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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卷

  • 政府法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名录】

    副主任:关英(蒙古族) 丁才   刘廷山   贾莉(女)

    副巡视员:王爱丽(女) 张洁民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4人,实有34人。人员结构为: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4名(副厅级),副巡视员2名,处长6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6名,调研员5名,副调研员3名,主任科员4名,副主任科员2名。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内设秘书处、经济法规处、行政法规处、行政复议处、法制监督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下辖2个事业单位和1个社团组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法律咨询中心、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典章法学研究所)。

    【行政立法工作】2007年共完成6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审查、修改工作。即《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完成10项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审查、修改工作。即,《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置换办法》。认真办理国务院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2007年共办理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58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关于规章清理工作文件要求,完成自治区政府现行有效的100件规章的清理工作,并及时汇总自治区政府和呼包二市规章清理结果,提请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清理情况的报告。同时,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安排,完成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提出废止8项和修改3项行政法规的建议,报国务院法制办。

    【行政复议工作】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为重点,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加强对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2007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共办理结案行政复议案件62件,比去年增加10件。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根据新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对《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规则(草案)》进一步完善和修改,经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目前基本成熟。

    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指导和监督在办理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指导和监督。

    【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完成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并提请自治区政府通过政府文件和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分两批将自治区本级50个行政机关、26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1个受委托组织的5 577项行政执法行为及其依据逐项予以公布。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围绕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按照《纲要》要求和自治区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工作。积极与自治区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工作,全区10万余人的培训、考试基本完成。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加强层级监督,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并积极派员实地指导自治区文化厅、工商局、农牧业厅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各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规范化管理。

    组织开展全区第二届“人民满意行政执法单位”评选工作为树立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届“人民满意行政执法单位”评选活动。在具体组织工作中,通过加强深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情面,得到各级执法单位的广泛参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踊跃参与。全区共有365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评选,共收到80多万张选票和23万多张网络投票。2007125举行颁奖晚会,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审查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007年,在加强与政府办公厅和起草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工作,共审查自治区政府文件74件。在审查工作中,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时间,认真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重点从文件中是否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是否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定义务等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保证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促进法制统一。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采取主动检查与报备审查相结合、制度探索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对盟市厅局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力度。起草并提请政府下发《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2006年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审查盟市厅局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7件,纠正违法文件7件。2007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原有四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地区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又增加锡林郭勒盟为示范地区,扩大示范范围。创新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登记和公布制度,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收到良好的效果。

    【政府法制宣传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意见》,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科学技术厅等部门,组织召开2次政府规章新闻发布会,为政府立法的充分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组织召开《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出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英文版)》创刊等专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研究成果的宣传。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情况调研一是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安排,承担西部12省区依法行政现状调研工作,完成《中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调研课题》(西部部分)项目。二是根据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全区依法行政情况调研,全面了解自治区依法行政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的形成原因,提出今后依法行政的工作建议,为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做好准备。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具体承办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2007121314日会议顺利召开,全面总结《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部署今后一时期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完成《<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创作,并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受到学术界的好评和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组织编印出版《内蒙古自治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组织翻译编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英文版)》四期。

    【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组织起草《关于建设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派一名办领导参加由自治区政府组织的考察组,赴江西、安徽等地进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调研考察,起草《关于学习考察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明确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目的及重要意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0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委员会和自治区政协转来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

    【涉法事务及信访事务】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安排,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组织办理自治区政府的诉讼案件、经济合同及其他涉法事务共11件。自治区政府这些应诉案件和合同涉及标的额巨大,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认真细致、严格依法,坚决维护自治区政府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认真办理信访局批转的信访申诉案件,积极参加信访局组织的上访案件的协调会,共计20余件,严格从法律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对妥善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帮扶及结对共建工作】认真贯彻区直机关与社区联系点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联系工作。年初为联系点解决1 000元的办公经费,并为贫困户解决过年的大米和白面。与社区开展“政府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发放法制学习手册2 000本、宣传画1 000幅,为社区干部群众讲法律课,并结合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把正在审查的《燃气管理条例》和《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两个立法项目草案送到社区公开征求意见。捐款6 180元,捐衣物73件。

    2007年,先后有8人次深入到帮扶点进行调研,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政府多次协调帮扶工作。年初,将全办同志捐助的3 050元和68件棉衣分别送到16户贫困牧民家里。积极协调自治区交通厅立项乌云毕力格艾里到高力板镇10公里砂石路,总投资约230万元;10月至11月间,帮扶队员蹲点嘎查40多天,组织双榆树艾里牧民完成6 900余米节水灌溉管道渠道开挖、回填任务和低压电缆线的铺设工程,落实帮扶资金35万元,建设节水电灌溉良田1 000亩。在对贫困大学生资助方面,为帮扶嘎查的4名大学生积极联系社会资助和打工。为1名大学生筹集3 900元助学资金、为2名大学生联系助学贷款,并为他们联系署假打工单位。同时,积极开展“博爱一日捐”,全办所有干部职工踊跃参加捐助活动,捐款1 915元。

    (白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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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法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名录】

    副主任:关英(蒙古族) 丁才   刘廷山   贾莉(女)

    副巡视员:王爱丽(女) 张洁民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4人,实有34人。人员结构为: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4名(副厅级),副巡视员2名,处长6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6名,调研员5名,副调研员3名,主任科员4名,副主任科员2名。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内设秘书处、经济法规处、行政法规处、行政复议处、法制监督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下辖2个事业单位和1个社团组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法律咨询中心、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典章法学研究所)。

    【行政立法工作】2007年共完成6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审查、修改工作。即《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完成10项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审查、修改工作。即,《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置换办法》。认真办理国务院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2007年共办理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58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关于规章清理工作文件要求,完成自治区政府现行有效的100件规章的清理工作,并及时汇总自治区政府和呼包二市规章清理结果,提请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清理情况的报告。同时,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安排,完成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提出废止8项和修改3项行政法规的建议,报国务院法制办。

    【行政复议工作】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为重点,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加强对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2007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共办理结案行政复议案件62件,比去年增加10件。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根据新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对《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规则(草案)》进一步完善和修改,经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目前基本成熟。

    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指导和监督在办理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指导和监督。

    【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完成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并提请自治区政府通过政府文件和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分两批将自治区本级50个行政机关、26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1个受委托组织的5 577项行政执法行为及其依据逐项予以公布。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围绕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按照《纲要》要求和自治区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工作。积极与自治区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工作,全区10万余人的培训、考试基本完成。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加强层级监督,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并积极派员实地指导自治区文化厅、工商局、农牧业厅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各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规范化管理。

    组织开展全区第二届“人民满意行政执法单位”评选工作为树立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届“人民满意行政执法单位”评选活动。在具体组织工作中,通过加强深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情面,得到各级执法单位的广泛参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踊跃参与。全区共有365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评选,共收到80多万张选票和23万多张网络投票。2007125举行颁奖晚会,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审查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007年,在加强与政府办公厅和起草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工作,共审查自治区政府文件74件。在审查工作中,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时间,认真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重点从文件中是否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是否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定义务等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保证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促进法制统一。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采取主动检查与报备审查相结合、制度探索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对盟市厅局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力度。起草并提请政府下发《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2006年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审查盟市厅局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7件,纠正违法文件7件。2007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原有四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地区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又增加锡林郭勒盟为示范地区,扩大示范范围。创新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登记和公布制度,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收到良好的效果。

    【政府法制宣传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意见》,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科学技术厅等部门,组织召开2次政府规章新闻发布会,为政府立法的充分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组织召开《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出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英文版)》创刊等专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研究成果的宣传。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情况调研一是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安排,承担西部12省区依法行政现状调研工作,完成《中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调研课题》(西部部分)项目。二是根据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全区依法行政情况调研,全面了解自治区依法行政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的形成原因,提出今后依法行政的工作建议,为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做好准备。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具体承办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2007121314日会议顺利召开,全面总结《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部署今后一时期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完成《<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创作,并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受到学术界的好评和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组织编印出版《内蒙古自治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组织翻译编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英文版)》四期。

    【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组织起草《关于建设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派一名办领导参加由自治区政府组织的考察组,赴江西、安徽等地进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调研考察,起草《关于学习考察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明确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目的及重要意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0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委员会和自治区政协转来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

    【涉法事务及信访事务】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安排,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组织办理自治区政府的诉讼案件、经济合同及其他涉法事务共11件。自治区政府这些应诉案件和合同涉及标的额巨大,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认真细致、严格依法,坚决维护自治区政府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认真办理信访局批转的信访申诉案件,积极参加信访局组织的上访案件的协调会,共计20余件,严格从法律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对妥善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帮扶及结对共建工作】认真贯彻区直机关与社区联系点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联系工作。年初为联系点解决1 000元的办公经费,并为贫困户解决过年的大米和白面。与社区开展“政府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发放法制学习手册2 000本、宣传画1 000幅,为社区干部群众讲法律课,并结合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把正在审查的《燃气管理条例》和《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两个立法项目草案送到社区公开征求意见。捐款6 180元,捐衣物73件。

    2007年,先后有8人次深入到帮扶点进行调研,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政府多次协调帮扶工作。年初,将全办同志捐助的3 050元和68件棉衣分别送到16户贫困牧民家里。积极协调自治区交通厅立项乌云毕力格艾里到高力板镇10公里砂石路,总投资约230万元;10月至11月间,帮扶队员蹲点嘎查40多天,组织双榆树艾里牧民完成6 900余米节水灌溉管道渠道开挖、回填任务和低压电缆线的铺设工程,落实帮扶资金35万元,建设节水电灌溉良田1 000亩。在对贫困大学生资助方面,为帮扶嘎查的4名大学生积极联系社会资助和打工。为1名大学生筹集3 900元助学资金、为2名大学生联系助学贷款,并为他们联系署假打工单位。同时,积极开展“博爱一日捐”,全办所有干部职工踊跃参加捐助活动,捐款1 915元。

    (白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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