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厅长:冀秉峰

    副厅长:刘建一  昝振英(张雅茹(布仁(蒙古族)

    纪检组长:武玉学

    副巡视员:白万宝  高生丽(范金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设行政编制70名,在编67人,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191名,在编职工153名,厅机关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培训就业处、劳动工资处、养老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法制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办,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及派驻纪检监察室14个处()。厅下属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驻京劳务管理处、劳动培训中心、劳动监察总队、职业介绍中心10个单位。

    【就业再就业工作】2007年,全区累计实现新增就业人数251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6%,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3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8%;通过各种就业渠道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人员64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61%: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低于年初确定42%的目标。

    积极完善和落实新一轮再就业政策全年共发放社保、岗位、培训和职业介绍四项补贴资金53亿元,惠及586万人次。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全年为3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贷款31亿元,完成年贷款计划的314%,使这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重新就业。

    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帮助6 647个家庭7 984人实现就业。至年底,全区登记确认的“零就业家庭”已全部“消零”,实现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的承诺。

    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区已建立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 451个。建立就业服务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对14个中心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进行分析预测。突出抓好“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一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3 20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715万个。深入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通过严格评估验收,全区达标的“充分就业社区”337个,占社区总数的186%。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至2007年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7万人,占登记人数的703%。

    加强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全区共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88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为85%,全年共举办创业培训班466期,1.3万人参加培训,培训后有7 881人成功创业,创造就业岗位32万个。同时,注重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2007年,全区共鉴定11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1%,其中,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3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确保发放成果得到巩固和加强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救济金全部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共为93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85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养老金1036亿元,失业救济金24亿元,全区历史拖欠养老金全部补发完毕。

    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全区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1419亿元,完成全年征收计划的1091%,比上年增加281亿元,增长247%。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全区已有10个盟市实现盟市级统筹,其余两个市也即将实施。积极探索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范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障措施和征地审批程序。将监狱企业职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同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得到巩固,全区参加大额医疗保险人数达246万人,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74%,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逐步推开。森工集团职工参加地方医疗和工伤保险统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标准管理和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全年共争取党中央财政就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以及清理国有企业拖欠工资专项资金316亿元,  比上年增加4亿元。加大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力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在全区范围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至2007年底,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突破140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0.5亿元,  比上年增加25.2亿元。

    【劳动保障和维权】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全区劳动保障部门首次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监察执法范围,对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机关自行聘用人员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协调人民银行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录入企业诚信系统。同时,继续开展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规范化活动,全区12个盟市和101个旗县中共有94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达标验收。2007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6万户,涉及劳动者190万人,共补签劳动合同375万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5 6115万元。

    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劳动者工资水平稳步提高自治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情况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680元、620元、560元和500元。出台自治区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区有7个盟市发布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区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3%,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全区共有6家企业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受到表彰;进一步落实案件评查等项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农民工工作】全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2199万人,比上年增加29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7%。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28万人。

    健全农民工工作机制全区已有10个盟市设立农民工工作专管机构,大部分乡镇苏木、村嘎查建立劳务输出专管员制度,初步形成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四级的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自下而上建立农牧民工工作统计信息制度。

    加大农牧民转移培训工作力度全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落实农牧民工培训补贴政策,技能培训补贴由原来的300元增加到600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华职业教育总社的支持,在16个旗县启动“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县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工程。全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培训转移农牧民14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8%。

    加强农牧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全区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开展以为进城务工农牧民“送信息、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劳务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劳务品牌”创建活动,全区“上京涂料”(巴林左旗)、“望京保安”(敖汉旗)等荣获全国劳务品牌。

    切实维护农民工各项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全面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资支付卡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全年为37万名农民工偿付被拖欠的工资待遇6 9455万元。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注重加强劳动保障制度建设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在全区系统开展“调研年”活动,形成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同时,积极把调研成果转化到完善制度、推动工作中去。自治区共制定出台劳动保障方面重要规范性文件25件。

    金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2007年自治区本级数据中心交换区(应用部分)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与养老保险经办前台实现网络连接,已向劳动保障部里上传1983万参保职工和723万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数据,数据上传率为792%。全区有9个盟市进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其中,三个盟市的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盟市范围内实现上线运行。三个盟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单位”,并受到劳动保障部的表彰。

    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全区劳动保障部门围绕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支付规定》,在自治区各新闻媒体和《中国劳动保障报》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工作影响。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宣传进社区活动,举办全区“两法”知识竞赛。加强劳动保障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及时传递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法,加强与百姓沟通,  自治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开通以来,点击达336万次。

    强化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社保经办机构基础管理全区共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2 722个,实施平台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开展“创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示范社区活动”,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83%,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为62.6%。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内控机制,推动全区养老保险稽核审计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积极开展社会保障能力建设试点工作,锡盟被列为国家级试点。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协议管理,  自治区本级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

    (王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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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厅长:冀秉峰

    副厅长:刘建一  昝振英(张雅茹(布仁(蒙古族)

    纪检组长:武玉学

    副巡视员:白万宝  高生丽(范金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设行政编制70名,在编67人,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191名,在编职工153名,厅机关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培训就业处、劳动工资处、养老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法制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办,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及派驻纪检监察室14个处()。厅下属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驻京劳务管理处、劳动培训中心、劳动监察总队、职业介绍中心10个单位。

    【就业再就业工作】2007年,全区累计实现新增就业人数251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6%,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3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8%;通过各种就业渠道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人员64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61%: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低于年初确定42%的目标。

    积极完善和落实新一轮再就业政策全年共发放社保、岗位、培训和职业介绍四项补贴资金53亿元,惠及586万人次。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全年为3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贷款31亿元,完成年贷款计划的314%,使这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重新就业。

    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帮助6 647个家庭7 984人实现就业。至年底,全区登记确认的“零就业家庭”已全部“消零”,实现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的承诺。

    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区已建立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 451个。建立就业服务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对14个中心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进行分析预测。突出抓好“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一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3 20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715万个。深入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通过严格评估验收,全区达标的“充分就业社区”337个,占社区总数的186%。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至2007年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7万人,占登记人数的703%。

    加强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全区共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88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为85%,全年共举办创业培训班466期,1.3万人参加培训,培训后有7 881人成功创业,创造就业岗位32万个。同时,注重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2007年,全区共鉴定11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1%,其中,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3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确保发放成果得到巩固和加强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救济金全部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共为93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85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养老金1036亿元,失业救济金24亿元,全区历史拖欠养老金全部补发完毕。

    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全区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1419亿元,完成全年征收计划的1091%,比上年增加281亿元,增长247%。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全区已有10个盟市实现盟市级统筹,其余两个市也即将实施。积极探索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范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障措施和征地审批程序。将监狱企业职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同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得到巩固,全区参加大额医疗保险人数达246万人,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74%,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逐步推开。森工集团职工参加地方医疗和工伤保险统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标准管理和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全年共争取党中央财政就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以及清理国有企业拖欠工资专项资金316亿元,  比上年增加4亿元。加大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力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在全区范围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至2007年底,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突破140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0.5亿元,  比上年增加25.2亿元。

    【劳动保障和维权】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全区劳动保障部门首次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监察执法范围,对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机关自行聘用人员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协调人民银行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录入企业诚信系统。同时,继续开展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规范化活动,全区12个盟市和101个旗县中共有94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达标验收。2007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6万户,涉及劳动者190万人,共补签劳动合同375万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5 6115万元。

    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劳动者工资水平稳步提高自治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情况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680元、620元、560元和500元。出台自治区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区有7个盟市发布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区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3%,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全区共有6家企业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受到表彰;进一步落实案件评查等项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农民工工作】全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2199万人,比上年增加29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7%。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28万人。

    健全农民工工作机制全区已有10个盟市设立农民工工作专管机构,大部分乡镇苏木、村嘎查建立劳务输出专管员制度,初步形成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四级的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自下而上建立农牧民工工作统计信息制度。

    加大农牧民转移培训工作力度全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落实农牧民工培训补贴政策,技能培训补贴由原来的300元增加到600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华职业教育总社的支持,在16个旗县启动“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县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工程。全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培训转移农牧民14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8%。

    加强农牧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全区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开展以为进城务工农牧民“送信息、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劳务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劳务品牌”创建活动,全区“上京涂料”(巴林左旗)、“望京保安”(敖汉旗)等荣获全国劳务品牌。

    切实维护农民工各项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全面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资支付卡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全年为37万名农民工偿付被拖欠的工资待遇6 9455万元。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注重加强劳动保障制度建设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在全区系统开展“调研年”活动,形成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同时,积极把调研成果转化到完善制度、推动工作中去。自治区共制定出台劳动保障方面重要规范性文件25件。

    金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2007年自治区本级数据中心交换区(应用部分)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与养老保险经办前台实现网络连接,已向劳动保障部里上传1983万参保职工和723万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数据,数据上传率为792%。全区有9个盟市进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其中,三个盟市的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盟市范围内实现上线运行。三个盟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单位”,并受到劳动保障部的表彰。

    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全区劳动保障部门围绕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支付规定》,在自治区各新闻媒体和《中国劳动保障报》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工作影响。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宣传进社区活动,举办全区“两法”知识竞赛。加强劳动保障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及时传递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法,加强与百姓沟通,  自治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开通以来,点击达336万次。

    强化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社保经办机构基础管理全区共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2 722个,实施平台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开展“创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示范社区活动”,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83%,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为62.6%。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内控机制,推动全区养老保险稽核审计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积极开展社会保障能力建设试点工作,锡盟被列为国家级试点。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协议管理,  自治区本级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

    (王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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