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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卷

  • 审判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院长:王维山(蒙古族)

    副院长:王虎(常务) 许振祥(11月离任) 赵建平(9月任职) 于雪峰(蒙古族)

    纪检组长:王建国(1月离任) 火亮(蒙古族 4月任职)

    政治部主任:刘文义

    执行局局长:苏和(蒙古族)

    副厅级审判员:奇牡丹(女 蒙古族) 赵姝平(女 5月任职)

    【和谐司法】高院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2 026件,审结1 982件,同比分别下降7%4%。为适应促进科学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的新形势新要求,刑事审判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稳定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394件,办理减刑案件590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民事审判以有效维护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依法调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民商事案件,同时继续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通过促成调解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高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38%,二审调撤率也达到25%以上,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实施行政案件协调制度,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129件,有效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做好上述审判工作的同时,高院监督指导全区法院审结各类案件202 382件,同比上升3.5%;诉讼标的额95.7亿元,同比上升45.1%,为构建和谐内蒙古作出积极贡献。

    【关注民生】高院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认真落实法律释明制度,通过举证告知、法律释明等方式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全年减免缓收诉讼费76.9万元。为进一步解决“申诉难”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的方针,通过判后答疑、集中审查、公开听证等方法,努力提高申诉、申请再审审查工作效率,全年共审查结案534件,结案率92.2%,同比增加8.5个百分点;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39件,改判44件,既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涉诉信访制度,全年共处理涉诉信访1 504件,依法裁定再审120件,妥善处理一批上访老户案件,有效缓解申诉难问题。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着力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区执行积案同比下降75%

    【强化调研】为增强全区法院的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开展了以“为构建‘和谐内蒙古’提供司法保障”为主题的“和谐司法百题调研活动”,共形成调研论文180余篇。为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组织专题调研小组,对近年审结的100多起死刑案件进行剖析,并多次深入到各盟市与当地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进行座谈,形成《剖析刑事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等调研报告。为解决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多、适用法律不统一的问题,广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制定下发指导性意见,统一司法尺度。为落实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通过全面地调查摸底,确定33家中介机构作为自治区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并撰写具有指导价值的《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问题研究》的报告。为有效解决一些地区行政干预的问题,对全区法院行政案件指定交叉管辖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我区行政案件指定交叉管辖的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审判管理】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以审限监督、跟踪通报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修订《高院机关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实行对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所有环节的全程分段跟踪监督,缩短审限,提高效率;进一步完善以案件评查、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质量监督评查制度,认真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裁判文书评查细则》等规章制度,将已审结案件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从办案规范到案卷装订、归档等都列入评查范围,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的法律文书1 278件,有效强化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以目标量化、定期通报为主要内容的实绩考核制度,修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建立部门和个人考评业绩档案,初步形成奖优罚劣、争先创优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法官公正、高效司法的自觉性。

    【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增设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出台审委会、专委会工作规则和议题材料提交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倡审委会委员亲自办案和旁听庭审,努力克服审与判相分离的弊端;进一步完善司法辅助工作机制,稳妥推行司法鉴定机构改革,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全年共完成各类对外委托鉴定案件186件;为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全面推广庭前证据交换和判后答疑制度,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努力增强审判工作的公信力;为进一步规范审判组织的职权,进一步落实合议庭负责制,有效解决了院长、庭长和案件承办人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执行裁决权、实施权相分离的改革,强化了分权制衡。

    【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审级监督制度,对在二审、再审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共性问题,以刊发指导案例、编发业务书刊等方式给予普遍指导,对于个性问题,通过个案分析或发函直接指导。《内蒙古审判》共刊登各类业务指导文章200余篇,《内蒙古审判案例裁判文书选》共刊登指导案例50个,优秀法律文书55个,高院编辑的《民商审判难点问题参考资料》已成为全区民商法官必备的参考书。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对下指导。充分利用全区三级法院广域网便捷、及时的优势,开通了《内蒙古民商裁判网》和《法官论坛》,各部门在各自管理的网络平台上创设理论研究、审判交流、管理规范等多个指导性栏目,有的还聘请专家学者进行网上答疑,为全区法院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

    【队伍建设】以队伍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全年共组织25268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高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各类人员2 000多人次。至年底,全区法官中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8%,比2003年提高5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法院全年共有21个集体、34名个人受到最高院、自治区党委表彰。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人员紧缺、法官职级待遇偏低等问题。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完成全区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工作,考录预备法官、网络管理人员和聘任制书记员505人;探索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干部上挂下派、交流轮岗制度,高院机关共遴选、上挂、下派、轮岗45人;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为19名任职时间较长的法官晋职晋级。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全区法院全年共查处严重违法违纪人员10人,同比下降56%,违法违纪率降至1.19‰,实现了年初确定的违法违纪人数下降10个百分点。

    【基层基础建设】为解决基层法院经费紧缺的困难,与自治区财政厅协调,制定下发《全区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为缓解诉讼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给法院经费保障带来的困难,积极争取党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亿多元,全部核拨给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高院全年为中、基层法院购置车辆、微机、复印机、远程签章机、摄像机等办公办案设备1 807台,为高院更新计算机135台,高院机关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微机配备率达100%。全区法院整合法庭资源,新建标准化人民法庭达80%以上,新建、改扩建审判办公综合楼达到90%以上,比2003年增加10倍。高院机关圆满完成审判办公综合楼建设,办公办案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至2007年底,全区法官微机配备率达到95%以上,三级法院局域网建设达100%

    【法院文化建设】以提高法官文化品位和素养为目标,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成功举行全区法院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艺汇演,举办高院机关60年成就展、法律文化展、走廊文化展,编辑出版反映自治区法院发展成就的大型画册、电视专题片和审判志,成立内蒙古女法官协会,全面展示全区法院、法官的文化底蕴和良好形象。为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还与检察机关合作出版《汉蒙法律名词术语辞典》,共收录法律名词15万条、200多万字,填补国内没有同类书籍的空白,被评为2007年度自治区十大法制事件之一。

    (李生晨 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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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王维山(蒙古族)

    副院长:王虎(常务) 许振祥(11月离任) 赵建平(9月任职) 于雪峰(蒙古族)

    纪检组长:王建国(1月离任) 火亮(蒙古族 4月任职)

    政治部主任:刘文义

    执行局局长:苏和(蒙古族)

    副厅级审判员:奇牡丹(女 蒙古族) 赵姝平(女 5月任职)

    【和谐司法】高院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2 026件,审结1 982件,同比分别下降7%4%。为适应促进科学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的新形势新要求,刑事审判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稳定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394件,办理减刑案件590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民事审判以有效维护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依法调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民商事案件,同时继续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通过促成调解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高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38%,二审调撤率也达到25%以上,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实施行政案件协调制度,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129件,有效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做好上述审判工作的同时,高院监督指导全区法院审结各类案件202 382件,同比上升3.5%;诉讼标的额95.7亿元,同比上升45.1%,为构建和谐内蒙古作出积极贡献。

    【关注民生】高院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认真落实法律释明制度,通过举证告知、法律释明等方式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全年减免缓收诉讼费76.9万元。为进一步解决“申诉难”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的方针,通过判后答疑、集中审查、公开听证等方法,努力提高申诉、申请再审审查工作效率,全年共审查结案534件,结案率92.2%,同比增加8.5个百分点;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39件,改判44件,既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涉诉信访制度,全年共处理涉诉信访1 504件,依法裁定再审120件,妥善处理一批上访老户案件,有效缓解申诉难问题。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着力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区执行积案同比下降75%

    【强化调研】为增强全区法院的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开展了以“为构建‘和谐内蒙古’提供司法保障”为主题的“和谐司法百题调研活动”,共形成调研论文180余篇。为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组织专题调研小组,对近年审结的100多起死刑案件进行剖析,并多次深入到各盟市与当地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进行座谈,形成《剖析刑事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等调研报告。为解决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多、适用法律不统一的问题,广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制定下发指导性意见,统一司法尺度。为落实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通过全面地调查摸底,确定33家中介机构作为自治区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并撰写具有指导价值的《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问题研究》的报告。为有效解决一些地区行政干预的问题,对全区法院行政案件指定交叉管辖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我区行政案件指定交叉管辖的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审判管理】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以审限监督、跟踪通报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修订《高院机关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实行对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所有环节的全程分段跟踪监督,缩短审限,提高效率;进一步完善以案件评查、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质量监督评查制度,认真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裁判文书评查细则》等规章制度,将已审结案件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从办案规范到案卷装订、归档等都列入评查范围,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的法律文书1 278件,有效强化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以目标量化、定期通报为主要内容的实绩考核制度,修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建立部门和个人考评业绩档案,初步形成奖优罚劣、争先创优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法官公正、高效司法的自觉性。

    【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增设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出台审委会、专委会工作规则和议题材料提交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倡审委会委员亲自办案和旁听庭审,努力克服审与判相分离的弊端;进一步完善司法辅助工作机制,稳妥推行司法鉴定机构改革,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全年共完成各类对外委托鉴定案件186件;为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全面推广庭前证据交换和判后答疑制度,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努力增强审判工作的公信力;为进一步规范审判组织的职权,进一步落实合议庭负责制,有效解决了院长、庭长和案件承办人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执行裁决权、实施权相分离的改革,强化了分权制衡。

    【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审级监督制度,对在二审、再审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共性问题,以刊发指导案例、编发业务书刊等方式给予普遍指导,对于个性问题,通过个案分析或发函直接指导。《内蒙古审判》共刊登各类业务指导文章200余篇,《内蒙古审判案例裁判文书选》共刊登指导案例50个,优秀法律文书55个,高院编辑的《民商审判难点问题参考资料》已成为全区民商法官必备的参考书。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对下指导。充分利用全区三级法院广域网便捷、及时的优势,开通了《内蒙古民商裁判网》和《法官论坛》,各部门在各自管理的网络平台上创设理论研究、审判交流、管理规范等多个指导性栏目,有的还聘请专家学者进行网上答疑,为全区法院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

    【队伍建设】以队伍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全年共组织25268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高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各类人员2 000多人次。至年底,全区法官中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8%,比2003年提高5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法院全年共有21个集体、34名个人受到最高院、自治区党委表彰。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人员紧缺、法官职级待遇偏低等问题。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完成全区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工作,考录预备法官、网络管理人员和聘任制书记员505人;探索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干部上挂下派、交流轮岗制度,高院机关共遴选、上挂、下派、轮岗45人;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为19名任职时间较长的法官晋职晋级。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全区法院全年共查处严重违法违纪人员10人,同比下降56%,违法违纪率降至1.19‰,实现了年初确定的违法违纪人数下降10个百分点。

    【基层基础建设】为解决基层法院经费紧缺的困难,与自治区财政厅协调,制定下发《全区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为缓解诉讼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给法院经费保障带来的困难,积极争取党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亿多元,全部核拨给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高院全年为中、基层法院购置车辆、微机、复印机、远程签章机、摄像机等办公办案设备1 807台,为高院更新计算机135台,高院机关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微机配备率达100%。全区法院整合法庭资源,新建标准化人民法庭达80%以上,新建、改扩建审判办公综合楼达到90%以上,比2003年增加10倍。高院机关圆满完成审判办公综合楼建设,办公办案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至2007年底,全区法官微机配备率达到95%以上,三级法院局域网建设达100%

    【法院文化建设】以提高法官文化品位和素养为目标,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成功举行全区法院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艺汇演,举办高院机关60年成就展、法律文化展、走廊文化展,编辑出版反映自治区法院发展成就的大型画册、电视专题片和审判志,成立内蒙古女法官协会,全面展示全区法院、法官的文化底蕴和良好形象。为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还与检察机关合作出版《汉蒙法律名词术语辞典》,共收录法律名词15万条、200多万字,填补国内没有同类书籍的空白,被评为2007年度自治区十大法制事件之一。

    (李生晨 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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