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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卷

  • 信访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领导名录】

    局长:王晓成

    副局长:王琦  白占先  连存宝  傅仲宇

    副巡视员:李西林(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副厅级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局机关设5个处(综合处、办信处、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督查处),行政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正厅级),副局长4名(副厅级),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2007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实有工作人员34名,其中女同志8名,占23.5%;少数民族干部14名,占41.1%;大学以上文化程度30名,占88.2%29岁以下工作人员2名,30岁至3910名,40岁至4912名,50岁以上10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为46.3岁。

    【组织领导】

    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自治区党委分管信访工作副书记:岳福洪,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主席:连辑。自治区党委分管信访工作副秘书长:王中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秘书长:王晓成、孙惠民。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会议以来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控制群众越级上访、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非正常上访整治工作,着力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各类工作方法,切实加大信访事项查办督办工作力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信访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局机关及各处领导班子建设和理论、法律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带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自治区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及稳定的社会环境而服务。

    【信访活动】

    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军队退役人员非正常上访问题、“五七工”老有所养问题、水库移民问题、大中专院校定向毕业生问题、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农村土地征用问题、法院判决后执行不到位或执法不公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改制问题等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几个方面。此外,反映各级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也比较普遍。

    信访特点全区信访总量增幅减小,赴京非正常上访总量大幅下降,群众赴自治区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遏制,依法信访的格局正在形成,但面临的信访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重信重访居高不下,信访问题解决难度不断增大。三是过激行为时有发生,组织化倾向更加明显。四是信访重点地区问题仍很突出,信访隐患大量存在。

    信访原因客观上,国家进入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自治区同全国一样正处在人均GDP1 000美元向4 000美元迈进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处在高发态势。主观上,有领导的问题、工作的问题和群众的问题等多方面。

    【信访信息】

     信访统计继续对全区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各级信访情况和信访动态。

    信息传递在坚持以《信访动态》、《信访专报》等形式报送信息的基础上,对突发紧急信访问题及时以《信访信息》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联办、国家信访局报送情况。全年编发专报、动态、信息、通报等300余期,多数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

     综合分析继续坚持信访形势分析制度,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全年向中联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地区、部门提供综合性情况分析百余条,多次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表扬,对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和信访问题的解决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领导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领导关于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的批示300余件,对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起到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受理工作】

    群众来信受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了来信呈报制度,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强了对社会保障、教育问题以及涉及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加大反映土地问题的调查力度。同时还加强对初信、联名信的交办,紧紧围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为自治区领导提供决策执行情况、落实情况。共办理向“主席信箱”投递的电子邮件2 100件,在线答复1 000件;通过“网上信访”受理250件,全部在网上进行了答复。

    群众来访接待一是重点加强初访接待工作,不断提高一次性接访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协调,妥善处理集体访,防止发生越级进京集体上访;三是加强对来访问题跟踪督查。四是集中清理、劝返在京滞留上访人员。

    党委政府信访热线电话进一步加强信访热线电话受理工作,及时协调督办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向来电话的群众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全年通过“信访热线”电话受理信访事项320件,每一件上访电话都向群众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工作会议】213,自治区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定自治区联席会议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就全区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6,召开第三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424,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分析当前面临的信访形势,安排部署2007年信访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会上,自治区主席和12个盟市、14家企业的主要领导签订《非正常上访目标管理责任书》。523,召开集中整治进京非正常上访“双月会战”动员部署会议,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困扰自治区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进京、赴自治区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及时劝返并稳控在当地。

    67,召开集中整治进京非正常上访“双月会战”工作调度会议,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牵头解决困扰我区信访工作的11大类热点、难点问题。79,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自治区成立60周年期间信访稳定工作。730,召开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专题,就解决自治区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828,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会议,就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再部署,明确各盟市、有关单位、大型企业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的职责。1025,召开全区旗县集中整治非正常上访工作汇报会, 20个重点旗县汇报集中整治非正常上访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集中整治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工作。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来信受理和办理工作机制2007年,信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来信呈报制度,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障、教育问题以及涉及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加大反映土地问题的调查力度。储波书记专门就信访局办信工作批示:“信访局的同志们工作很认真,相关问题处理的不错。” 主席也做出批示:“信访局对群众来信处理得当,有回音有着落,应予以表扬。”在来信案件交办的过程中,坚持办信工作中点面结合,既认真办理每一封群众来信,又侧重抓住解决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强化来信案件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接访工作机制信访局在来访群众接待工作中坚持“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原则,重点加强初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的初次来访,做到“问清、讲明、处理到位”,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及时与涉事地区和单位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接访工作水平。在处理群众上访时,对没有政策依据或没有道理的,进行耐心细致的做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对部分有政策依据或部分有理的,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或责成当地信访部门安排领导接待日进行接待;对反映问题清楚,有明确政策法规依据的,立案交办有关地区或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限期办理。坚持召开协调会制度,集体“会诊”,联合接待共同答复,全年共召开协调会150余次,及时妥善处理大量非正常上访事件。全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共复核信访案件50余件。

    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督查和督办机制为进一步推动“事要解决”,信访局高度重视信访督查工作,相继建立了决策落实分解、决策落实通报、决策落实反馈报告、领导批示和重大信访事项查办等5项督查制度,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拉网式”集中督办和清理,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进行“回头看”。重点抓好对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全年共完成决策督查10件,专项督查1 646件,完成领导批示督查74件。坚持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每月对进京非正常上访次数居全区前6位的盟市和前10位的旗县(市区)进行通报,至11月底,共发出通报8期,先后对10个盟市38个旗县(市区)和7家中直、区属大型企业进行了通报;把重点放在对信访量大、信访问题多的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信访局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联席会议的名义先后5次派出20个督查组,分赴12个盟市、部分旗县和中直、区属大型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此外,完成了中联办交办自治区的1 017件案件的筛选和建立台账工作;完成中联办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970件的办理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交办的462件信访案件的转办工作。

    逐步形成信访工作综合反馈和报告机制2007年,信访局加强综合分析工作,向中联办、国家信访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70余篇,基本做到情况清楚、归纳完整、总结充分、上报及时。信访局还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委托,筹备召开自治区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电视电话会议、党中央督导检查组工作汇报会议等共17个全区性的重要会议,为岳福洪副书记、 **书记、符太增秘书长、连辑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起草重要、大型会议讲话和工作汇报30余篇,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的好评。此外,还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接待5批中联办派往自治区的联合督查调研组,协助调研组开展对自治区集中整治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查调研工作,承担了大量协调、接待和文字工作任务。信访局还承担了自治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处置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保证集中处理工作和集中整治行动的积极有效开展。

    全面加大进京非正常上访整治工作力度从5月中旬至7月中旬,开展处置非正常上访“双月会战”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了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将进京、赴自治区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并稳控在当地,切实扭转自治区非正常上访形势严峻的局面。“双月会战”行动以来,自治区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近71.7%,共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人员3 000余名,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遏制群众非正常上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储波书记就“双月会战”行动专门批示:“好的做法要坚持,今后的五条抓好落实,若能退出前十,应当予以奖励。”连辑副主席批示:“工作扎实、主动、有成效,应肯定。所提建议可行,转各地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信访局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出统一安排,对联席会议六个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也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2007年以来,全区共排查出重点矛盾纠纷4 278件,已经化解3 410件,化解率近80%,达到预期目的,尚未化解的也全部落实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并抽调自治区联席会议六个专项工作小组和自治区纪检委,党委维稳办、综治办、政研室,政府调研室、督查室、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发改委、经委、金融办、公安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牧业厅、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总工会、信访局等26个单位的40名处以上干部组成10个督导检查组,先后2次对12个盟市和9家大型企业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全区各盟市、旗县按照整体部署,有计划、分阶段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

    全力维护党的十七大期间首都社会和谐稳定信访局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党的十七大期间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预案》,专门成立党的十七大期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十七大期间,信访局组织自治区14个委办厅局、14家企业和12个盟市共 45人组成工作组进驻北京,与自治区驻京劝返分流中心共同承担十七大期间自治区的驻京信访工作,全面部署十七大期间北京市四个重点地区、敏感部位的接劝返工作。十七大期间全区共接返非正常上访人员534人,进行稳控后全部及时劝返回当地,没有出现倒流现象,没有出现非正常上访行为,维护了党的十七大期间首都的社会稳定,得到了党中央领导的表扬。

    继续加大解决问题力度信访局在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力度。对劝返接回的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既抓非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和教育稳控,又抓解决实际问题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劝返接回、解决问题和加强法制教育相结合,使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加大通报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为进一步促进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年初的全区信访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主席同12个盟市、14家大型企业的主要领导签订《非正常上访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信访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确定工作责任目标,制定年度考核目标和责任追究办法。信访局还研究制定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定期向各盟市、各大型企业下发《自治区党委政府非正常上访专项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的重点盟市和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会同纪检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因为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进京、赴区群体性非正常上访频繁发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发出《专项通报》8期,对呼和浩特市等10个盟市、包钢集团等7家企业、赤峰市红山区等38个旗县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协助自治区联席会议召集人会同党委组织部对10个旗县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这些旗县党政主要领导明确一人离职专抓信访工作,直到退出前10名;对连续3次以上进入全区前3位的2个旗县,要求有关盟市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以自治区联席会议的名义发出专项通报9期,对11个盟市、49个旗县(市区)进行通报,并列为重点地区,要求其限期提出整改措施,

    加大对中直区属大型企业整治非访工作力度针对中直、区属大型企业非正常上访量居高不下的势头,下大力气狠抓整治中直区属大型企业非正常上访工作,提出并建立实行各大型企业常务副总经理或常务副董事长负责分管信访工作的机制,矛盾比较突出的大型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信访工作。为更好的督促企业做好非正常上访的整治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专门对9家中直、区属大型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对4家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批评。经过1年的努力,全区中直、区属大型企业上访量与上年相比下降近50%,整治非正常上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进一步加强驻京信访工作力量自治区驻京劝返中心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大对北京重点地区、敏感部位的巡查力度,完善各项工作预案,督导促成各盟市普遍加强驻京信访工作力量,建立驻京劝返中心,落实车辆、人员、经费等各项工作保障措施。各盟市长期驻京工作人员已经达到150多人,基本做到能够及时果断地处置非正常上访,有效地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孙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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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领导名录】

    局长:王晓成

    副局长:王琦  白占先  连存宝  傅仲宇

    副巡视员:李西林(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副厅级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局机关设5个处(综合处、办信处、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督查处),行政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正厅级),副局长4名(副厅级),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2007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实有工作人员34名,其中女同志8名,占23.5%;少数民族干部14名,占41.1%;大学以上文化程度30名,占88.2%29岁以下工作人员2名,30岁至3910名,40岁至4912名,50岁以上10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为46.3岁。

    【组织领导】

    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自治区党委分管信访工作副书记:岳福洪,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主席:连辑。自治区党委分管信访工作副秘书长:王中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秘书长:王晓成、孙惠民。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会议以来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控制群众越级上访、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非正常上访整治工作,着力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各类工作方法,切实加大信访事项查办督办工作力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信访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局机关及各处领导班子建设和理论、法律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带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自治区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及稳定的社会环境而服务。

    【信访活动】

    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军队退役人员非正常上访问题、“五七工”老有所养问题、水库移民问题、大中专院校定向毕业生问题、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农村土地征用问题、法院判决后执行不到位或执法不公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改制问题等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几个方面。此外,反映各级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也比较普遍。

    信访特点全区信访总量增幅减小,赴京非正常上访总量大幅下降,群众赴自治区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遏制,依法信访的格局正在形成,但面临的信访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重信重访居高不下,信访问题解决难度不断增大。三是过激行为时有发生,组织化倾向更加明显。四是信访重点地区问题仍很突出,信访隐患大量存在。

    信访原因客观上,国家进入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自治区同全国一样正处在人均GDP1 000美元向4 000美元迈进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处在高发态势。主观上,有领导的问题、工作的问题和群众的问题等多方面。

    【信访信息】

     信访统计继续对全区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各级信访情况和信访动态。

    信息传递在坚持以《信访动态》、《信访专报》等形式报送信息的基础上,对突发紧急信访问题及时以《信访信息》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联办、国家信访局报送情况。全年编发专报、动态、信息、通报等300余期,多数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

     综合分析继续坚持信访形势分析制度,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全年向中联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地区、部门提供综合性情况分析百余条,多次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表扬,对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和信访问题的解决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领导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领导关于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的批示300余件,对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起到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受理工作】

    群众来信受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了来信呈报制度,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强了对社会保障、教育问题以及涉及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加大反映土地问题的调查力度。同时还加强对初信、联名信的交办,紧紧围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为自治区领导提供决策执行情况、落实情况。共办理向“主席信箱”投递的电子邮件2 100件,在线答复1 000件;通过“网上信访”受理250件,全部在网上进行了答复。

    群众来访接待一是重点加强初访接待工作,不断提高一次性接访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协调,妥善处理集体访,防止发生越级进京集体上访;三是加强对来访问题跟踪督查。四是集中清理、劝返在京滞留上访人员。

    党委政府信访热线电话进一步加强信访热线电话受理工作,及时协调督办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向来电话的群众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全年通过“信访热线”电话受理信访事项320件,每一件上访电话都向群众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工作会议】213,自治区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定自治区联席会议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就全区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6,召开第三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424,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分析当前面临的信访形势,安排部署2007年信访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会上,自治区主席和12个盟市、14家企业的主要领导签订《非正常上访目标管理责任书》。523,召开集中整治进京非正常上访“双月会战”动员部署会议,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困扰自治区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进京、赴自治区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及时劝返并稳控在当地。

    67,召开集中整治进京非正常上访“双月会战”工作调度会议,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牵头解决困扰我区信访工作的11大类热点、难点问题。79,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自治区成立60周年期间信访稳定工作。730,召开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专题,就解决自治区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828,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会议,就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再部署,明确各盟市、有关单位、大型企业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的职责。1025,召开全区旗县集中整治非正常上访工作汇报会, 20个重点旗县汇报集中整治非正常上访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集中整治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工作。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来信受理和办理工作机制2007年,信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来信呈报制度,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障、教育问题以及涉及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加大反映土地问题的调查力度。储波书记专门就信访局办信工作批示:“信访局的同志们工作很认真,相关问题处理的不错。” 主席也做出批示:“信访局对群众来信处理得当,有回音有着落,应予以表扬。”在来信案件交办的过程中,坚持办信工作中点面结合,既认真办理每一封群众来信,又侧重抓住解决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强化来信案件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接访工作机制信访局在来访群众接待工作中坚持“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原则,重点加强初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的初次来访,做到“问清、讲明、处理到位”,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及时与涉事地区和单位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接访工作水平。在处理群众上访时,对没有政策依据或没有道理的,进行耐心细致的做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对部分有政策依据或部分有理的,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或责成当地信访部门安排领导接待日进行接待;对反映问题清楚,有明确政策法规依据的,立案交办有关地区或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限期办理。坚持召开协调会制度,集体“会诊”,联合接待共同答复,全年共召开协调会150余次,及时妥善处理大量非正常上访事件。全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共复核信访案件50余件。

    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督查和督办机制为进一步推动“事要解决”,信访局高度重视信访督查工作,相继建立了决策落实分解、决策落实通报、决策落实反馈报告、领导批示和重大信访事项查办等5项督查制度,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拉网式”集中督办和清理,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进行“回头看”。重点抓好对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全年共完成决策督查10件,专项督查1 646件,完成领导批示督查74件。坚持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每月对进京非正常上访次数居全区前6位的盟市和前10位的旗县(市区)进行通报,至11月底,共发出通报8期,先后对10个盟市38个旗县(市区)和7家中直、区属大型企业进行了通报;把重点放在对信访量大、信访问题多的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信访局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联席会议的名义先后5次派出20个督查组,分赴12个盟市、部分旗县和中直、区属大型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此外,完成了中联办交办自治区的1 017件案件的筛选和建立台账工作;完成中联办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970件的办理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交办的462件信访案件的转办工作。

    逐步形成信访工作综合反馈和报告机制2007年,信访局加强综合分析工作,向中联办、国家信访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70余篇,基本做到情况清楚、归纳完整、总结充分、上报及时。信访局还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委托,筹备召开自治区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电视电话会议、党中央督导检查组工作汇报会议等共17个全区性的重要会议,为岳福洪副书记、 **书记、符太增秘书长、连辑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起草重要、大型会议讲话和工作汇报30余篇,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的好评。此外,还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接待5批中联办派往自治区的联合督查调研组,协助调研组开展对自治区集中整治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查调研工作,承担了大量协调、接待和文字工作任务。信访局还承担了自治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处置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保证集中处理工作和集中整治行动的积极有效开展。

    全面加大进京非正常上访整治工作力度从5月中旬至7月中旬,开展处置非正常上访“双月会战”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了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将进京、赴自治区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并稳控在当地,切实扭转自治区非正常上访形势严峻的局面。“双月会战”行动以来,自治区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近71.7%,共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人员3 000余名,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遏制群众非正常上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储波书记就“双月会战”行动专门批示:“好的做法要坚持,今后的五条抓好落实,若能退出前十,应当予以奖励。”连辑副主席批示:“工作扎实、主动、有成效,应肯定。所提建议可行,转各地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信访局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出统一安排,对联席会议六个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也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2007年以来,全区共排查出重点矛盾纠纷4 278件,已经化解3 410件,化解率近80%,达到预期目的,尚未化解的也全部落实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并抽调自治区联席会议六个专项工作小组和自治区纪检委,党委维稳办、综治办、政研室,政府调研室、督查室、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发改委、经委、金融办、公安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牧业厅、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总工会、信访局等26个单位的40名处以上干部组成10个督导检查组,先后2次对12个盟市和9家大型企业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全区各盟市、旗县按照整体部署,有计划、分阶段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

    全力维护党的十七大期间首都社会和谐稳定信访局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党的十七大期间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预案》,专门成立党的十七大期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十七大期间,信访局组织自治区14个委办厅局、14家企业和12个盟市共 45人组成工作组进驻北京,与自治区驻京劝返分流中心共同承担十七大期间自治区的驻京信访工作,全面部署十七大期间北京市四个重点地区、敏感部位的接劝返工作。十七大期间全区共接返非正常上访人员534人,进行稳控后全部及时劝返回当地,没有出现倒流现象,没有出现非正常上访行为,维护了党的十七大期间首都的社会稳定,得到了党中央领导的表扬。

    继续加大解决问题力度信访局在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力度。对劝返接回的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既抓非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和教育稳控,又抓解决实际问题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劝返接回、解决问题和加强法制教育相结合,使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加大通报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为进一步促进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年初的全区信访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主席同12个盟市、14家大型企业的主要领导签订《非正常上访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信访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确定工作责任目标,制定年度考核目标和责任追究办法。信访局还研究制定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定期向各盟市、各大型企业下发《自治区党委政府非正常上访专项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的重点盟市和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会同纪检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因为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进京、赴区群体性非正常上访频繁发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发出《专项通报》8期,对呼和浩特市等10个盟市、包钢集团等7家企业、赤峰市红山区等38个旗县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协助自治区联席会议召集人会同党委组织部对10个旗县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这些旗县党政主要领导明确一人离职专抓信访工作,直到退出前10名;对连续3次以上进入全区前3位的2个旗县,要求有关盟市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以自治区联席会议的名义发出专项通报9期,对11个盟市、49个旗县(市区)进行通报,并列为重点地区,要求其限期提出整改措施,

    加大对中直区属大型企业整治非访工作力度针对中直、区属大型企业非正常上访量居高不下的势头,下大力气狠抓整治中直区属大型企业非正常上访工作,提出并建立实行各大型企业常务副总经理或常务副董事长负责分管信访工作的机制,矛盾比较突出的大型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信访工作。为更好的督促企业做好非正常上访的整治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专门对9家中直、区属大型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对4家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批评。经过1年的努力,全区中直、区属大型企业上访量与上年相比下降近50%,整治非正常上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进一步加强驻京信访工作力量自治区驻京劝返中心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大对北京重点地区、敏感部位的巡查力度,完善各项工作预案,督导促成各盟市普遍加强驻京信访工作力量,建立驻京劝返中心,落实车辆、人员、经费等各项工作保障措施。各盟市长期驻京工作人员已经达到150多人,基本做到能够及时果断地处置非正常上访,有效地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孙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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