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 鄂伦春自治旗
  •    【领导名录】

    旗委书记:侯言增

    人大常委会主任:阿巨山(鄂伦春族 2月离任) 赛林(鄂伦春族 2~11月任职) 阿文保 (鄂伦春族 11月任职)

    旗长:莫日根布库(鄂伦春族)

    政协主席:赛林(鄂伦春族 2月离任) 闫立华(2月任职)

    武装部长:赵学敬

    政委:刘永学

    【概况】鄂伦春自治旗是内蒙古自治区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嫩江西岸,北纬48°50'~51°25',东经121°55'~126°10'。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旗境南北长261公里,东西宽280公里,边境线总长1 294公里。全旗总面积54 657.8平方公里,占呼伦贝尔市总面积的21.6%,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现有耕地面积189 805公顷,林地面积21 804.15万公顷,草牧场面积1 544.12万亩。国道95公里、省道124公里。年末全旗总人口为280 351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43 922人,女性人口为136 429人。少数民族人口为32 705人,占人口总数的11.7%。人口出生率为9.1‰,死亡率为3.5‰,自然增长率为5.7‰。旗辖1乡(古里乡)6镇(阿里河镇、大杨树镇、托扎敏镇、甘河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2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460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934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632亿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比重达57.7%。全年完成财政收入0.78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334亿元。

    【农业】全旗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609亿元,其中农业产值实现7.320亿元,牧业产值实现3.986亿元,林业产值实现2.897亿元,渔业产值实现0.0635亿元。全旗农作物总播面积187 502公顷,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82 279公顷,经济作物面积493公顷,粮食总产量207 295吨。

    【畜牧业】牧业年度牲畜总存栏37.4万头(只),其中大牲畜存栏4.6万头,羊存栏28.2万只。在大小牲畜存栏中,牛存栏4.3万头,生猪存栏4.5万口。年末牲畜实有头数31.1万头(只),其中大牲畜5.6万头,羊19.9万只,猪5.5万口。肉产量18 445吨,其中猪、牛、羊肉产量各为3 483吨、8 195吨、6 767吨;禽蛋产量1 417吨;羊毛产量490吨。

    【林业】全年完成人工造林23.7万亩,合格面积23万亩,森林覆被率达49.02%

    【工业】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61亿元,其中重工业1.017亿元,轻工业2.144亿元,实现增加值1.161亿元,工业产品销售率89.46%

    【建筑业】建筑业企业6个,实现总产值0.355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0 610平方米,竣工面积20 610平方米,年末从业人员660人。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97亿元,其中城镇投资完成2.845亿元,农村投资完成0.152亿元。按经济类型分国有经济1.792亿元,集体经济5万元,港澳台投资0.789亿元,其它投资0.415亿元。

    【贸易】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8.749亿元,其中批发零售业6.705亿元,住宿餐饮业零售额为1.570亿元,其他0.474亿元。

    【交通邮电】全年交通运输业公路货运量完成450千吨;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完成2 780千吨公里;公路客运量完成420千人;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完成17 520千人公里,公路总里程1 214公里。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达0.826亿元;全旗固定电话用户达38 356户,其中住宅电话28 800户,市内电话用户25 056户,小灵通用户5 985户。手机用户56 600户。随着电脑的逐步普及,互联网用户在不断增加,年末互联网用户达3 609户。

    【金融保险】全旗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22.534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113亿元。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5.546亿元。银行现金收入95.327亿元;银行现金支出101.275亿元。

    全年保费收入9 672万元,其中:财险1 827万元,寿险5 145万元,赔付额1 419万元,财产险赔款金额1 070万元,人身险赔款金额349万元。

    【科技】全旗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 139人,全年科技经费支出22万元,其中科技三项费用6万元。

    【教育】全旗共有小学校57所,小学在校生15 954人;毕业生数3 474人。小学招生人数1 832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教职工2 000人,其中专任教师1 723人。中学27所,在校生16 710人,其中初中10 456人;招生5 706人,其中初中3 696人;毕业5 047人,其中初中3 046人。中学教职工人数1 778人,其中专任教师1 377人。

    【文化】2007年乌兰牧骑圆满完成演出和三下乡任务,全年共进行各类演出92场,观众达2.8万人。

    【卫生】全旗拥有各种卫生机构34个,病床890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 336人。

    【体育】全年共组织旗内各项体育比赛9次,参加上级体育比赛4次,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兴起。旗文体广电局组织队伍参加呼伦贝尔那达慕大会,在呼伦贝尔草原上一展森林民族的风采,受到各界的好评。

    【人民生活】2007年,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8 448元,城镇居民均消费性支出5 830元。2007年末在岗职工14 364人(不包括林管局和铁路系统),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 036元。比上年下降7%,为2 063元。

    【社会保障】年末单位从业人员14 617人。 实现新增就业2 445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 553人,“4050”人员再就业8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控制在上级下达的目标4.3%以内。旗社会保险局建账人数13 691人,年末参保职工11 956人,缴费人员11 592人,离休、退休、退职3 049人,缴费基数总额中单位2 831万元,个人13 471万元,全年发放离退休养老金2 628万元。

    【矿产资源勘察】鄂伦春自治旗探矿权项目56(内含自治区勘查项目4),其中有色金属勘查项目32个;贵金属勘查项目18个;能源矿产煤炭勘查项目4个、油页岩勘查项目1个;非金属电石灰岩项目1个。辖区在期登记勘查项目的勘查总面积3 169.28平方千米。2007年度投入勘查资金总数5 991.13万元,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机械19 738.71米,槽探44 023.34立方米,浅井38.1米。技术人员总数234人。

    【新农村新猎区建设取得进展】完成退耕还林11.3万亩,收回林地湿地3.2万亩,完成人工种草5万亩,休牧5万亩,禁牧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新增水保治理1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4万亩。对特困农猎民给予最低生活补助,共有9942 156人(其中猎民及家属387112人)纳入农村低保,鄂伦春族猎(居)民享受城镇和农村双重低保,平均每人每月补助176.5元。为猎民拨付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60万元。200711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印发《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农村猎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农村猎区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全旗共有42 780名农猎民(其中猎民1 030人)享受到新型农村猎区合作医疗优惠政策。参合率为85.6%,民政部门为五保户、贫困户支付参合费10 470元,计生部门为“独女户”“双女结扎户”补助参合费6 770元,全旗共收缴参合费427 800元。

    【教育】为13 983名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108万元,为1 693名中小学贫困住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费25.4万元,为63名民族学生发放助学金5.04万元。完善《鄂伦春族学生考入大专院校学费补助规定》,并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9名鄂伦春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名猎民子女被送到高级技工学校学习。新建乌讷猎民新村。2007年猎民人均纯收入达3 508元,同比增长6%

    【科技】举办优质马铃薯高产栽培技术、高油大豆栽培技术及牲畜品种改良、疫病防治等培训班30多期,累计培训农猎民1.5万余人。聘请种养殖专家,录制兰狐饲养、马铃薯种植等十多类特色种养技术,在电视台播放,受到广大农猎民的欢迎。

    【自然保护区建设】2007年全旗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1 991.35公顷,其中省(部)级6个,分别是嘎仙洞森林公园、克一河森林公园、达尔滨湖森林公园、内蒙古毕拉河自然保护区、内蒙古奎勒河自然保护区、内蒙古兴安国家森林公园,面积176 531.85公顷;县级2个,分别是四方山神指峡自然保护区,诺敏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面积25 459.5公顷。2007年,人工种草6万亩,休牧4.2万亩,禁牧6.3万亩,新增加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新增水保治理1.5万亩,生态修复保护14万亩,退耕还林还草补植11.3万亩。

    【自治区对鄂伦春旗进行区域重点帮扶】20079202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和自治区主席带领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到鄂伦春自治旗进行调研。储波书记对鄂伦春旗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林区生态移民和以煤代木工作。二是做好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工作。三是做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的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工作,增加鄂伦春补助。四是做好对口扶贫工作,调整自治区厅局,对口帮扶鄂伦春的每个村。主席对鄂伦春旗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调整工作思路,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进行论证。三是做好鄂伦春猎民的生产生活工作,从民族生活补助、低保、项目等方面进行支持。

    1.资金支持方面:对鄂伦春旗的少数民族转移支付由每年500万元增加到2 000万元;“两基”达标债务由呼伦贝尔市、自治区两级在2008年解决,自治区发改委年内安排300万元“两基”攻坚补助国债资金,用于两所学校建设;同意将猎民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150元;将“三少”民族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加到每人每年600元,由鄂伦春旗在自治区新增加的少数民族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解决。2.文教卫生社会福利方面:鄂伦春旗调整学校布局,在现有学校的基础上建设民族职业中学,由自治区发改委给予支持;自治区将对鄂伦春族猎民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给予重点支持,鄂伦春民族猎民子女的初中毕业生除升高中的以外,全部由呼伦贝尔市和自治区的职业学校吸收就学,自治区对鄂伦春族猎民子女发放助学金;自治区财政负责解决1 500万元支持建设一个多功能体育场馆;旗申报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自治区给予支持;自治区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负责对旗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给予支持,特别是要支持地方病防治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对旗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补贴100万元。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治区交通厅要全力支持鄂伦春交通建设,特别是通乡路、通村路建设,在资金上予以适当倾斜;同意免除大杨树镇供水工程项目本旗配套资金,由自治区发改委给予全额补贴;本旗防洪工程由自治区水利厅解决500万元。4.工业建设方面: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设工业园区,自治区给予支持;由自治区发改委负责重点支持鄂伦春旗2×20万千瓦“以煤代木”热电联产项目,适时纳入规划。5.农牧业发展方面:自治区农牧业厅要进一步加大对本旗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在农业部安排给自治区的测土配方施肥和良繁基础建设项目中,优先安排本旗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投资200万元。6.扶贫开发方面:自治区民委、扶贫办负责在本旗的整村推进项目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旗政府要结合国家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机遇,重新进行发展定位,尽快制定项目规划。自治区发改委要加强对林区生态移民工作的调研,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议,加大林区生态移民工作力度;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和扶贫办负责协调自治区有关厅局,对口帮扶本旗。7.地质勘查方面:国土资源部门先对岭南地区进行航空物探综合站测量,根据航空物探成果,在异常查证项目安排上予以支持。8.旅游开发方面:同意本旗进行火山地质遗迹调查,为申报地质公园提供依据。

    (窦淑花 杜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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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伦春自治旗
  •    【领导名录】

    旗委书记:侯言增

    人大常委会主任:阿巨山(鄂伦春族 2月离任) 赛林(鄂伦春族 2~11月任职) 阿文保 (鄂伦春族 11月任职)

    旗长:莫日根布库(鄂伦春族)

    政协主席:赛林(鄂伦春族 2月离任) 闫立华(2月任职)

    武装部长:赵学敬

    政委:刘永学

    【概况】鄂伦春自治旗是内蒙古自治区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嫩江西岸,北纬48°50'~51°25',东经121°55'~126°10'。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旗境南北长261公里,东西宽280公里,边境线总长1 294公里。全旗总面积54 657.8平方公里,占呼伦贝尔市总面积的21.6%,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现有耕地面积189 805公顷,林地面积21 804.15万公顷,草牧场面积1 544.12万亩。国道95公里、省道124公里。年末全旗总人口为280 351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43 922人,女性人口为136 429人。少数民族人口为32 705人,占人口总数的11.7%。人口出生率为9.1‰,死亡率为3.5‰,自然增长率为5.7‰。旗辖1乡(古里乡)6镇(阿里河镇、大杨树镇、托扎敏镇、甘河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2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460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934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632亿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比重达57.7%。全年完成财政收入0.78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334亿元。

    【农业】全旗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609亿元,其中农业产值实现7.320亿元,牧业产值实现3.986亿元,林业产值实现2.897亿元,渔业产值实现0.0635亿元。全旗农作物总播面积187 502公顷,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82 279公顷,经济作物面积493公顷,粮食总产量207 295吨。

    【畜牧业】牧业年度牲畜总存栏37.4万头(只),其中大牲畜存栏4.6万头,羊存栏28.2万只。在大小牲畜存栏中,牛存栏4.3万头,生猪存栏4.5万口。年末牲畜实有头数31.1万头(只),其中大牲畜5.6万头,羊19.9万只,猪5.5万口。肉产量18 445吨,其中猪、牛、羊肉产量各为3 483吨、8 195吨、6 767吨;禽蛋产量1 417吨;羊毛产量490吨。

    【林业】全年完成人工造林23.7万亩,合格面积23万亩,森林覆被率达49.02%

    【工业】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61亿元,其中重工业1.017亿元,轻工业2.144亿元,实现增加值1.161亿元,工业产品销售率89.46%

    【建筑业】建筑业企业6个,实现总产值0.355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0 610平方米,竣工面积20 610平方米,年末从业人员660人。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97亿元,其中城镇投资完成2.845亿元,农村投资完成0.152亿元。按经济类型分国有经济1.792亿元,集体经济5万元,港澳台投资0.789亿元,其它投资0.415亿元。

    【贸易】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8.749亿元,其中批发零售业6.705亿元,住宿餐饮业零售额为1.570亿元,其他0.474亿元。

    【交通邮电】全年交通运输业公路货运量完成450千吨;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完成2 780千吨公里;公路客运量完成420千人;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完成17 520千人公里,公路总里程1 214公里。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达0.826亿元;全旗固定电话用户达38 356户,其中住宅电话28 800户,市内电话用户25 056户,小灵通用户5 985户。手机用户56 600户。随着电脑的逐步普及,互联网用户在不断增加,年末互联网用户达3 609户。

    【金融保险】全旗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22.534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113亿元。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5.546亿元。银行现金收入95.327亿元;银行现金支出101.275亿元。

    全年保费收入9 672万元,其中:财险1 827万元,寿险5 145万元,赔付额1 419万元,财产险赔款金额1 070万元,人身险赔款金额349万元。

    【科技】全旗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 139人,全年科技经费支出22万元,其中科技三项费用6万元。

    【教育】全旗共有小学校57所,小学在校生15 954人;毕业生数3 474人。小学招生人数1 832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教职工2 000人,其中专任教师1 723人。中学27所,在校生16 710人,其中初中10 456人;招生5 706人,其中初中3 696人;毕业5 047人,其中初中3 046人。中学教职工人数1 778人,其中专任教师1 377人。

    【文化】2007年乌兰牧骑圆满完成演出和三下乡任务,全年共进行各类演出92场,观众达2.8万人。

    【卫生】全旗拥有各种卫生机构34个,病床890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 336人。

    【体育】全年共组织旗内各项体育比赛9次,参加上级体育比赛4次,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兴起。旗文体广电局组织队伍参加呼伦贝尔那达慕大会,在呼伦贝尔草原上一展森林民族的风采,受到各界的好评。

    【人民生活】2007年,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8 448元,城镇居民均消费性支出5 830元。2007年末在岗职工14 364人(不包括林管局和铁路系统),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 036元。比上年下降7%,为2 063元。

    【社会保障】年末单位从业人员14 617人。 实现新增就业2 445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 553人,“4050”人员再就业8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控制在上级下达的目标4.3%以内。旗社会保险局建账人数13 691人,年末参保职工11 956人,缴费人员11 592人,离休、退休、退职3 049人,缴费基数总额中单位2 831万元,个人13 471万元,全年发放离退休养老金2 628万元。

    【矿产资源勘察】鄂伦春自治旗探矿权项目56(内含自治区勘查项目4),其中有色金属勘查项目32个;贵金属勘查项目18个;能源矿产煤炭勘查项目4个、油页岩勘查项目1个;非金属电石灰岩项目1个。辖区在期登记勘查项目的勘查总面积3 169.28平方千米。2007年度投入勘查资金总数5 991.13万元,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机械19 738.71米,槽探44 023.34立方米,浅井38.1米。技术人员总数234人。

    【新农村新猎区建设取得进展】完成退耕还林11.3万亩,收回林地湿地3.2万亩,完成人工种草5万亩,休牧5万亩,禁牧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新增水保治理1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4万亩。对特困农猎民给予最低生活补助,共有9942 156人(其中猎民及家属387112人)纳入农村低保,鄂伦春族猎(居)民享受城镇和农村双重低保,平均每人每月补助176.5元。为猎民拨付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60万元。200711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印发《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农村猎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农村猎区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全旗共有42 780名农猎民(其中猎民1 030人)享受到新型农村猎区合作医疗优惠政策。参合率为85.6%,民政部门为五保户、贫困户支付参合费10 470元,计生部门为“独女户”“双女结扎户”补助参合费6 770元,全旗共收缴参合费427 800元。

    【教育】为13 983名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108万元,为1 693名中小学贫困住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费25.4万元,为63名民族学生发放助学金5.04万元。完善《鄂伦春族学生考入大专院校学费补助规定》,并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9名鄂伦春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名猎民子女被送到高级技工学校学习。新建乌讷猎民新村。2007年猎民人均纯收入达3 508元,同比增长6%

    【科技】举办优质马铃薯高产栽培技术、高油大豆栽培技术及牲畜品种改良、疫病防治等培训班30多期,累计培训农猎民1.5万余人。聘请种养殖专家,录制兰狐饲养、马铃薯种植等十多类特色种养技术,在电视台播放,受到广大农猎民的欢迎。

    【自然保护区建设】2007年全旗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1 991.35公顷,其中省(部)级6个,分别是嘎仙洞森林公园、克一河森林公园、达尔滨湖森林公园、内蒙古毕拉河自然保护区、内蒙古奎勒河自然保护区、内蒙古兴安国家森林公园,面积176 531.85公顷;县级2个,分别是四方山神指峡自然保护区,诺敏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面积25 459.5公顷。2007年,人工种草6万亩,休牧4.2万亩,禁牧6.3万亩,新增加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新增水保治理1.5万亩,生态修复保护14万亩,退耕还林还草补植11.3万亩。

    【自治区对鄂伦春旗进行区域重点帮扶】20079202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和自治区主席带领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到鄂伦春自治旗进行调研。储波书记对鄂伦春旗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林区生态移民和以煤代木工作。二是做好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工作。三是做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的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工作,增加鄂伦春补助。四是做好对口扶贫工作,调整自治区厅局,对口帮扶鄂伦春的每个村。主席对鄂伦春旗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调整工作思路,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进行论证。三是做好鄂伦春猎民的生产生活工作,从民族生活补助、低保、项目等方面进行支持。

    1.资金支持方面:对鄂伦春旗的少数民族转移支付由每年500万元增加到2 000万元;“两基”达标债务由呼伦贝尔市、自治区两级在2008年解决,自治区发改委年内安排300万元“两基”攻坚补助国债资金,用于两所学校建设;同意将猎民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150元;将“三少”民族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加到每人每年600元,由鄂伦春旗在自治区新增加的少数民族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解决。2.文教卫生社会福利方面:鄂伦春旗调整学校布局,在现有学校的基础上建设民族职业中学,由自治区发改委给予支持;自治区将对鄂伦春族猎民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给予重点支持,鄂伦春民族猎民子女的初中毕业生除升高中的以外,全部由呼伦贝尔市和自治区的职业学校吸收就学,自治区对鄂伦春族猎民子女发放助学金;自治区财政负责解决1 500万元支持建设一个多功能体育场馆;旗申报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自治区给予支持;自治区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负责对旗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给予支持,特别是要支持地方病防治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对旗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补贴100万元。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治区交通厅要全力支持鄂伦春交通建设,特别是通乡路、通村路建设,在资金上予以适当倾斜;同意免除大杨树镇供水工程项目本旗配套资金,由自治区发改委给予全额补贴;本旗防洪工程由自治区水利厅解决500万元。4.工业建设方面: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设工业园区,自治区给予支持;由自治区发改委负责重点支持鄂伦春旗2×20万千瓦“以煤代木”热电联产项目,适时纳入规划。5.农牧业发展方面:自治区农牧业厅要进一步加大对本旗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在农业部安排给自治区的测土配方施肥和良繁基础建设项目中,优先安排本旗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投资200万元。6.扶贫开发方面:自治区民委、扶贫办负责在本旗的整村推进项目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旗政府要结合国家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机遇,重新进行发展定位,尽快制定项目规划。自治区发改委要加强对林区生态移民工作的调研,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议,加大林区生态移民工作力度;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和扶贫办负责协调自治区有关厅局,对口帮扶本旗。7.地质勘查方面:国土资源部门先对岭南地区进行航空物探综合站测量,根据航空物探成果,在异常查证项目安排上予以支持。8.旅游开发方面:同意本旗进行火山地质遗迹调查,为申报地质公园提供依据。

    (窦淑花 杜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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