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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卷

  • 教育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名录】

    厅长      高校工委书记:张树逊

    副厅长 高校工委副书记:阿荣(蒙古族) 魏力军

    记:布和(蒙古族)

    高校工委委员:何成保  李东升

    高校纪工委书记  高校工委委员:程哲(蒙古族)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高校工委委员:何瑞芝(女)

     

    【综合工作】

     教育对口支援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两办《通知》精神,北京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始了新一轮的教育对口支援与协作。自治区教育厅多次进京同北京市教委洽谈教育对口支援项目,明确了北京市18个区县100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对口支援全区18个贫困旗县100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项目。2000710日,北京市市长刘淇率团来自治区,以两省区政府名义在包头市举行了“北京—内蒙古100所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协议签字仪式”。724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北京市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部署会”,对落实100所学校对口支援协作任务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年内,北京市、内蒙古及所属旗县均已建立起对口支援与协作领导机构,并确定了具体的联络部门和联系人员,受援旗县与北京市对口帮扶区县也签订了具体的《协作协议》。按照协作协议北京市已在资金、教师、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援助工作。到年底,捐助18个旗县资金200余万元,衣物45万件,图书38万册,资助贫困学生2 500人,培训教师2 000多人。实行春季招生后,北京市属12所高校下达自治区招生计划1 570人。与此同时,区内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作启动进展顺利。

    教育法制建设  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开展教育立法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立法工作五年规划》,先后组织起草、送审《社会力量办学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教育规章,制定下发《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标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意见》、《内蒙古教育厅法制工作规程》等,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区教育法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远程网络建设  采取多方筹集资金的办法,投入1 200万元启动内蒙古教育科研计算机主干网网络建设工程,建成内蒙古大学主节点和自治区教育厅以及招生考试信息中心两个局域网,并且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为实现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和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创造了条件。全区普通高校校园信息网络正在筹建之中。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三讲”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在机关和高校普遍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通过开展“三讲”教育,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召开第十一次全区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部署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开展高校领导班子实绩目标考核的基础上,调整和充实15所高校的领导班子,选拔充实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调整后的高校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9.2岁,比调整前下降0.8岁,最年轻的36岁,有博士、硕士学位的20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71名。在进一步加强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稳定工作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开展了揭批“法轮功”的斗争,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转化工作,使高校连续十年来保持稳定的局面。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基础上,全区教育系统实行政务和校务公开制度,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

    机构改革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完成了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部分处级、副处级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进行干部轮岗,顺利完成人员定岗、分流任务,机关公务员队伍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普通高考“3X”科目设置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2001年普通高考“3X”科目设置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区普通高考科目实行重大改革,决定从2001年起实施“3X”考试科目。同时,针对蒙古语、朝鲜语授课考生的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高考实行“3X”的蒙古语授课(含加授蒙古语文)和朝鲜语授课考生的考试科目及记分办法》,已下发全区执行。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贯彻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招生执法监察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行风评议的实施方案》,建立“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制,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一证、一卡、三统一”、“五不准”、“一坚持”的收费管理制度和惩戒机制。全年查处违规金额229万元,处理违规收费175万元,清理违规补习班88个及各种复习资料12万册。

     

    【基础教育】 

    “普九”工作  是年,全区继续坚持“两基”重中之重的指导思想不动摇,7个旗县实现“两基”达标,4个旗市实现普初达标。“两基”达标旗县(市、区)累计达到71个,“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65.68%。扫除青壮年文盲25 816人,非文盲率达到96.8%。全区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全部实现“两基”达标。继乌海市和包头市之后,又有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盟和阿拉善盟成为整体实现“两基”达标的盟市。根据“两基”达标与巩固提高并举并重的方针,花大力气推进“普九”达标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积极开展达标旗县巩固提高的检查评估和争创全国“两基”先进旗县活动。自治区首次对包头市昆都仑区等5个旗县(市、区)开展了“两基”达标后的巩固提高复查验收工作。昆都仑区、元宝山区、临河市、海渤湾区和苏尼特右旗成为全国“两基”达标先进旗县(市、区)。2000年,“普九”达标旗县小学生辍学率为0.32%;初中生辍学率为2.15%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继续把实施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当作一项大事来抓,想方设法落实配套资金,精心组织施工,全面完成了工程年度任务和三年规划目标。全区进入项目的旗县51个,3 164所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结合实施“义务教育工程”,合理调整中小学结构布局,实行撤点并校。全年共撤并办学点815个,小学702所,中学3所,使中小学特别是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更趋合理,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规模和效益在整体上得到新的提高。

    企业办学移交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城市大中型企业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逐步移交地方管理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拟定《自治区国有企业办学移交地方工作规划方案》,已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素质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不断探索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启动了改造薄弱学校工程,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组织开展了“减负”工作专项检查。先后在乌海市和包头市召开了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现场会和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总结了经验,部署了工作。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卫生工作条例》,自治区启动了“33211工程”(即三课:体育课、健康教育课、艺术课;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二活动:体育锻炼活动、科技文体活动;一会:田径运动会;一节:艺术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普通高中教育  根据社会需求,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由1999年的6万人增加到8万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接近60%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正确处理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关系,针对职业高中招生人数下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拟定了旗县综合性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发展建设规划。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建设好农牧职业技术学校和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的意见》,加强对每个农业旗县建设好一所综合性职业高中(职教中心)的指导工作。年度各级职教专项经费得到基本落实。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年内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9所,自治区级重点学校30所。

    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加大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制定上报《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一批专业相似、地域相近的中等专业学校进行了合并,一些社会需求量小,办学条件差的学校进行改制。完成8所部门举办的中专学校移交教育厅管理工作;3所办学条件较好且社会急需的中专学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首次做到计划放开,招生放开,实现学校自主招生。

    岗位培训  加强行业和部门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培训数量和质量。全年完成职工岗位培训80万人次,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培训300多万人次。

    社会力量办学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全区有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981所。依法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开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在全区首次确定了12所民办示范学校。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自治区政府颁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实施办法》,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学校设置标准与管理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自考助学、文化补习班招生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高等教育】

     管理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等文件精神,顺利完成512所院校的调整合并工作。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包头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和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教育学院并入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与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办学。党中央部委所属的包头钢铁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交通学校、内蒙古银行学校、内蒙古邮电学校等大中专院校先后划转自治区管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在调整改革中顺利完成了扩大招生任务。全区普通高校扩招1.4万余人,成人高校扩招1.35万人。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7万多人,较上年增长了41.62%。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学校的录取率达到39%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为适应扩大招生规模的需要,全年投入资金1.7亿元,加大高校校舍建设的力度。贯彻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年初召开了全区高校后勤改革工作座谈会,制定《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确定4所试点院校。下半年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启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高等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3所院校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高等院校全面铺开。

    教学和科技工作  适应素质教育要求,不断深化教学领域的改革。组织成立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经过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审批,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同时,新增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14个,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表彰工作。基本完成了5个重点实验室和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一期建设任务。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221项,完成180项。

     

    【民族教育】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选择教学基础较好的民族初中,积极开展以开设外语为主要内容的“三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民族中学开设外语课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1年开始,全区民族中学从初一年级起普遍开设一门外语课。年初,召开全区民族中学“三语”教学工作会议,对开展“三语”教学改革进行研究部署,使全区民族中学“三语”教学改革工作进入整体推进阶段。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组织专家学者重新修订小学、初中、高中蒙古语文教学大纲。制定下发《关于全区蒙古语授课“五四”学制小学、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启动并实施蒙古语文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并基本完成高中教师的培训任务和呼市、包头等5个盟市小学及初中教师的培训任务。自治区政府在兴安盟召开全区民族教育现场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这次会议在区内外均产生了十分强烈的反响,对进一步深化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贯彻“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自治区级示范性民族中小学和“新三室”建设成效显著。18所民族中小学校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学校,超额8所完成了原定计划目标。完成23所民族示范性中小学的“新三室”建设任务。

     

    【师范教育】 

    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教育部《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师范院校层次和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师范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加快全区师范院校层次布局结构调整的步伐。各盟市需调整合并的师范院校均签订《调整合并协议书》,全区原有的22所中等师范学校、11所教育学院和62所教师进修学校已调整为3所全区高师本科院校、2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3所实施高等师范专科教育兼办部分非师范类专业的院校、6所教育学院和5所独立设置的中师、幼师,并顺利完成了实质性合并,新学期开学后均已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全区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提高了1.571.662.64个百分点,达到95.93%84.03%60.48%。小学教师专科学历达到21.27%,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15.73%。校长持证上岗率达到98%以上。

    教师管理  圆满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第五期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定工作。年内全区12个盟市完成民办教师“民转公”工作任务。为制定《全区“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会同自治区编办、人事等部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初稿。

     

    【“十五”规划】  “十五”期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自治区的贯彻意见,按照“科教兴国”、“科教兴区”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突出“两基”的重中之重,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接受教育的愿望,构建具有地区和民族特色、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各类教育的主要目标: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达到99%以上,初中达到98%以上;创造条件,使残疾儿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普九”人口覆盖率以旗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以苏木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全区少数民族聚居旗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5个直辖市的市区和盟所在城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件成熟的城市市区提前普及蒙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中等教育协调发展,符合地方实际需要,保持合理比例。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提高到75%以上。旗县继续办好一所综合性职业高中或职业教育中心。

    积极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全区普通高校本专科教育在校生达到13万人以上,在学研究生达到5 000人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比例达到25%以上,包括其它高等教育,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14%以上。使本科学校平均规模达到5 000人以上,专科学校(含独立设置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达到2 500人以上。

    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学位点建设,建设一批知识创新、科技开发和人文社会科学基地。使重点学科稳定在35个左右,博士点由现在的14个增加到18个,硕士点由现在的151个增加到200个;启动并完成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二期计划和内蒙古农业大学重点建设计划。

    成人教育坚持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区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继续办好广播电视教育、函授、夜大学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含其它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注册学生达到5万人以上。

    对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师普遍进行一轮继续教育培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85%68%;小学教师中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分别达到30%25%以上,蒙古语授课教师达到40%35%以上。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教师总数的30%以上。

    加快现代教育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内蒙古教育科研网”,盟市、旗县建起二、三级网络中心,实现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城镇中小学基本入网,1/3以上的农村牧区中小学入网。

     

    2010年远景目标】  完成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并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得到充分发展,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办学质量效益明显提高,整体教育达到中等省区水平。几项具体目标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不断提高,现代远程教育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中心城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以上。形成职前与职后相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教育相互衔接,各具特色,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教育体系。

    (杨惠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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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名录】

    厅长      高校工委书记:张树逊

    副厅长 高校工委副书记:阿荣(蒙古族) 魏力军

    记:布和(蒙古族)

    高校工委委员:何成保  李东升

    高校纪工委书记  高校工委委员:程哲(蒙古族)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高校工委委员:何瑞芝(女)

     

    【综合工作】

     教育对口支援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两办《通知》精神,北京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始了新一轮的教育对口支援与协作。自治区教育厅多次进京同北京市教委洽谈教育对口支援项目,明确了北京市18个区县100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对口支援全区18个贫困旗县100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项目。2000710日,北京市市长刘淇率团来自治区,以两省区政府名义在包头市举行了“北京—内蒙古100所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协议签字仪式”。724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北京市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部署会”,对落实100所学校对口支援协作任务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年内,北京市、内蒙古及所属旗县均已建立起对口支援与协作领导机构,并确定了具体的联络部门和联系人员,受援旗县与北京市对口帮扶区县也签订了具体的《协作协议》。按照协作协议北京市已在资金、教师、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援助工作。到年底,捐助18个旗县资金200余万元,衣物45万件,图书38万册,资助贫困学生2 500人,培训教师2 000多人。实行春季招生后,北京市属12所高校下达自治区招生计划1 570人。与此同时,区内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作启动进展顺利。

    教育法制建设  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开展教育立法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立法工作五年规划》,先后组织起草、送审《社会力量办学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教育规章,制定下发《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标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意见》、《内蒙古教育厅法制工作规程》等,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区教育法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远程网络建设  采取多方筹集资金的办法,投入1 200万元启动内蒙古教育科研计算机主干网网络建设工程,建成内蒙古大学主节点和自治区教育厅以及招生考试信息中心两个局域网,并且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为实现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和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创造了条件。全区普通高校校园信息网络正在筹建之中。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三讲”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在机关和高校普遍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通过开展“三讲”教育,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召开第十一次全区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部署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开展高校领导班子实绩目标考核的基础上,调整和充实15所高校的领导班子,选拔充实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调整后的高校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9.2岁,比调整前下降0.8岁,最年轻的36岁,有博士、硕士学位的20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71名。在进一步加强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稳定工作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开展了揭批“法轮功”的斗争,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转化工作,使高校连续十年来保持稳定的局面。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基础上,全区教育系统实行政务和校务公开制度,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

    机构改革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完成了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部分处级、副处级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进行干部轮岗,顺利完成人员定岗、分流任务,机关公务员队伍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普通高考“3X”科目设置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2001年普通高考“3X”科目设置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区普通高考科目实行重大改革,决定从2001年起实施“3X”考试科目。同时,针对蒙古语、朝鲜语授课考生的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高考实行“3X”的蒙古语授课(含加授蒙古语文)和朝鲜语授课考生的考试科目及记分办法》,已下发全区执行。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贯彻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招生执法监察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行风评议的实施方案》,建立“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制,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一证、一卡、三统一”、“五不准”、“一坚持”的收费管理制度和惩戒机制。全年查处违规金额229万元,处理违规收费175万元,清理违规补习班88个及各种复习资料12万册。

     

    【基础教育】 

    “普九”工作  是年,全区继续坚持“两基”重中之重的指导思想不动摇,7个旗县实现“两基”达标,4个旗市实现普初达标。“两基”达标旗县(市、区)累计达到71个,“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65.68%。扫除青壮年文盲25 816人,非文盲率达到96.8%。全区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全部实现“两基”达标。继乌海市和包头市之后,又有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盟和阿拉善盟成为整体实现“两基”达标的盟市。根据“两基”达标与巩固提高并举并重的方针,花大力气推进“普九”达标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积极开展达标旗县巩固提高的检查评估和争创全国“两基”先进旗县活动。自治区首次对包头市昆都仑区等5个旗县(市、区)开展了“两基”达标后的巩固提高复查验收工作。昆都仑区、元宝山区、临河市、海渤湾区和苏尼特右旗成为全国“两基”达标先进旗县(市、区)。2000年,“普九”达标旗县小学生辍学率为0.32%;初中生辍学率为2.15%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继续把实施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当作一项大事来抓,想方设法落实配套资金,精心组织施工,全面完成了工程年度任务和三年规划目标。全区进入项目的旗县51个,3 164所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结合实施“义务教育工程”,合理调整中小学结构布局,实行撤点并校。全年共撤并办学点815个,小学702所,中学3所,使中小学特别是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更趋合理,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规模和效益在整体上得到新的提高。

    企业办学移交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城市大中型企业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逐步移交地方管理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拟定《自治区国有企业办学移交地方工作规划方案》,已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素质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不断探索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启动了改造薄弱学校工程,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组织开展了“减负”工作专项检查。先后在乌海市和包头市召开了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现场会和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总结了经验,部署了工作。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卫生工作条例》,自治区启动了“33211工程”(即三课:体育课、健康教育课、艺术课;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二活动:体育锻炼活动、科技文体活动;一会:田径运动会;一节:艺术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普通高中教育  根据社会需求,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由1999年的6万人增加到8万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接近60%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正确处理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关系,针对职业高中招生人数下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拟定了旗县综合性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发展建设规划。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建设好农牧职业技术学校和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的意见》,加强对每个农业旗县建设好一所综合性职业高中(职教中心)的指导工作。年度各级职教专项经费得到基本落实。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年内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9所,自治区级重点学校30所。

    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加大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制定上报《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一批专业相似、地域相近的中等专业学校进行了合并,一些社会需求量小,办学条件差的学校进行改制。完成8所部门举办的中专学校移交教育厅管理工作;3所办学条件较好且社会急需的中专学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首次做到计划放开,招生放开,实现学校自主招生。

    岗位培训  加强行业和部门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培训数量和质量。全年完成职工岗位培训80万人次,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培训300多万人次。

    社会力量办学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全区有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981所。依法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开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在全区首次确定了12所民办示范学校。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自治区政府颁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实施办法》,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学校设置标准与管理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自考助学、文化补习班招生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高等教育】

     管理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等文件精神,顺利完成512所院校的调整合并工作。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包头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和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教育学院并入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与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办学。党中央部委所属的包头钢铁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交通学校、内蒙古银行学校、内蒙古邮电学校等大中专院校先后划转自治区管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在调整改革中顺利完成了扩大招生任务。全区普通高校扩招1.4万余人,成人高校扩招1.35万人。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7万多人,较上年增长了41.62%。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学校的录取率达到39%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为适应扩大招生规模的需要,全年投入资金1.7亿元,加大高校校舍建设的力度。贯彻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年初召开了全区高校后勤改革工作座谈会,制定《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确定4所试点院校。下半年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启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高等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3所院校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高等院校全面铺开。

    教学和科技工作  适应素质教育要求,不断深化教学领域的改革。组织成立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经过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审批,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同时,新增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14个,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表彰工作。基本完成了5个重点实验室和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一期建设任务。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221项,完成180项。

     

    【民族教育】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选择教学基础较好的民族初中,积极开展以开设外语为主要内容的“三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民族中学开设外语课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1年开始,全区民族中学从初一年级起普遍开设一门外语课。年初,召开全区民族中学“三语”教学工作会议,对开展“三语”教学改革进行研究部署,使全区民族中学“三语”教学改革工作进入整体推进阶段。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组织专家学者重新修订小学、初中、高中蒙古语文教学大纲。制定下发《关于全区蒙古语授课“五四”学制小学、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启动并实施蒙古语文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并基本完成高中教师的培训任务和呼市、包头等5个盟市小学及初中教师的培训任务。自治区政府在兴安盟召开全区民族教育现场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这次会议在区内外均产生了十分强烈的反响,对进一步深化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贯彻“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自治区级示范性民族中小学和“新三室”建设成效显著。18所民族中小学校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学校,超额8所完成了原定计划目标。完成23所民族示范性中小学的“新三室”建设任务。

     

    【师范教育】 

    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教育部《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师范院校层次和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师范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加快全区师范院校层次布局结构调整的步伐。各盟市需调整合并的师范院校均签订《调整合并协议书》,全区原有的22所中等师范学校、11所教育学院和62所教师进修学校已调整为3所全区高师本科院校、2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3所实施高等师范专科教育兼办部分非师范类专业的院校、6所教育学院和5所独立设置的中师、幼师,并顺利完成了实质性合并,新学期开学后均已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全区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提高了1.571.662.64个百分点,达到95.93%84.03%60.48%。小学教师专科学历达到21.27%,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15.73%。校长持证上岗率达到98%以上。

    教师管理  圆满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第五期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定工作。年内全区12个盟市完成民办教师“民转公”工作任务。为制定《全区“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会同自治区编办、人事等部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初稿。

     

    【“十五”规划】  “十五”期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自治区的贯彻意见,按照“科教兴国”、“科教兴区”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突出“两基”的重中之重,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接受教育的愿望,构建具有地区和民族特色、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各类教育的主要目标: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达到99%以上,初中达到98%以上;创造条件,使残疾儿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普九”人口覆盖率以旗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以苏木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全区少数民族聚居旗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5个直辖市的市区和盟所在城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件成熟的城市市区提前普及蒙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中等教育协调发展,符合地方实际需要,保持合理比例。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提高到75%以上。旗县继续办好一所综合性职业高中或职业教育中心。

    积极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全区普通高校本专科教育在校生达到13万人以上,在学研究生达到5 000人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比例达到25%以上,包括其它高等教育,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14%以上。使本科学校平均规模达到5 000人以上,专科学校(含独立设置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达到2 500人以上。

    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学位点建设,建设一批知识创新、科技开发和人文社会科学基地。使重点学科稳定在35个左右,博士点由现在的14个增加到18个,硕士点由现在的151个增加到200个;启动并完成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二期计划和内蒙古农业大学重点建设计划。

    成人教育坚持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区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继续办好广播电视教育、函授、夜大学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含其它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注册学生达到5万人以上。

    对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师普遍进行一轮继续教育培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85%68%;小学教师中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分别达到30%25%以上,蒙古语授课教师达到40%35%以上。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教师总数的30%以上。

    加快现代教育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内蒙古教育科研网”,盟市、旗县建起二、三级网络中心,实现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城镇中小学基本入网,1/3以上的农村牧区中小学入网。

     

    2010年远景目标】  完成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并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得到充分发展,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办学质量效益明显提高,整体教育达到中等省区水平。几项具体目标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不断提高,现代远程教育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中心城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以上。形成职前与职后相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教育相互衔接,各具特色,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教育体系。

    (杨惠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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