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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卷

  • 司法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名录】

      长:刘守禾

    副厅长:王悦发(4月去逝)  赵仁钦(蒙古族)  赵建平  云布雨(蒙古族)  徐贵中(6月任职)

    【监管安全】  继续贯彻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重要指示,有针对性地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狱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队伍的管理教育力度,严格规范干警的执法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保证监所安全。全年全区押犯脱逃1人,脱逃率为0.04,同比下降80%;狱内发案1起,发案率为0.04,同比下降67%;押犯非正常死亡4人,非正常死亡率为0.16。劳教人员逃跑4人,逃跑率为0.16%,同比下降20%;非正常死亡1人,非正常死亡率为0.26;无所内发案。圆满完成元旦、春节、国庆和全国、自治区两会六四敏感期的安全保卫任务。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顺利通过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验收,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如期恢复自治区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称号,1个劳教所建成自治区级劳动教养学校,17个监区建成自治区级现代化文明监区。同时,充分发挥劳动教养手段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法轮功类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五”普法验收和依法治区启动阶段】  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召开依法治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地区、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先进经验,对全年的工作进行部署。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定期听法制讲座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行之有效的好经验,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促进领导方式的转变。全年全区共举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86期。大力推进依法治区2345工程。在推广和完善老典型的同时,培养和总结一批具有地方特点和行业特色的新典型、新经验。到年底,全区共有各类依法治理典型409个,其中旗县(市区)38个、苏木乡镇156个、嘎查村186个、行业和单位29个。积极探索社区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指导性意见。组织由自治区领导同志带队的高规格验收组,对全区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启动阶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向司法部推荐三五普法先进旗县4个、先进单位6个、先进普法办2个、先进个人19名。

    【基层司法行政】  认真落实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方针,坚持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投,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基础年活动。一是把148建设纳入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年内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累计接受咨询35 948次,接待来访22 754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5 334件,上门服务823件(次)。二是坚持大调解思路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 13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616起1 247人,制止群体性上访733批15 973人次。三是狠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的落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组织全区安置帮教工作专项检查,着手建立自治区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网络。自治区副主席王凤岐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苏木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建所数达到1 667个,较上年增长121%;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到1 573家,较上年增长1023%。到年底,全区已建立起1 100多个苏木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受到司法部的通报表扬。

    【提高法律服务数量 质量 效益】  一是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自收自支国资律师事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进行合作制公证处和主办公证员的试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二是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经济工作的重点领域,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和安置、分流下岗职工,以及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和农牧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同时,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团组的组建工作,全区建立盟行署、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组10个,旗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95个,使法律服务进入决策层。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下发《关于加快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步伐的通知》,建立了月督查制度,使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到年底,全区已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71个,受到司法部的通报表扬。四是加快立法步伐,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以厅令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全年全区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 888家,同比上升6.03%;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5 532件,同比上升11.35%;民事经济诉讼代理22 476件,同比上升8.57%;行政诉讼代理937件,同比上升26.79%;公证办证144 752件,其中经济公证和涉外公证同比分别上升5.67%和3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5 257家,同比上升8.75%;律师、公证业务涉及财产标的金额139亿多元,同比上升109.23%;基层法律服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 374.06万元,同比上升40.67%。

    【盟市司法局长会议】  1月14日至16日,全区依法治区经验交流暨盟市司法局长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盟市分管盟市长、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司法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对司法行政复建20年来的工作,特别是依法治区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交流依法治区工作经验,提出世纪之交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安排今后的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长刘明祖和自治区主席、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云布龙给大会发来《致依法治区经验交流会的一封信》,要求各级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实施依法治区重要意义的认识,把依法治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党委要通过开展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掌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万继生和自治区副主席王凤岐分别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依法治区启动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成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  8月22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继生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凤岐主持会议,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和三五普法及依法治区工作考核验收方案的汇报,并对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会议还通过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建议名单,增补司法厅副厅长徐贵中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自治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为了给自治区参与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司法厅在呼和浩特联合举办了题为西部开发与法治保障的法制讲座,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夏勇教授就法治在西部开发中的地位、作用,古今中外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区域开发的经验和教训,西部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在西部开发中对法律、司法的思考等问题做了专题讲解。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周德海、张国民、舍勒巴图、格日勒图,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驻呼各大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及呼市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150余人听取讲座。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继生主持讲座并作了总结发言。

    【机构改革】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从5月中旬开始,司法厅认真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司法厅机关人员定岗工作实施方案》和《司法厅机关人员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大会动员、学习讨论、素质测试、民主测评、实绩考核、党委集体研究、任前公示、呈报审批、双向选择和离任审计等程序,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在改革中,共提任正处级干部7名,调整正处级干部5名;提任副处级干部9名,调整副处级干部2名;主任科员以下人员定岗26人,分流24人。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引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厅党委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区直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意见,制定《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工作。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撰写了自查自看书面材料,并下发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党委成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围绕影响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是什么?造成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三讲教育以来,厅党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有哪些明显变化?还存在哪些不足?5个专题集中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纪委和政法委派员参加,并对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再次修订三讲期间形成的13项整改措施,就落实情况让干部职工评议,进一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过去群众反映比较多的车辆管理、公务接待、预算外资金管理、老干部工作等问题都得到改进。通过回头看活动,巩固了三讲教育成果,增强了厅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从厅机关、厅属单位和各盟市司法局收回的600多份问卷调查结果看,全系统干部职工对三讲以来厅党委班子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达到97.14%。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利民到司法厅考察时给予充分肯定,自治区《三讲教育简报》两次刊载司法厅的做法。

    【法律服务研讨会】  为不断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西部大开发和国企改革中的积极作用,8月25日,自治区律师协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律师为西部大开发和国企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研讨会。来自全区的80余名律师参加会议。会议共收到论文55篇,评出优秀论文19篇。会上,代表们围绕在为西部大开发和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研讨,并提出为西部大开发和国企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具体意见。

    【恢复10个司法所】  10月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办公室、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新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职能配置方案〉的通知》(新党办通〔2000〕48号),将新城区街道办事处所属的10个司法所撤销,由新城区司法局管理的司法助理员也划归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由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行使。事情发生后,司法系统上下多方努力,积极奔走,11月17日,新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重申司法局设立司法所的通知》(新机编发〔2000〕3号),将这10个司法所予以恢复。

    【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   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条例共九章四十四条,分别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公证范围、公证管辖、公证程序、公证效力、监督与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  4月5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司法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报告比较客观和全面,同意这个报告。同时认为,三五普法规划实施四年来,基本完成三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有些方面的成效比较显著。但全区的普法工作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会议还就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教育转化“法轮功”劳教人员】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对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司法部提出的要求,把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劳教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法轮功劳教人员构成复杂、情况特殊、教育转化难度大的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专管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所队领导包教、集中教育管理、组织改好者现身说法、开展社会帮教、充分运用政策感召、提高包教干警素质等措施,取得良好效果。至年底法轮功劳教人员转化率达到82.6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受到法轮功劳教人员家属的高度赞扬,也得到自治区党政领导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1个劳教所和2名干警分别被国家司法部命名为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检查】  遵照自治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部署,协调小组办公室(司法厅)于8月中旬至9月初,组织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坚持点面结合,比较深入地了解各盟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基层单位的成功做法及成效,同时还就基层工作的其它业务进行调研和督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总体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与刑释解教人员座谈、查看印证材料等,较为广泛地听取了情况和建议。通过检查,比较客观地掌握了各盟市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1999年以来各级安置帮教协调机构和工作网络的建设情况、衔接措施和安置帮教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置帮教的方式方法和出台的地方性优惠政策等,摸清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看到了工作成效,找到存在的问题,有力地指导基层的安置帮教工作。

    【矛盾纠纷大排查】  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8月底全部结束,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据不完全统计,大排查期间各地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7 988件,调解成功37 038件,成功率达97.9%。防止民转刑案件194件271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73起,开展专项治理1 386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97件11 308人次,消除了大量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解决了一批事关改革和发展的重点纠纷。如包头市司法局紧紧抓住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这个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组成矛盾纠纷排查小组,进驻宣告破产的九九集团,运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手段,为企业转制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三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集中排查调处,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地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加强民主管理、实施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推动村务、厂务、校务公开作为重要目标,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

    【“148建设取得新发展】  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抓住司法行政基础年的重要契机,把148专用电话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龙头来抓,按照先开通、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至年底,全区12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全部开通148专用电话,部分苏木乡镇也开通148专用电话。继伊盟之后,2000年又有包头、赤峰、兴安盟、呼盟、通辽、巴盟、乌海等地完成148平台建设或正在组织设备安装。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和经济广播电台相继开通了空中148节目。年内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累计接受咨询35 948次,接待来访22 754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5 334件,上门服务823件(次)。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通过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考核验收】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从1997年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以来,以创建工作为龙头,不断强化软硬件建设,全面促进了监狱各项工作的开展,监管场所持续保持稳定,实现连续6年无脱逃、连续3年“四无”。与此同时,监狱经济稳步发展,干警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监狱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20004月,顺利通过了司法部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考核组的考核验收。

    (余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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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刘守禾

    副厅长:王悦发(4月去逝)  赵仁钦(蒙古族)  赵建平  云布雨(蒙古族)  徐贵中(6月任职)

    【监管安全】  继续贯彻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重要指示,有针对性地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狱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队伍的管理教育力度,严格规范干警的执法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保证监所安全。全年全区押犯脱逃1人,脱逃率为0.04,同比下降80%;狱内发案1起,发案率为0.04,同比下降67%;押犯非正常死亡4人,非正常死亡率为0.16。劳教人员逃跑4人,逃跑率为0.16%,同比下降20%;非正常死亡1人,非正常死亡率为0.26;无所内发案。圆满完成元旦、春节、国庆和全国、自治区两会六四敏感期的安全保卫任务。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顺利通过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验收,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如期恢复自治区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称号,1个劳教所建成自治区级劳动教养学校,17个监区建成自治区级现代化文明监区。同时,充分发挥劳动教养手段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法轮功类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五”普法验收和依法治区启动阶段】  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召开依法治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地区、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先进经验,对全年的工作进行部署。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定期听法制讲座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行之有效的好经验,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促进领导方式的转变。全年全区共举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86期。大力推进依法治区2345工程。在推广和完善老典型的同时,培养和总结一批具有地方特点和行业特色的新典型、新经验。到年底,全区共有各类依法治理典型409个,其中旗县(市区)38个、苏木乡镇156个、嘎查村186个、行业和单位29个。积极探索社区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指导性意见。组织由自治区领导同志带队的高规格验收组,对全区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启动阶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向司法部推荐三五普法先进旗县4个、先进单位6个、先进普法办2个、先进个人19名。

    【基层司法行政】  认真落实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方针,坚持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投,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基础年活动。一是把148建设纳入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年内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累计接受咨询35 948次,接待来访22 754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5 334件,上门服务823件(次)。二是坚持大调解思路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 13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616起1 247人,制止群体性上访733批15 973人次。三是狠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的落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组织全区安置帮教工作专项检查,着手建立自治区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网络。自治区副主席王凤岐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苏木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建所数达到1 667个,较上年增长121%;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到1 573家,较上年增长1023%。到年底,全区已建立起1 100多个苏木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受到司法部的通报表扬。

    【提高法律服务数量 质量 效益】  一是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自收自支国资律师事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进行合作制公证处和主办公证员的试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二是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经济工作的重点领域,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和安置、分流下岗职工,以及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和农牧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同时,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团组的组建工作,全区建立盟行署、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组10个,旗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95个,使法律服务进入决策层。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下发《关于加快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步伐的通知》,建立了月督查制度,使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到年底,全区已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71个,受到司法部的通报表扬。四是加快立法步伐,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以厅令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全年全区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 888家,同比上升6.03%;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5 532件,同比上升11.35%;民事经济诉讼代理22 476件,同比上升8.57%;行政诉讼代理937件,同比上升26.79%;公证办证144 752件,其中经济公证和涉外公证同比分别上升5.67%和3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5 257家,同比上升8.75%;律师、公证业务涉及财产标的金额139亿多元,同比上升109.23%;基层法律服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 374.06万元,同比上升40.67%。

    【盟市司法局长会议】  1月14日至16日,全区依法治区经验交流暨盟市司法局长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盟市分管盟市长、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司法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对司法行政复建20年来的工作,特别是依法治区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交流依法治区工作经验,提出世纪之交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安排今后的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长刘明祖和自治区主席、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云布龙给大会发来《致依法治区经验交流会的一封信》,要求各级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实施依法治区重要意义的认识,把依法治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党委要通过开展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掌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万继生和自治区副主席王凤岐分别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依法治区启动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成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  8月22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继生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凤岐主持会议,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和三五普法及依法治区工作考核验收方案的汇报,并对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会议还通过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建议名单,增补司法厅副厅长徐贵中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自治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为了给自治区参与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司法厅在呼和浩特联合举办了题为西部开发与法治保障的法制讲座,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夏勇教授就法治在西部开发中的地位、作用,古今中外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区域开发的经验和教训,西部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在西部开发中对法律、司法的思考等问题做了专题讲解。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周德海、张国民、舍勒巴图、格日勒图,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驻呼各大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及呼市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150余人听取讲座。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继生主持讲座并作了总结发言。

    【机构改革】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从5月中旬开始,司法厅认真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司法厅机关人员定岗工作实施方案》和《司法厅机关人员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大会动员、学习讨论、素质测试、民主测评、实绩考核、党委集体研究、任前公示、呈报审批、双向选择和离任审计等程序,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在改革中,共提任正处级干部7名,调整正处级干部5名;提任副处级干部9名,调整副处级干部2名;主任科员以下人员定岗26人,分流24人。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引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厅党委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区直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意见,制定《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工作。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撰写了自查自看书面材料,并下发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党委成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围绕影响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是什么?造成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三讲教育以来,厅党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有哪些明显变化?还存在哪些不足?5个专题集中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纪委和政法委派员参加,并对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再次修订三讲期间形成的13项整改措施,就落实情况让干部职工评议,进一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过去群众反映比较多的车辆管理、公务接待、预算外资金管理、老干部工作等问题都得到改进。通过回头看活动,巩固了三讲教育成果,增强了厅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从厅机关、厅属单位和各盟市司法局收回的600多份问卷调查结果看,全系统干部职工对三讲以来厅党委班子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达到97.14%。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利民到司法厅考察时给予充分肯定,自治区《三讲教育简报》两次刊载司法厅的做法。

    【法律服务研讨会】  为不断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西部大开发和国企改革中的积极作用,8月25日,自治区律师协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律师为西部大开发和国企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研讨会。来自全区的80余名律师参加会议。会议共收到论文55篇,评出优秀论文19篇。会上,代表们围绕在为西部大开发和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研讨,并提出为西部大开发和国企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具体意见。

    【恢复10个司法所】  10月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办公室、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新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职能配置方案〉的通知》(新党办通〔2000〕48号),将新城区街道办事处所属的10个司法所撤销,由新城区司法局管理的司法助理员也划归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由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行使。事情发生后,司法系统上下多方努力,积极奔走,11月17日,新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重申司法局设立司法所的通知》(新机编发〔2000〕3号),将这10个司法所予以恢复。

    【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   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条例共九章四十四条,分别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公证范围、公证管辖、公证程序、公证效力、监督与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  4月5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司法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报告比较客观和全面,同意这个报告。同时认为,三五普法规划实施四年来,基本完成三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有些方面的成效比较显著。但全区的普法工作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会议还就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教育转化“法轮功”劳教人员】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对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司法部提出的要求,把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劳教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法轮功劳教人员构成复杂、情况特殊、教育转化难度大的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专管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所队领导包教、集中教育管理、组织改好者现身说法、开展社会帮教、充分运用政策感召、提高包教干警素质等措施,取得良好效果。至年底法轮功劳教人员转化率达到82.6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受到法轮功劳教人员家属的高度赞扬,也得到自治区党政领导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1个劳教所和2名干警分别被国家司法部命名为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检查】  遵照自治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部署,协调小组办公室(司法厅)于8月中旬至9月初,组织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坚持点面结合,比较深入地了解各盟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基层单位的成功做法及成效,同时还就基层工作的其它业务进行调研和督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总体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与刑释解教人员座谈、查看印证材料等,较为广泛地听取了情况和建议。通过检查,比较客观地掌握了各盟市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1999年以来各级安置帮教协调机构和工作网络的建设情况、衔接措施和安置帮教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置帮教的方式方法和出台的地方性优惠政策等,摸清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看到了工作成效,找到存在的问题,有力地指导基层的安置帮教工作。

    【矛盾纠纷大排查】  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8月底全部结束,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据不完全统计,大排查期间各地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7 988件,调解成功37 038件,成功率达97.9%。防止民转刑案件194件271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73起,开展专项治理1 386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97件11 308人次,消除了大量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解决了一批事关改革和发展的重点纠纷。如包头市司法局紧紧抓住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这个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组成矛盾纠纷排查小组,进驻宣告破产的九九集团,运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手段,为企业转制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三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集中排查调处,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地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加强民主管理、实施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推动村务、厂务、校务公开作为重要目标,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

    【“148建设取得新发展】  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抓住司法行政基础年的重要契机,把148专用电话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龙头来抓,按照先开通、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至年底,全区12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全部开通148专用电话,部分苏木乡镇也开通148专用电话。继伊盟之后,2000年又有包头、赤峰、兴安盟、呼盟、通辽、巴盟、乌海等地完成148平台建设或正在组织设备安装。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和经济广播电台相继开通了空中148节目。年内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累计接受咨询35 948次,接待来访22 754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5 334件,上门服务823件(次)。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通过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考核验收】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从1997年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以来,以创建工作为龙头,不断强化软硬件建设,全面促进了监狱各项工作的开展,监管场所持续保持稳定,实现连续6年无脱逃、连续3年“四无”。与此同时,监狱经济稳步发展,干警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监狱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20004月,顺利通过了司法部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考核组的考核验收。

    (余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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