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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卷

  • 机构编制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杨再明

    副主任:邢志华(蒙古族) 高娃(女 蒙古族) 刘高恩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自治区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自治区党委机构序列,正厅级。行政编制31名,实有31人。设有综合处、机关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察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局)5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另设有处级事业性质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9名,实有9名。

    【贯彻落实《通知》《条例》《暂行规定》】一季度,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国务院颁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党中央编办与监察部联合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自治区编办对此高度重视,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及时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贯彻落实《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工作。为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主席在《内蒙古日报》上发表了《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文章,之后,又登载了编办《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文章,《内蒙古机构编制工作》发专刊全文登载《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大范围地进行发放;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通知><条例><暂行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区机构编制系统提出要求;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编办拟制并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研究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制《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拟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暂行规定>的意见》,与自治区监察厅联合下发。

    《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下发后,6月末至7月初,分两批对全区各盟市编办主任、副主任、旗县(市、区)编办主任共140余人进行培训,请党中央编办王峰司长讲课,自治区编办几位主任参加培训并作讲话,各处处长准备讲稿并给学员授课。这次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之多是近年来少有的,收到很好的效果。

    【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在苏木乡镇布局调整和机构规范设置及编制合理核定的基础上,自治区及时将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为农牧民服务上。1.通过调研,摸清乡镇机构改革后的运转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初步解决的意见。2.12个盟市各选1个旗县作为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积极探索和深化改革,在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为农牧民服务等方面采取一些新的办法和措施。编办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精心指导,使试点工作稳妥推进。3.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通过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使苏木乡镇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有明显改进,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就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解决制约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对自治区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在总结历次机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分析目前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研究提出深化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对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基本对策,为研究提出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2.根据中编办〔200719号文件精神,对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编制进行调研和考察,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自治区森林公安编制纳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和管理体系的具体意见。这项工作将基本解决多年来困扰自治区森林公安工作的管理体制不顺、执法主体不合法、相当一部分森林警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待遇偏低等问题,有力地促进自治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3.研究提出深化和推进全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意见。针对自治区现行物价检查管理体制不顺的实际,通过调研提出对自治区现行物价检查机构管理体制的调整意见。

    本着积极稳妥、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自治区编委会议精神,研究拟制《关于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调整整合的意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厅,进一步深化完善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至年底,除自治区农牧业厅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尚在进行,自治区直属各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医院的各项改革都已完成。

    完成盟市、旗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分析工作,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为下一步对全区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编制总量管理和结构管理奠定基础。

    全面落实并协调督促自治区教育厅和改革试点单位完成《关于自治区部门所属高、中等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厅发〔20069号)确定的任务,积极做好相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年底,除内蒙古经贸学校以外,其他8所下放盟市管理的职业院校的划转工作已经结束。

    【机构编制的日常审理审批工作】在机构编制工作的日常审理审批过程中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适时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调整,优化结构,机构编制资源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倾斜。在具体审理中做到严格审批、认真把关、控制总量、有增有减,较为科学合理地核定和调整了部分单位的机构编制。全年共审理各委办厅局、盟市和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报来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报告427件,比2006年增加约1/4,下达编委批复文件155件,编办批复件28件,共183件。机构编制调整和审批的事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行政管理需要,调整理顺部分厅局职能、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20件。如对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等6个部门的有关职能进行调整;为加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批复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增设3个处级内设机构,增加行政编制。通过部门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进一步理顺自治区直属部门的职能职责关系,有利于各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34件。根据自治区编委会意见,对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行调研,提出核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编制的意见,并按标准批复14个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这将有力地促进自治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为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公、检、法、司、安工作力量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19件;加强市场监管力量方面的批复18件;涉及文化教育广电方面的批复30件;医疗卫生方面的8件;社保医保、环境保护方面的4件;生态建设方面的11件,共144件。这些领域的批复件占年度总批复件近80%。此外,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分配下达司法行政编制和预留的公安专项编制,审核下达2006年度区直机关和盟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行政编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分配下达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预留的机动行政编制。完成第三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后移交自治区的公安机关的机构编制核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制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具体实施意见》,为构建新型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奠定基础。认真研究,完成企业移交地方370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工作,完成5个盟市上报的企业移交地方除中小学外事业单位备案的前期审理工作。

    【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加强空编增人和列编注册工作,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各单位增加人员先到编办领取“空编单”的制度,办理区直实行财政补助方式改革的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空编单”的发放和列编注册工作。通过认真审核,并经自治区编委会批准,在全区招考1 315名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877名公务员,有效缓减了各级公务员队伍结构失衡问题。办理200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士兵的列编注册工作。

    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就自治区新下达的行政、政法编制分配使用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执行情况,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对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盟市的自查和自治区对盟市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目标的监控情况,对2007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进行考核评估。

    认真开展“12310”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搞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完成2006年度全区机构编制统计报表的接收审核汇总和统计资料的汇总编印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加大《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在《内蒙古晨报》上全文刊登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完成200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对未进行初始登记的单位进行了解和调研。下发《关于开展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年内实现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登记人员的培训和信息上报工作。对7个盟市、12个旗县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和开展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向国家登记管理局报送开展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的工作安排。到2007年底,区直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854家,全部进行法人登记并颁发证书,登记率100%。完成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注销登记和发布公告。

    【其它工作】做好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全区贯彻落实《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第四届华北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年会、全国部分省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题研讨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抓好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将《机构编制工作信息》改版为《内蒙古机构编制工作》,扩充版面,增加信息量。全年共印发12期,登载135篇文章,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指导推动工作的作用。机构编制宣传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4篇。全年答复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

    (黄钢 贾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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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编制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杨再明

    副主任:邢志华(蒙古族) 高娃(女 蒙古族) 刘高恩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自治区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自治区党委机构序列,正厅级。行政编制31名,实有31人。设有综合处、机关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察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局)5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另设有处级事业性质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9名,实有9名。

    【贯彻落实《通知》《条例》《暂行规定》】一季度,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国务院颁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党中央编办与监察部联合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自治区编办对此高度重视,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及时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贯彻落实《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工作。为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主席在《内蒙古日报》上发表了《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文章,之后,又登载了编办《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文章,《内蒙古机构编制工作》发专刊全文登载《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大范围地进行发放;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通知><条例><暂行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区机构编制系统提出要求;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编办拟制并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研究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制《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拟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暂行规定>的意见》,与自治区监察厅联合下发。

    《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下发后,6月末至7月初,分两批对全区各盟市编办主任、副主任、旗县(市、区)编办主任共140余人进行培训,请党中央编办王峰司长讲课,自治区编办几位主任参加培训并作讲话,各处处长准备讲稿并给学员授课。这次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之多是近年来少有的,收到很好的效果。

    【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在苏木乡镇布局调整和机构规范设置及编制合理核定的基础上,自治区及时将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为农牧民服务上。1.通过调研,摸清乡镇机构改革后的运转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初步解决的意见。2.12个盟市各选1个旗县作为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积极探索和深化改革,在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为农牧民服务等方面采取一些新的办法和措施。编办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精心指导,使试点工作稳妥推进。3.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通过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使苏木乡镇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有明显改进,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就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解决制约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对自治区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在总结历次机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分析目前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研究提出深化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对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基本对策,为研究提出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2.根据中编办〔200719号文件精神,对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编制进行调研和考察,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自治区森林公安编制纳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和管理体系的具体意见。这项工作将基本解决多年来困扰自治区森林公安工作的管理体制不顺、执法主体不合法、相当一部分森林警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待遇偏低等问题,有力地促进自治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3.研究提出深化和推进全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意见。针对自治区现行物价检查管理体制不顺的实际,通过调研提出对自治区现行物价检查机构管理体制的调整意见。

    本着积极稳妥、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自治区编委会议精神,研究拟制《关于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调整整合的意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厅,进一步深化完善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至年底,除自治区农牧业厅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尚在进行,自治区直属各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医院的各项改革都已完成。

    完成盟市、旗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分析工作,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为下一步对全区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编制总量管理和结构管理奠定基础。

    全面落实并协调督促自治区教育厅和改革试点单位完成《关于自治区部门所属高、中等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厅发〔20069号)确定的任务,积极做好相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年底,除内蒙古经贸学校以外,其他8所下放盟市管理的职业院校的划转工作已经结束。

    【机构编制的日常审理审批工作】在机构编制工作的日常审理审批过程中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适时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调整,优化结构,机构编制资源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倾斜。在具体审理中做到严格审批、认真把关、控制总量、有增有减,较为科学合理地核定和调整了部分单位的机构编制。全年共审理各委办厅局、盟市和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报来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报告427件,比2006年增加约1/4,下达编委批复文件155件,编办批复件28件,共183件。机构编制调整和审批的事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行政管理需要,调整理顺部分厅局职能、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20件。如对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等6个部门的有关职能进行调整;为加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批复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增设3个处级内设机构,增加行政编制。通过部门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进一步理顺自治区直属部门的职能职责关系,有利于各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34件。根据自治区编委会意见,对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行调研,提出核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编制的意见,并按标准批复14个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这将有力地促进自治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为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公、检、法、司、安工作力量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19件;加强市场监管力量方面的批复18件;涉及文化教育广电方面的批复30件;医疗卫生方面的8件;社保医保、环境保护方面的4件;生态建设方面的11件,共144件。这些领域的批复件占年度总批复件近80%。此外,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分配下达司法行政编制和预留的公安专项编制,审核下达2006年度区直机关和盟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行政编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分配下达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预留的机动行政编制。完成第三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后移交自治区的公安机关的机构编制核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制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具体实施意见》,为构建新型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奠定基础。认真研究,完成企业移交地方370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工作,完成5个盟市上报的企业移交地方除中小学外事业单位备案的前期审理工作。

    【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加强空编增人和列编注册工作,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各单位增加人员先到编办领取“空编单”的制度,办理区直实行财政补助方式改革的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空编单”的发放和列编注册工作。通过认真审核,并经自治区编委会批准,在全区招考1 315名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877名公务员,有效缓减了各级公务员队伍结构失衡问题。办理200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士兵的列编注册工作。

    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就自治区新下达的行政、政法编制分配使用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执行情况,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对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盟市的自查和自治区对盟市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目标的监控情况,对2007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进行考核评估。

    认真开展“12310”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搞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完成2006年度全区机构编制统计报表的接收审核汇总和统计资料的汇总编印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加大《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在《内蒙古晨报》上全文刊登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完成200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对未进行初始登记的单位进行了解和调研。下发《关于开展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年内实现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登记人员的培训和信息上报工作。对7个盟市、12个旗县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和开展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向国家登记管理局报送开展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的工作安排。到2007年底,区直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854家,全部进行法人登记并颁发证书,登记率100%。完成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注销登记和发布公告。

    【其它工作】做好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全区贯彻落实《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第四届华北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年会、全国部分省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题研讨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抓好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将《机构编制工作信息》改版为《内蒙古机构编制工作》,扩充版面,增加信息量。全年共印发12期,登载135篇文章,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指导推动工作的作用。机构编制宣传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4篇。全年答复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

    (黄钢 贾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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