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 水利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名录】

    厅长:戈锋(蒙古族)

    副厅长:陈欣  冯国华(满族) 于长剑

    纪检组长:王东江(女)

    副巡视员:柴建华

    【概况】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5.79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1.2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4.51亿元。同时,自治区及盟市重点水利工程社会融资10.56亿元,多层次的水利投资对于加快自治区各项水利基础建设起到关键性的拉动作用。

    【水政】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紧紧围绕“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治水新思路,结合全区水政工作实际,依法管水、科学治水。《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由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自治区政府修订印发了《自治区水利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完成了由自治区水利厅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自治区政府确认水利厅实施的行政许可35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裁决2项,其它行政措施2项。这是自治区第一次确认的水利厅90项行政职权的“权力清单”。

    【农牧业水利】1.全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98h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16hm2,发展饲草料地灌溉面积78hm22.实施2006年国家下达的河套、黄河南岸、西辽河等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牧区节水示范项目、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和河套灌区政府专项资金节水改造项目。3.继续组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试点工作,把政府补助与农牧民投资投劳挂钩,推进建立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新机制。4.开展牧区节水灌溉试点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调查评估和农村牧区水利工程运行现状调查工作。5.以节水灌溉项目为依托,通过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典型示范、深化服务,大力发展避灾设施农牧业。

    农牧水利建设完成投资24.95亿元,群众投工10 766.7万工日,完成土石方2.85亿立方米,新打各类井1.78万眼。全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31.7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2.4万亩。牧区新建灌溉草库伦4 996处,发展饲草料地灌溉面积41.84万亩。积极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民办公助”项目,逐步建立了政策引导、用水户参与、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农牧水利良性运行机制。

    【城乡供水】突出抓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编制、审查2006年第3批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编制下达2007年实施项目计划,审查上报2008年饮水安全项目建议计划。把解决全区6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列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承诺办理的“七件实事”之一。经过努力,全年完成人畜饮水工程565处,解决了79.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国家计划下达78万人,自治区实际下达计划76万人,党中央下达资金2.36亿元,自治区匹配3 381万元。

    【水土保持】加大农村牧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东北黑土区保护和黄土高原淤地坝试点等9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对主要供水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能源富集、开发集中区等区域水土流失的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已批准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62hm2,水土保持生态自我修复成效进一步显现,综合防护效益显著提高。

      【水资源】1.大力推进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坚持传统与非传统水源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鼓励使用中水、疏于水,严格禁止建设高耗水、高污染项目。2.为应对自治区工业化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针对重点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开展《全区工业供水规划》的编制,着力满足自治区经济总量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战略布局对水资源日益迫切的需求。3.实行用水定额年度考核,将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主要指标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节水目标考核管理制度。4.加快调整用水结构。重点采取政府调控、节水、水权转换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调整用水结构。经黄委批准,鄂尔多斯市政府实行政府统筹转换水量,整体推进的方式,水权转换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黄河南岸灌区1.3亿立方米可转换水量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灌区水量平衡和地下水位监测取得初步成果。河套灌区利用自治区政府专项资金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进展顺利。5.圆满完成黄河水量调度与黑河分水工作。引黄水量控制在水量调度指标之内,居延海进水4 750万立方米,形成水面38.6平方公里。6.坚持统筹兼顾,上下游和谐发展的原则,争取在霍林河、大凌河初始水权分配中争取更多的水资源。7.全面贯彻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划,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

    【基本建设】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资源调控能力绰勒、哈拉沁、乌兰木伦、高勒罕、扎萨克、霍林河、三座店、美岱、杨旗山、德日苏宝冷、红花尔基、大石门、“引绰济辽一期”调水工程、呼伦湖治理等14座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展顺利;绰勒水利枢纽工程基本完工,已开始供水、发电;哈拉沁水库、乌兰木伦水库、高勒罕水库已完工,待竣工验收;扎萨克水库已通过竣工验收,霍林河水库实现了下闸蓄水验收;三座店水库形象进度超过了要求拦截100年一遇洪水的度汛要求;美岱水库关键工程大坝砼面板基本完成;“引绰济辽一期”调水工程组成部分莫力庙水库至净水厂已安全输水2 500万立方米,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德日苏宝冷水库、大石门水库已开工建设;呼伦湖治理已完成了水利部规划总院的评估,杨旗山水库启动了复工工作,共完成投资15.1亿元。这些重点工程的建设提高了洪水和水资源的调控能力,提高了下游防洪标准。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区列入全国病险水库一批、二批规划内的在建病险水库(闸)46座,其中,水库44座,水闸2座,已完成竣工验收22座,红山水库、三盛公水利枢纽已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后,恢复防洪库容7 023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 980万立方米,消除了安全隐患,发挥工程效益。20078月,有133座水库列入了以小(1)型病险水库为重点的全国第三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年内已完成了编制规划实施方案和上报工作,已有29座小(1)型病险水库立项,党中央下达补助资金8 705万元。

    完成水库安全状况普查工作完成203座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提供依据,为全区更多的病险水库列入全国第三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提供了基础资料。

     水管体制改革全区294个水管单位完成“两定”、“两费”等基础工作,其中3个厅直属水管单位全部完成。全区68个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得到地方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复,两项经费已经或正在落实。

    【防汛抗旱减灾】2007年,全区大江大河水势总体平稳,但局部地区暴雨山洪灾害频繁发生,黄河淘岸险情持续发生,中东部地区遭受严重的干旱。由于准备工作扎实,科学调度,措施得力,将洪涝干旱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水平。完成《辽河流域防汛地理信息系统》验收工作;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和审查,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准;完成了黄河水位自动观测站的升级改造工作。

    防凌20061130开始流凌,到2007127全线封河,封河长度720公里,封河持续时间55天。25开始解冻开河,323黄河内蒙古段全线开通,历时47天,是近年来开河时间最长的年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凌工作,认真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对黄河防凌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及防指领导等深入沿黄两岸实地察看凌情,进一步部署了防凌工作。各地针对气温偏高、冰层薄、槽蓄水量向局部河段集中的凌汛形势,加强防凌检查,密切注视凌情变化,及时沟通信息。解放军和空军部队全力支援防凌。

    防汛进入汛期,由于频繁的暴雨山洪,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6月下旬,黄河出现一次1 790立米每秒的较大流量过程,冲淘速度加快,险情频发,个别地方大堤被淘断,据统计,全河段共发生淘岸险情34处。有关地区在局部暴雨洪水和黄河淘岸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护,全力抗洪抢险,汛期的灾害和死亡人数同比是最少的、减灾效益是最明显的一年。

    抗旱各地不同程度遭受了严重干旱,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东四盟和牧区遭受了多年不遇的旱灾,全区共有5 520万亩作物受灾,3 461万亩成灾,绝收1 483万亩,460万亩因旱未播,牧区受旱面积42万平方公里,有120万人、523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死亡牲畜39万头(只)。全区共有10个地级市、48个旗县145万人不同程度缺水。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各级政府把抗旱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国家向内蒙古投入特大抗旱费5 100万元,自治区投入6 800万元,各级自筹8.4万元,有力支援了抗旱工作。同时,狠抓节水,配套挖潜和开辟水源工程,增加供水能力,经过全区上下努力,共浇灌农田和草牧场3 764万亩,临时解决了54万人、31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挽回粮食损失366万吨,挽回经济作物损失29.2亿元。           

    【水利规划】全面加强水利规划前期工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配置与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基本编制完成《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自治区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黄河宁蒙河段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可研报告》的报送审查工作,《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水利部审查通过,报送国家发改委待批。审查12项农区节水增效示范可研报告,上报了20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研报告。

    【节水型社会建设】1.抓好具有自治区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通辽市等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进程,层层推进,不断完善,切实发挥了辐射示范作用。2.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完成《自治区“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出台《自治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按照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要求,结合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节水型工业企业;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3.建立和完善节水经济调节机制。进一步加快水价改革步伐,不断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4.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与自治区经委联合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和节水型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授予赤峰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3个单位“自治区节水型示范工业园和“自治区节水型企业”称号。

    【水利管理】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管理的三项制度,从建管体制、工程质量、运行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2.积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全区294个水管单位完成了两定、两费等基础工作,其中厅直属水管单位全部完成,并通过自治区编办的初审。全区68个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得到当地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复,两项经费已经或正在落实。3.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4.加强水利重大科技课题的研究。结合水利建设中的技术难点,安排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20个,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5.要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在政府宏观指导下,以资本为手段,搭建有效的融资平台,多渠道、多元化解决水利投资问题,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化运作步伐。内蒙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经1年多的投融资运作,通过参与部分中小型供水工程项目的融资开发和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部分国有资产的划拨,资产已近30亿元。指导和推动巴彦淖尔市、包头市等有条件地区组建了水务投资公司。6.管好用好水利建设资金。自治区政府修订印发了《自治区水利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及职责分解的通告》,将自治区厅负责实施的41部行政执法依据、108项行政执法职权进行逐项分解,并向社会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决定将列入全国第三批病险水库专项规划的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委托内蒙古水利设计院承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谁审批、谁受理”的原则,取消了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初审制度。积极推进水法规体系建设,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草拟了《自治区非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与调处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督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了信访、突发事件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科技与教育】结合水利建设中的技术难点,安排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20项,其中延续项目10项,新上项目10项,安排经费200万元。项目内容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优化配置、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等,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验收鉴定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综合技术示范推广、高寒地水稻节水高产灌溉技术推广等项目8项。待验收鉴定项目12项,组织开展水利行业2007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申报国家“863”、“948”等科研与技术推广工作。

    2.参加自治区“科技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为主的第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和“水利科技以人为本,科研推广服务社会”等为主题的水利科技成果展览和水利科技知识咨询、科普书籍赠送等宣传活动。组织召开内蒙古水利学会2007年水利学术年会,评选出优秀论文40篇;收集170篇学术论文,编辑出版2007年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内蒙古生态环境建设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人水和谐实践与探索》(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为自治区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牧区水利、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46,内蒙古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了国家水利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该项目一直得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此做出重要批示。该项目建议书顺利通过,标志着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进入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

    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是黄河内蒙古段唯一的综合性控制工程。工程位于黄河干流内蒙古乌海段,工程以防凌为主,结合发电兼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根据项目建议书,该工程设计总库容4.59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7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63亿度,总投资22.09亿元。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是自治区“十一五”重点项目之一,也是《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安排的干流梯级工程之一。作为内蒙古段黄河干流上唯一的控制性工程,它的建设可以灵活、方便地控制黄河内蒙古段汛期流量,有效减轻黄河凌汛灾害,对沿黄各盟市水资源调配具有重要意义,对沿黄六盟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内蒙古“十五”重点工程】416,由华能集团公司控股投资的内蒙古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工程位于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是伊敏河上的唯一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总投资约7.3亿元,总库容3.2亿立方米,装机7.5兆瓦,可调节伊敏河径流,蓄丰补枯,为伊敏电厂、鄂温克电厂等提供可靠水源,将伊敏河防洪标准由30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计划2009年底竣工。

    该工程是内蒙古“十五”重点工程,是内蒙古笫一个由社会融资建设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被当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称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造福草原各族人民的民心工程。

    (杨亚军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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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名录】

    厅长:戈锋(蒙古族)

    副厅长:陈欣  冯国华(满族) 于长剑

    纪检组长:王东江(女)

    副巡视员:柴建华

    【概况】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5.79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1.2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4.51亿元。同时,自治区及盟市重点水利工程社会融资10.56亿元,多层次的水利投资对于加快自治区各项水利基础建设起到关键性的拉动作用。

    【水政】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紧紧围绕“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治水新思路,结合全区水政工作实际,依法管水、科学治水。《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由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自治区政府修订印发了《自治区水利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完成了由自治区水利厅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自治区政府确认水利厅实施的行政许可35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裁决2项,其它行政措施2项。这是自治区第一次确认的水利厅90项行政职权的“权力清单”。

    【农牧业水利】1.全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98h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16hm2,发展饲草料地灌溉面积78hm22.实施2006年国家下达的河套、黄河南岸、西辽河等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牧区节水示范项目、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和河套灌区政府专项资金节水改造项目。3.继续组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试点工作,把政府补助与农牧民投资投劳挂钩,推进建立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新机制。4.开展牧区节水灌溉试点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调查评估和农村牧区水利工程运行现状调查工作。5.以节水灌溉项目为依托,通过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典型示范、深化服务,大力发展避灾设施农牧业。

    农牧水利建设完成投资24.95亿元,群众投工10 766.7万工日,完成土石方2.85亿立方米,新打各类井1.78万眼。全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31.7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2.4万亩。牧区新建灌溉草库伦4 996处,发展饲草料地灌溉面积41.84万亩。积极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民办公助”项目,逐步建立了政策引导、用水户参与、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农牧水利良性运行机制。

    【城乡供水】突出抓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编制、审查2006年第3批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编制下达2007年实施项目计划,审查上报2008年饮水安全项目建议计划。把解决全区6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列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承诺办理的“七件实事”之一。经过努力,全年完成人畜饮水工程565处,解决了79.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国家计划下达78万人,自治区实际下达计划76万人,党中央下达资金2.36亿元,自治区匹配3 381万元。

    【水土保持】加大农村牧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东北黑土区保护和黄土高原淤地坝试点等9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对主要供水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能源富集、开发集中区等区域水土流失的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已批准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62hm2,水土保持生态自我修复成效进一步显现,综合防护效益显著提高。

      【水资源】1.大力推进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坚持传统与非传统水源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鼓励使用中水、疏于水,严格禁止建设高耗水、高污染项目。2.为应对自治区工业化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针对重点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开展《全区工业供水规划》的编制,着力满足自治区经济总量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战略布局对水资源日益迫切的需求。3.实行用水定额年度考核,将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主要指标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节水目标考核管理制度。4.加快调整用水结构。重点采取政府调控、节水、水权转换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调整用水结构。经黄委批准,鄂尔多斯市政府实行政府统筹转换水量,整体推进的方式,水权转换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黄河南岸灌区1.3亿立方米可转换水量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灌区水量平衡和地下水位监测取得初步成果。河套灌区利用自治区政府专项资金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进展顺利。5.圆满完成黄河水量调度与黑河分水工作。引黄水量控制在水量调度指标之内,居延海进水4 750万立方米,形成水面38.6平方公里。6.坚持统筹兼顾,上下游和谐发展的原则,争取在霍林河、大凌河初始水权分配中争取更多的水资源。7.全面贯彻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划,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

    【基本建设】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资源调控能力绰勒、哈拉沁、乌兰木伦、高勒罕、扎萨克、霍林河、三座店、美岱、杨旗山、德日苏宝冷、红花尔基、大石门、“引绰济辽一期”调水工程、呼伦湖治理等14座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展顺利;绰勒水利枢纽工程基本完工,已开始供水、发电;哈拉沁水库、乌兰木伦水库、高勒罕水库已完工,待竣工验收;扎萨克水库已通过竣工验收,霍林河水库实现了下闸蓄水验收;三座店水库形象进度超过了要求拦截100年一遇洪水的度汛要求;美岱水库关键工程大坝砼面板基本完成;“引绰济辽一期”调水工程组成部分莫力庙水库至净水厂已安全输水2 500万立方米,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德日苏宝冷水库、大石门水库已开工建设;呼伦湖治理已完成了水利部规划总院的评估,杨旗山水库启动了复工工作,共完成投资15.1亿元。这些重点工程的建设提高了洪水和水资源的调控能力,提高了下游防洪标准。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区列入全国病险水库一批、二批规划内的在建病险水库(闸)46座,其中,水库44座,水闸2座,已完成竣工验收22座,红山水库、三盛公水利枢纽已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后,恢复防洪库容7 023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 980万立方米,消除了安全隐患,发挥工程效益。20078月,有133座水库列入了以小(1)型病险水库为重点的全国第三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年内已完成了编制规划实施方案和上报工作,已有29座小(1)型病险水库立项,党中央下达补助资金8 705万元。

    完成水库安全状况普查工作完成203座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提供依据,为全区更多的病险水库列入全国第三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提供了基础资料。

     水管体制改革全区294个水管单位完成“两定”、“两费”等基础工作,其中3个厅直属水管单位全部完成。全区68个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得到地方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复,两项经费已经或正在落实。

    【防汛抗旱减灾】2007年,全区大江大河水势总体平稳,但局部地区暴雨山洪灾害频繁发生,黄河淘岸险情持续发生,中东部地区遭受严重的干旱。由于准备工作扎实,科学调度,措施得力,将洪涝干旱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水平。完成《辽河流域防汛地理信息系统》验收工作;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和审查,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准;完成了黄河水位自动观测站的升级改造工作。

    防凌20061130开始流凌,到2007127全线封河,封河长度720公里,封河持续时间55天。25开始解冻开河,323黄河内蒙古段全线开通,历时47天,是近年来开河时间最长的年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凌工作,认真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对黄河防凌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及防指领导等深入沿黄两岸实地察看凌情,进一步部署了防凌工作。各地针对气温偏高、冰层薄、槽蓄水量向局部河段集中的凌汛形势,加强防凌检查,密切注视凌情变化,及时沟通信息。解放军和空军部队全力支援防凌。

    防汛进入汛期,由于频繁的暴雨山洪,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6月下旬,黄河出现一次1 790立米每秒的较大流量过程,冲淘速度加快,险情频发,个别地方大堤被淘断,据统计,全河段共发生淘岸险情34处。有关地区在局部暴雨洪水和黄河淘岸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护,全力抗洪抢险,汛期的灾害和死亡人数同比是最少的、减灾效益是最明显的一年。

    抗旱各地不同程度遭受了严重干旱,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东四盟和牧区遭受了多年不遇的旱灾,全区共有5 520万亩作物受灾,3 461万亩成灾,绝收1 483万亩,460万亩因旱未播,牧区受旱面积42万平方公里,有120万人、523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死亡牲畜39万头(只)。全区共有10个地级市、48个旗县145万人不同程度缺水。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各级政府把抗旱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国家向内蒙古投入特大抗旱费5 100万元,自治区投入6 800万元,各级自筹8.4万元,有力支援了抗旱工作。同时,狠抓节水,配套挖潜和开辟水源工程,增加供水能力,经过全区上下努力,共浇灌农田和草牧场3 764万亩,临时解决了54万人、31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挽回粮食损失366万吨,挽回经济作物损失29.2亿元。           

    【水利规划】全面加强水利规划前期工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配置与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基本编制完成《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自治区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黄河宁蒙河段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可研报告》的报送审查工作,《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水利部审查通过,报送国家发改委待批。审查12项农区节水增效示范可研报告,上报了20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研报告。

    【节水型社会建设】1.抓好具有自治区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通辽市等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进程,层层推进,不断完善,切实发挥了辐射示范作用。2.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完成《自治区“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出台《自治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按照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要求,结合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节水型工业企业;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3.建立和完善节水经济调节机制。进一步加快水价改革步伐,不断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4.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与自治区经委联合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和节水型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授予赤峰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3个单位“自治区节水型示范工业园和“自治区节水型企业”称号。

    【水利管理】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管理的三项制度,从建管体制、工程质量、运行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2.积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全区294个水管单位完成了两定、两费等基础工作,其中厅直属水管单位全部完成,并通过自治区编办的初审。全区68个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得到当地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复,两项经费已经或正在落实。3.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4.加强水利重大科技课题的研究。结合水利建设中的技术难点,安排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20个,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5.要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在政府宏观指导下,以资本为手段,搭建有效的融资平台,多渠道、多元化解决水利投资问题,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化运作步伐。内蒙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经1年多的投融资运作,通过参与部分中小型供水工程项目的融资开发和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部分国有资产的划拨,资产已近30亿元。指导和推动巴彦淖尔市、包头市等有条件地区组建了水务投资公司。6.管好用好水利建设资金。自治区政府修订印发了《自治区水利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及职责分解的通告》,将自治区厅负责实施的41部行政执法依据、108项行政执法职权进行逐项分解,并向社会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决定将列入全国第三批病险水库专项规划的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委托内蒙古水利设计院承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谁审批、谁受理”的原则,取消了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初审制度。积极推进水法规体系建设,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草拟了《自治区非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与调处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督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了信访、突发事件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科技与教育】结合水利建设中的技术难点,安排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20项,其中延续项目10项,新上项目10项,安排经费200万元。项目内容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优化配置、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等,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验收鉴定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综合技术示范推广、高寒地水稻节水高产灌溉技术推广等项目8项。待验收鉴定项目12项,组织开展水利行业2007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申报国家“863”、“948”等科研与技术推广工作。

    2.参加自治区“科技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为主的第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和“水利科技以人为本,科研推广服务社会”等为主题的水利科技成果展览和水利科技知识咨询、科普书籍赠送等宣传活动。组织召开内蒙古水利学会2007年水利学术年会,评选出优秀论文40篇;收集170篇学术论文,编辑出版2007年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内蒙古生态环境建设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人水和谐实践与探索》(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为自治区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牧区水利、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46,内蒙古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了国家水利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该项目一直得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此做出重要批示。该项目建议书顺利通过,标志着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进入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

    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是黄河内蒙古段唯一的综合性控制工程。工程位于黄河干流内蒙古乌海段,工程以防凌为主,结合发电兼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根据项目建议书,该工程设计总库容4.59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7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63亿度,总投资22.09亿元。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是自治区“十一五”重点项目之一,也是《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安排的干流梯级工程之一。作为内蒙古段黄河干流上唯一的控制性工程,它的建设可以灵活、方便地控制黄河内蒙古段汛期流量,有效减轻黄河凌汛灾害,对沿黄各盟市水资源调配具有重要意义,对沿黄六盟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内蒙古“十五”重点工程】416,由华能集团公司控股投资的内蒙古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工程位于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是伊敏河上的唯一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总投资约7.3亿元,总库容3.2亿立方米,装机7.5兆瓦,可调节伊敏河径流,蓄丰补枯,为伊敏电厂、鄂温克电厂等提供可靠水源,将伊敏河防洪标准由30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计划2009年底竣工。

    该工程是内蒙古“十五”重点工程,是内蒙古笫一个由社会融资建设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被当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称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造福草原各族人民的民心工程。

    (杨亚军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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