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 统计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名录】

    局长:李斌

    副局长:胡敏谦  巴根那(蒙古族) 张肯发(5月任职)

    纪检组长:毕力格(蒙古族)

    巡视员:郝占奎(12月任职)

    副巡视员:周耀亭  苑虹(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为78名,实有人数67人,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能源统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13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所属事业编制为207名,现有人员144名。所属事业单位有统计普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所、记者站、粮农中心、印刷厂、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

    【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对统计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服务业重点行业核算统计制度,加强GDP数据质量控制。在各专业统计实行下管一级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区和盟市专业统计数据评估和审核工作,不断增强专业数据与GDP核算数据的衔接。强化了薄弱环节统计工作,分别组建区局和盟市能源和服务业统计机构,全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各盟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制度。完成自治区及各盟市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的审核、编印和发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和解决统计工作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在2007年国家统计局专业评比中,投资专业数据质量、贸易外经综合评比分获特等奖;工业生产、工业财务及分析研究、能源统计及分析研究分获单项优秀工作奖;房地产专业数据质量、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国民经济核算、工业能源综合评比、交通运输专业评比、人口和就业专业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分获一等奖。

    【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农牧业普查数据采集、验收、上报和全区第二次农牧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地对外发布工作。完成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成立全区投入产出调查领导机构,对全区统计系统调查人员进行动员和业务培训,正式启动自治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开展了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强调做好经费保障、物质准备、加强普查经费的使用管理等基础工作。组织召开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会议。

    【统计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了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统计调查整体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内蒙古统计机构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对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积极开展建筑业增加值的核算工作;全面修订和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抽样调查;进一步完善服务业重点行业核算统计制度;开展建立物流业统计制度的研究和论证;完善工资统计制度,2007年开始以抽样调查方法对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制定《内蒙古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内蒙古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信息化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全区统计系统“三级网络”建设工程,自治区—盟市—旗县的统计信息网络开通运行,使全区的统计信息化建设达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全区统计系统“三级网络”建设的同时,对原有网络系统进行了扩容改造,保证全区统计网络安全运行。极大地拓宽网络通道。组织全区12个盟市技术骨干进行网络知识培训,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成统计局信息系统筹级保护定级工作以及客户端安全防护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统计普法执法】在对现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清理的基础上,确定了统计系统行政执法依据,经审核确认由自治区政府正式上网公布。加强了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印发了《2007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了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使统计法制基础建设得到加强。配合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加强了统计法制培训,高质量地组织完成“五五”普法年度法律考试。建立了统计系统内部年度的巡查制度,结合统计定报、年报、统计调查和大型普查、统计基础工作等开展了灵活多样的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树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权威,保障了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07年初,由自治区统计局代政府草拟了《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完善调查队管理体制的意见》,对基层基础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份,召开全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表彰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全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把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新的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上;在统计队伍建设上,2007年从行政和事业编制招考20名工作人员。开展了能源统计、投资统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调查分析能力培训。对全局120多名同志进行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的培训,146名同志参加“五五”普法培训和考试。

    【统计咨询服务】2007年,自治区统计局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和专题报告134篇,其中统计分析报告80篇,专题分析报告54篇,采用率达90%以上。有多篇统计分析报告得到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采用的统计分析和信息129篇,并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分别评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站发布统计新闻稿件百余篇。其中,统计局所撰写的《透视“内蒙古现象”》统计分析报告,20078月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全局撰写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分析报告12篇,连续在自治区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发表,依据这12篇报道编辑印刷了《历史的巨变 辉煌的成就》合订本,得到自治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春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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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李斌

    副局长:胡敏谦  巴根那(蒙古族) 张肯发(5月任职)

    纪检组长:毕力格(蒙古族)

    巡视员:郝占奎(12月任职)

    副巡视员:周耀亭  苑虹(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为78名,实有人数67人,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能源统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13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所属事业编制为207名,现有人员144名。所属事业单位有统计普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所、记者站、粮农中心、印刷厂、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

    【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对统计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服务业重点行业核算统计制度,加强GDP数据质量控制。在各专业统计实行下管一级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区和盟市专业统计数据评估和审核工作,不断增强专业数据与GDP核算数据的衔接。强化了薄弱环节统计工作,分别组建区局和盟市能源和服务业统计机构,全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各盟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制度。完成自治区及各盟市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的审核、编印和发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和解决统计工作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在2007年国家统计局专业评比中,投资专业数据质量、贸易外经综合评比分获特等奖;工业生产、工业财务及分析研究、能源统计及分析研究分获单项优秀工作奖;房地产专业数据质量、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国民经济核算、工业能源综合评比、交通运输专业评比、人口和就业专业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分获一等奖。

    【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农牧业普查数据采集、验收、上报和全区第二次农牧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地对外发布工作。完成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成立全区投入产出调查领导机构,对全区统计系统调查人员进行动员和业务培训,正式启动自治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开展了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强调做好经费保障、物质准备、加强普查经费的使用管理等基础工作。组织召开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会议。

    【统计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了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统计调查整体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内蒙古统计机构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对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积极开展建筑业增加值的核算工作;全面修订和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抽样调查;进一步完善服务业重点行业核算统计制度;开展建立物流业统计制度的研究和论证;完善工资统计制度,2007年开始以抽样调查方法对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制定《内蒙古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内蒙古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信息化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全区统计系统“三级网络”建设工程,自治区—盟市—旗县的统计信息网络开通运行,使全区的统计信息化建设达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全区统计系统“三级网络”建设的同时,对原有网络系统进行了扩容改造,保证全区统计网络安全运行。极大地拓宽网络通道。组织全区12个盟市技术骨干进行网络知识培训,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成统计局信息系统筹级保护定级工作以及客户端安全防护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统计普法执法】在对现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清理的基础上,确定了统计系统行政执法依据,经审核确认由自治区政府正式上网公布。加强了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印发了《2007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了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使统计法制基础建设得到加强。配合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加强了统计法制培训,高质量地组织完成“五五”普法年度法律考试。建立了统计系统内部年度的巡查制度,结合统计定报、年报、统计调查和大型普查、统计基础工作等开展了灵活多样的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树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权威,保障了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07年初,由自治区统计局代政府草拟了《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完善调查队管理体制的意见》,对基层基础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份,召开全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表彰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全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把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新的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上;在统计队伍建设上,2007年从行政和事业编制招考20名工作人员。开展了能源统计、投资统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调查分析能力培训。对全局120多名同志进行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的培训,146名同志参加“五五”普法培训和考试。

    【统计咨询服务】2007年,自治区统计局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和专题报告134篇,其中统计分析报告80篇,专题分析报告54篇,采用率达90%以上。有多篇统计分析报告得到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采用的统计分析和信息129篇,并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分别评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站发布统计新闻稿件百余篇。其中,统计局所撰写的《透视“内蒙古现象”》统计分析报告,20078月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全局撰写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分析报告12篇,连续在自治区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发表,依据这12篇报道编辑印刷了《历史的巨变 辉煌的成就》合订本,得到自治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春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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