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副主任:杨占林(蒙古族) 郎立兴

    副主任 监事会主席:范金星

    副主任:王耀

    纪委书记:刘志彧(5月任职)

    副巡视员:张恩惠(11月任职)

    【概况】国资委共有行政编制62(含国防科工办10),单列编制1名。2007年底实有人数64人。国资委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与规划发展处、业绩考核与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企业分配处、监事会工作处、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9个职能机构,国资委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下设一室、二室两个副处级机构。

    2007年,国资委8户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1 201.3亿元,同比增长33.5%;累计实现销售(营业)收入616亿元,同比增长23%;实现利润23亿元,同比增长134.2%

    【国有企业改革】

    企业改革重组包钢集团完成内部整合重组,钢铁主业全部纳入上市公司实现一体化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顺利完成整体上市。同时,为保持和提升自治区稀土产业优势,着手对稀土产业整合工作进行研究推进。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协调服务,推动包钢集团与宝钢集团开展战略合作,签署战略联盟框架协议,为下一步实现资产联合奠定基础。继续开展能源发电投资公司引资洽谈工作。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内蒙古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已经开展了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就重组问题与中盐总公司进行了多次洽谈并签订框架协议,按照协议,组织中介机构对盐业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为下一步重组奠定基础。

    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改制工作继续向前推进。新组建成立了以职工入股为主,暂时保留少量国有资本的股份制企业。待企业正常运转后,国有资本将完全退出。原国资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基本完成。经清理核实,向自治区财政厅、劳动保障厅申请特定政策补贴,使其所属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同时,解决了内蒙古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职工安置资金问题。

    参与自治区监狱体制改革的调研、方案制定等工作。对自治区直属煤炭企业整体改制工作进行了政策指导。

    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报批和实施工作。经过努力,自治区申报的呼和浩特制锁公司等8个项目通过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已全部下达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

    企业“两分”工作1.协助企业打好基础,做好前期工作,推动森工集团分离办教育尽快启动。多次赴国家有关部门、兄弟省市和企业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反复开展相关基础工作调研,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森工集团移交中小学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政府。

    继续跟踪落实国办发〔20049号、内政字〔2006201号文件关于企业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工作的相关政策,并结合监管企业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2.抓住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优惠政策延期的机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2008年全面完成辅业改制工作目标。把包钢、电力、森工等大企业列为工作重点,督促企业完善思路、优化方案,加快工作进度,并将辅业改制工作纳入2007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一步强化约束,落实责任,确保实现重点突破。经过努力,森工集团、包钢集团、电力集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均已批复,正在跟踪督促、加紧实施。其中,包钢集团将对19户辅业单位实施整体改制,涉及职工达1万多人。

    【考核和薪酬管理】2007年的考核工作任务较重,不仅有例行的年度考核,还有三年为一任期的任期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提前开展了分析研讨、制定方案、考核人员培训、财务决算审核等大量准备工作。之后,由各委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分别赴各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在此基础上,分别形成了每户监管企业的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和班子履职情况考核报告。

    各企业考核评级结果形成后,各委领导又分组深入监管企业,面对面反馈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征求企业意见,并逐户签订2007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07年的自治区考核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国资委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报告2006年度和第一任期考核工作及考核结果反馈等情况,受到自治区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针对第一任期考核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在深入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对考核办法、指标体系进行了初步修订和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其激励和引导作用。

    通过连续三年的考核,改变了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有任命没有任期,有职务没有考核,薪酬与业绩不挂钩”的局面,增强企业经营国有资产的责任意识、资本回报意识,形成一整套规范有效的考核制度、程序和方法,促进了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国资委在对薪酬基数严格测算、考核评定的基础上,分别兑现了2006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和2004~2006任期延期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首次对考核降级的企业负责人实施降薪,体现有奖有罚、有升有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薪酬兑现原则。加强对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与管理,研究提出《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职务消费的合法依规、协调有序。

    【派出监事会】派出监事会是国资监管的一项开创性工作,也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强国资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07年,国资委向包钢集团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和能源发电公司3户企业正式派出监事会。同时,加强监事会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若干意见》等11个制度性文件。开展监事选配、业务培训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由委领导带队,多次赴国务院国资委和有关省市考察学习,汲取经验。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监事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分步推进。召开派出监事会启动大会,向监管企业正式派出监事会,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管体系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之后,根据工作分工,各监事分别进驻包钢集团、电力集团、能源发电公司等首批3户企业开展工作。监事会进驻各企业后,分别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大会,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总体情况介绍和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生产厂矿、二级单位工作汇报,与近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并深入各厂矿和生产一线调研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分析研究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重点关注的财务事项。同时,监事会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规范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各项监督工作正按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编制完成《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上报自治区政府。

    【“企业管理年”活动】针对当前监管企业在管理方面长效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强,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等问题,根据自治区领导同志指示,2007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在监管企业中深入组织开展以“加强管理、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主题的“企业管理年”活动。为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国资委在深入分析、研究、总结近年来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企业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年初召开的全区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对“管理年”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提出要强化目标考核,把“企业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5月下旬,又召开企业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议。组织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伊利、蒙牛以及包钢、电力、能源发电等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交流。6月份,召开企业管理年活动方案审核会,对各企业开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逐一进行审核。9月下旬以来,由各委领导带队,分赴各企业对“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经过一年的推动,“企业管理年”活动取得初步效果。对于促进各企业提高管理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资监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和施行,自治区国资委及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施行后,对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产生的影响,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监管规章制度、意见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继续进行修改完善,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继续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律顾问人员执业资格的规范化管理,全区共有315名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人员在国资委注册备案。

    重点是完善监管制度,加强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完善企业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确认、备案等相关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努力提高企业财务决算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加强国有重点企业运行数据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为监管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06年度运营情况分析”统计报告手册。经自治区政府授权,正式批复森工集团清产核资结果,为企业解决了历史旧帐,改善资产质量,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做好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本金变更、资产评估、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和国有资产转让等基础工作。2007年,共办理自治区本级各类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21项,累计完成国有产权登记企业达1 009户。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对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遗留问题进行调查协调,对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对自治区农电资产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督促农电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了农电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将国资委所持集通铁路等4户参股企业股权委托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管理,将原内蒙古创业集团改制完成后剩余国有资产、债权移交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清收和管理。

    【工作汇报】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下旬,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国资委向自治区人大汇报自治区国资监管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回顾近年来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加强国资监管的思路和措施。这是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五年以来,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门听取和审议国资监管工作情况。

    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汇报后,对自治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国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和加强全区国资监管工作,人大常委会建议:要切实提高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强和规范政府对企业投入资金的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职能,加强对国有资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要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行科学化、民主化管理。

    【依法依规做好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自治区国资委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责任意识强、经营管理水平高、不断创造佳绩的经营管理队伍为目标,服从和服务于自治区及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密切合作,协同动作,及时调整补充企业领导班子。严格按照考核预告、大会民主推荐、谈话推荐、重点考察、延伸考核、充分酝酿、组织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选用人员,注重社会公论,尊重民意,充分体现和执行公开、公平、民主、择优的原则。2007年,又先后调整补充了包钢集团公司、森工集团公司、能源发电公司领导班子,平稳有序地完成班子的正常交接,班子力量进一步加强,结构更趋于合理。与此同时,又调整和补充了包钢和森工的后备干部。一批综合素质高、能协调驾驭全局的优秀干部和年富力强、敬业负责、勇于开拓、甘于奉献、业绩明显、民意较高的中青年干部分别被补充进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中。

    继续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实施意见》,并结合自治区企业实际,制定《创建‘四好’领导班子考核办法》和《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考评细则(试行)》。在“七一”建党86周年纪念日,表彰11 “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力足于加快“五支队伍”建设、创新“四个机制”,2007年重点组织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力资源等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区直企业2007年培训计划》,并明确各班次组织责任人。与美国杜克大学、国务院国资委培训中心等国内外院校和培训机构协商洽谈,组织开展一系列中短期专题培训。

    自治区国资委不断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一套区别于党政干部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的方式方法。在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监管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开招聘和内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监管企业从内部选拔各级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都要拿出绝大部分的岗位采取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原则上都要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将此作专题述职。  

    【监督检查】认真核实违纪线索,坚决查办案件,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自治区国资委纪委接收信访件39件,初核10件;监管企业纪委共接收信访件406件,初核86 件,立结案40 件,处分89人,其中处级干部7 人。通过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挽回经济损失,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吴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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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副主任:杨占林(蒙古族) 郎立兴

    副主任 监事会主席:范金星

    副主任:王耀

    纪委书记:刘志彧(5月任职)

    副巡视员:张恩惠(11月任职)

    【概况】国资委共有行政编制62(含国防科工办10),单列编制1名。2007年底实有人数64人。国资委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与规划发展处、业绩考核与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企业分配处、监事会工作处、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9个职能机构,国资委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下设一室、二室两个副处级机构。

    2007年,国资委8户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1 201.3亿元,同比增长33.5%;累计实现销售(营业)收入616亿元,同比增长23%;实现利润23亿元,同比增长134.2%

    【国有企业改革】

    企业改革重组包钢集团完成内部整合重组,钢铁主业全部纳入上市公司实现一体化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顺利完成整体上市。同时,为保持和提升自治区稀土产业优势,着手对稀土产业整合工作进行研究推进。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协调服务,推动包钢集团与宝钢集团开展战略合作,签署战略联盟框架协议,为下一步实现资产联合奠定基础。继续开展能源发电投资公司引资洽谈工作。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内蒙古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已经开展了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就重组问题与中盐总公司进行了多次洽谈并签订框架协议,按照协议,组织中介机构对盐业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为下一步重组奠定基础。

    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改制工作继续向前推进。新组建成立了以职工入股为主,暂时保留少量国有资本的股份制企业。待企业正常运转后,国有资本将完全退出。原国资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基本完成。经清理核实,向自治区财政厅、劳动保障厅申请特定政策补贴,使其所属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同时,解决了内蒙古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职工安置资金问题。

    参与自治区监狱体制改革的调研、方案制定等工作。对自治区直属煤炭企业整体改制工作进行了政策指导。

    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报批和实施工作。经过努力,自治区申报的呼和浩特制锁公司等8个项目通过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已全部下达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

    企业“两分”工作1.协助企业打好基础,做好前期工作,推动森工集团分离办教育尽快启动。多次赴国家有关部门、兄弟省市和企业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反复开展相关基础工作调研,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森工集团移交中小学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政府。

    继续跟踪落实国办发〔20049号、内政字〔2006201号文件关于企业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工作的相关政策,并结合监管企业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2.抓住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优惠政策延期的机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2008年全面完成辅业改制工作目标。把包钢、电力、森工等大企业列为工作重点,督促企业完善思路、优化方案,加快工作进度,并将辅业改制工作纳入2007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一步强化约束,落实责任,确保实现重点突破。经过努力,森工集团、包钢集团、电力集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均已批复,正在跟踪督促、加紧实施。其中,包钢集团将对19户辅业单位实施整体改制,涉及职工达1万多人。

    【考核和薪酬管理】2007年的考核工作任务较重,不仅有例行的年度考核,还有三年为一任期的任期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提前开展了分析研讨、制定方案、考核人员培训、财务决算审核等大量准备工作。之后,由各委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分别赴各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在此基础上,分别形成了每户监管企业的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和班子履职情况考核报告。

    各企业考核评级结果形成后,各委领导又分组深入监管企业,面对面反馈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征求企业意见,并逐户签订2007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07年的自治区考核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国资委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报告2006年度和第一任期考核工作及考核结果反馈等情况,受到自治区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针对第一任期考核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在深入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对考核办法、指标体系进行了初步修订和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其激励和引导作用。

    通过连续三年的考核,改变了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有任命没有任期,有职务没有考核,薪酬与业绩不挂钩”的局面,增强企业经营国有资产的责任意识、资本回报意识,形成一整套规范有效的考核制度、程序和方法,促进了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国资委在对薪酬基数严格测算、考核评定的基础上,分别兑现了2006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和2004~2006任期延期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首次对考核降级的企业负责人实施降薪,体现有奖有罚、有升有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薪酬兑现原则。加强对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与管理,研究提出《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职务消费的合法依规、协调有序。

    【派出监事会】派出监事会是国资监管的一项开创性工作,也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强国资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07年,国资委向包钢集团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和能源发电公司3户企业正式派出监事会。同时,加强监事会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若干意见》等11个制度性文件。开展监事选配、业务培训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由委领导带队,多次赴国务院国资委和有关省市考察学习,汲取经验。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监事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分步推进。召开派出监事会启动大会,向监管企业正式派出监事会,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管体系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之后,根据工作分工,各监事分别进驻包钢集团、电力集团、能源发电公司等首批3户企业开展工作。监事会进驻各企业后,分别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大会,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总体情况介绍和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生产厂矿、二级单位工作汇报,与近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并深入各厂矿和生产一线调研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分析研究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重点关注的财务事项。同时,监事会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规范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各项监督工作正按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编制完成《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上报自治区政府。

    【“企业管理年”活动】针对当前监管企业在管理方面长效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强,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等问题,根据自治区领导同志指示,2007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在监管企业中深入组织开展以“加强管理、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主题的“企业管理年”活动。为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国资委在深入分析、研究、总结近年来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企业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年初召开的全区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对“管理年”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提出要强化目标考核,把“企业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5月下旬,又召开企业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议。组织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伊利、蒙牛以及包钢、电力、能源发电等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交流。6月份,召开企业管理年活动方案审核会,对各企业开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逐一进行审核。9月下旬以来,由各委领导带队,分赴各企业对“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经过一年的推动,“企业管理年”活动取得初步效果。对于促进各企业提高管理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资监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和施行,自治区国资委及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施行后,对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产生的影响,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监管规章制度、意见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继续进行修改完善,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继续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律顾问人员执业资格的规范化管理,全区共有315名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人员在国资委注册备案。

    重点是完善监管制度,加强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完善企业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确认、备案等相关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努力提高企业财务决算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加强国有重点企业运行数据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为监管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06年度运营情况分析”统计报告手册。经自治区政府授权,正式批复森工集团清产核资结果,为企业解决了历史旧帐,改善资产质量,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做好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本金变更、资产评估、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和国有资产转让等基础工作。2007年,共办理自治区本级各类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21项,累计完成国有产权登记企业达1 009户。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对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遗留问题进行调查协调,对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对自治区农电资产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督促农电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了农电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将国资委所持集通铁路等4户参股企业股权委托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管理,将原内蒙古创业集团改制完成后剩余国有资产、债权移交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清收和管理。

    【工作汇报】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下旬,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国资委向自治区人大汇报自治区国资监管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回顾近年来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加强国资监管的思路和措施。这是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五年以来,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门听取和审议国资监管工作情况。

    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汇报后,对自治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国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和加强全区国资监管工作,人大常委会建议:要切实提高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强和规范政府对企业投入资金的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职能,加强对国有资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要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行科学化、民主化管理。

    【依法依规做好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自治区国资委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责任意识强、经营管理水平高、不断创造佳绩的经营管理队伍为目标,服从和服务于自治区及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密切合作,协同动作,及时调整补充企业领导班子。严格按照考核预告、大会民主推荐、谈话推荐、重点考察、延伸考核、充分酝酿、组织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选用人员,注重社会公论,尊重民意,充分体现和执行公开、公平、民主、择优的原则。2007年,又先后调整补充了包钢集团公司、森工集团公司、能源发电公司领导班子,平稳有序地完成班子的正常交接,班子力量进一步加强,结构更趋于合理。与此同时,又调整和补充了包钢和森工的后备干部。一批综合素质高、能协调驾驭全局的优秀干部和年富力强、敬业负责、勇于开拓、甘于奉献、业绩明显、民意较高的中青年干部分别被补充进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中。

    继续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实施意见》,并结合自治区企业实际,制定《创建‘四好’领导班子考核办法》和《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考评细则(试行)》。在“七一”建党86周年纪念日,表彰11 “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力足于加快“五支队伍”建设、创新“四个机制”,2007年重点组织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力资源等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区直企业2007年培训计划》,并明确各班次组织责任人。与美国杜克大学、国务院国资委培训中心等国内外院校和培训机构协商洽谈,组织开展一系列中短期专题培训。

    自治区国资委不断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一套区别于党政干部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的方式方法。在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监管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开招聘和内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监管企业从内部选拔各级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都要拿出绝大部分的岗位采取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原则上都要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将此作专题述职。  

    【监督检查】认真核实违纪线索,坚决查办案件,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自治区国资委纪委接收信访件39件,初核10件;监管企业纪委共接收信访件406件,初核86 件,立结案40 件,处分89人,其中处级干部7 人。通过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挽回经济损失,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吴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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