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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卷

  • 金融监管
  •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事处领导名录】

            员:张爱兰()

    纪检监察特派员:席前进(蒙古族)

    员:张玉峰  李增毅

     

    【概况】  为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各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正确贯彻实施党中央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服务,体现党中央银行监管的独立性和监管的统一效能,1998年底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撤销省、自治区分行,组建了9个大区分行和20个金融监管办事处。呼和浩特监管办作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派出机构于19981228日成立,人员由原人行内蒙古分行和呼和浩特分行选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对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实施金融监管现场检查,查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代表天津分行对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履行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职责。两年来,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总行、分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现场检查职能,特别是全体干部团结奋进、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勇于实践,充分发挥监管的重要作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至年末,共抽调301人次组织较大型金融业务现场检查40次,严肃查处一批金融机构违纪违规违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促进全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保一方金融平安,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

     

    【现场检查】  两年来,呼和浩特监管办承办40项较大的现场检查,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多次受到上级行和地方党政部门的肯定,主要完成以下任务:19993月中旬至6月中旬,按照天津分行党委的统一部署,呼和浩特监管办对内蒙古自治区五家高风险信用社的处置风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得到天津分行党委的充分肯定;1997730日至820日,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辖内粮食企业附营业务贷款专项检查及汇总检查报告任务;19993月中旬至924日,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本部新增不良贷款及专项检查任务;199910月初至11月中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组织和授权,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作为总行检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对农业银行湖北省份行本部进行现场检查,圆满地完成异地现场检查任务,得到了总行的肯定和赞扬;1999128日至200033日,分两个阶段完成对农业银行包头市南郊、昆区支行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现场检查任务;是年118日至620日认真组织、指导开展对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卡、对外担保等四项业务专项检查工作,并完成汇总对全区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系统“四项业务”专项检查报告任务;是年410日至625日完成对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部现场稽核任务和对全区农发行系统全面稽核汇总工作任务;是年419日至531日扎实、有效地开展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本部贷款质量真实性、盈亏真实性、内控制度与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的真实性检查工作,并完成对全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系统真实性检查汇总报告;是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认真组织开展对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系统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专项检查,并完成对全区农行系统银行承兑汇票专项检查汇总报告;是年8月下旬至9月下旬,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是年1月至6月贷款质量真实性检查任务,并完成全区国有商业银行系统贷款质量真实性检查汇总报告。

     

    【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基础数据、情况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建立监管检查基础资料档案。二是按季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营运及风险状况进行分析,为上级行和地方党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制定《现场检查责任制》、《现场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现场检查操作手册》等,为规范、高效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内部管理制度化,先后制定《会议制度》、《请示事项签报制度》、《督查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周报制度》、《信息传递制度》、《信访举报制度》、《公文运行管理》等;还制定呼和浩特监管办《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标准》等,落实各处室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及监管办共同目标,使监管办的整体工作有章可循,基本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严格执行按季考核、半年小结、年终总评与“活工资”分配挂钩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纪检监察】  按照新体制、新职能的要求,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金融纪工委、人行天津分行纪委以及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内蒙古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人保财险公司、人保寿险公司、证监会等11个部门纪检监察负责人的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全国金融系统和天津分行辖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自治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二是纪检监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人参加自治区七行二司一委纪检监察会议和党委民主生活会,并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事处廉政建设规定》。四是组成工作组,相继开展对自治区金融系统12个盟市纪检监察工作巡回督促检查。五是受理信访举报47件,均及时承办或转办,做到件件有着落。六是建立健全自治区金融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根据天津分行党委的要求,并按照监管办党组中心组和各处室党支部全年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普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举办四期专题党课教育;同时,坚持并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两年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30次。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按照上级行党委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并把党建工作通过量化,纳入到处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使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同布置、同检查;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为圆满完成现场检查任务和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三是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党组班子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和党中央金融工委提出的“十个严禁”和领导干部要过好“五关”的规定,严格执行总行、天津分行党委和上级行纪委提出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为高质量地完成大量现场检查任务提供重要保障。四是每年“七一”前夕都要开展评优表彰活动。年底,有1名党员被天津分行党委评为优秀党员,银行处党支部和8名党员被天津分行机关党委分别评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党员被监管办评为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并受到表彰。

     

    【队伍建设】  一是19991月至6月,监管办开展“学政治、学法规、学业务”活动。199924日《金融时报》以“适应改革需要,尽快进入角色”为题,报道监管办开展“三学”活动情况。二是普遍开展计算机应用培训教育,先后举办了3期计算机培训班,为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创造条件。三是相继举办15期现场检查业务培训班,参加天津分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5人次。同时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后本、研究生的学历教育。

     

    【精神文明建设】  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行业精神为动力,凝聚和激励全体员工,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塑造良好的银行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深入开展了争创“文明处室”、“文明员工”、“文明家庭”的活动,2000年底监管办通过层层推荐、文明争创办公室把关、党组审定,共评出2个文明处室、12名文明员工、13个文明家庭,起到鼓励先进、营造良好氛围的作用;狠抓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三讲”教育等活动的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三是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发挥示范效能。10月,监管办综合处一行6人,驱车公务由北京返回呼市途中,在张家口附近遇到一起严重车祸,伤员生命垂危,监管办6名同志义无反顾当即予以营救,使遇险人员得以生还,受到遇险单位和人员的高度赞誉。6位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天津分行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登载有关刊物上,监管办全体人员表示学习他们这种救死扶伤的高尚情操;组织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元旦、春节联欢会、“三八”座谈会、“五一”座谈会、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歌咏比赛,开展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举办先进集体、个人、文明处室、先进个人图片展,开展春季植树活动等。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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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事处领导名录】

            员:张爱兰()

    纪检监察特派员:席前进(蒙古族)

    员:张玉峰  李增毅

     

    【概况】  为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各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正确贯彻实施党中央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服务,体现党中央银行监管的独立性和监管的统一效能,1998年底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撤销省、自治区分行,组建了9个大区分行和20个金融监管办事处。呼和浩特监管办作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派出机构于19981228日成立,人员由原人行内蒙古分行和呼和浩特分行选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对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实施金融监管现场检查,查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代表天津分行对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履行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职责。两年来,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总行、分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现场检查职能,特别是全体干部团结奋进、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勇于实践,充分发挥监管的重要作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至年末,共抽调301人次组织较大型金融业务现场检查40次,严肃查处一批金融机构违纪违规违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促进全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保一方金融平安,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

     

    【现场检查】  两年来,呼和浩特监管办承办40项较大的现场检查,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多次受到上级行和地方党政部门的肯定,主要完成以下任务:19993月中旬至6月中旬,按照天津分行党委的统一部署,呼和浩特监管办对内蒙古自治区五家高风险信用社的处置风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得到天津分行党委的充分肯定;1997730日至820日,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辖内粮食企业附营业务贷款专项检查及汇总检查报告任务;19993月中旬至924日,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本部新增不良贷款及专项检查任务;199910月初至11月中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组织和授权,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作为总行检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对农业银行湖北省份行本部进行现场检查,圆满地完成异地现场检查任务,得到了总行的肯定和赞扬;1999128日至200033日,分两个阶段完成对农业银行包头市南郊、昆区支行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现场检查任务;是年118日至620日认真组织、指导开展对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卡、对外担保等四项业务专项检查工作,并完成汇总对全区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系统“四项业务”专项检查报告任务;是年410日至625日完成对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部现场稽核任务和对全区农发行系统全面稽核汇总工作任务;是年419日至531日扎实、有效地开展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本部贷款质量真实性、盈亏真实性、内控制度与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的真实性检查工作,并完成对全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系统真实性检查汇总报告;是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认真组织开展对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系统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专项检查,并完成对全区农行系统银行承兑汇票专项检查汇总报告;是年8月下旬至9月下旬,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是年1月至6月贷款质量真实性检查任务,并完成全区国有商业银行系统贷款质量真实性检查汇总报告。

     

    【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基础数据、情况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建立监管检查基础资料档案。二是按季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营运及风险状况进行分析,为上级行和地方党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制定《现场检查责任制》、《现场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现场检查操作手册》等,为规范、高效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内部管理制度化,先后制定《会议制度》、《请示事项签报制度》、《督查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周报制度》、《信息传递制度》、《信访举报制度》、《公文运行管理》等;还制定呼和浩特监管办《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标准》等,落实各处室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及监管办共同目标,使监管办的整体工作有章可循,基本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严格执行按季考核、半年小结、年终总评与“活工资”分配挂钩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纪检监察】  按照新体制、新职能的要求,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金融纪工委、人行天津分行纪委以及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内蒙古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人保财险公司、人保寿险公司、证监会等11个部门纪检监察负责人的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全国金融系统和天津分行辖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自治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二是纪检监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人参加自治区七行二司一委纪检监察会议和党委民主生活会,并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事处廉政建设规定》。四是组成工作组,相继开展对自治区金融系统12个盟市纪检监察工作巡回督促检查。五是受理信访举报47件,均及时承办或转办,做到件件有着落。六是建立健全自治区金融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根据天津分行党委的要求,并按照监管办党组中心组和各处室党支部全年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普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举办四期专题党课教育;同时,坚持并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两年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30次。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按照上级行党委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并把党建工作通过量化,纳入到处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使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同布置、同检查;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为圆满完成现场检查任务和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三是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党组班子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和党中央金融工委提出的“十个严禁”和领导干部要过好“五关”的规定,严格执行总行、天津分行党委和上级行纪委提出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为高质量地完成大量现场检查任务提供重要保障。四是每年“七一”前夕都要开展评优表彰活动。年底,有1名党员被天津分行党委评为优秀党员,银行处党支部和8名党员被天津分行机关党委分别评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党员被监管办评为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并受到表彰。

     

    【队伍建设】  一是19991月至6月,监管办开展“学政治、学法规、学业务”活动。199924日《金融时报》以“适应改革需要,尽快进入角色”为题,报道监管办开展“三学”活动情况。二是普遍开展计算机应用培训教育,先后举办了3期计算机培训班,为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创造条件。三是相继举办15期现场检查业务培训班,参加天津分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5人次。同时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后本、研究生的学历教育。

     

    【精神文明建设】  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行业精神为动力,凝聚和激励全体员工,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塑造良好的银行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深入开展了争创“文明处室”、“文明员工”、“文明家庭”的活动,2000年底监管办通过层层推荐、文明争创办公室把关、党组审定,共评出2个文明处室、12名文明员工、13个文明家庭,起到鼓励先进、营造良好氛围的作用;狠抓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三讲”教育等活动的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三是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发挥示范效能。10月,监管办综合处一行6人,驱车公务由北京返回呼市途中,在张家口附近遇到一起严重车祸,伤员生命垂危,监管办6名同志义无反顾当即予以营救,使遇险人员得以生还,受到遇险单位和人员的高度赞誉。6位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天津分行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登载有关刊物上,监管办全体人员表示学习他们这种救死扶伤的高尚情操;组织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元旦、春节联欢会、“三八”座谈会、“五一”座谈会、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歌咏比赛,开展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举办先进集体、个人、文明处室、先进个人图片展,开展春季植树活动等。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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