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 水文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领导名录】

    局长党委书记:云雪峰(蒙古族)

    党委副书记:李宝生

    副局长:罗喜成(蒙古族) 张培金  云振科(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是自治区水利厅所属的相当于副厅级的事业单位。总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劳动人事)、计划财务、站网、水情、水资源勘测、水环境监测等6个处(室)。总局下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 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浩特10个相当于副处级的水文勘测局,并对巴彦淖尔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三盛公水文实验站、昆都仑水库水文实验站实施行业管理。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也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所属的4个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分别设在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承担着全区各流域地表水资源的勘测和资料汇总整编,审定裁决;水文情报预报,水情信息传递;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供需平衡及旱情分析;地下水观测、水环境监测等项任务。现有国家基本水文总站136处(169处监测断面),水位站10处,雨量站630处,蒸发站83处,墒情监测站15处,地下水动态监测井958眼,水环境监测站45处(48处断面),基本上形成监测门类齐全、覆盖广泛、控制良好、功能完善的水文监测网络。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现有在职职工1 296名(其中教授级高工5名,高级工程师84名,工程师368名,本科以上毕业生132名,专科196名,中专36名)。总局机关现有在职职工82名(其中教授级高工4名,高级工程师39名,工程师19名,本科以上毕业生48名,大专17名,中专11名)。

    【贯彻条例】2007年,学习宣传贯彻《水文条例》成效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中国水文立法的空白,标志着国家水文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科学管理的新阶段,是中国水文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后,自治区水文系统自上而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学习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邀请自治区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的领导及专家召开“宣传贯彻《水文条例》座谈会”;成立宣讲团,深入10个盟市水文勘测局巡回宣讲;在《内蒙古日报》(蒙、汉两报 )上刊发宣传贯彻《水文条例》专版,编写近一万字的宣传稿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水文工作更加关心和支持。包头市水文勘测局依据《水文条例》,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对工作的支持,市政府已批准每年从支农经费中为勘测局列支30万元经费。赤峰市水文勘测局通过汇报争取,市政府投资600万元将建设赤峰市城区防洪测报系统。《水文条例》的贯彻实施,使水文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内蒙古水文监测资料使用管理办法》由自治区水利厅下发。总局还草拟《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施水文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办法》两个文件上报自治区水利厅。

    【业务工作】在水文测报预报方面,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水文测报和汛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凌汛期,密切注意黄河水情动态,认真计算黄河内蒙古段槽蓄水量,及时上报自治区防办。在黄河开河期,针对封河较晚、水位高、槽蓄水量大的特殊形势,组织水情技术人员对开河形势作了大量的统计分析,及时对开河形势作出预报,为防凌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科学的水文数据。参加防凌督察组,深入防凌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先后编发《冰情简报》108期。进入汛期,各勘测局本着思想早发动、组织早落实、预案早制订、物资早储备的原则,全力开展汛前准备工作。深入开展了防汛教育,修订完善了测洪预案,组织进行测洪演习,更新维修设施设备,对站长和测站职工进行上岗培训,切实做到思想发动、物资准备、措施落实、人员上岗培训四到位。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基层测站按照“四随制度”,认真开展测报工作。汛前总局先后派出两个工作组,分别深入东部四盟市和西部五盟市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指导,从而确保了防汛工作有效开展。水情测报没有发生一例漏报、迟报和错报现象。全区共接收转发水情信息4万余份,以手机短信形式向各级防汛部门和领导发送水情信息8 000余条,编发《水情日报》92期,《水情月报》3期,《防汛总结》1期。水情信息准确、及时的发送,为防汛减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在原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新增了土壤墒情监测、地下水监测站点和蒸发观测项目,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内容。在水资源管理服务方面,按时编发自治区《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简报》、《地下水通报》、《泥沙公报》。组织开展《地下水监测规范》贯标培训,引进地下水监测整编程序。重点加强对地下水超采区以及地表水、地下水、供水水源地污染源水质的监测。通辽市水文勘测局针对地下水超采、漏斗加剧的实际,在中心城区增加了35眼地下水动态观测井及水质全分析井,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按照水利部水文局要求,及时完成380眼地下水观测井月报的上报。组织修编自治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完成《全国水资源质量月报》中自治区的水质监测任务,并提交报告24份。对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网点)计量认证进行复查评审,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两大体系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完成《全国水文“十一五”规划》中内蒙古现状水环境监测站点图,编制《水资源保护现状及配置阶段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实施意见》和《全区入河排污口普查与评价汇总工作计划》。编制松辽流域水功能区源头保护区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组织核查老哈河省界断面排污口,完成对海河流域省界缓冲区入河排污口的调查、监测任务。在水文资料整理方面,对地表水、地下水及水环境监测资料进行精细全面的整编、复审、汇编。共审验逐日水位表、流量日表、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等各种成果表2 800余站年,对803眼地下水水位观测井、308眼水化学八大离子常规观测井、147眼地下水水文观测井及17眼地下水开采量监测井监测资料的审验,在水环境监测资料审验方面,共完成全区45个站(48个断面)、201个水样平均23个项目的水质资料的审验。

    【水文基础建设】2007年以来,水文基础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全局上下统筹规划,广筹资金,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使基础建设稳步开展,以基层测站危旧房改造为重点的基础建设取得可喜成效。各地区兴建或改造一批水文站房。在抓好建设项目的同时,还做大量的前期储备工作。编制《内蒙古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及方案》,参加水利部水文局的评审。完成《国际河流第二期水文站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进一步修改完善《自治区水文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参加评审。完成《内蒙古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招投标方案》的编制。接受国家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对内蒙古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评审调查,就建设项目在现场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得到领导和专家的认可。制定《水文总局危旧房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管理。编制《自治区2009年水文水资源工程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总投资1 884万元。进一步修改《自治区第二期45处水文站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报告》。完成《跨界河流第二期水文站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任务,达到跨界河流水文监测的规划目标。完成《内蒙古水文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

    【水文服务】各单位转变服务理念,按照总局的要求和部署,理思路、谋发展、求实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主动开展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水文经济取得显著成绩。把已经开展的项目,如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评价、水平衡测试、水保方案编制等质量进一步提高,数量进一步加大,为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做出一定的贡献,呈现出服务范围多元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手段科学化。经全局上下共同努力,2007年水文服务创收合同额达2 000多万元,各勘测局都完成总局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鄂尔多斯市水文勘测局、通辽市水文勘测局、包头市水文勘测局水文服务效益更为突出。

    【加强队伍培训】举办墒情监测培训、全国水文测验技术规范贯标培训等。各勘测局分别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请专家授课、举办培训班、开展岗位竞赛、组织职工到外地参观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年平均培训时间在120小时以上,培训率达到80%。通过培训和素质教育,干部职工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

    【编制水文年鉴】全区水环境监测资料的样品完成率为100%,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为99%,分析室内部质量控制完成率为100%,各单位项目测定率为100%,获得水环境数据1万多组。在完成常规水文资料整编的同时,参加了黄委组织的《2006年水文年鉴第4卷第2册汇编》刊印工作。参加了《2006年海河流域第31-6册水文年鉴资料成果汇编》工作。主编了《2006年水文年鉴辽河上游区第2卷第1册汇编》及《2006年水文年鉴内陆河湖第10卷第6册汇编》。

    (刘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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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党委书记:云雪峰(蒙古族)

    党委副书记:李宝生

    副局长:罗喜成(蒙古族) 张培金  云振科(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是自治区水利厅所属的相当于副厅级的事业单位。总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劳动人事)、计划财务、站网、水情、水资源勘测、水环境监测等6个处(室)。总局下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 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浩特10个相当于副处级的水文勘测局,并对巴彦淖尔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三盛公水文实验站、昆都仑水库水文实验站实施行业管理。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也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所属的4个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分别设在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承担着全区各流域地表水资源的勘测和资料汇总整编,审定裁决;水文情报预报,水情信息传递;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供需平衡及旱情分析;地下水观测、水环境监测等项任务。现有国家基本水文总站136处(169处监测断面),水位站10处,雨量站630处,蒸发站83处,墒情监测站15处,地下水动态监测井958眼,水环境监测站45处(48处断面),基本上形成监测门类齐全、覆盖广泛、控制良好、功能完善的水文监测网络。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现有在职职工1 296名(其中教授级高工5名,高级工程师84名,工程师368名,本科以上毕业生132名,专科196名,中专36名)。总局机关现有在职职工82名(其中教授级高工4名,高级工程师39名,工程师19名,本科以上毕业生48名,大专17名,中专11名)。

    【贯彻条例】2007年,学习宣传贯彻《水文条例》成效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中国水文立法的空白,标志着国家水文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科学管理的新阶段,是中国水文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后,自治区水文系统自上而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学习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邀请自治区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的领导及专家召开“宣传贯彻《水文条例》座谈会”;成立宣讲团,深入10个盟市水文勘测局巡回宣讲;在《内蒙古日报》(蒙、汉两报 )上刊发宣传贯彻《水文条例》专版,编写近一万字的宣传稿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水文工作更加关心和支持。包头市水文勘测局依据《水文条例》,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对工作的支持,市政府已批准每年从支农经费中为勘测局列支30万元经费。赤峰市水文勘测局通过汇报争取,市政府投资600万元将建设赤峰市城区防洪测报系统。《水文条例》的贯彻实施,使水文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内蒙古水文监测资料使用管理办法》由自治区水利厅下发。总局还草拟《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施水文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办法》两个文件上报自治区水利厅。

    【业务工作】在水文测报预报方面,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水文测报和汛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凌汛期,密切注意黄河水情动态,认真计算黄河内蒙古段槽蓄水量,及时上报自治区防办。在黄河开河期,针对封河较晚、水位高、槽蓄水量大的特殊形势,组织水情技术人员对开河形势作了大量的统计分析,及时对开河形势作出预报,为防凌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科学的水文数据。参加防凌督察组,深入防凌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先后编发《冰情简报》108期。进入汛期,各勘测局本着思想早发动、组织早落实、预案早制订、物资早储备的原则,全力开展汛前准备工作。深入开展了防汛教育,修订完善了测洪预案,组织进行测洪演习,更新维修设施设备,对站长和测站职工进行上岗培训,切实做到思想发动、物资准备、措施落实、人员上岗培训四到位。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基层测站按照“四随制度”,认真开展测报工作。汛前总局先后派出两个工作组,分别深入东部四盟市和西部五盟市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指导,从而确保了防汛工作有效开展。水情测报没有发生一例漏报、迟报和错报现象。全区共接收转发水情信息4万余份,以手机短信形式向各级防汛部门和领导发送水情信息8 000余条,编发《水情日报》92期,《水情月报》3期,《防汛总结》1期。水情信息准确、及时的发送,为防汛减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在原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新增了土壤墒情监测、地下水监测站点和蒸发观测项目,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内容。在水资源管理服务方面,按时编发自治区《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简报》、《地下水通报》、《泥沙公报》。组织开展《地下水监测规范》贯标培训,引进地下水监测整编程序。重点加强对地下水超采区以及地表水、地下水、供水水源地污染源水质的监测。通辽市水文勘测局针对地下水超采、漏斗加剧的实际,在中心城区增加了35眼地下水动态观测井及水质全分析井,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按照水利部水文局要求,及时完成380眼地下水观测井月报的上报。组织修编自治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完成《全国水资源质量月报》中自治区的水质监测任务,并提交报告24份。对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网点)计量认证进行复查评审,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两大体系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完成《全国水文“十一五”规划》中内蒙古现状水环境监测站点图,编制《水资源保护现状及配置阶段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实施意见》和《全区入河排污口普查与评价汇总工作计划》。编制松辽流域水功能区源头保护区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组织核查老哈河省界断面排污口,完成对海河流域省界缓冲区入河排污口的调查、监测任务。在水文资料整理方面,对地表水、地下水及水环境监测资料进行精细全面的整编、复审、汇编。共审验逐日水位表、流量日表、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等各种成果表2 800余站年,对803眼地下水水位观测井、308眼水化学八大离子常规观测井、147眼地下水水文观测井及17眼地下水开采量监测井监测资料的审验,在水环境监测资料审验方面,共完成全区45个站(48个断面)、201个水样平均23个项目的水质资料的审验。

    【水文基础建设】2007年以来,水文基础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全局上下统筹规划,广筹资金,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使基础建设稳步开展,以基层测站危旧房改造为重点的基础建设取得可喜成效。各地区兴建或改造一批水文站房。在抓好建设项目的同时,还做大量的前期储备工作。编制《内蒙古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及方案》,参加水利部水文局的评审。完成《国际河流第二期水文站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进一步修改完善《自治区水文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参加评审。完成《内蒙古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招投标方案》的编制。接受国家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对内蒙古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评审调查,就建设项目在现场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得到领导和专家的认可。制定《水文总局危旧房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管理。编制《自治区2009年水文水资源工程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总投资1 884万元。进一步修改《自治区第二期45处水文站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报告》。完成《跨界河流第二期水文站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任务,达到跨界河流水文监测的规划目标。完成《内蒙古水文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

    【水文服务】各单位转变服务理念,按照总局的要求和部署,理思路、谋发展、求实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主动开展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水文经济取得显著成绩。把已经开展的项目,如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评价、水平衡测试、水保方案编制等质量进一步提高,数量进一步加大,为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做出一定的贡献,呈现出服务范围多元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手段科学化。经全局上下共同努力,2007年水文服务创收合同额达2 000多万元,各勘测局都完成总局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鄂尔多斯市水文勘测局、通辽市水文勘测局、包头市水文勘测局水文服务效益更为突出。

    【加强队伍培训】举办墒情监测培训、全国水文测验技术规范贯标培训等。各勘测局分别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请专家授课、举办培训班、开展岗位竞赛、组织职工到外地参观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年平均培训时间在120小时以上,培训率达到80%。通过培训和素质教育,干部职工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

    【编制水文年鉴】全区水环境监测资料的样品完成率为100%,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为99%,分析室内部质量控制完成率为100%,各单位项目测定率为100%,获得水环境数据1万多组。在完成常规水文资料整编的同时,参加了黄委组织的《2006年水文年鉴第4卷第2册汇编》刊印工作。参加了《2006年海河流域第31-6册水文年鉴资料成果汇编》工作。主编了《2006年水文年鉴辽河上游区第2卷第1册汇编》及《2006年水文年鉴内陆河湖第10卷第6册汇编》。

    (刘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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