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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卷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厅长:高延青(蒙古族)

    副厅长:刘兆和  明锐(蒙古族)安泳锝(蒙古族)

    纪检组长:图门乌力吉(蒙古族)

    副巡视员:李鸿英(回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49名,在职48人,离退休70人,设职能处室10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20个,职工1 500余人。

    2007年,圆满完成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各项文化活动任务。艺术创作又出新成果,文艺演出持续繁荣,各类艺术作品在国内外比赛中频频获奖。编创演出大型民族歌舞献礼晚会《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举办庆祝乌兰牧骑建立50周年暨第四届乌兰牧骑艺术节以及迎大庆艺术月活动。社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筹办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成就展览。内蒙古博物院和乌兰恰特大剧院落成,并在内蒙古博物院举办新的陈列和展览,向公众开放。编印出版《内蒙古珍宝》大型图录。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环境繁荣有序。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承办第三届中国西部(呼和浩特)文化产业博览会。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使草原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艺术】

    艺术创作和演出自治区文化厅制定《20072010年全区重点剧节目创作规划》,指导全区的艺术创作。全区各艺术团体按照《规划》狠抓艺术创作,又产生了许多新的剧目。仅区直艺术团体,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创作演出蒙古民族音乐会《永远的安达》、交响诗剧《成吉思汗》、大型交响诗《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写意音画《母亲·牧歌》等;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创作演出音乐舞蹈诗剧《玛奈乌兰牧骑》;内蒙古杂技团倾力打造三幕大型杂技剧《成吉思汗风》;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创作大型二人台《梦回走西口》;内蒙古京剧团创作新编京剧《大漠昭君》等,内蒙古杂技团的节目《五人踢碗》、《滚灯》、《登弓造型》、《顶板凳》、《女子舞中幡》等获意大利金色马戏节多项大奖,其中,《五人踢碗》获马戏节唯一的金奖,并获马戏节最高团体奖—共和国总统奖,同时,《五人踢碗》在法国第28届“明日”世界杂技节比赛中荣获银奖,此外,内蒙古杂技团再次荣获荣毅仁基金会杂技艺术奖一等奖;内蒙古曲艺团参加第七届“相约北京”国际联欢活动,在人民大会堂进行开幕式上演出,并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中获得特等奖;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录制、出版、发行的CD《内蒙古二人台名家、名段、名曲》入围“第六届纽曼中国金唱片奖”,内蒙古二人台演员李春霞演唱的《走西口》荣获中国剧协主办的全国戏曲“红梅”奖最高奖—金花奖,在自治区戏曲“葵花”奖大赛中获一项“葵花”奖、三项优秀表演奖和三项“表演奖”;内蒙古京剧团在全区首届戏剧演员“娜仁花”奖大赛中,荣获一个一等奖、二个二等奖和两个三等奖。此外,内蒙古军区政治部文工团民族舞蹈《盛装舞》获得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大赛最高奖项作品金奖,同时还获得了最佳音乐创作、最佳服装设计两项特别奖;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舞蹈《草原酒歌》、《塔林毕斯贵》(草原妇女) 、《布日德赤那》(苍狼)也分别获得了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大赛表演金奖、作品银奖、十佳表演奖。全年可完成演出任务10 000场,其中深入全区广大农村牧区、厂矿企业、部队学校等基层演出超过5 000场。同时,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举行200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      

    艺术研究成果丰硕内蒙古艺术研究所撰写《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化志》、《蒙古族艺术沿革与发展研究》、《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内蒙古卷》、《中华舞蹈志·内蒙古卷》以及《蒙古族曲艺新探》等书籍,有的已出版发行,有的即将出版发行。出版《内蒙古艺术丛书》、《高延青画集》。内蒙古艺术创作中心完成《斯琴塔日哈舞蹈集》和《查洪武艺术评论集》的编辑出版工作,对漫瀚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立项。

    【社会文化】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的工作目标。确定包头九原区、乌审旗、东乌珠穆沁旗为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单位。完成文化共享工程78个基层中心、服务站点的卫星转星工作和全区35个文化共享工程基层卫星接收示范站点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确定2007年首批29个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建设经费共1 972万元,其中自治区404万元,并对支中心建设工作做出部署。确定26个乡镇文化站建设试点项目,建设资金740万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140项进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81项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继续推进中蒙蒙古族长调民歌联合保护。8月底,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召开中蒙蒙古族长调民歌联合保护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签署联合田野调查的协议。举办“成龙煤炭”杯国际蒙古族长调民歌演唱电视大赛暨论坛。开展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评选命名第四批32个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使全区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增加到63个。继续推进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基本完成蒙古族服饰艺术试点项目的田野调查和资料整理工作。在国家“文化遗产日”和自治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期间,举办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送书下乡工程7月至8月,将国家2006年度“送书下乡工程”赠送自治区的10万多册图书全部配送至31个国贫旗县。

    古籍保护工作建立由自治区文化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区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牌子,具体承担全区古籍普查登记、技术研究、人才培养等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巴林右旗博物馆被文化部列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试点单位,整理推荐83部古籍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第二次全区群众艺术馆 文化馆评估工作5月至6月,对12个盟市群众艺术馆进行评估,对27个旗县(市、区)文化馆进行实地抽查。这次评估是对自治区文化馆事业的一次全面检验,为实现文化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奠定了基础。

    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成立由自治区政府牵头,文化、发改委、财政、广电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全区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下发《关于做好农村牧区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全区“十一五”时期农村牧区电影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电影放映“2131工程”,开展“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国产新片进农村”公益放映和全区“国产影片展映月”活动,向全区投放优秀国产故事片和科教片拷贝200多部。全年完成农村牧区电影放映156 132场,每个放映点平均放映12.5场,观众2 518多万人次,实现了11月放映1场电影的目标。通过国家支持和自治区匹配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牧区电影公益放映场次实行补贴,每场电影补贴100元,并发放到旗县。及时发放国家资助的14辆流动电影车以及16毫米放映机、数字放映机等设备。积极推广农村牧区数字电影,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三地率先开展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全区城市电影放映取得新发展,电影票房收入有所增加,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一批新影院相继建成运营。

    组织参加全国性社会文化活动在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评选中,自治区有54件音乐、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分别进入初赛、复赛和决赛,三项荣获群星奖。参加全国原生态民歌大赛,自治区推荐的5名歌手中,1人获金奖,2人获传承奖,1人获优秀奖。参加全国第九届老年合唱节,自治区推荐的两个合唱团分别获“黄河奖”(金奖)和“双塔奖”(铜奖)。

    【文物】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与长城资源调查工作为作好前期准备工作,举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已培训文物普查队员220名。举行内蒙古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启动仪式。成立长城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长城资源调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长城资源调查总体工作方案》。在呼和浩特主办“全国部分省区明长城资源调查阶段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明长城资源调查进行到关键阶段的一次重要会议。为加强大遗址保护,在呼和浩特主办召开“中国大遗址保护研讨会”。

    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配合公安部门,对盗掘古墓、盗窃文物等不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年初破获锡盟正蓝旗元上都遗址文物工作站文物抢劫案。为了整合文物资源,更好地发挥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文博单位的整体优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组建内蒙古博物院。成立内蒙古博物院筹备领导小组,开始筹备工作。 托克托县投资100元扩建博物馆,鄂温克族自治旗被评为全国文物保护先进县。

    文物书籍出版自治区文化厅汇集全区文物珍品图片,作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献礼,精心编印出版《内蒙古珍宝》大型图录,自治区主席亲自为此图录作序。

    草原文化研究先后举办由内蒙古草原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发起、主办和重点资助的“第三届草原文化百家论坛”;由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举办的“草原文明探源考古学术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社科联共同主办的“中国·内蒙古第四届草原文化研讨会”等众多涉猎草原文化的学术研讨活动。这些学术活动从多视角,深层次对草原文化进行探索和研究。

    【文化市场】

    文化市场专项行动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多次专项行动,从6月至930,在全区分别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和以构建和谐文化市场为主题的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至11月底,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1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4万多家次,受理群众举报1 008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72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90多万张,网吧电脑及附属设备3 638件,电子游戏机板2 008台(块),非法书报刊16万多本,行政款338.8万元,取消178家单位的经营资格。

    组织开展第十八次“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区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开展音像制品反盗版宣传,组织各级文化市场执法力量反复清查出版物市场。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大力宣传“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迎接“两节、两会”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和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不间断地实施“扫黄打非”春季战役和夏季战役。

    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文化部等党中央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调整、充实自治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网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落实部门职责,密切分工协作,强化监督保障,控制网吧总量,并严格行政执法,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文化产业】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命名《北方新报》、成陵旅游区、内蒙古音像出版社等10家文化企业为自治区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同时,由自治区文化厅等六厅局联合编辑的《内蒙古文化产业典型案例选编》于年初正式出版发行。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典型的示范作用,对于促进自治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内蒙古文化音像出行社制作的DVD《内蒙古民歌精品典藏》获得国家出版界最高奖“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由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文化工程,内蒙古博物院和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作为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献礼项目,在大庆前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工程是自治区有史以来最大的文化建设工程,也是自治区首府的亮点工程,标志着自治区文化设施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对外文化交流】全区对外文化交流项目23起,381人次,分别赴日本、泰国、韩国、印度、蒙古、德国、法国、芬兰、瑞士、比利时、希腊、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等14个国家进行访问、演出和展览;对港澳台交流项目1起,43人次。邀请国外及香港等地区的艺术表演团(组)9起,152人次。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今年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瑞典、日本、美国、韩国、法国以及香港进行演出;内蒙古演出中心年内组团赴泰国、日本、法国等国家演出;内蒙古博物馆在香港举办《中国北方草原丝绸之路》和《飞龙在天》文物展以及在意大利举办《辽宋金元文物展》;内蒙古考古研究所分别在德国、瑞士举办了《鎏金岁月—中国辽代文物精华展》,这次辽代文物专题展览是自治区首次赴欧洲展出,展览再现辽代契丹族绚丽多彩的文化风貌及内蒙古地区的草原文化。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继续与蒙古国合作,对蒙古国后杭爱省的墓葬和鄂尔浑河流域的遗址进行发掘和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合唱团在法国第36届杜尔国际合唱比赛中荣获“混声合唱银奖”(金奖空缺)、“自由式演唱银奖”,并获得本届合唱节首次设立的唯一一项“传统音乐大奖”;内蒙古老年文化艺术大学艺术团参加第六届香港国际“金紫金花奖”红色经典音乐舞蹈服饰艺术风采艺术大赛,获金紫金花奖和组织金奖。通过文化底蕴深厚、民族风格独特、地域特色鲜明的文物展览和艺术演出,不仅展示草原文化独特的魅力,也提高草原文化在国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邀请日本爱知交响乐团、维也纳斯特劳斯歌舞团、哈萨克斯坦国家歌舞团、山西省精品剧目及刘德华个人演唱会等国内外多个优秀艺术团组和个人来自治区演出。

    【荣誉】36,内蒙古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陈永志、内蒙古图书馆研究馆员何远景、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一级演员阿·其木格、内蒙古鄂尔多斯歌舞团一级演员巴德玛四同志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2006年度“文化部优秀专家”称号。

    (关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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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厅长:高延青(蒙古族)

    副厅长:刘兆和  明锐(蒙古族)安泳锝(蒙古族)

    纪检组长:图门乌力吉(蒙古族)

    副巡视员:李鸿英(回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49名,在职48人,离退休70人,设职能处室10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20个,职工1 500余人。

    2007年,圆满完成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各项文化活动任务。艺术创作又出新成果,文艺演出持续繁荣,各类艺术作品在国内外比赛中频频获奖。编创演出大型民族歌舞献礼晚会《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举办庆祝乌兰牧骑建立50周年暨第四届乌兰牧骑艺术节以及迎大庆艺术月活动。社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筹办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成就展览。内蒙古博物院和乌兰恰特大剧院落成,并在内蒙古博物院举办新的陈列和展览,向公众开放。编印出版《内蒙古珍宝》大型图录。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环境繁荣有序。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承办第三届中国西部(呼和浩特)文化产业博览会。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使草原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艺术】

    艺术创作和演出自治区文化厅制定《20072010年全区重点剧节目创作规划》,指导全区的艺术创作。全区各艺术团体按照《规划》狠抓艺术创作,又产生了许多新的剧目。仅区直艺术团体,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创作演出蒙古民族音乐会《永远的安达》、交响诗剧《成吉思汗》、大型交响诗《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写意音画《母亲·牧歌》等;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创作演出音乐舞蹈诗剧《玛奈乌兰牧骑》;内蒙古杂技团倾力打造三幕大型杂技剧《成吉思汗风》;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创作大型二人台《梦回走西口》;内蒙古京剧团创作新编京剧《大漠昭君》等,内蒙古杂技团的节目《五人踢碗》、《滚灯》、《登弓造型》、《顶板凳》、《女子舞中幡》等获意大利金色马戏节多项大奖,其中,《五人踢碗》获马戏节唯一的金奖,并获马戏节最高团体奖—共和国总统奖,同时,《五人踢碗》在法国第28届“明日”世界杂技节比赛中荣获银奖,此外,内蒙古杂技团再次荣获荣毅仁基金会杂技艺术奖一等奖;内蒙古曲艺团参加第七届“相约北京”国际联欢活动,在人民大会堂进行开幕式上演出,并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中获得特等奖;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录制、出版、发行的CD《内蒙古二人台名家、名段、名曲》入围“第六届纽曼中国金唱片奖”,内蒙古二人台演员李春霞演唱的《走西口》荣获中国剧协主办的全国戏曲“红梅”奖最高奖—金花奖,在自治区戏曲“葵花”奖大赛中获一项“葵花”奖、三项优秀表演奖和三项“表演奖”;内蒙古京剧团在全区首届戏剧演员“娜仁花”奖大赛中,荣获一个一等奖、二个二等奖和两个三等奖。此外,内蒙古军区政治部文工团民族舞蹈《盛装舞》获得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大赛最高奖项作品金奖,同时还获得了最佳音乐创作、最佳服装设计两项特别奖;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舞蹈《草原酒歌》、《塔林毕斯贵》(草原妇女) 、《布日德赤那》(苍狼)也分别获得了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大赛表演金奖、作品银奖、十佳表演奖。全年可完成演出任务10 000场,其中深入全区广大农村牧区、厂矿企业、部队学校等基层演出超过5 000场。同时,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举行200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      

    艺术研究成果丰硕内蒙古艺术研究所撰写《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化志》、《蒙古族艺术沿革与发展研究》、《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内蒙古卷》、《中华舞蹈志·内蒙古卷》以及《蒙古族曲艺新探》等书籍,有的已出版发行,有的即将出版发行。出版《内蒙古艺术丛书》、《高延青画集》。内蒙古艺术创作中心完成《斯琴塔日哈舞蹈集》和《查洪武艺术评论集》的编辑出版工作,对漫瀚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立项。

    【社会文化】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的工作目标。确定包头九原区、乌审旗、东乌珠穆沁旗为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单位。完成文化共享工程78个基层中心、服务站点的卫星转星工作和全区35个文化共享工程基层卫星接收示范站点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确定2007年首批29个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建设经费共1 972万元,其中自治区404万元,并对支中心建设工作做出部署。确定26个乡镇文化站建设试点项目,建设资金740万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140项进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81项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继续推进中蒙蒙古族长调民歌联合保护。8月底,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召开中蒙蒙古族长调民歌联合保护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签署联合田野调查的协议。举办“成龙煤炭”杯国际蒙古族长调民歌演唱电视大赛暨论坛。开展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评选命名第四批32个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使全区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增加到63个。继续推进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基本完成蒙古族服饰艺术试点项目的田野调查和资料整理工作。在国家“文化遗产日”和自治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期间,举办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送书下乡工程7月至8月,将国家2006年度“送书下乡工程”赠送自治区的10万多册图书全部配送至31个国贫旗县。

    古籍保护工作建立由自治区文化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区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牌子,具体承担全区古籍普查登记、技术研究、人才培养等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巴林右旗博物馆被文化部列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试点单位,整理推荐83部古籍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第二次全区群众艺术馆 文化馆评估工作5月至6月,对12个盟市群众艺术馆进行评估,对27个旗县(市、区)文化馆进行实地抽查。这次评估是对自治区文化馆事业的一次全面检验,为实现文化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奠定了基础。

    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成立由自治区政府牵头,文化、发改委、财政、广电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全区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下发《关于做好农村牧区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全区“十一五”时期农村牧区电影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电影放映“2131工程”,开展“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国产新片进农村”公益放映和全区“国产影片展映月”活动,向全区投放优秀国产故事片和科教片拷贝200多部。全年完成农村牧区电影放映156 132场,每个放映点平均放映12.5场,观众2 518多万人次,实现了11月放映1场电影的目标。通过国家支持和自治区匹配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牧区电影公益放映场次实行补贴,每场电影补贴100元,并发放到旗县。及时发放国家资助的14辆流动电影车以及16毫米放映机、数字放映机等设备。积极推广农村牧区数字电影,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三地率先开展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全区城市电影放映取得新发展,电影票房收入有所增加,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一批新影院相继建成运营。

    组织参加全国性社会文化活动在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评选中,自治区有54件音乐、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分别进入初赛、复赛和决赛,三项荣获群星奖。参加全国原生态民歌大赛,自治区推荐的5名歌手中,1人获金奖,2人获传承奖,1人获优秀奖。参加全国第九届老年合唱节,自治区推荐的两个合唱团分别获“黄河奖”(金奖)和“双塔奖”(铜奖)。

    【文物】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与长城资源调查工作为作好前期准备工作,举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已培训文物普查队员220名。举行内蒙古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启动仪式。成立长城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长城资源调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长城资源调查总体工作方案》。在呼和浩特主办“全国部分省区明长城资源调查阶段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明长城资源调查进行到关键阶段的一次重要会议。为加强大遗址保护,在呼和浩特主办召开“中国大遗址保护研讨会”。

    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配合公安部门,对盗掘古墓、盗窃文物等不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年初破获锡盟正蓝旗元上都遗址文物工作站文物抢劫案。为了整合文物资源,更好地发挥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文博单位的整体优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组建内蒙古博物院。成立内蒙古博物院筹备领导小组,开始筹备工作。 托克托县投资100元扩建博物馆,鄂温克族自治旗被评为全国文物保护先进县。

    文物书籍出版自治区文化厅汇集全区文物珍品图片,作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献礼,精心编印出版《内蒙古珍宝》大型图录,自治区主席亲自为此图录作序。

    草原文化研究先后举办由内蒙古草原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发起、主办和重点资助的“第三届草原文化百家论坛”;由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举办的“草原文明探源考古学术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社科联共同主办的“中国·内蒙古第四届草原文化研讨会”等众多涉猎草原文化的学术研讨活动。这些学术活动从多视角,深层次对草原文化进行探索和研究。

    【文化市场】

    文化市场专项行动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多次专项行动,从6月至930,在全区分别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和以构建和谐文化市场为主题的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至11月底,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1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4万多家次,受理群众举报1 008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72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90多万张,网吧电脑及附属设备3 638件,电子游戏机板2 008台(块),非法书报刊16万多本,行政款338.8万元,取消178家单位的经营资格。

    组织开展第十八次“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区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开展音像制品反盗版宣传,组织各级文化市场执法力量反复清查出版物市场。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大力宣传“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迎接“两节、两会”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和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不间断地实施“扫黄打非”春季战役和夏季战役。

    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文化部等党中央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调整、充实自治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网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落实部门职责,密切分工协作,强化监督保障,控制网吧总量,并严格行政执法,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文化产业】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命名《北方新报》、成陵旅游区、内蒙古音像出版社等10家文化企业为自治区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同时,由自治区文化厅等六厅局联合编辑的《内蒙古文化产业典型案例选编》于年初正式出版发行。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典型的示范作用,对于促进自治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内蒙古文化音像出行社制作的DVD《内蒙古民歌精品典藏》获得国家出版界最高奖“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由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文化工程,内蒙古博物院和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作为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献礼项目,在大庆前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工程是自治区有史以来最大的文化建设工程,也是自治区首府的亮点工程,标志着自治区文化设施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对外文化交流】全区对外文化交流项目23起,381人次,分别赴日本、泰国、韩国、印度、蒙古、德国、法国、芬兰、瑞士、比利时、希腊、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等14个国家进行访问、演出和展览;对港澳台交流项目1起,43人次。邀请国外及香港等地区的艺术表演团(组)9起,152人次。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今年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瑞典、日本、美国、韩国、法国以及香港进行演出;内蒙古演出中心年内组团赴泰国、日本、法国等国家演出;内蒙古博物馆在香港举办《中国北方草原丝绸之路》和《飞龙在天》文物展以及在意大利举办《辽宋金元文物展》;内蒙古考古研究所分别在德国、瑞士举办了《鎏金岁月—中国辽代文物精华展》,这次辽代文物专题展览是自治区首次赴欧洲展出,展览再现辽代契丹族绚丽多彩的文化风貌及内蒙古地区的草原文化。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继续与蒙古国合作,对蒙古国后杭爱省的墓葬和鄂尔浑河流域的遗址进行发掘和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合唱团在法国第36届杜尔国际合唱比赛中荣获“混声合唱银奖”(金奖空缺)、“自由式演唱银奖”,并获得本届合唱节首次设立的唯一一项“传统音乐大奖”;内蒙古老年文化艺术大学艺术团参加第六届香港国际“金紫金花奖”红色经典音乐舞蹈服饰艺术风采艺术大赛,获金紫金花奖和组织金奖。通过文化底蕴深厚、民族风格独特、地域特色鲜明的文物展览和艺术演出,不仅展示草原文化独特的魅力,也提高草原文化在国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邀请日本爱知交响乐团、维也纳斯特劳斯歌舞团、哈萨克斯坦国家歌舞团、山西省精品剧目及刘德华个人演唱会等国内外多个优秀艺术团组和个人来自治区演出。

    【荣誉】36,内蒙古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陈永志、内蒙古图书馆研究馆员何远景、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一级演员阿·其木格、内蒙古鄂尔多斯歌舞团一级演员巴德玛四同志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2006年度“文化部优秀专家”称号。

    (关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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