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1卷  /  经济

2001卷

  • 地税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名录】

        长:李子清

    长:高瑞发

    王玉明

    ***

    纪检组长:刘占魁

     

    【地方税收】  2000年,全区地税系统组织地方税收收入662 504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0.84%,比上年增收5亿元,增长8.15%。其中:一般收入累计入库536 064万元,同比增长12.12%,增收57 93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4.29%;税收收入累计入库508 371万元,同比增长12.07%;农牧业税收累计入库126 440万元,同比减少5.94%,减收7 984元,完成年计划88.42%;教育费附加累计入库23 439万元,比上年增收2 455万元,增长11.67%;地方教育附加费累计入库3 163万元,增收67万元,增长2.16%;文化事业建设费累计入库617万元,同比增收251万元,增长68.58%12月份入库总收入132 556万元,比上年同月减收30 837万元。其中一般收入入库88 271万元,农牧业五税入库44 285万元。

     

    【税收特点】  1.税款入库均衡性提高,收入进度及增幅基本上呈均衡增长态势。前11个月,总收入中的一般收入进度为87.07%,月均收入进度达7.9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月均收入进度快0.73个百分点。税款入库均衡性增强,税款阶段性集中入库现象减少,组织收入工作“前松后紧”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扭转。

    2. 税收收入中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税减收外,其它各项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项收入同比增幅均在两位数以上。

    3. 农牧业税受灾减收。是年,农牧业税收累计入库126 440万元,同比下降5.94%,减收7 984万元。其中农业税减收12 409万元,下降15.60%,减收主要集中在赤峰、呼盟、通辽市、兴安盟,分别减收6 464万元、2 052万元、1 577万元、1 005万元,占全区农业税减收总额89.3%

     

    【税收收入】  “九五”末期,全区地税系统纳税申报率已由“九五”之初的90%提高到了99%,征期入库率由90.5%提高到98.9%,滞纳金加收率由89.9%提高到100%,查补税款入库率由84%提高到93%。征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1998年和1999年全区地方税收收入达到56.9亿元和61.3亿元,分别增长8.9%7.7%,与同期GDP增速基本保持了同步。

     

    【完善税制 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自治区地税局按照自治区党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提高全区财政收入水平、提高全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奋斗目标,从全区地方税收工作实际出发,提出了《完善地方税制,强化税收征管的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在这次完善地方税制过程中,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等8个税种共39个税目、税率、税额和计税依据进行了适度调整。在调整完善地方税制的同时,还根据各个税种的不同特点和规律,改进和完善了征管办法,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这次完善地方税制、强化税收征管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地方财税制度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完善,初步解决全区地方税制不到位、实际征管不达标的问题,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的原则下,拓宽税基,降低税率,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水平,增强各级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完善地方税制和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健全全区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制要素和征管要素的到位达标,零散小税种的征管开始得到重视,跑冒滴漏现象明显减少,越权减免和偷逃抗税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地方税收征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自治区地税局又根据形势的需要,积极调整税收政策,注重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技改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新的税收政策,另一方面,按照现行税收管理权限,从全区实际出发 ,积极调整税收政策,如调整非统配煤矿煤炭资源税税额,对个人出租住房实行各税综合征收,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调整城建税计税依据,调高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下放部分小税种的税收管理权限,积极参与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等。这些政策的调整,在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较好效果。

     

    【规范化管理】 

    推行规范化管理 创建税收征管新机制  针对全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两个隐蔽”——即征纳行为的过程隐蔽和结果隐蔽,“两个局限”——即各级地税机关和责任人存在的征管手段局限和知识局限,“三大难题”——即习惯势力、放任自流和故步自封思想观念的束缚、照抄照搬的思维方式的制约、税收环境的干扰等实际问题,区局新一届党组在总结税政规范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地税系统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管理。几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地税系统13 000多名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创建了一个创新规范的机制,锻炼了一支创新规范的骨干队伍,这是几年来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最大收获。

    “出以公心 事业为重 忠于职守 创造业绩 强化征管 依法治税”的地税文化  以此来确立地税系统的思想价值导向,用事业来凝聚组织凝聚人心,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造就地税系统的团队精神,使全区地税系统各级组织和各级干部在思想政治上能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始终与组织在价值观上保持高度认同,从而在全区地税系统形成一种奋发向上的主旋律,最终确保以依法治税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践证明,经过努力,已初见成效,全区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已经成为一大批有志者的共同理念和价值追求。

    “专业化 职能化 标准化 数量化 簿记化 电算化”为目标  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对全区地税系统的三大资源要素——人、场、职(税)进行全面整合,对全区地税系统的“一事三务”——人事、政务、业务、事务进行全面规范,对征、管、查、思各个子系统的规章制度进行创新设计。自治区地税局把地税系统内部划分为横向的征、管、查、思子系统和纵向的条条结构、块块结构及条块结构,实现组织结构的创新规范;按照职位职权职责及其目标标准、运行程序、联结转换、考核奖惩四部分设计制度结构,明确规定地税系统第一资源要素——人履行其职能的权利和义务;在创新规范中引进了账户和计算机两大先进管理手段,初步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所有这些,都为规范化管理的顺利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从大到小 从小到大”的思维方法  探讨解决创新规范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在解决两个隐蔽问题时应用过程参数管理调控法;在解决实绩捕捉问题时应用簿记法;解决部门间相互协调问题时应用联结转换法;在解决主客体间相互满足问题时应用需求匹配法;在使组织形成整体时应用系统联系法;发挥团队精神和作用时应用层次管理法;在解决组织有序问题时应用三次循环法;解决质的多样性问题时应用异质异类、异类同档法;以知识化管理取代放任自流管理时应用“六化”;解决考核取样真实性准确性问题时应用证实法和证伪法;解决创建行为方式问题时应用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方法等等,这些无不包含着创新的意识和改革的思想。也正是在这个勇于创新锐意改革的环境中,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逐步提高,地税干部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  自治区地税局机关认真总结实施规范化管理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不断创新规范,在解决规范化管理重点、难点、关键问题方面有了较大突破,区局机关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落实干部实绩考核探索出一定的经验,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起到了区局机关在全区地税系统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导向、示范、辐射作用。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1999年度组织、个人思想行为在创新规范中发挥的作用、体现的价值,全面检验规范化管理取得的成效,区局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织考核组,对机关23个组织责任人和158名具体责任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绩进行了考核。其中,具体责任人工作实绩考核分正处级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处长领导干部)、副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其他人员(驾驶员)四类分别进行考核评等。经考核组考核评价,区局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组织责任人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14个,评为B类的9个,具体责任人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92名,评为B类的66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17名,评为B类的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8名,评为B类的10名;一般干部(包括处级非领导职务)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61名,评为B类的44名;其他人员(驾驶员)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6名,评为B类的7名,并予以通报。

     

    【队伍建设】“三讲”集中教育、“三讲”教育“回头看”、警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等一系列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加强了党性锻炼,提高了理论素养。区局党组从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现状出发,制定了《各级党组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工作的制度》,要求各级班子遵从“创新设计,正确决策,精心组织,行为规范”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组织建设,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工作,增强团结,提高了班子战斗力,为完成好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2000年全系统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试行正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干部任用公示制、试用制、任期制、回避制、离任审计制、末位淘汰制等。

     

    【地税审计】按照自治区地税局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地税局先后对13个盟市、计划单列市地税局,区局直属征收局及其领导班子成员1999年度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绩进行了审计考核。考核组审计考核、各方面综合评价、民意测评、谈话和理论测试的得分汇总,区局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通过,在68名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中评出A37名,B31名,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地税稽查】全区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和全体稽查人员在总局稽查局和自治区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稽查制度结构、稽查手段、稽查机制、稽查组织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规范,不断完善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强化税收稽查的各项措施,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1999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据统计,至1999年底,全区共检查纳税户59 197户,占总纳税户数的25.2%,有问题户19 343户,占检查户数的32.7%,结案18 117户,占有问题户数的93.7%。查补总额31 145万元,其中税款26 153万元,滞纳金1 992万元,罚款3 000万元,占查补税款的11.5%;入库总额28 917万元,其中税款24 872万元,总体入库率为92.85%。此外,对220户违法纳税户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对76户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并有19户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随着规范化管理的深化,有力地促进全区地税系统的各项工作。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在前几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1999年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突破4亿元大关,是1994年以来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的第6个年头。根据统计年报,1999年全区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0 377万元,比上年增收9 003万元,增长28.7%,完成年度计划的112.58%。收入列前5名的地区是伊盟5 565万元,呼市5 360万元,包头5 356万元,赤峰市4 531万元,巴盟3 671万元;收入进度列前5名的是:阿盟187.56%,直属征收局151.26%,伊盟146.06%,兴安盟127.22%,二连市125.67%;与1998年相比,收入增幅列前5名的是:直属征收局120%,阿盟70.51%,伊盟60.70%,兴安盟48.98%,哲盟45.23%。但有2个地区未完成区局下达的收入计划。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对征收管理、政策执行和完成收入任务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在全国范围内有15个省(市、区)被评为个人所得税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就是受表彰的单位之一,1999年,自治区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进度列全国第9名,收入增幅列全国第10名。

     

    【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制定《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全系统正在推行的规范化管理,明确责任内容、界定责任范围、全面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制度,以账户管理为手段,实施过程控制、定量考核,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区地税系统的真正落实。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认真组织部署。二是健全制度、配套机制。建立考核通报制度,诫勉谈话和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建立账户,量化考核,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党性强,作风正,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差的通报批评,折算成实绩考核分值给予扣分。是年,已分别对巴盟地税局、包头市地税一分局有关责任人及领导按照责任追究进行了处理,对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不力的地税局进行通报批评。

     

    【扶贫工作】以自治区地税局为主,呼盟地税局、扎兰屯市地税局参与配合,三级地税机关共同重点帮扶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炮台砬子村和红炮台新村两个贫困村。为了尽快使全村脱贫,走上共同富裕之路,区局领导对扶贫点的帮扶工作非常重视和关心。3月,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高瑞发亲自来到扎兰屯市,调查了解贫困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现场办公,帮助该村寻求解决脱贫的办法和路子,提出了扶贫点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发展思路,并制定了全年帮扶计划。筹措落实扶贫资金35万元,解决了灾民的缺粮问题,落实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4月,扎兰屯市地税局为了让贫困点的村民不误农时,及时种上地,市局领导和包扶工作的同志,利用“五一”放假期间,不惜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在春耕扶贫资金还没到位的情况下,多方联系,八方协调,积极运作,通过不懈地努力,将20吨美国产二铵化肥送到扶贫点,及时发放给贫困农户。

    (乔志明  蔡文军  刘素霞)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地税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名录】

        长:李子清

    长:高瑞发

    王玉明

    ***

    纪检组长:刘占魁

     

    【地方税收】  2000年,全区地税系统组织地方税收收入662 504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0.84%,比上年增收5亿元,增长8.15%。其中:一般收入累计入库536 064万元,同比增长12.12%,增收57 93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4.29%;税收收入累计入库508 371万元,同比增长12.07%;农牧业税收累计入库126 440万元,同比减少5.94%,减收7 984元,完成年计划88.42%;教育费附加累计入库23 439万元,比上年增收2 455万元,增长11.67%;地方教育附加费累计入库3 163万元,增收67万元,增长2.16%;文化事业建设费累计入库617万元,同比增收251万元,增长68.58%12月份入库总收入132 556万元,比上年同月减收30 837万元。其中一般收入入库88 271万元,农牧业五税入库44 285万元。

     

    【税收特点】  1.税款入库均衡性提高,收入进度及增幅基本上呈均衡增长态势。前11个月,总收入中的一般收入进度为87.07%,月均收入进度达7.9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月均收入进度快0.73个百分点。税款入库均衡性增强,税款阶段性集中入库现象减少,组织收入工作“前松后紧”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扭转。

    2. 税收收入中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税减收外,其它各项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项收入同比增幅均在两位数以上。

    3. 农牧业税受灾减收。是年,农牧业税收累计入库126 440万元,同比下降5.94%,减收7 984万元。其中农业税减收12 409万元,下降15.60%,减收主要集中在赤峰、呼盟、通辽市、兴安盟,分别减收6 464万元、2 052万元、1 577万元、1 005万元,占全区农业税减收总额89.3%

     

    【税收收入】  “九五”末期,全区地税系统纳税申报率已由“九五”之初的90%提高到了99%,征期入库率由90.5%提高到98.9%,滞纳金加收率由89.9%提高到100%,查补税款入库率由84%提高到93%。征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1998年和1999年全区地方税收收入达到56.9亿元和61.3亿元,分别增长8.9%7.7%,与同期GDP增速基本保持了同步。

     

    【完善税制 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自治区地税局按照自治区党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提高全区财政收入水平、提高全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奋斗目标,从全区地方税收工作实际出发,提出了《完善地方税制,强化税收征管的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在这次完善地方税制过程中,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等8个税种共39个税目、税率、税额和计税依据进行了适度调整。在调整完善地方税制的同时,还根据各个税种的不同特点和规律,改进和完善了征管办法,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这次完善地方税制、强化税收征管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地方财税制度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完善,初步解决全区地方税制不到位、实际征管不达标的问题,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的原则下,拓宽税基,降低税率,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水平,增强各级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完善地方税制和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健全全区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制要素和征管要素的到位达标,零散小税种的征管开始得到重视,跑冒滴漏现象明显减少,越权减免和偷逃抗税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地方税收征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自治区地税局又根据形势的需要,积极调整税收政策,注重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技改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新的税收政策,另一方面,按照现行税收管理权限,从全区实际出发 ,积极调整税收政策,如调整非统配煤矿煤炭资源税税额,对个人出租住房实行各税综合征收,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调整城建税计税依据,调高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下放部分小税种的税收管理权限,积极参与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等。这些政策的调整,在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较好效果。

     

    【规范化管理】 

    推行规范化管理 创建税收征管新机制  针对全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两个隐蔽”——即征纳行为的过程隐蔽和结果隐蔽,“两个局限”——即各级地税机关和责任人存在的征管手段局限和知识局限,“三大难题”——即习惯势力、放任自流和故步自封思想观念的束缚、照抄照搬的思维方式的制约、税收环境的干扰等实际问题,区局新一届党组在总结税政规范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地税系统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管理。几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地税系统13 000多名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创建了一个创新规范的机制,锻炼了一支创新规范的骨干队伍,这是几年来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最大收获。

    “出以公心 事业为重 忠于职守 创造业绩 强化征管 依法治税”的地税文化  以此来确立地税系统的思想价值导向,用事业来凝聚组织凝聚人心,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造就地税系统的团队精神,使全区地税系统各级组织和各级干部在思想政治上能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始终与组织在价值观上保持高度认同,从而在全区地税系统形成一种奋发向上的主旋律,最终确保以依法治税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践证明,经过努力,已初见成效,全区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已经成为一大批有志者的共同理念和价值追求。

    “专业化 职能化 标准化 数量化 簿记化 电算化”为目标  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对全区地税系统的三大资源要素——人、场、职(税)进行全面整合,对全区地税系统的“一事三务”——人事、政务、业务、事务进行全面规范,对征、管、查、思各个子系统的规章制度进行创新设计。自治区地税局把地税系统内部划分为横向的征、管、查、思子系统和纵向的条条结构、块块结构及条块结构,实现组织结构的创新规范;按照职位职权职责及其目标标准、运行程序、联结转换、考核奖惩四部分设计制度结构,明确规定地税系统第一资源要素——人履行其职能的权利和义务;在创新规范中引进了账户和计算机两大先进管理手段,初步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所有这些,都为规范化管理的顺利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从大到小 从小到大”的思维方法  探讨解决创新规范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在解决两个隐蔽问题时应用过程参数管理调控法;在解决实绩捕捉问题时应用簿记法;解决部门间相互协调问题时应用联结转换法;在解决主客体间相互满足问题时应用需求匹配法;在使组织形成整体时应用系统联系法;发挥团队精神和作用时应用层次管理法;在解决组织有序问题时应用三次循环法;解决质的多样性问题时应用异质异类、异类同档法;以知识化管理取代放任自流管理时应用“六化”;解决考核取样真实性准确性问题时应用证实法和证伪法;解决创建行为方式问题时应用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方法等等,这些无不包含着创新的意识和改革的思想。也正是在这个勇于创新锐意改革的环境中,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逐步提高,地税干部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  自治区地税局机关认真总结实施规范化管理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不断创新规范,在解决规范化管理重点、难点、关键问题方面有了较大突破,区局机关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落实干部实绩考核探索出一定的经验,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起到了区局机关在全区地税系统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导向、示范、辐射作用。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1999年度组织、个人思想行为在创新规范中发挥的作用、体现的价值,全面检验规范化管理取得的成效,区局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织考核组,对机关23个组织责任人和158名具体责任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绩进行了考核。其中,具体责任人工作实绩考核分正处级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处长领导干部)、副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其他人员(驾驶员)四类分别进行考核评等。经考核组考核评价,区局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组织责任人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14个,评为B类的9个,具体责任人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92名,评为B类的66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17名,评为B类的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8名,评为B类的10名;一般干部(包括处级非领导职务)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61名,评为B类的44名;其他人员(驾驶员)工作实绩评为A类的6名,评为B类的7名,并予以通报。

     

    【队伍建设】“三讲”集中教育、“三讲”教育“回头看”、警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等一系列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加强了党性锻炼,提高了理论素养。区局党组从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现状出发,制定了《各级党组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工作的制度》,要求各级班子遵从“创新设计,正确决策,精心组织,行为规范”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组织建设,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工作,增强团结,提高了班子战斗力,为完成好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2000年全系统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试行正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干部任用公示制、试用制、任期制、回避制、离任审计制、末位淘汰制等。

     

    【地税审计】按照自治区地税局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地税局先后对13个盟市、计划单列市地税局,区局直属征收局及其领导班子成员1999年度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绩进行了审计考核。考核组审计考核、各方面综合评价、民意测评、谈话和理论测试的得分汇总,区局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通过,在68名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中评出A37名,B31名,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地税稽查】全区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和全体稽查人员在总局稽查局和自治区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稽查制度结构、稽查手段、稽查机制、稽查组织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规范,不断完善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强化税收稽查的各项措施,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1999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据统计,至1999年底,全区共检查纳税户59 197户,占总纳税户数的25.2%,有问题户19 343户,占检查户数的32.7%,结案18 117户,占有问题户数的93.7%。查补总额31 145万元,其中税款26 153万元,滞纳金1 992万元,罚款3 000万元,占查补税款的11.5%;入库总额28 917万元,其中税款24 872万元,总体入库率为92.85%。此外,对220户违法纳税户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对76户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并有19户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随着规范化管理的深化,有力地促进全区地税系统的各项工作。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在前几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1999年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突破4亿元大关,是1994年以来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的第6个年头。根据统计年报,1999年全区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0 377万元,比上年增收9 003万元,增长28.7%,完成年度计划的112.58%。收入列前5名的地区是伊盟5 565万元,呼市5 360万元,包头5 356万元,赤峰市4 531万元,巴盟3 671万元;收入进度列前5名的是:阿盟187.56%,直属征收局151.26%,伊盟146.06%,兴安盟127.22%,二连市125.67%;与1998年相比,收入增幅列前5名的是:直属征收局120%,阿盟70.51%,伊盟60.70%,兴安盟48.98%,哲盟45.23%。但有2个地区未完成区局下达的收入计划。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对征收管理、政策执行和完成收入任务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在全国范围内有15个省(市、区)被评为个人所得税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就是受表彰的单位之一,1999年,自治区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进度列全国第9名,收入增幅列全国第10名。

     

    【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制定《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全系统正在推行的规范化管理,明确责任内容、界定责任范围、全面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制度,以账户管理为手段,实施过程控制、定量考核,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区地税系统的真正落实。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认真组织部署。二是健全制度、配套机制。建立考核通报制度,诫勉谈话和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建立账户,量化考核,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党性强,作风正,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差的通报批评,折算成实绩考核分值给予扣分。是年,已分别对巴盟地税局、包头市地税一分局有关责任人及领导按照责任追究进行了处理,对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不力的地税局进行通报批评。

     

    【扶贫工作】以自治区地税局为主,呼盟地税局、扎兰屯市地税局参与配合,三级地税机关共同重点帮扶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炮台砬子村和红炮台新村两个贫困村。为了尽快使全村脱贫,走上共同富裕之路,区局领导对扶贫点的帮扶工作非常重视和关心。3月,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高瑞发亲自来到扎兰屯市,调查了解贫困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现场办公,帮助该村寻求解决脱贫的办法和路子,提出了扶贫点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发展思路,并制定了全年帮扶计划。筹措落实扶贫资金35万元,解决了灾民的缺粮问题,落实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4月,扎兰屯市地税局为了让贫困点的村民不误农时,及时种上地,市局领导和包扶工作的同志,利用“五一”放假期间,不惜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在春耕扶贫资金还没到位的情况下,多方联系,八方协调,积极运作,通过不懈地努力,将20吨美国产二铵化肥送到扶贫点,及时发放给贫困农户。

    (乔志明  蔡文军  刘素霞)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