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1卷  /  经济

2001卷

  • 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长:刘秀清()

    长:马俊英()

    扎那(蒙古族)

    王纪和

    纪检组长:雷广田

     

    【概况】  2000年,是19世纪和“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第一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一班人积极向自治区政府请示汇报,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支持,较好地解决全系统的人员经费、基建经费、技改经费、执法装备经费、债务偿还资金等资金渠道,在解决行政编制严重不足方面也得到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进一步调动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并把这种积极性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动力,使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垂直管理体制步入健康、良性运行创造了良好开端。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及自治区党委的贯彻意见为指导,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主线,以提高自治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为主攻方向,以“抓住一个机遇(西部大开发),搞好三项改革(管理体制改革、行政机构改革、技术机构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在提高质量,净化市场,加强技术基础,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推进与国际惯例接轨五方面,全面推进业务工作,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年上半年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中,原“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正厅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49个,领导职数13副,设自治区纪检委派驻纪检组长。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质量处、监督处、标准化处、计量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共9个职能处室,另设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由6个增加到11个,新划入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电子产品检验所、乡企产品检验站、石化产品检验所5个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自治区以下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12个盟市局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单位。

    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关于盟市、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内机编发〔199931)精神,全区12个盟市均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正处级行政单位,职能配置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致,领导职数10个较大的盟市局13副,2个较小的盟市局12副,所属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其直属机构。所属技术机构暂时不变,待事业单位改革时重组。经请示内蒙古纪委批准,各盟市设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组长为副处级、党组成员,旗县局设盟市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质量管理】 

    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实施意见,经广泛征求盟市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呈报自治区政府,待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继续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局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办法》落实情况及2000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国家局等3部门联合发布的《全国工业产品质量指标体系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导则》,修改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分等升级管理办法》并发布实施。

    实施“名牌推进战略”工作  加强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管理,坚持对名牌产品经济指标调度工作,了解情况并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帮扶。2000年自治区名牌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40亿元、利税27亿元,出口创汇8亿美元,同比增加4.5%12.5%300%。组织完成了第一批“内蒙古农畜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为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自治区政府决定从2000年起开展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认定工作。局作为“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认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单位,结合工业产品评名牌的好经验,组织有关方面评出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74种,已报请自治区政府最后批准、命名。

    质量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业务对口培训。质量管理工作对盟市局是一项新的工作,为使盟市局尽快了解、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从20002季度开始分赴各盟市举办质量管理培训班,整个培训工作历时2个月,培训人员达600多人。为贯彻《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提高我区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名牌推进战略”深入实施,自治区局于624日在赤峰市举办了全区企业经理厂长高级研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内蒙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赤峰市部分知名企业的经理(厂长)及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分管局长、科长等共260人。培训班邀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质量认证、质量监督、质量法制等方面4位司长及专家前来授课辅导。学员们也就各自在质量管理、监督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专家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探讨,收到前所未有的培训效果。

    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在全区企业认真宣贯ISO9000族标准的基础上,突出抓自治区重点企业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制定下达《自治区重点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计划》,拿出有限的资金加以引导。2000年,又有吉兰泰盐化集团等6户重点企业,东达蒙古王等15户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取得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累计认证企业分别达32户和75户。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提高自治区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在旅游行业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试点。与自治区旅游局、建设厅协商,决定在这两个系统开展宣贯ISO9000族标准,推动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以全面提高全区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全区新增认证企业50户,超额完成了年初预定的40户目标,累计认证企业214户,标志着自治区重点企业尤其是区队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跃上了新台阶。

    促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上等升级  在区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与自治区政府多次协调,争取到了部分质量基金,制定并下达了《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上等升级计划》,共安排资金47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拨款72万元,企业自筹403万元。这项工作的开展,尤其是资金计划的下达,在企业界反响很强烈。同时,也说明局质量工作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表彰质量管理先进  按照国家局在2000年质量月期间开展表彰活动的要求,组织了申报和推荐工作。全区有6户企业被授予国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6人被授予国家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局表彰了25户自治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46名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

    2000年质量月”活动  根据国家的部署,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经贸委、总工会、共青团共同组织了“2000年内蒙古质量月”活动。全区12个盟市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约有10万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接受咨询6.5万人次,接受投诉700人次,集中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标值200余万元。特别是各盟市在质量月期间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广泛的宣贯,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起到促进作用。是年的质量月活动是历年来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一次,充分展示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良好形象。

    生产许可证管理  规范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将临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全部交由各盟市局办理,正式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要求盟市局参加审查组。按照国家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部署,开展了劳动保护、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化妆品、建筑门窗、民爆产品等240余户生产企业的换证工作,完成了14户电线电缆、4户电焊、120余户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工厂条件审查和现场抽样工作。研究拟定《临时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办法》。

     

    【监督执法与“打假”工作】 

    质量监督检查  2000年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监督检查重点产品目录》编制,将自治区重点跟踪监控产品由40种增加到100种,扩大了对自治区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全区共对29 431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48 989个批次产品组织了质量监督检查,合格36 307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4.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了7 594家生产企业9 778个批次产品,合格7 521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9%;在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了21 837家企业39 211个批次商品,合格28 786个批次,商品抽样合格率为73.4%。共检查32 229个批次自治区重点产品,合格24 286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5.4%,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质量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全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继续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但提高的步伐不快,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产品质量问题仍是制约自治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打假”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全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的实际,局会同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区3年打假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全区组织实施。各盟市都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了本地区打假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自治区确定的打假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伊盟地区铲除土炼油生产窝点79个、土炼油炉147座,没收土炼油200多吨。继续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查市场、保两节”、“查农资、保春耕”、“查建材、保建设”三大战役。对社会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劣质成品油、化肥、羊毛绒制品、烟花爆竹等产品,组织专项查处整顿。共出动执法人员32 265人次,检查商店16 651家,检查专业市场789个,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3 786.8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30个,查处大案要案53件。

    打假联合行动  根据国务院《通知》和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立即积极协助自治区政府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打假联合行动方案,成立了以自治区副主席 ***为组长的自治区打假领导小组,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区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了打假联合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职责。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召开了打假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呼市、包头市、伊盟、乌盟、通辽市等盟市进行督查和指导,推动打假联合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从10月到春节前后,全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万人次,查获假冒伪劣货值1 682万元,查办制假售假案件2 456件,其中大案要案6件,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25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人。全区打假联合行动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并向纵深发展。

    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  按照国家局的部署,在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清柜台”、“信得过”等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扶优治劣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的试点工作。为保证自治区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实效,局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联合制定印发了《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达标验收细则》。200089月,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创建活动试点单位的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呼盟海拉尔市桥头街和列为自治区创建活动试点单位的满洲里市兴华路通过自治区局组织的考核验收。创建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促进商业企业的质量自律行为,树立一批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典型,规范当地购物市场的小环境,得到当地政府、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赞誉。

    检查后处理工作  针对2000年自治区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下滑的状况,为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局及时部署各盟市局对近两年质量监督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生产企业和2000年自治区质量监督检查264个不合格生产企业,在年底前集中组织后处理工作,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复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并向社会曝光,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标准化工作】 

    制修订地方标准  根据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资金配套情况,安排了《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并按行业分工进行检查指导、咨询服务。批准发布29项地方标准(含修订标准6),其中强制性标准3项,完成计划的145%2000年,自治区地方标准累计达616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86项;农业标准547项。在局的积极倡议和配合下,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在包头市召开了提交稀土国际标准提案调研座谈会和国内技术准备工作会,经过论证,向ISO提交了3项稀土国际标准提案,ISO技术管理局已同意正式上报提案。此项工作,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采用国际标准  为积极做好采标工作,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办法》,年初局下发了《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计划》,并将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盟市,列入考核目标。全年办理采标标志产品备案31个。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明细表》初稿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相关内容,基本摸清全区19851999年的采标工作底数。全区经国家、自治区或国外权威机构验收、认可的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共16大类471个。这些产品执行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86个,达到国际一般水平的385个。为提高自治区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配合自治区“名牌推进战略”的实施,局重点加大了对名牌产品采标的工作力度。128个自治区名牌产品采标率达到68%

    农业标准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九五”计划》的安排,积极与农、牧、林、水主管部门合作,指导达拉特旗种植标准化示范旗、鄂托克前旗育肥羊标准化示范旗、乌拉特前旗节水灌溉标准化示范旗、敖汉旗林业标准化示范旗4个自治区首批农业标准示范县()的工作,各示范县()均已完成标准化综合体规划的制定、审定及相关标准的制订等阶段性工作目标。海拉尔市奶牛饲养、五原县秸秆养羊、元宝山猪场配套饲养3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完成了示范区各项任务和工作指标,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顺利通过验收。

    消灭无标生产  2000年列入消灭无标生产工作计划的30个旗县,均达到标准覆盖率95%以上的目标要求,取得显著成效,经验收全部合格。自治区承担的两个全国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也达到验收标准。

    标准的宣贯与实施监督  着重抓《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等重要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严格执行国家烤烟标准,与有关部门共同按烤烟基准标样制作审定了全区的烤烟仿制标样,为推动全区烤烟种植和销售做出积极贡献。

    产品标准注册登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工作。至200011月,全区100%的旗县正式开展了注册登记工作,约有80%注册企业的数据录入了计算机数据库,其中大中型企业发证率超过95%

    代码工作  为使组织机构代码以电子信息化的方式实现信息的存储、交换、防伪等功能,使全区代码工作适应信息化建设高速发展的要求,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实行以组织机构代码IC卡为母卡,一卡多能、一卡多用的管理办法”的决策和部署,积极争取支持,为自治区列入“国家级贫困县”的31个旗县无偿配置、更新了计算机,并为其余旗县补贴40%60%资金更新计算机,使全区12个盟市及101个旗县更新、配置104HP、联想高档计算机。10月中旬,实现全区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微机联网,使自治区代码工作实现了网上赋码、网上传输数据,保证代码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

     

    【计量工作】 

    强制检定工作  全区完成强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760(),完成强检工作计量器具532 725(),分别完成年初强检目标值的149.02%126.84%。另外对国有、集体商店(商场)所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共检定56 010(),在用计量器具平均受检率达95%,其中赤峰市、包头市等7个盟市的受检率达到96%以上。

    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对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10种定量包装商品,在春节、“三一五”、“六一”、“十一”期间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检工作。经全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面粉、大米、白酒、方便面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共计34 593(),净含量合格率为86.94%,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比较好的有白酒、食用油、方便面,合格率分别为95.8%95.3%94.7%;净含量比较差的有面粉、小食品,合格率分别为70.1%77.4%。通过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查,比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要求,反映出由于存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方法不统一,检验手段参差不齐,抽样、检测方式缺乏科学性等问题,增大了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是否合格误判的可能性,为改进工作、规范计量行为提供了依据。

    “光明工程”  按照《“光明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是年实施“光明工程”进入第二阶段。为提高眼镜行业的整体质量及服务水平,一年中各地共举办10期眼镜专业技术培训班,培训从业人员639名。局与工商局、轻纺工业厅共同制定了《眼镜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和《配制销售眼镜资格评审考核细则(试行)》,并开始对全区的眼镜配制销售单位进行资格评审。评审甲级眼镜店68家,乙级店110家,丙级店20家。在呼市、包头市、赤峰市对眼镜光学质量进行了抽查,合格率为92.6%。全区对178个眼镜店的329批次眼镜质量进行了检查,合格率达89.6%。检查结果表明,自治区眼镜行业的计量器具配备率80%以上,受检率95%以上,从业人员上岗率80%以上,比1998年抽检眼镜质量合格率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

    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局对重点计量器具用三年时间合格率达到90%的要求,局部署了对电能表、水表、压力表、案秤、血压计()5种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包头市、呼市、赤峰市、通辽市、伊盟、呼盟及自治区计量所对市场销售的5种计量器具进行了抽检。共抽查165家企业销售的252批次613台件,合格率为74.4%。加强对6种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首先,将自治区的生产的电能表、衡器的企业制造许可证发放权上收到自治区局,对8家生产企业的许可证进行了考核。其次,积极落实《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加强对经营计量器具行为的管理,乌盟、伊盟、呼市等地开展对市场销售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工作。

    整顿成品油市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下发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年初与国税局共同制定了《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的实施方案》,6月份组织安装人员的技术培训及在呼市、包头市两地税控装置的试安装工作,并在全区进行了推广。全区已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1 044台。

    工业计量  按照“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重在示范”的工作原则,加强与全区大、中、小企业的计量工作联系,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建立《计量管理手册》和运行文件等基础工作。完成中小企业计量评价认可80家,累计近500家,帮助完成了乌兰浩特烟厂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包头钢铁公司进行一级计量复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计量技术机构建设  完成对阿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的达标考核工作及对巴盟计量所的复查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全区计量科长、所()长工作座谈会,安排计量技术机构达标考核复查工作,学习了校准实验室认可和技术机构改革等有关文件,布置了对全区1/3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授权站进行抽查工作,组织完成国家局委托华北大区抽查组对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所以及呼市计量所、包头计量所的抽查考核工作。通过大区考核抽查,发现自治区计量检定机构存在着许多不足,找出自治区计量检定机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待于今后不断规范、改进。组织制定《全区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发证的管理办法》、《全区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管理办法》。

    计量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社会公正计量行()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公正计量行()计量认证考核规范》以及国家局召开的社会公正计量站站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社会公正计量站的健康发展,对赤峰电能计量站、通辽电能计量站进行公正计量认证考核;组织召开公正计量站站长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社会公证计量站的工作。

     

    【“锅容管特”安全监察】 

    全面强化安全监察  在元旦、春节期间,针对节日期间事故多发的情况,局组织全系统重点对锅炉房、气瓶充装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和公共场所在用电梯进行了质量安全大检查,查处事故隐患2 087处,保证了节日安全。427日,局向自治区政府报送了《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报告》,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大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加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上报,自治区政府将此报告批转全区贯彻执行,有力地推动全区的安全监察工作。此后为了贯彻江泽民总书记“1·16”关于加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检查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全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公安、工商、消防等有关部门,重点对“土锅炉”使用单位、废旧锅炉交易市场、液化气充装站、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市场、气瓶充装环节、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游乐场所、建筑工地进行了全面的拉网式大检查。其中,检查锅炉房1 319家、锅炉3 926台,发出监察意见通知书228份,查封“土锅炉”1 130台,查封无证制造厂27家;检查特种设备578台;查处安全事故隐患2 000多处。以发生事故较多的使用环节为重点,加大了对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日常现场监察力度,全区现场监察锅炉1 728台,压力容器616台,电梯及起重设备578部,及时查处了事故隐患。

    废旧气瓶专项整顿  在全国第十次“安全生产周”活动期间,针对全区气瓶检验率低的现状,开展对超检验期限的气瓶进行强制检验的专项工作,提高了检验率,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在“3·15”期间,呼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检查中发现,由满洲里海关作为废钢铁进口的大量废旧钢瓶被当作氧气瓶使用,事故隐患极为严重。针对这一严重情况,局迅速提出处理意见并以《签报》形式直报自治区政府领导,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在签报上作了批示。局按照云副主席的批示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对废旧气瓶立即停止使用、对未经注册的充装单位立即停止充装、与海关合作在口岸对废旧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的决定,及时堵住隐患的源头。10月份,召开全区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座谈会,审查各充装单位有关材料,对审查合格的颁发许可证。

    游乐设施专项检查  在“六一”前夕,局会同自治区建设厅、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工委,以“为了孩子安全快乐,为了明天”为主题,在全区开展了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对在用的游乐设施进行了普查登记和技术检验,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设备督促使用单位进行修理或实行报废,保证孩子们的节日安全。

    电梯规范化管理  为便于乘客识别所乘电梯的安全状况,对检验合格的电梯进行普查登记和建档,摸清全区电梯的基本状况,使电梯管理开始走上正规划。

     

    【法规宣传工作】 

    法制建设  对列入自治区地方立法五年规划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于20001211日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对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14件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稿,组织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权利与义务在有关法规、规章中得到充分体现。

    行政执法监督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并监督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坚决纠正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各处室及各盟市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严禁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并对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正案)的规定,清理和纠正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予企业产品经营活动和市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普法与依法行政  通过印发学习材料、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组织知识竞赛、举办函授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新闻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广泛生动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正案),取得良好的效果。认真组织开展“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制定《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入和具体。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相应的制定学法制度、行政赔偿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

    “三一五”活动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发文,对全区的“3·15”活动进行了部署。全区各地都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局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共同在呼市新华广场举办以“规范市场、促进消费”为主题的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有邮电、民航、医院及工商企业100余家。局在假冒伪劣曝光台、质量投诉台、法律法规咨询台、纤维质量鉴别台、眼镜珠宝首饰检测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宣传台前接待咨询群众3 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受理群众投诉39件。

    对外宣传  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完成对监督检查游乐设施和锅炉质量安全及监督检查加油机、眼镜、种子质量等专项活动宣传报道及全区质量工作会议、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全区防伪座谈会的会议报道工作,对打假联合行动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编辑出版《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杂志6期,完成《中国质量报》内蒙古记者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改革】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200011日起,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统一挂牌,按垂直管理体制运转。至630日,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除一个县级市(临河市)以外,已全部完成接交上划工作。完成有关质量管理的职能、编制、人员,“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连同技术机构的职能、编制、人员、机构、固定资产,自治区“打假办”职能的平移划转工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已接收6 089人,其中在职5 280(行政编制人员674,事业编制人员4 606),离退休人员809人。面对历史上形成的全系统特别是基层单位基础薄弱、装备落后、债务负担沉重、经费和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的严峻局面, 局积极就有关问题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并同计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得到大力支持,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并以内政发〔2000112号文件予以明确。全系统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全部由自治区财政全额保障,基本建设、执法装备、技术改造及债务偿还资金渠道得到了较好的落实。2000年、2001年财政拨款分别比上一年增加76%17%。关于盟市、旗县局行政编制严重不足问题,自治区政府和编办同意增加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编制,待盟市、旗县机构改革时,在各盟市、旗县行政编制中切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编制予以解决。

    行政机构改革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改革于5月底圆满结束,61日新定岗人员全部到位,新机构正式运转。由于在改革中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使大家心情舒畅,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工作热情,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机构改革待编制确定后于2001年进行。

    技术机构改革  局按国务院8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已报自治区编委待批。方案上报后,又多次与自治区编办进行协调和沟通,并就自治区局直属11个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问题报送了具体意见。

     

    【自身建设】 

    干部配备  在本次自治区级行政机构改革中,对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充分尊重民主测评结果,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经报请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后任命;对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全部实行双向选择,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至8月上旬,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均正式组建党组,严格按照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的基本程序,配备了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新任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全部试用一年。这批新任命的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都是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赶超意识,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增加了新的活力,已经成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一股重要的中坚力量。完成了对区局直属11个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工作,为选好配好领导班子做好准备。

    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人员素质。成立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组建领导班子,使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有培训基地。对拟任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区局机关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增强了参训人员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提高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为提高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整体工作水平打下良好基础。加强专业培训,全年共举办标准、计量、质量、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专业培训班21个,培训人员近200人。组织系统内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内蒙古工大本科函授班招生34人,中国计量学院函授站大专班招生109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或其它形式高等学历教育近200人。支持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继续攻读研究生,争当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型人才,年内又有3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

     

    【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三项任务。年内通过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组的工作检查。安排部署了全系统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自觉性。就垂直管理后健全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积极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汇报、请示,得到支持,保证了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和“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邓小平党建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号召大家争当“三个代表”的实践者。继续抓好行风建设,巩固行风整顿成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通过国家局组织的行风互查组工作检查。认真做好对阿鲁科尔沁旗宝力召苏木宝力召嘎查的帮扶工作,按照年初制订的帮扶工作安排,3次深入帮扶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帮扶点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杨凤屹)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长:刘秀清()

    长:马俊英()

    扎那(蒙古族)

    王纪和

    纪检组长:雷广田

     

    【概况】  2000年,是19世纪和“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第一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一班人积极向自治区政府请示汇报,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支持,较好地解决全系统的人员经费、基建经费、技改经费、执法装备经费、债务偿还资金等资金渠道,在解决行政编制严重不足方面也得到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进一步调动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并把这种积极性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动力,使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垂直管理体制步入健康、良性运行创造了良好开端。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及自治区党委的贯彻意见为指导,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主线,以提高自治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为主攻方向,以“抓住一个机遇(西部大开发),搞好三项改革(管理体制改革、行政机构改革、技术机构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在提高质量,净化市场,加强技术基础,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推进与国际惯例接轨五方面,全面推进业务工作,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年上半年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中,原“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正厅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49个,领导职数13副,设自治区纪检委派驻纪检组长。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质量处、监督处、标准化处、计量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共9个职能处室,另设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由6个增加到11个,新划入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电子产品检验所、乡企产品检验站、石化产品检验所5个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自治区以下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12个盟市局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单位。

    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关于盟市、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内机编发〔199931)精神,全区12个盟市均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正处级行政单位,职能配置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致,领导职数10个较大的盟市局13副,2个较小的盟市局12副,所属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其直属机构。所属技术机构暂时不变,待事业单位改革时重组。经请示内蒙古纪委批准,各盟市设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组长为副处级、党组成员,旗县局设盟市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质量管理】 

    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实施意见,经广泛征求盟市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呈报自治区政府,待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继续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局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办法》落实情况及2000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国家局等3部门联合发布的《全国工业产品质量指标体系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导则》,修改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分等升级管理办法》并发布实施。

    实施“名牌推进战略”工作  加强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管理,坚持对名牌产品经济指标调度工作,了解情况并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帮扶。2000年自治区名牌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40亿元、利税27亿元,出口创汇8亿美元,同比增加4.5%12.5%300%。组织完成了第一批“内蒙古农畜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为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自治区政府决定从2000年起开展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认定工作。局作为“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认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单位,结合工业产品评名牌的好经验,组织有关方面评出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74种,已报请自治区政府最后批准、命名。

    质量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业务对口培训。质量管理工作对盟市局是一项新的工作,为使盟市局尽快了解、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从20002季度开始分赴各盟市举办质量管理培训班,整个培训工作历时2个月,培训人员达600多人。为贯彻《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提高我区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名牌推进战略”深入实施,自治区局于624日在赤峰市举办了全区企业经理厂长高级研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内蒙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赤峰市部分知名企业的经理(厂长)及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分管局长、科长等共260人。培训班邀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质量认证、质量监督、质量法制等方面4位司长及专家前来授课辅导。学员们也就各自在质量管理、监督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专家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探讨,收到前所未有的培训效果。

    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在全区企业认真宣贯ISO9000族标准的基础上,突出抓自治区重点企业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制定下达《自治区重点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计划》,拿出有限的资金加以引导。2000年,又有吉兰泰盐化集团等6户重点企业,东达蒙古王等15户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取得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累计认证企业分别达32户和75户。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提高自治区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在旅游行业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试点。与自治区旅游局、建设厅协商,决定在这两个系统开展宣贯ISO9000族标准,推动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以全面提高全区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全区新增认证企业50户,超额完成了年初预定的40户目标,累计认证企业214户,标志着自治区重点企业尤其是区队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跃上了新台阶。

    促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上等升级  在区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与自治区政府多次协调,争取到了部分质量基金,制定并下达了《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上等升级计划》,共安排资金47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拨款72万元,企业自筹403万元。这项工作的开展,尤其是资金计划的下达,在企业界反响很强烈。同时,也说明局质量工作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表彰质量管理先进  按照国家局在2000年质量月期间开展表彰活动的要求,组织了申报和推荐工作。全区有6户企业被授予国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6人被授予国家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局表彰了25户自治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46名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

    2000年质量月”活动  根据国家的部署,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经贸委、总工会、共青团共同组织了“2000年内蒙古质量月”活动。全区12个盟市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约有10万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接受咨询6.5万人次,接受投诉700人次,集中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标值200余万元。特别是各盟市在质量月期间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广泛的宣贯,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起到促进作用。是年的质量月活动是历年来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一次,充分展示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良好形象。

    生产许可证管理  规范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将临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全部交由各盟市局办理,正式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要求盟市局参加审查组。按照国家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部署,开展了劳动保护、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化妆品、建筑门窗、民爆产品等240余户生产企业的换证工作,完成了14户电线电缆、4户电焊、120余户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工厂条件审查和现场抽样工作。研究拟定《临时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办法》。

     

    【监督执法与“打假”工作】 

    质量监督检查  2000年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监督检查重点产品目录》编制,将自治区重点跟踪监控产品由40种增加到100种,扩大了对自治区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全区共对29 431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48 989个批次产品组织了质量监督检查,合格36 307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4.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了7 594家生产企业9 778个批次产品,合格7 521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9%;在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了21 837家企业39 211个批次商品,合格28 786个批次,商品抽样合格率为73.4%。共检查32 229个批次自治区重点产品,合格24 286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5.4%,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质量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全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继续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但提高的步伐不快,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产品质量问题仍是制约自治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打假”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全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的实际,局会同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区3年打假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全区组织实施。各盟市都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了本地区打假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自治区确定的打假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伊盟地区铲除土炼油生产窝点79个、土炼油炉147座,没收土炼油200多吨。继续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查市场、保两节”、“查农资、保春耕”、“查建材、保建设”三大战役。对社会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劣质成品油、化肥、羊毛绒制品、烟花爆竹等产品,组织专项查处整顿。共出动执法人员32 265人次,检查商店16 651家,检查专业市场789个,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3 786.8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30个,查处大案要案53件。

    打假联合行动  根据国务院《通知》和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立即积极协助自治区政府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打假联合行动方案,成立了以自治区副主席 ***为组长的自治区打假领导小组,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区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了打假联合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职责。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召开了打假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呼市、包头市、伊盟、乌盟、通辽市等盟市进行督查和指导,推动打假联合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从10月到春节前后,全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万人次,查获假冒伪劣货值1 682万元,查办制假售假案件2 456件,其中大案要案6件,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25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人。全区打假联合行动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并向纵深发展。

    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  按照国家局的部署,在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清柜台”、“信得过”等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扶优治劣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的试点工作。为保证自治区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实效,局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联合制定印发了《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达标验收细则》。200089月,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创建活动试点单位的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呼盟海拉尔市桥头街和列为自治区创建活动试点单位的满洲里市兴华路通过自治区局组织的考核验收。创建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促进商业企业的质量自律行为,树立一批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典型,规范当地购物市场的小环境,得到当地政府、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赞誉。

    检查后处理工作  针对2000年自治区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下滑的状况,为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局及时部署各盟市局对近两年质量监督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生产企业和2000年自治区质量监督检查264个不合格生产企业,在年底前集中组织后处理工作,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复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并向社会曝光,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标准化工作】 

    制修订地方标准  根据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资金配套情况,安排了《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并按行业分工进行检查指导、咨询服务。批准发布29项地方标准(含修订标准6),其中强制性标准3项,完成计划的145%2000年,自治区地方标准累计达616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86项;农业标准547项。在局的积极倡议和配合下,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在包头市召开了提交稀土国际标准提案调研座谈会和国内技术准备工作会,经过论证,向ISO提交了3项稀土国际标准提案,ISO技术管理局已同意正式上报提案。此项工作,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采用国际标准  为积极做好采标工作,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办法》,年初局下发了《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计划》,并将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盟市,列入考核目标。全年办理采标标志产品备案31个。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明细表》初稿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相关内容,基本摸清全区19851999年的采标工作底数。全区经国家、自治区或国外权威机构验收、认可的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共16大类471个。这些产品执行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86个,达到国际一般水平的385个。为提高自治区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配合自治区“名牌推进战略”的实施,局重点加大了对名牌产品采标的工作力度。128个自治区名牌产品采标率达到68%

    农业标准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九五”计划》的安排,积极与农、牧、林、水主管部门合作,指导达拉特旗种植标准化示范旗、鄂托克前旗育肥羊标准化示范旗、乌拉特前旗节水灌溉标准化示范旗、敖汉旗林业标准化示范旗4个自治区首批农业标准示范县()的工作,各示范县()均已完成标准化综合体规划的制定、审定及相关标准的制订等阶段性工作目标。海拉尔市奶牛饲养、五原县秸秆养羊、元宝山猪场配套饲养3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完成了示范区各项任务和工作指标,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顺利通过验收。

    消灭无标生产  2000年列入消灭无标生产工作计划的30个旗县,均达到标准覆盖率95%以上的目标要求,取得显著成效,经验收全部合格。自治区承担的两个全国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也达到验收标准。

    标准的宣贯与实施监督  着重抓《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等重要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严格执行国家烤烟标准,与有关部门共同按烤烟基准标样制作审定了全区的烤烟仿制标样,为推动全区烤烟种植和销售做出积极贡献。

    产品标准注册登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工作。至200011月,全区100%的旗县正式开展了注册登记工作,约有80%注册企业的数据录入了计算机数据库,其中大中型企业发证率超过95%

    代码工作  为使组织机构代码以电子信息化的方式实现信息的存储、交换、防伪等功能,使全区代码工作适应信息化建设高速发展的要求,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实行以组织机构代码IC卡为母卡,一卡多能、一卡多用的管理办法”的决策和部署,积极争取支持,为自治区列入“国家级贫困县”的31个旗县无偿配置、更新了计算机,并为其余旗县补贴40%60%资金更新计算机,使全区12个盟市及101个旗县更新、配置104HP、联想高档计算机。10月中旬,实现全区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微机联网,使自治区代码工作实现了网上赋码、网上传输数据,保证代码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

     

    【计量工作】 

    强制检定工作  全区完成强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760(),完成强检工作计量器具532 725(),分别完成年初强检目标值的149.02%126.84%。另外对国有、集体商店(商场)所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共检定56 010(),在用计量器具平均受检率达95%,其中赤峰市、包头市等7个盟市的受检率达到96%以上。

    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对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10种定量包装商品,在春节、“三一五”、“六一”、“十一”期间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检工作。经全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面粉、大米、白酒、方便面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共计34 593(),净含量合格率为86.94%,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比较好的有白酒、食用油、方便面,合格率分别为95.8%95.3%94.7%;净含量比较差的有面粉、小食品,合格率分别为70.1%77.4%。通过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查,比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要求,反映出由于存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方法不统一,检验手段参差不齐,抽样、检测方式缺乏科学性等问题,增大了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是否合格误判的可能性,为改进工作、规范计量行为提供了依据。

    “光明工程”  按照《“光明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是年实施“光明工程”进入第二阶段。为提高眼镜行业的整体质量及服务水平,一年中各地共举办10期眼镜专业技术培训班,培训从业人员639名。局与工商局、轻纺工业厅共同制定了《眼镜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和《配制销售眼镜资格评审考核细则(试行)》,并开始对全区的眼镜配制销售单位进行资格评审。评审甲级眼镜店68家,乙级店110家,丙级店20家。在呼市、包头市、赤峰市对眼镜光学质量进行了抽查,合格率为92.6%。全区对178个眼镜店的329批次眼镜质量进行了检查,合格率达89.6%。检查结果表明,自治区眼镜行业的计量器具配备率80%以上,受检率95%以上,从业人员上岗率80%以上,比1998年抽检眼镜质量合格率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

    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局对重点计量器具用三年时间合格率达到90%的要求,局部署了对电能表、水表、压力表、案秤、血压计()5种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包头市、呼市、赤峰市、通辽市、伊盟、呼盟及自治区计量所对市场销售的5种计量器具进行了抽检。共抽查165家企业销售的252批次613台件,合格率为74.4%。加强对6种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首先,将自治区的生产的电能表、衡器的企业制造许可证发放权上收到自治区局,对8家生产企业的许可证进行了考核。其次,积极落实《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加强对经营计量器具行为的管理,乌盟、伊盟、呼市等地开展对市场销售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工作。

    整顿成品油市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下发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年初与国税局共同制定了《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的实施方案》,6月份组织安装人员的技术培训及在呼市、包头市两地税控装置的试安装工作,并在全区进行了推广。全区已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1 044台。

    工业计量  按照“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重在示范”的工作原则,加强与全区大、中、小企业的计量工作联系,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建立《计量管理手册》和运行文件等基础工作。完成中小企业计量评价认可80家,累计近500家,帮助完成了乌兰浩特烟厂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包头钢铁公司进行一级计量复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计量技术机构建设  完成对阿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的达标考核工作及对巴盟计量所的复查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全区计量科长、所()长工作座谈会,安排计量技术机构达标考核复查工作,学习了校准实验室认可和技术机构改革等有关文件,布置了对全区1/3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授权站进行抽查工作,组织完成国家局委托华北大区抽查组对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所以及呼市计量所、包头计量所的抽查考核工作。通过大区考核抽查,发现自治区计量检定机构存在着许多不足,找出自治区计量检定机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待于今后不断规范、改进。组织制定《全区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发证的管理办法》、《全区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管理办法》。

    计量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社会公正计量行()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公正计量行()计量认证考核规范》以及国家局召开的社会公正计量站站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社会公正计量站的健康发展,对赤峰电能计量站、通辽电能计量站进行公正计量认证考核;组织召开公正计量站站长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社会公证计量站的工作。

     

    【“锅容管特”安全监察】 

    全面强化安全监察  在元旦、春节期间,针对节日期间事故多发的情况,局组织全系统重点对锅炉房、气瓶充装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和公共场所在用电梯进行了质量安全大检查,查处事故隐患2 087处,保证了节日安全。427日,局向自治区政府报送了《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报告》,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大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加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上报,自治区政府将此报告批转全区贯彻执行,有力地推动全区的安全监察工作。此后为了贯彻江泽民总书记“1·16”关于加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检查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全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公安、工商、消防等有关部门,重点对“土锅炉”使用单位、废旧锅炉交易市场、液化气充装站、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市场、气瓶充装环节、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游乐场所、建筑工地进行了全面的拉网式大检查。其中,检查锅炉房1 319家、锅炉3 926台,发出监察意见通知书228份,查封“土锅炉”1 130台,查封无证制造厂27家;检查特种设备578台;查处安全事故隐患2 000多处。以发生事故较多的使用环节为重点,加大了对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日常现场监察力度,全区现场监察锅炉1 728台,压力容器616台,电梯及起重设备578部,及时查处了事故隐患。

    废旧气瓶专项整顿  在全国第十次“安全生产周”活动期间,针对全区气瓶检验率低的现状,开展对超检验期限的气瓶进行强制检验的专项工作,提高了检验率,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在“3·15”期间,呼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检查中发现,由满洲里海关作为废钢铁进口的大量废旧钢瓶被当作氧气瓶使用,事故隐患极为严重。针对这一严重情况,局迅速提出处理意见并以《签报》形式直报自治区政府领导,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在签报上作了批示。局按照云副主席的批示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对废旧气瓶立即停止使用、对未经注册的充装单位立即停止充装、与海关合作在口岸对废旧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的决定,及时堵住隐患的源头。10月份,召开全区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座谈会,审查各充装单位有关材料,对审查合格的颁发许可证。

    游乐设施专项检查  在“六一”前夕,局会同自治区建设厅、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工委,以“为了孩子安全快乐,为了明天”为主题,在全区开展了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对在用的游乐设施进行了普查登记和技术检验,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设备督促使用单位进行修理或实行报废,保证孩子们的节日安全。

    电梯规范化管理  为便于乘客识别所乘电梯的安全状况,对检验合格的电梯进行普查登记和建档,摸清全区电梯的基本状况,使电梯管理开始走上正规划。

     

    【法规宣传工作】 

    法制建设  对列入自治区地方立法五年规划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于20001211日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对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14件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稿,组织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权利与义务在有关法规、规章中得到充分体现。

    行政执法监督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并监督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坚决纠正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各处室及各盟市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严禁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并对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正案)的规定,清理和纠正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予企业产品经营活动和市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普法与依法行政  通过印发学习材料、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组织知识竞赛、举办函授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新闻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广泛生动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正案),取得良好的效果。认真组织开展“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制定《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入和具体。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相应的制定学法制度、行政赔偿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

    “三一五”活动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发文,对全区的“3·15”活动进行了部署。全区各地都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局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共同在呼市新华广场举办以“规范市场、促进消费”为主题的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有邮电、民航、医院及工商企业100余家。局在假冒伪劣曝光台、质量投诉台、法律法规咨询台、纤维质量鉴别台、眼镜珠宝首饰检测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宣传台前接待咨询群众3 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受理群众投诉39件。

    对外宣传  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完成对监督检查游乐设施和锅炉质量安全及监督检查加油机、眼镜、种子质量等专项活动宣传报道及全区质量工作会议、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全区防伪座谈会的会议报道工作,对打假联合行动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编辑出版《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杂志6期,完成《中国质量报》内蒙古记者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改革】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200011日起,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统一挂牌,按垂直管理体制运转。至630日,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除一个县级市(临河市)以外,已全部完成接交上划工作。完成有关质量管理的职能、编制、人员,“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连同技术机构的职能、编制、人员、机构、固定资产,自治区“打假办”职能的平移划转工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已接收6 089人,其中在职5 280(行政编制人员674,事业编制人员4 606),离退休人员809人。面对历史上形成的全系统特别是基层单位基础薄弱、装备落后、债务负担沉重、经费和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的严峻局面, 局积极就有关问题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并同计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得到大力支持,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并以内政发〔2000112号文件予以明确。全系统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全部由自治区财政全额保障,基本建设、执法装备、技术改造及债务偿还资金渠道得到了较好的落实。2000年、2001年财政拨款分别比上一年增加76%17%。关于盟市、旗县局行政编制严重不足问题,自治区政府和编办同意增加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编制,待盟市、旗县机构改革时,在各盟市、旗县行政编制中切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编制予以解决。

    行政机构改革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改革于5月底圆满结束,61日新定岗人员全部到位,新机构正式运转。由于在改革中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使大家心情舒畅,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工作热情,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机构改革待编制确定后于2001年进行。

    技术机构改革  局按国务院8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已报自治区编委待批。方案上报后,又多次与自治区编办进行协调和沟通,并就自治区局直属11个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问题报送了具体意见。

     

    【自身建设】 

    干部配备  在本次自治区级行政机构改革中,对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充分尊重民主测评结果,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经报请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后任命;对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全部实行双向选择,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至8月上旬,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均正式组建党组,严格按照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的基本程序,配备了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新任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全部试用一年。这批新任命的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都是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赶超意识,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增加了新的活力,已经成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一股重要的中坚力量。完成了对区局直属11个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工作,为选好配好领导班子做好准备。

    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人员素质。成立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组建领导班子,使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有培训基地。对拟任盟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区局机关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增强了参训人员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提高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为提高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整体工作水平打下良好基础。加强专业培训,全年共举办标准、计量、质量、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专业培训班21个,培训人员近200人。组织系统内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内蒙古工大本科函授班招生34人,中国计量学院函授站大专班招生109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或其它形式高等学历教育近200人。支持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继续攻读研究生,争当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型人才,年内又有3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

     

    【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三项任务。年内通过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组的工作检查。安排部署了全系统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自觉性。就垂直管理后健全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积极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汇报、请示,得到支持,保证了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和“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邓小平党建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号召大家争当“三个代表”的实践者。继续抓好行风建设,巩固行风整顿成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通过国家局组织的行风互查组工作检查。认真做好对阿鲁科尔沁旗宝力召苏木宝力召嘎查的帮扶工作,按照年初制订的帮扶工作安排,3次深入帮扶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帮扶点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杨凤屹)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