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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卷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8120在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实现了重大跨越,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圆满完成了本年预算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2007年年初,财政部进一步明确了地方财政总收入的口径。全区及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一般预算收入和上划党中央的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支出是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与原口径相比,基金收支不再列入财政收支范围,但在管理上仍然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严格管理。从2008年起,全区各级财政统一按新口径统计地方财政总收入和支出。以下报告不做特别说明均为新口径计算结果。

    2007年年初提请人代会审议的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预算为715亿元。根据1231汇总的国库数据,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入库835.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8%,比上年增加240.7亿元,增长40.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9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2%,比上年增加148.9亿元,增长43.4%;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3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6%,比上年增加91.8亿元,增长36.5%

    2007年党中央财政对我区各类补助收入634.5亿元,比上年增加145.1亿元,其中:返还性和财力性转移支付387.4亿元,比上年增加79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247.1亿元,比上年增加66.1亿元。2007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盟市补助收入538亿元,比上年增加104.6亿元,其中:返还性和财力性转移支付333.5亿元,比上年增加75.2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204.5亿元,比上年增加29.4亿元。

     汇总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党中央补助收入和上年财政结转结余以及调入资金,2007年全区总财力为1 260.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92.3亿元,党中央财政各类补助收入634.5亿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以及调入资金等134亿元。

    2007年年初全区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747亿元。2007年年末全区地方财政支出1 083.6亿元,比上年增加271.4亿元,增长33.4%。为了加强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的管理,自治区政府决定建立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后,全区地方财政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88.7%2007年全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42.2亿元,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党中央财政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补助我区的部分专项资金在2007年年底才下达,导致这部分资金未能在当年拨付到位。结转资金将按规定用途陆续拨付,结余资金将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使用。结转结余资金的具体数额,待上级财政批复决算后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按原口径计算,全区财政总收入实现1 018.1亿元,比上年增加305.2亿元,增长42.8%。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82.8亿元,比上年增加64.5亿元,增长54.5%。全区财政总支出达到1 266亿元,比上年增加351亿元,增长38.4%。其中:基金预算支出182.4亿元,比上年增加79.6亿元,增长77.4%

    2007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22.9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增长95.3%,增长较快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等一次性入库收入增加30亿元,扣除这些因素,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7.7%;同时,按照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体制调整办法,自治区本级按比例从盟市集中了一部分收入,又通过基数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给盟市。党中央对我区的各类补助收入列自治区本级收入96.5亿元,其中:返还性和财力性转移支付53.9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42.6亿元。汇总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党中央补助收入和上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等,自治区本级总财力287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79.5亿元,比上年增加41.3亿元,增长29.9%,转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后,完成调整预算的74.7%200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72.5亿元,结余结转较多主要是由于党中央部分专项资金下达较晚,在本级形成结转,2008年将继续下达补助盟市。

    2007年年初预算相比,自治区本级超收49.6亿元,扣除一次性入库的“两权”收入30亿元后,本级实际可支配的超收收入19.6亿元。主要用于能繁母猪和优质后备奶牛补贴配套、将18个城区义教阶段中小学生纳入“两免”范围、对自治区直属高校银行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政策以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结余部分转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盟市、旗县超收收入的使用情况,分别由同级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7年全区预算执行主要情况是:

    (一)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几大主体税种增势强劲,突显了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

    2007年,自治区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地发展势头,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稳步提升,为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为几大主体税种的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去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690.8亿元,占82.7%,比上年增加178.9亿元,增长34.9%。其中:增值税完成315.6亿元,增加77.6亿元,增长32.6%;营业税完成115.2亿元,增加26.4亿元,增长29.7%;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完成148.3亿元,增加49.9亿元,增长50.7%。以上四大主体税种实现收入579.1亿元,占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9.3%。此外,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地方税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也都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形势好主要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但也存在一次性、政策性因素。如:受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生产增长较快、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扬等影响,相关行业税收超常规增长;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收入增加较多。扣除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情况是基本相适应的。

    (二)财政支农力度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

    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支牧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农村牧区全面进步。2007年全区财政支农支牧支出108.4亿元,比上年增加24.1亿元,增长28.6%。一是加大涉农补贴政策实施力度。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牧业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资金21.8亿元;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投入保费补助资金3.4亿元,玉米、大豆、小麦主要农作物保险投保面积达1 900万亩,占其播种面积的40%。二是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财政资金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86.7万亩,人工种草和改良草场面积78.5万亩。筹集和安排农牧林业产业化资金3.2亿元,重点支持了124个农牧业产业化项目、30个林业产业化基地和服务体系建设。下达土地整理项目资金11亿元,土地整理面积12.5万公顷,新增耕地8 043公顷。党中央财政下达我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8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新增我区产粮大县2个,使我区产粮大县总数达到34个。全区各级财政投入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3亿元,解决了7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入扶贫开发资金11.7亿元,重点用于整村推进工程、产业化扶贫、“三少民族”农牧民贫困户危旧房和茅草屋改造。安排防灾救灾资金3.9亿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草原鼠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等。落实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6 130万元,9万农牧民参加了“阳光雨露”工程,3万农牧民参加了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提高了就业和创业能力。三是积极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机制。安排引导性资金9 100万元,在全区13个旗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试点,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积极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机制,安排补助资金8 960万元,财政补助比例达到36.8%,有效调动了农牧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加快生态建设步伐。2007年自治区争取国家生态建设资金52亿元,重点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财政支出继续向重点社会事业倾斜,全面完成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七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一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7年全区财政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151.2亿元,比上年增加37.6亿元,增长33%。全区筹集资金11.6亿元,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保补助标准平均提高20元,覆盖城镇低保对象75万人;针对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对象发放临时性补贴8 584万元;安排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亿元,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扩大到85万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标政策,在前两年人均月增加170元的基础上,2007年再增加105元,共补助资金27.4亿元,全区89万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平均达到975元,居全国中等水平;开展了城镇非就业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07年全区教育支出153.4亿元,比上年增加42.4亿元,增长38.3%。全区投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2.5亿元,比上年增加3.6亿元,将自治区规定必设课程教科书列入免费范围,将义教阶段学生全部纳入“两免”范围,率先在全国实施了义务教育“两免”政策。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 429万元,从2007年秋季起对全区义教阶段14.3万蒙语授课寄宿生实行食宿费补助政策;安排6 400万元用于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150元提高到30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210元提高到450元。下拨资金6亿元,支持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普通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奖助学金2亿元,受助学生22.2万人;安排高校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2 351万元,保证每一个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自治区本级投入5 000万元,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加大对高等院校的扶持力度,安排高教专款1.4亿元,重点用于高校学科建设、直属高校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等。三是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全区公共卫生支出43.7亿元,比上年增加13.2亿元,增长43.2%,重点用于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城市医疗救助。全区投入财政资金5.9亿元,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覆盖所有旗县(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50元,农牧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参合农牧民达到1 100万人,提前一年实现国家制定的基本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为支持自治区蒙医院建设,投入财政资金8 700万元。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全区科技支出9.1亿元,增加1.8亿元,增长23.8%。自治区本级财政新增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1.1亿元,搭建了融资平台,放大了财政资金功能。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区文化事业支出10.7亿元,增加3.3亿元,增长45%,重点用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六是全区计划生育经费支出6.5亿元,继续推进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等。此外,积极向党中央财政争取并多方筹措资金,与各方共同努力,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建设工程及相关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四)综合运用多种财税手段,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全区财政用于工业商业事务、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支出194.9亿元,比上年增加60.7亿元,增长45.2%。一是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争取国家节能减排资金9亿元,自治区配套4.5亿元,重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和环保三大体系能力建设补助等。二是加快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安排工业重点项目等专项资金2.3亿元,重点用于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支持发展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非资源型产业。自治区本级投入服务业专项资金3 100万元,支持现代物流项目18个,专项补助“三农”服务项目34个。下拨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3 800万元,重点用于旅游环境建设、重点旅游项目启动引导等方面。四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累计完成75户党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任务,党中央财政划转经费补助基数3亿元;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区直及区直下划企业分离办教育工作;到2007年底累计拨付资金14.3亿元,支持五户煤炭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安置职工3.7万人。五是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加大“两权”价款征收力度,进一步增加对地质勘查项目的投入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六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2007年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资金88.7亿元,比上年增加35.6亿元,增长66.9%。安排口岸建设补助资金1.6亿元,用于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口岸正常运转。

    (五)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完善现行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提高对财政困难旗县的最低支出保障标准,将义教学生人数、城乡低保等公共财政保障人群纳入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对由此造成的减收给予适当补助。加大对边境旗县、基层政权的补助力度。2007年自治区下达盟市、旗县一般性转移支付81.2亿元,比上年增加37.2亿元,增长84.4%。二是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经济发展快、收入贡献多的地区的补助力度。2007年自治区下达盟市、旗县激励性转移支付28.6亿元,比上年增加3.9亿元,增长15.7%。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对财政困难旗县的奖补政策,增加了对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和保证重点支出增长的奖补政策。2007年自治区下达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资金16.2亿元,比上年增加4.6亿元,增长39.7%

    (六)大力支持各项改革,体制和制度创新迈出新步伐

    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标准和资金来源。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政策。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综合预算,建立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加快推进盟市和旗县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在盟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基础上,全区有88个旗县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深入开展,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全面启动,并被国家列入全国试点省区之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展加快,改革范围不断扩大。全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84.4亿元,节约资金10.5亿元,在节能、环保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扶持和导向作用。

    2007年财政运行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投入力度仍需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可用财力比重尚需提高;部分旗县财力薄弱,基层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的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严肃法纪和规范管理等综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08年预算草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大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08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内蒙古建设,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增强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水平。

    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依据国民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综合考虑2008年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党中央实行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以及东五盟市的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减收因素,加上党中央对我区生态、调资等补助收入相对稳定,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2008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1 006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扣除一次性入库的“两权”收入30亿元)增加201亿元,增长25%,高于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增幅10个百分点。全区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97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和预算执行中党中央增加的专项补助,全年实际支出预计达到1 260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长16%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下面,重点报告自治区本级预算的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和明确的补助数额,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安排508.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6.1亿元,党中央明确的财力性补助收入392.4亿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返还和补助盟市358.4亿元,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50.1亿元,扣除列收列支的专项收入后,2008年本级实际可安排145.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9亿元,增长25%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政府预算按照新的收支分类科目编制,财政支出按经济和功能分类,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政府的支出活动。按经济分类划分,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是:基本支出预算安排63.3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42.2%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27.8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公用经费18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亿元;各类专项支出安排86.8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57.8%

    按功能分类划分,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5亿元,增长35.9%,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0.2亿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等事务性支出。安排计划生育专项1亿元,增加2 000万元,全区人均计划生育经费由2006年的17.9元提高到2008年的20元。

     ——安排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3.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3亿元,增长16.7%。其中专项资金安排4亿元,重点用于公检法司基层单位改善办案和装备条件,支持政法机关开展各种专项斗争,加强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军队武警经费补助。

    ——安排教育支出21.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6亿元,增长67.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增长要求。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1.9亿元,重点用于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义教阶段中小学生“两免”政策和蒙语授课寄宿生食宿费补助政策;调整提高义教阶段中小学课本费、公用经费、维修费和寄宿生生活费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和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适当增加高校特困生贷款贴息及风险基金,对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1亿元,增长38.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的增长要求。其中专项资金安排3.1亿元,主要用于科技发展创新引导奖励、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应用与研究开发以及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2亿元,增长46.4%。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9亿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支持备战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和全民体育健身工程。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亿元,增长25.2%。其中专项资金安排8.9亿元,重点用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推进城镇非就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应参保人数的70%以上,实际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以上;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 平均每人每月提高20元;扩大农村牧区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保对象由85万人扩大到110万人;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继续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风险补偿等资金。

    ——安排医疗卫生支出8.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6亿元,增长47.6%。其中专项资金安排5.2亿元,重点用于全面推行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自治区承担补助标准提高20元,参合率达到90%以上;对区直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条件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城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及农村牧区基层卫生组织建设。

    ——安排环境保护支出2.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 298万元,增长47.2%。其中专项资金安排2.2亿元,主要用于环境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区域环境安全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

    ——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9亿元,增长96.7%。其中专项资金安排3.6亿元,主要用于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支持新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奖励;支持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支持城市建设维护和规划以及“城中村”改造奖励。

     ——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1.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3亿元,增长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的增长要求。其中专项资金安排9.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安排设施农业补助、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配套资金。

    ——安排工业、交通运输、商业等事务支出12.3亿元。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1.6亿元,主要用于推动自治区工业化进程、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培育工业自主知名品牌、推动外贸经济发展等方面。

    ——安排其他支出17.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7亿元,增长4.2%。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4.4亿元,主要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7.2亿元,增加1亿元;住房公积金1.6亿元,增加7 764万元;政府预备费2亿元,增加5 000万元;口岸建设补助5 000万元,增加2 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 000万元,增加2 000万元;列收列支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此外,2008年,自治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3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8.6亿元,增长18.5%。基金收入主要来源是养路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相应安排基金支出55.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3.3亿元,增长72.8%

     三、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08年财政预算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支持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强化工业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合理运用财税政策手段,支持区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落实节能减排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抓住国家将我区东部五盟市纳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契机,尽快落实东部五盟市部分行业增值税转型等优惠政策。充分运用税收、贴息、担保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通过财政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培育第三产业新的增长点,提高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加大口岸建设投入,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和口岸经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完成2008年收入目标

    切实重视和加强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资源性收入征管;认真清理到期减免税,严禁出台资源开采、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公平各类企业税负,同时妥善解决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税收转移问题。贯彻落实资源税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做好即将实施的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定率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和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缴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试点。

    (三)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支持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争取党中央财政的支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财政资源,增加对“三农三牧”、教育、科技、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安排好政府结余资金和超收财力,重点用于解决民生问题以及消化历史欠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合理筹集并科学运用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重点用于年度中间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和自治区超前规划的增支政策、弥补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等。积极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及时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同时,运用财税杠杆,支持粮油肉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减少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在以人均财力为主计算转移支付的基础上,逐步加大社会事业支出占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大对边境旗县、少数民族聚居旗县、财政困难旗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健全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并与党中央“三奖一补”政策相衔接,完善对基层财政的奖补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逐步清理归并自治区本级的专项拨款,并选择项目试点,将自治区本级历年补助盟市形成基数且不再二次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切块下达,将其收支纳入盟市预算管理。

    (五)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新增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逐步将超收收入转入下年度使用,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规范收缴方式和程序,逐步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管理,推行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与执收执罚单位利益彻底脱钩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自治区所有预算单位和全部旗县都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加快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范围,研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和审批制度。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以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突破口,加强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六)加强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重点支出、超收收入以及上级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制,各部门承担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承担预算执行的监管责任。进一步从制度上划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具体用款单位之间的资金监管责任。逐步整合监督检查力量,重点加强支农支牧、教育和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大、社会影响面广的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坚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完成2008年的预算收支任务十分艰巨,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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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8120在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实现了重大跨越,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圆满完成了本年预算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2007年年初,财政部进一步明确了地方财政总收入的口径。全区及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一般预算收入和上划党中央的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支出是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与原口径相比,基金收支不再列入财政收支范围,但在管理上仍然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严格管理。从2008年起,全区各级财政统一按新口径统计地方财政总收入和支出。以下报告不做特别说明均为新口径计算结果。

    2007年年初提请人代会审议的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预算为715亿元。根据1231汇总的国库数据,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入库835.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8%,比上年增加240.7亿元,增长40.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9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2%,比上年增加148.9亿元,增长43.4%;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3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6%,比上年增加91.8亿元,增长36.5%

    2007年党中央财政对我区各类补助收入634.5亿元,比上年增加145.1亿元,其中:返还性和财力性转移支付387.4亿元,比上年增加79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247.1亿元,比上年增加66.1亿元。2007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盟市补助收入538亿元,比上年增加104.6亿元,其中:返还性和财力性转移支付333.5亿元,比上年增加75.2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204.5亿元,比上年增加29.4亿元。

     汇总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党中央补助收入和上年财政结转结余以及调入资金,2007年全区总财力为1 260.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92.3亿元,党中央财政各类补助收入634.5亿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以及调入资金等134亿元。

    2007年年初全区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747亿元。2007年年末全区地方财政支出1 083.6亿元,比上年增加271.4亿元,增长33.4%。为了加强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的管理,自治区政府决定建立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后,全区地方财政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88.7%2007年全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42.2亿元,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党中央财政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补助我区的部分专项资金在2007年年底才下达,导致这部分资金未能在当年拨付到位。结转资金将按规定用途陆续拨付,结余资金将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使用。结转结余资金的具体数额,待上级财政批复决算后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按原口径计算,全区财政总收入实现1 018.1亿元,比上年增加305.2亿元,增长42.8%。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82.8亿元,比上年增加64.5亿元,增长54.5%。全区财政总支出达到1 266亿元,比上年增加351亿元,增长38.4%。其中:基金预算支出182.4亿元,比上年增加79.6亿元,增长77.4%

    2007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22.9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增长95.3%,增长较快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等一次性入库收入增加30亿元,扣除这些因素,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7.7%;同时,按照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体制调整办法,自治区本级按比例从盟市集中了一部分收入,又通过基数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给盟市。党中央对我区的各类补助收入列自治区本级收入96.5亿元,其中:返还性和财力性转移支付53.9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42.6亿元。汇总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党中央补助收入和上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等,自治区本级总财力287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79.5亿元,比上年增加41.3亿元,增长29.9%,转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后,完成调整预算的74.7%200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72.5亿元,结余结转较多主要是由于党中央部分专项资金下达较晚,在本级形成结转,2008年将继续下达补助盟市。

    2007年年初预算相比,自治区本级超收49.6亿元,扣除一次性入库的“两权”收入30亿元后,本级实际可支配的超收收入19.6亿元。主要用于能繁母猪和优质后备奶牛补贴配套、将18个城区义教阶段中小学生纳入“两免”范围、对自治区直属高校银行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政策以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结余部分转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盟市、旗县超收收入的使用情况,分别由同级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7年全区预算执行主要情况是:

    (一)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几大主体税种增势强劲,突显了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

    2007年,自治区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地发展势头,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稳步提升,为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为几大主体税种的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去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690.8亿元,占82.7%,比上年增加178.9亿元,增长34.9%。其中:增值税完成315.6亿元,增加77.6亿元,增长32.6%;营业税完成115.2亿元,增加26.4亿元,增长29.7%;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完成148.3亿元,增加49.9亿元,增长50.7%。以上四大主体税种实现收入579.1亿元,占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9.3%。此外,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地方税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也都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形势好主要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但也存在一次性、政策性因素。如:受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生产增长较快、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扬等影响,相关行业税收超常规增长;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收入增加较多。扣除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情况是基本相适应的。

    (二)财政支农力度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

    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支牧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农村牧区全面进步。2007年全区财政支农支牧支出108.4亿元,比上年增加24.1亿元,增长28.6%。一是加大涉农补贴政策实施力度。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牧业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资金21.8亿元;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投入保费补助资金3.4亿元,玉米、大豆、小麦主要农作物保险投保面积达1 900万亩,占其播种面积的40%。二是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财政资金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86.7万亩,人工种草和改良草场面积78.5万亩。筹集和安排农牧林业产业化资金3.2亿元,重点支持了124个农牧业产业化项目、30个林业产业化基地和服务体系建设。下达土地整理项目资金11亿元,土地整理面积12.5万公顷,新增耕地8 043公顷。党中央财政下达我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8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新增我区产粮大县2个,使我区产粮大县总数达到34个。全区各级财政投入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3亿元,解决了7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入扶贫开发资金11.7亿元,重点用于整村推进工程、产业化扶贫、“三少民族”农牧民贫困户危旧房和茅草屋改造。安排防灾救灾资金3.9亿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草原鼠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等。落实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6 130万元,9万农牧民参加了“阳光雨露”工程,3万农牧民参加了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提高了就业和创业能力。三是积极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机制。安排引导性资金9 100万元,在全区13个旗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试点,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积极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机制,安排补助资金8 960万元,财政补助比例达到36.8%,有效调动了农牧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加快生态建设步伐。2007年自治区争取国家生态建设资金52亿元,重点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财政支出继续向重点社会事业倾斜,全面完成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七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一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7年全区财政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151.2亿元,比上年增加37.6亿元,增长33%。全区筹集资金11.6亿元,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保补助标准平均提高20元,覆盖城镇低保对象75万人;针对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对象发放临时性补贴8 584万元;安排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亿元,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扩大到85万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标政策,在前两年人均月增加170元的基础上,2007年再增加105元,共补助资金27.4亿元,全区89万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平均达到975元,居全国中等水平;开展了城镇非就业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07年全区教育支出153.4亿元,比上年增加42.4亿元,增长38.3%。全区投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2.5亿元,比上年增加3.6亿元,将自治区规定必设课程教科书列入免费范围,将义教阶段学生全部纳入“两免”范围,率先在全国实施了义务教育“两免”政策。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 429万元,从2007年秋季起对全区义教阶段14.3万蒙语授课寄宿生实行食宿费补助政策;安排6 400万元用于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150元提高到30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210元提高到450元。下拨资金6亿元,支持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普通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奖助学金2亿元,受助学生22.2万人;安排高校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2 351万元,保证每一个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自治区本级投入5 000万元,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加大对高等院校的扶持力度,安排高教专款1.4亿元,重点用于高校学科建设、直属高校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等。三是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全区公共卫生支出43.7亿元,比上年增加13.2亿元,增长43.2%,重点用于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城市医疗救助。全区投入财政资金5.9亿元,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覆盖所有旗县(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50元,农牧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参合农牧民达到1 100万人,提前一年实现国家制定的基本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为支持自治区蒙医院建设,投入财政资金8 700万元。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全区科技支出9.1亿元,增加1.8亿元,增长23.8%。自治区本级财政新增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1.1亿元,搭建了融资平台,放大了财政资金功能。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区文化事业支出10.7亿元,增加3.3亿元,增长45%,重点用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六是全区计划生育经费支出6.5亿元,继续推进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等。此外,积极向党中央财政争取并多方筹措资金,与各方共同努力,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建设工程及相关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四)综合运用多种财税手段,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全区财政用于工业商业事务、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支出194.9亿元,比上年增加60.7亿元,增长45.2%。一是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争取国家节能减排资金9亿元,自治区配套4.5亿元,重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和环保三大体系能力建设补助等。二是加快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安排工业重点项目等专项资金2.3亿元,重点用于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支持发展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非资源型产业。自治区本级投入服务业专项资金3 100万元,支持现代物流项目18个,专项补助“三农”服务项目34个。下拨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3 800万元,重点用于旅游环境建设、重点旅游项目启动引导等方面。四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累计完成75户党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任务,党中央财政划转经费补助基数3亿元;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区直及区直下划企业分离办教育工作;到2007年底累计拨付资金14.3亿元,支持五户煤炭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安置职工3.7万人。五是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加大“两权”价款征收力度,进一步增加对地质勘查项目的投入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六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2007年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资金88.7亿元,比上年增加35.6亿元,增长66.9%。安排口岸建设补助资金1.6亿元,用于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口岸正常运转。

    (五)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完善现行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提高对财政困难旗县的最低支出保障标准,将义教学生人数、城乡低保等公共财政保障人群纳入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对由此造成的减收给予适当补助。加大对边境旗县、基层政权的补助力度。2007年自治区下达盟市、旗县一般性转移支付81.2亿元,比上年增加37.2亿元,增长84.4%。二是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经济发展快、收入贡献多的地区的补助力度。2007年自治区下达盟市、旗县激励性转移支付28.6亿元,比上年增加3.9亿元,增长15.7%。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对财政困难旗县的奖补政策,增加了对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和保证重点支出增长的奖补政策。2007年自治区下达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资金16.2亿元,比上年增加4.6亿元,增长39.7%

    (六)大力支持各项改革,体制和制度创新迈出新步伐

    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标准和资金来源。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政策。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综合预算,建立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加快推进盟市和旗县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在盟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基础上,全区有88个旗县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深入开展,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全面启动,并被国家列入全国试点省区之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展加快,改革范围不断扩大。全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84.4亿元,节约资金10.5亿元,在节能、环保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扶持和导向作用。

    2007年财政运行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投入力度仍需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可用财力比重尚需提高;部分旗县财力薄弱,基层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的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严肃法纪和规范管理等综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08年预算草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大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08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内蒙古建设,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增强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水平。

    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依据国民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综合考虑2008年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党中央实行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以及东五盟市的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减收因素,加上党中央对我区生态、调资等补助收入相对稳定,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2008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1 006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扣除一次性入库的“两权”收入30亿元)增加201亿元,增长25%,高于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增幅10个百分点。全区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97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和预算执行中党中央增加的专项补助,全年实际支出预计达到1 260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长16%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下面,重点报告自治区本级预算的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和明确的补助数额,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安排508.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6.1亿元,党中央明确的财力性补助收入392.4亿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返还和补助盟市358.4亿元,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50.1亿元,扣除列收列支的专项收入后,2008年本级实际可安排145.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9亿元,增长25%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政府预算按照新的收支分类科目编制,财政支出按经济和功能分类,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政府的支出活动。按经济分类划分,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是:基本支出预算安排63.3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42.2%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27.8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公用经费18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亿元;各类专项支出安排86.8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57.8%

    按功能分类划分,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5亿元,增长35.9%,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0.2亿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等事务性支出。安排计划生育专项1亿元,增加2 000万元,全区人均计划生育经费由2006年的17.9元提高到2008年的20元。

     ——安排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3.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3亿元,增长16.7%。其中专项资金安排4亿元,重点用于公检法司基层单位改善办案和装备条件,支持政法机关开展各种专项斗争,加强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军队武警经费补助。

    ——安排教育支出21.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6亿元,增长67.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增长要求。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1.9亿元,重点用于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义教阶段中小学生“两免”政策和蒙语授课寄宿生食宿费补助政策;调整提高义教阶段中小学课本费、公用经费、维修费和寄宿生生活费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和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适当增加高校特困生贷款贴息及风险基金,对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1亿元,增长38.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的增长要求。其中专项资金安排3.1亿元,主要用于科技发展创新引导奖励、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应用与研究开发以及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2亿元,增长46.4%。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9亿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支持备战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和全民体育健身工程。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亿元,增长25.2%。其中专项资金安排8.9亿元,重点用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推进城镇非就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应参保人数的70%以上,实际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以上;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 平均每人每月提高20元;扩大农村牧区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保对象由85万人扩大到110万人;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继续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风险补偿等资金。

    ——安排医疗卫生支出8.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6亿元,增长47.6%。其中专项资金安排5.2亿元,重点用于全面推行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自治区承担补助标准提高20元,参合率达到90%以上;对区直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条件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城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及农村牧区基层卫生组织建设。

    ——安排环境保护支出2.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 298万元,增长47.2%。其中专项资金安排2.2亿元,主要用于环境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区域环境安全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

    ——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9亿元,增长96.7%。其中专项资金安排3.6亿元,主要用于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支持新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奖励;支持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支持城市建设维护和规划以及“城中村”改造奖励。

     ——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1.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3亿元,增长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的增长要求。其中专项资金安排9.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安排设施农业补助、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配套资金。

    ——安排工业、交通运输、商业等事务支出12.3亿元。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1.6亿元,主要用于推动自治区工业化进程、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培育工业自主知名品牌、推动外贸经济发展等方面。

    ——安排其他支出17.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7亿元,增长4.2%。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4.4亿元,主要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7.2亿元,增加1亿元;住房公积金1.6亿元,增加7 764万元;政府预备费2亿元,增加5 000万元;口岸建设补助5 000万元,增加2 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 000万元,增加2 000万元;列收列支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此外,2008年,自治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3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8.6亿元,增长18.5%。基金收入主要来源是养路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相应安排基金支出55.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3.3亿元,增长72.8%

     三、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08年财政预算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支持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强化工业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合理运用财税政策手段,支持区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落实节能减排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抓住国家将我区东部五盟市纳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契机,尽快落实东部五盟市部分行业增值税转型等优惠政策。充分运用税收、贴息、担保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通过财政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培育第三产业新的增长点,提高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加大口岸建设投入,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和口岸经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完成2008年收入目标

    切实重视和加强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资源性收入征管;认真清理到期减免税,严禁出台资源开采、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公平各类企业税负,同时妥善解决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税收转移问题。贯彻落实资源税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做好即将实施的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定率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和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缴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试点。

    (三)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支持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争取党中央财政的支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财政资源,增加对“三农三牧”、教育、科技、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安排好政府结余资金和超收财力,重点用于解决民生问题以及消化历史欠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合理筹集并科学运用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重点用于年度中间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和自治区超前规划的增支政策、弥补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等。积极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及时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同时,运用财税杠杆,支持粮油肉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减少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在以人均财力为主计算转移支付的基础上,逐步加大社会事业支出占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大对边境旗县、少数民族聚居旗县、财政困难旗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健全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并与党中央“三奖一补”政策相衔接,完善对基层财政的奖补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逐步清理归并自治区本级的专项拨款,并选择项目试点,将自治区本级历年补助盟市形成基数且不再二次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切块下达,将其收支纳入盟市预算管理。

    (五)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新增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逐步将超收收入转入下年度使用,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规范收缴方式和程序,逐步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管理,推行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与执收执罚单位利益彻底脱钩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自治区所有预算单位和全部旗县都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加快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范围,研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和审批制度。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以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突破口,加强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六)加强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重点支出、超收收入以及上级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制,各部门承担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承担预算执行的监管责任。进一步从制度上划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具体用款单位之间的资金监管责任。逐步整合监督检查力量,重点加强支农支牧、教育和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大、社会影响面广的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坚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完成2008年的预算收支任务十分艰巨,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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