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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卷

  • 林业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长:高锡林(蒙古族)

    副厅长:张纯良  邹立杰  曹文仲

     

    【机构改革】  自治区林业厅机构改革于6月下旬结束。自治区政府保留了林业厅建制,批准内设处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治沙造林处、资源林政处、森林公安处、防火办、科技宣传处,加上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有内设机构11个,核定人员编制65名。最终人员定岗65名,分流19名,调出1名。

     

    【森林培育】  全区共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47.7万公顷,飞播造林11.2万公顷,封山(沙)育林16.4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5 929万株,四旁植树4 467万株,育苗1万公顷,其中新育0.76万公顷,容器育苗5 485万袋,采集林木种子212万公斤。

     

    【森林保护】  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75起,其中森林火警39起,一般森林火灾26起,重大森林火灾7起,特大森林火灾3起,受害森林面积9 830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46‰;发生草原火灾18起,其中重大草原火灾7起,特大草原火灾3起,受害草原面积11.2万公顷,草原火灾受害率1.27‰。全区森林病虫鼠害发生面积54.9万公顷,发生率为2.9%;完成有效防治面积37.8万公顷,防治率为68.8%;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7.19%,森林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到92.78%

     

    【森林防火】  自治区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干雷暴活动异常活跃,加之黑龙江省森林火频繁烧入,引发10起重特大森林火灾。61222日雷击引发重大森林火灾5起,特大森林火灾2起;黑龙江省森林火烧入引发重大森林火灾2起,特大森林火灾1起。受害森林面积9 545公顷,其中原始林7 200公顷。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决定将防火期延至6月底结束。自治区副主席傅守正、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吴永新、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高锡林等同志坐阵指挥扑救工作。自治区主席云布龙、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王占、自治区副主席周德海等领导分别到自治区防火办研究部署防扑火工作。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共出动武警森林部队指战员2 411人次,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13 412人次。

     

    【资源管理】  组织开展了17个旗县区、3个国有林业局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完成调查面积469万公顷,为各调查单位的林业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加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采伐制度。调减了大兴安岭林区的木材产量,停止了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的天然林采伐,大大降低了森林采伐消耗。2000年全区森林采伐消耗量为696万立方米,占相应限额1 386万立方米的50.2%。同时完成了全区“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建议指标为1 163万立方米。2001年国务院批准指标为956万立方米。严格林地林权管理,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全区共有各类征占用林地的工程项目58个,征占用林地362公顷。坚持开展了一年一度的造林更新实绩、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征占用林地情况核查工作。完成了全区荒漠化普查与监测工作。

     

    【林业执法】

    法制建设  是年,林业厅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法制办,制定并出台了二部地方性林业法规,为自治区的林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86日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1212日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颁布《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

    “三五”普法  2000年是“三五”普法的最后一年,自治区林业厅积极组织全区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落实自治区“三五”普法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普法活动,落实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完成了“三五”普法活动的各项任务,通过了自治区普法办和自治区法制办的检查验收。

    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要求,5月至8月,开展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主要有: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林政案件查处、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检疫、林木种苗管理等),法制宣传教育,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区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林业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一批大要案,把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到了实处,为全区各级林业部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统计,全区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7 720起,其中野生动植物案件479起。共侦破和查处7 672起,其中野生动植物案件471起,综合查处率为99.4%,共收缴木材2 349立方米,野生动物1万余头只,枪支14支,猎具331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 962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21万元。

    保护森林资源三号  行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7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督办、查处典型案件和新闻曝光相结合的“保护森林资源三号行动”。这次行动,是继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南方二号行动之后,开展的又一次重大活动,是为配合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采取的重要措施。行动重点是中办国办批转、党中央领导批示和全国性新闻媒体披露的案件;国家林业局检查核实并通报的案件;19993月以来国家林业局直接受理、批转、督办的以及各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受理、查处的案件;各地开展林政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1025日至1125日,自治区林业厅抽调资源林政、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宣传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了5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查处督办,使得全区的24个重点督查案件全部有了处理结果。行动期间,全区共立案森林案件2 073起,查处2 063起,处理2 319人次。

    严厉打击非法捕捉 贩卖蒙古百灵专项斗争  58月份,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贩卖蒙古百灵专项斗争。经过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的艰苦奋战,取得了显著战果。共侦破和查处非法捕捉、贩卖蒙古百灵案件10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168人(次)、收缴蒙古百灵12 076只、车30辆、猎具40件,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捉、贩卖蒙古百灵的嚣张气焰。

     

    【林业科技】  随着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启动实施,我区进一步加大了科技支撑力度。巴盟林业局1999年引进的抗天牛树种两倍体、三倍体毛白杨,在黄河套区5旗县市共嫁接9.13万株。通过一年来的观察,嫁接的毛白杨长势良好,引种试验成功。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与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紧密结合,重点开展“抗旱造林系列技术”等8项适用技术推广及新技术试验示范工作。是年共完成指令性推广面积648.78万亩,科技推广覆盖率达58.44%,超计划的13%。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先后下乡人数达300余人次,发送科普读物 2万份。有7项科技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有17项获自治区林业厅科技进步奖。

     

    【林业经济与改革】  全区生产木材327.8万立方米,锯材23.8万立方米,人造板20.6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55.8亿元,其中森林旅游收入478万元。

    林业改革以分类经营为指导,充分利用国家扶贫资金,重点加强了国有林场的经营机制转换,调整和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多种经营、森林旅游等,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加快了国有林场脱贫进程。2000年,全区又有额济纳林场等30个国有林场脱贫。

     

    【林业生态重点工程】 

    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程  安排自治区11个旗县为退耕还林(草)试点旗县,投资20 515万元,计划任务为退耕50万亩,退耕地、荒山荒地种树种草177万亩。2000年,11个旗县共完成退耕50.03万亩,种树种草181.05万亩。资金和粮食补助都已发到群众手中。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在国家计划未下达前,全区先行启动了300万亩的工程建设,计划投资3亿元。涉及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区、浑善达克沙地和科尔沁沙地的8个盟市53个旗县。自治区财政垫支1.5亿元。20012月国家计划正式下达,安排自治区治理任务为434万亩,投资3.79亿元,涉及28个旗县。由于与自治区计划出入较大,经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做了适当调整,继续保留原定53个旗县的3亿元投资,其余7 900万元安排给其他旗县。全区共下达计划任务395万亩,与国家计划差39万亩。年内,该工程共完成治理面积301.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83万亩,种草52.5万亩,飞播造林43.5万亩,封山(沙)育林12.6万亩,退耕还林(草)7.2万亩,其他2.7万亩。剩余任务在2001年完成。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自治区“天保”工程共分三大块,一是由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大兴安岭森工集团的“天保”工程,二是由地方负责的岭南八局和黄河上中游地区29个旗县的“天保”工程。其中大兴安岭和岭南八局的“天保”工程自1998年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于2000年启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和社会统筹安置人员等。19982000年共安排国家投资20.8亿元,完成公益林建设1 248万亩,实际分流安置人员72 857人,调减木材产量130.8万立方米。其中大兴安岭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348.3万立方米调减到是年的272.6万立方米,调减75. 7万立方米;岭南八局由1997年的50.7万立方米调减到是年的13.6万立方米,调减37.1万立方米;黄河流域共调减木材产量18万立方米。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  2000年是“三北”防护林建设第一阶段的最后一年,共完成人工造林312.8万亩,飞播造林87.3万亩,封山(沙)育林177.6万亩。1978200023年中,“三北”防护林建设第一阶段,全区共完成人工造林8 866万亩,飞播造林678万亩,封山(沙)育林4 616万亩。工程总投资34.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9.1亿元,其余为地方自筹和群众投工投劳。在“三北”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创造了承担任务最重,完成造林最多的非凡业绩。

     

    【基层基础建设】  7月,经国家林业局验收,全区有16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在森防行业体系建设和控灾减灾能力方面达到国家林业局的标准,被评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全区有9个苗圃达到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要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的荣誉称号。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经专家论证,国家林业局在全区布设了20个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经自治区公安厅批准,是年,又新建10个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新建森林公园5个,其中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3个。

     

    【内蒙古森林公安组建十周年庆祝大会】  2000年,是自治区森林公安组建十周年。516日,林业厅在呼市召开了隆重的内蒙古森林公安组建十周年庆祝大会。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傅守正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人事厅等有关部门领导,国家森林公安局和来自兄弟省市区及全区林业、公安等各界代表400余人参加了大会。另有20多个省市区森林公安局发来贺电。

     

    【表彰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9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森林草原防扑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授予国家林业局东北航空护林中心等40个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记集体一等功一次;授予梁建国等140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为梁建国等40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颁发奖金1 500元,为邢克温等100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颁发奖金1 000元。

     

    【自治区新建9个自然保护区】  2000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新建自然保护区9处,总面积898.8万亩,分布在5个盟市的6个旗县。其中,森林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主要保护对象为天然樟子松和落叶松次生林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马鹿等;荒漠植被、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个,主要保护对象为柠条锦鸡儿种源基地,四合木、绵刺、蒙古扁桃、沙冬青等濒危植物、天然梭梭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盘羊等;湿地水禽类型自然保护区1个,主要保护对象为天然湖泊、沼泽、河流等湿地及其80余种水禽迁徙、繁殖地。

     

    【大批蒙古野驴涌入巴彦淖尔盟】  7月中旬至8月上旬,大批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蒙古野驴从蒙古国进入巴盟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境内。据自治区、盟、旗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实地调查,这次进入内蒙古境内的蒙古野驴近2万头,数量之大属历史罕见。为给入境的蒙古野驴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切实依法保护好这一珍稀动物,831日,巴盟行署发出保护蒙古野驴的紧急通知,并成立了蒙古野驴野生动物保护小组,盟委、行署责成财政部门紧急拨出10万元专款,用于保护蒙古野驴和盟旗两级森林公安机关巡查、办案经费支出。为让蒙古野驴找到回家的感觉,保证它们回得来,留得住、活得好,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先后投入40多万元,人工设置饮水点6个,投放饲料采食点10处,重点地区增设围栏加以保护,设立了4个永久性宣传标牌,同时,派出3个森林公安巡逻队,守护在通往蒙古野驴分布区的交通要道上,防止人为干扰和偷猎事件的发生。中旗、后旗林业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材料等对牧民进行说服教育,以增加全社会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2000年底,经多方调查与专家考证,滞留在乌拉特草原的蒙古野驴仍有11 400头。

     

    【赤峰市被授予“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赤峰市人民在赤峰市委和政府领导下,大力开展植树种草、防沙治沙活动,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市森林面积从五十年代初的45万公顷,达到了现在的2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也由5%,增加到22%,赤峰市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出现林茂粮丰、人民生活富足的新景象,有力地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国家防沙治沙探索出了一条成功道路。为表彰赤峰市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取得的突出成绩,310日,国家林业局授予赤峰市“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称号。

     

    【伊克昭盟做出向殷玉珍学习的决定】  626日,伊盟盟委、行署做出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向殷玉珍学习活动。殷玉珍是伊盟乌审旗河南乡尔林川村的一位普通农民。从1985年起,她与家人自力更生,克服重重困难,在毛乌素腹地植树造林,绿化家园,15年累计造林2 000公顷,治沙总控制面积2 700公顷,有效地改善周围的生态环境,为全盟乃至全区、全国防治荒漠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范例,成为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治穷致富的先进典型,先后被授予“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全国绿色奖章获得者”、“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

     

    【五岔沟林业局推行家庭生态林场】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启动以来,地处大兴安岭林区的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上,积极探索加快培育森林资源,妥善安置富余职工的有效途径,兴办家庭生态林场。家庭生态林场的经营区域由林业局统一区划,以林缘为主,面积控制在300公顷以下,用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林业局与承包职工双方的责、权、利,承包期为50年。家庭生态林场的承包者必须是在册的无岗职工,采取招标的办法确定经营者,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经营证,业主负责管护经营区内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宜林“四荒”并依法纳税;对经营区域内原有的林木资源只具有管护权和审批后的抚育改造权,没有林木所有权和林产品销售权;对新造林木资源按规定比例,拥有林木所有权;对林木产品拥有经营管理权、采集权和销售权。林业局每年根据家庭生态林场的规模、类型,合理安排造林任务,针叶树最低不少于5 000株,阔叶树最低不少于3 000株,并规定森林覆盖率增长指标;在集约经营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畜牧业规模,人均牲畜存栏数不能超过100个绵羊单位,每个家庭生态林场不能超过300个绵羊单位;严禁开荒种地。为规范家庭生态林场的建设,五岔沟林业局相应地制定家庭生态林场防火、林政、野生动植物管理实施细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造林规划目标及实施细则等,并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到2000年底,五岔沟林业局已经兴办了577个家庭生态林场,安置了800多富余职工,占全局职工总数的23%

     

    【赤峰市评选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  4月底,赤峰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活动,并制定《赤峰市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评奖办法》。《办法》规定,担任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三年以上,苏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两年以上者,方有参评资格。具体评选条件:一是高度重视生态建设,领导有方;二是规划设计科学可行,落实到位,能够根据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和任期林业生态建设责任目标和其它各项林业建设任务;三是精品工程标准一流,示范性强,能够充分发挥科技先导作用,突出重点,狠抓林业精品工程建设,对规划的重点和精品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保证建设质量,达到一流标准,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四是保护管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五是获得全国绿化奖章的旗县区和苏木乡镇主要领导,直接获得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称号。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

     

    【包头市实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末位淘汰制】  27日,包头市委、市政府印发《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实绩考评办法》,把林业生态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实绩考核体系。对旗县区党委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制,乡(镇、苏木)党委政府领导实行末位淘汰制,并对玩忽职守,延误时机,给林业生态建设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实行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办法》从人工造林、造林预整地、林木管护、林木种苗生产、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六个方面进行考评,并制定了量化标准。

    (乔    赵显民  张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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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高锡林(蒙古族)

    副厅长:张纯良  邹立杰  曹文仲

     

    【机构改革】  自治区林业厅机构改革于6月下旬结束。自治区政府保留了林业厅建制,批准内设处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治沙造林处、资源林政处、森林公安处、防火办、科技宣传处,加上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有内设机构11个,核定人员编制65名。最终人员定岗65名,分流19名,调出1名。

     

    【森林培育】  全区共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47.7万公顷,飞播造林11.2万公顷,封山(沙)育林16.4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5 929万株,四旁植树4 467万株,育苗1万公顷,其中新育0.76万公顷,容器育苗5 485万袋,采集林木种子212万公斤。

     

    【森林保护】  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75起,其中森林火警39起,一般森林火灾26起,重大森林火灾7起,特大森林火灾3起,受害森林面积9 830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46‰;发生草原火灾18起,其中重大草原火灾7起,特大草原火灾3起,受害草原面积11.2万公顷,草原火灾受害率1.27‰。全区森林病虫鼠害发生面积54.9万公顷,发生率为2.9%;完成有效防治面积37.8万公顷,防治率为68.8%;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7.19%,森林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到92.78%

     

    【森林防火】  自治区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干雷暴活动异常活跃,加之黑龙江省森林火频繁烧入,引发10起重特大森林火灾。61222日雷击引发重大森林火灾5起,特大森林火灾2起;黑龙江省森林火烧入引发重大森林火灾2起,特大森林火灾1起。受害森林面积9 545公顷,其中原始林7 200公顷。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决定将防火期延至6月底结束。自治区副主席傅守正、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吴永新、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高锡林等同志坐阵指挥扑救工作。自治区主席云布龙、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王占、自治区副主席周德海等领导分别到自治区防火办研究部署防扑火工作。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共出动武警森林部队指战员2 411人次,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13 412人次。

     

    【资源管理】  组织开展了17个旗县区、3个国有林业局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完成调查面积469万公顷,为各调查单位的林业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加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采伐制度。调减了大兴安岭林区的木材产量,停止了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的天然林采伐,大大降低了森林采伐消耗。2000年全区森林采伐消耗量为696万立方米,占相应限额1 386万立方米的50.2%。同时完成了全区“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建议指标为1 163万立方米。2001年国务院批准指标为956万立方米。严格林地林权管理,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全区共有各类征占用林地的工程项目58个,征占用林地362公顷。坚持开展了一年一度的造林更新实绩、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征占用林地情况核查工作。完成了全区荒漠化普查与监测工作。

     

    【林业执法】

    法制建设  是年,林业厅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法制办,制定并出台了二部地方性林业法规,为自治区的林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86日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1212日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颁布《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

    “三五”普法  2000年是“三五”普法的最后一年,自治区林业厅积极组织全区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落实自治区“三五”普法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普法活动,落实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完成了“三五”普法活动的各项任务,通过了自治区普法办和自治区法制办的检查验收。

    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要求,5月至8月,开展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主要有: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林政案件查处、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检疫、林木种苗管理等),法制宣传教育,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区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林业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一批大要案,把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到了实处,为全区各级林业部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统计,全区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7 720起,其中野生动植物案件479起。共侦破和查处7 672起,其中野生动植物案件471起,综合查处率为99.4%,共收缴木材2 349立方米,野生动物1万余头只,枪支14支,猎具331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 962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21万元。

    保护森林资源三号  行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7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督办、查处典型案件和新闻曝光相结合的“保护森林资源三号行动”。这次行动,是继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南方二号行动之后,开展的又一次重大活动,是为配合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采取的重要措施。行动重点是中办国办批转、党中央领导批示和全国性新闻媒体披露的案件;国家林业局检查核实并通报的案件;19993月以来国家林业局直接受理、批转、督办的以及各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受理、查处的案件;各地开展林政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1025日至1125日,自治区林业厅抽调资源林政、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宣传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了5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查处督办,使得全区的24个重点督查案件全部有了处理结果。行动期间,全区共立案森林案件2 073起,查处2 063起,处理2 319人次。

    严厉打击非法捕捉 贩卖蒙古百灵专项斗争  58月份,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贩卖蒙古百灵专项斗争。经过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的艰苦奋战,取得了显著战果。共侦破和查处非法捕捉、贩卖蒙古百灵案件10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168人(次)、收缴蒙古百灵12 076只、车30辆、猎具40件,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捉、贩卖蒙古百灵的嚣张气焰。

     

    【林业科技】  随着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启动实施,我区进一步加大了科技支撑力度。巴盟林业局1999年引进的抗天牛树种两倍体、三倍体毛白杨,在黄河套区5旗县市共嫁接9.13万株。通过一年来的观察,嫁接的毛白杨长势良好,引种试验成功。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与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紧密结合,重点开展“抗旱造林系列技术”等8项适用技术推广及新技术试验示范工作。是年共完成指令性推广面积648.78万亩,科技推广覆盖率达58.44%,超计划的13%。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先后下乡人数达300余人次,发送科普读物 2万份。有7项科技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有17项获自治区林业厅科技进步奖。

     

    【林业经济与改革】  全区生产木材327.8万立方米,锯材23.8万立方米,人造板20.6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55.8亿元,其中森林旅游收入478万元。

    林业改革以分类经营为指导,充分利用国家扶贫资金,重点加强了国有林场的经营机制转换,调整和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多种经营、森林旅游等,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加快了国有林场脱贫进程。2000年,全区又有额济纳林场等30个国有林场脱贫。

     

    【林业生态重点工程】 

    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程  安排自治区11个旗县为退耕还林(草)试点旗县,投资20 515万元,计划任务为退耕50万亩,退耕地、荒山荒地种树种草177万亩。2000年,11个旗县共完成退耕50.03万亩,种树种草181.05万亩。资金和粮食补助都已发到群众手中。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在国家计划未下达前,全区先行启动了300万亩的工程建设,计划投资3亿元。涉及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区、浑善达克沙地和科尔沁沙地的8个盟市53个旗县。自治区财政垫支1.5亿元。20012月国家计划正式下达,安排自治区治理任务为434万亩,投资3.79亿元,涉及28个旗县。由于与自治区计划出入较大,经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做了适当调整,继续保留原定53个旗县的3亿元投资,其余7 900万元安排给其他旗县。全区共下达计划任务395万亩,与国家计划差39万亩。年内,该工程共完成治理面积301.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83万亩,种草52.5万亩,飞播造林43.5万亩,封山(沙)育林12.6万亩,退耕还林(草)7.2万亩,其他2.7万亩。剩余任务在2001年完成。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自治区“天保”工程共分三大块,一是由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大兴安岭森工集团的“天保”工程,二是由地方负责的岭南八局和黄河上中游地区29个旗县的“天保”工程。其中大兴安岭和岭南八局的“天保”工程自1998年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于2000年启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和社会统筹安置人员等。19982000年共安排国家投资20.8亿元,完成公益林建设1 248万亩,实际分流安置人员72 857人,调减木材产量130.8万立方米。其中大兴安岭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348.3万立方米调减到是年的272.6万立方米,调减75. 7万立方米;岭南八局由1997年的50.7万立方米调减到是年的13.6万立方米,调减37.1万立方米;黄河流域共调减木材产量18万立方米。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  2000年是“三北”防护林建设第一阶段的最后一年,共完成人工造林312.8万亩,飞播造林87.3万亩,封山(沙)育林177.6万亩。1978200023年中,“三北”防护林建设第一阶段,全区共完成人工造林8 866万亩,飞播造林678万亩,封山(沙)育林4 616万亩。工程总投资34.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9.1亿元,其余为地方自筹和群众投工投劳。在“三北”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创造了承担任务最重,完成造林最多的非凡业绩。

     

    【基层基础建设】  7月,经国家林业局验收,全区有16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在森防行业体系建设和控灾减灾能力方面达到国家林业局的标准,被评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全区有9个苗圃达到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要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的荣誉称号。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经专家论证,国家林业局在全区布设了20个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经自治区公安厅批准,是年,又新建10个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新建森林公园5个,其中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3个。

     

    【内蒙古森林公安组建十周年庆祝大会】  2000年,是自治区森林公安组建十周年。516日,林业厅在呼市召开了隆重的内蒙古森林公安组建十周年庆祝大会。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傅守正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人事厅等有关部门领导,国家森林公安局和来自兄弟省市区及全区林业、公安等各界代表400余人参加了大会。另有20多个省市区森林公安局发来贺电。

     

    【表彰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9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森林草原防扑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授予国家林业局东北航空护林中心等40个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记集体一等功一次;授予梁建国等140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为梁建国等40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颁发奖金1 500元,为邢克温等100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颁发奖金1 000元。

     

    【自治区新建9个自然保护区】  2000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新建自然保护区9处,总面积898.8万亩,分布在5个盟市的6个旗县。其中,森林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主要保护对象为天然樟子松和落叶松次生林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马鹿等;荒漠植被、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个,主要保护对象为柠条锦鸡儿种源基地,四合木、绵刺、蒙古扁桃、沙冬青等濒危植物、天然梭梭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盘羊等;湿地水禽类型自然保护区1个,主要保护对象为天然湖泊、沼泽、河流等湿地及其80余种水禽迁徙、繁殖地。

     

    【大批蒙古野驴涌入巴彦淖尔盟】  7月中旬至8月上旬,大批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蒙古野驴从蒙古国进入巴盟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境内。据自治区、盟、旗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实地调查,这次进入内蒙古境内的蒙古野驴近2万头,数量之大属历史罕见。为给入境的蒙古野驴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切实依法保护好这一珍稀动物,831日,巴盟行署发出保护蒙古野驴的紧急通知,并成立了蒙古野驴野生动物保护小组,盟委、行署责成财政部门紧急拨出10万元专款,用于保护蒙古野驴和盟旗两级森林公安机关巡查、办案经费支出。为让蒙古野驴找到回家的感觉,保证它们回得来,留得住、活得好,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先后投入40多万元,人工设置饮水点6个,投放饲料采食点10处,重点地区增设围栏加以保护,设立了4个永久性宣传标牌,同时,派出3个森林公安巡逻队,守护在通往蒙古野驴分布区的交通要道上,防止人为干扰和偷猎事件的发生。中旗、后旗林业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材料等对牧民进行说服教育,以增加全社会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2000年底,经多方调查与专家考证,滞留在乌拉特草原的蒙古野驴仍有11 400头。

     

    【赤峰市被授予“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赤峰市人民在赤峰市委和政府领导下,大力开展植树种草、防沙治沙活动,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市森林面积从五十年代初的45万公顷,达到了现在的2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也由5%,增加到22%,赤峰市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出现林茂粮丰、人民生活富足的新景象,有力地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国家防沙治沙探索出了一条成功道路。为表彰赤峰市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取得的突出成绩,310日,国家林业局授予赤峰市“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称号。

     

    【伊克昭盟做出向殷玉珍学习的决定】  626日,伊盟盟委、行署做出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向殷玉珍学习活动。殷玉珍是伊盟乌审旗河南乡尔林川村的一位普通农民。从1985年起,她与家人自力更生,克服重重困难,在毛乌素腹地植树造林,绿化家园,15年累计造林2 000公顷,治沙总控制面积2 700公顷,有效地改善周围的生态环境,为全盟乃至全区、全国防治荒漠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范例,成为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治穷致富的先进典型,先后被授予“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全国绿色奖章获得者”、“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

     

    【五岔沟林业局推行家庭生态林场】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启动以来,地处大兴安岭林区的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上,积极探索加快培育森林资源,妥善安置富余职工的有效途径,兴办家庭生态林场。家庭生态林场的经营区域由林业局统一区划,以林缘为主,面积控制在300公顷以下,用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林业局与承包职工双方的责、权、利,承包期为50年。家庭生态林场的承包者必须是在册的无岗职工,采取招标的办法确定经营者,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经营证,业主负责管护经营区内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宜林“四荒”并依法纳税;对经营区域内原有的林木资源只具有管护权和审批后的抚育改造权,没有林木所有权和林产品销售权;对新造林木资源按规定比例,拥有林木所有权;对林木产品拥有经营管理权、采集权和销售权。林业局每年根据家庭生态林场的规模、类型,合理安排造林任务,针叶树最低不少于5 000株,阔叶树最低不少于3 000株,并规定森林覆盖率增长指标;在集约经营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畜牧业规模,人均牲畜存栏数不能超过100个绵羊单位,每个家庭生态林场不能超过300个绵羊单位;严禁开荒种地。为规范家庭生态林场的建设,五岔沟林业局相应地制定家庭生态林场防火、林政、野生动植物管理实施细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造林规划目标及实施细则等,并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到2000年底,五岔沟林业局已经兴办了577个家庭生态林场,安置了800多富余职工,占全局职工总数的23%

     

    【赤峰市评选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  4月底,赤峰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活动,并制定《赤峰市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评奖办法》。《办法》规定,担任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三年以上,苏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两年以上者,方有参评资格。具体评选条件:一是高度重视生态建设,领导有方;二是规划设计科学可行,落实到位,能够根据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和任期林业生态建设责任目标和其它各项林业建设任务;三是精品工程标准一流,示范性强,能够充分发挥科技先导作用,突出重点,狠抓林业精品工程建设,对规划的重点和精品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保证建设质量,达到一流标准,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四是保护管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五是获得全国绿化奖章的旗县区和苏木乡镇主要领导,直接获得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称号。生态书记生态县长(乡长)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

     

    【包头市实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末位淘汰制】  27日,包头市委、市政府印发《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实绩考评办法》,把林业生态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实绩考核体系。对旗县区党委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制,乡(镇、苏木)党委政府领导实行末位淘汰制,并对玩忽职守,延误时机,给林业生态建设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实行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办法》从人工造林、造林预整地、林木管护、林木种苗生产、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六个方面进行考评,并制定了量化标准。

    (乔    赵显民  张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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