时落实责任领导和部门。为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高院及时制定18条实施意见,高院各类会议、文件、简报、接待支出分别同比减少10%13.5%60.7%84.2%。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宣传报道。二是积极推进队伍的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高院组织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1 986人;全区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656期,培训20 000余人次。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全年评查庭审3 763件次,评查裁判文书35 881份,评选优秀裁判文书2 837件,办案标兵106人。加大先进典型的树立培养宣传力度,全区共有103个集体、195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在严格执行违反审判执行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违法及差错案件审判执行领导问责规定》,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和审判管理权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加大司法巡查力度,至年度,高院已对全区11个中院、102个基层法院和43个人民法庭进行司法巡查,对13个中院、82个基层法院和23个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基层建设】高院党组把2013年确定为“基层建设年”,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工程。一是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高院每位领导联系一个中院和两个基层法院,各中院领导分别联系1~2个基层法院,高、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全年深入基层312人次,解决基层法院实际问题299个。二是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重点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巡回审判、教育培训、纪律作风约束、信息化应用管理等制度,全区法院共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345项,有力推进了基层工作的规范化。三是提升基层矛盾化解能力。全年制定规范性业务指导文件17个,全区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4%,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一审裁判正确率99%,改发率下降1.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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