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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卷

  • 发展计划
  • 【领导名录】
    主  任:雷·额尔德尼(蒙古族)
    副主任:刘俊(蒙古族)
            那顺孟和(蒙古族)
            巴达拉胡(蒙古族)
            安俊义
    纪检组长:武文斌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纲要》】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一个科学的规划作指导。2000年自治区计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本思路。2001年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纲要》。5月2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印发全区实施,成为指导全区西部大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确定的西部大开发的5个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对外开放、科技教育及人才)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五大战略(科教兴区战略、资源转换战略、开放带动战略、人才开发战略和名牌推进战略),提出要突出抓好“一线”(把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防线)、“三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重要的农畜产品和绿色产业开发区、能源和原材料产业开发区、稀土科研和生产出口开发区),全面实施“十大工程”(生态建设工程、交通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工程、水资源开发和节水灌溉工程、城市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教育文化基础建设工程、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工程、生物高技术工程、草原文化旅游工程、农村牧区小康村建设工程),努力实现“三大目标”(山川秀美、兴区富民、边疆稳定),再造新优势,实现新飞跃,力争使内蒙古成为21世纪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
    【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十五”计划是新世纪初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西部大开发起步阶段的重要规划。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步阶段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对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1年,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计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提交3月召开的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颁布实施。随后,由计委组织编制的“十五”重点专项规划:除了扶贫规划尚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外,其余专项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水利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科技与教育发展规划、农牧业“种子工程”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等9个重点规划也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发布实施。《计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五”期间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等,已成为指导全区各族人民的行动纲领。
    【固定资产投资】争取重点项目建设,调整投融资结构,改善发展环境,是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计划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2001年,自治区政府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要达到480亿元,比上年增长12%的目标。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国债及党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72.94亿元,国内银行贷款完成106.4亿元,利用外资30.15亿元,自筹资金181.16亿元,其它社会投资105.75亿元,是“九五”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协调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要发展,项目是载体,资金是关键。2001年内争取开工建设了绰勒水利枢纽、110国道部分路段、呼市至海拉尔高等级公路部分路段、锡林浩特机场、通辽机场、呼市绕城公路、通辽绕城公路、海勃湾电厂二期、旗县通油路、国家粮食仓储、中小学危房改造、呼市污水管网一期工程、草原兴发分子标记育种技术及优质肉牛肉羊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批复可研及立项的项目有:尼尔基水利枢纽、乌海机场、农网改造二期、城网改造二期、托克托电厂二期工程、长庆至呼市天然气管道工程、内蒙古蒙牛三期工程等一批项目。其它续建项目如托克托电厂一期、110国道呼市至包头高速公路另一幅、210国道包头至东胜段、锡桑铁路、生态建设七大工程、内蒙古农业大学西部国债项目等一大批工程进展顺利。神华集团煤制油工程、包钢冷轧薄板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一批重点项目的相继开工建设,为自治区扩大投资规模,改善发展环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打击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根据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计委及时成立了以计委主任雷·额尔德尼和副主任巴达拉胡为正、副总指挥,自治区有关厅局参加的指挥机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打击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战略实施方案》,在全区先后开展药品及医疗服务、农村电价及电网改造收费、石油、电信、教育、城市供水、住房建设收费等专项检查。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 301起,查出违法金额9 735万元,实行经济制裁4 715万元,退还用户2 047万元,上缴财政2 668万元。通过整顿,有力地打击了价格违法者的嚣张气焰,维护广大消费者、生产者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法制建设】2001年,由计委草拟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审议通过,正式颁布实施。并拟定《内蒙古自治区涉及农牧民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收费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收费目录》等法规性文件,有些已经公布实施,有些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待成熟后尽快颁布实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计委本着“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计委所管的项目、价格及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不符合政企和企事分开、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可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交由市场主体运作。经过清理、规范,将计委行政审批、审核、备案事项由40项(其中审批事项30项、审核事项8项、备案事项2项)减少到22项(其中保留审批事项14项、审核事项8项),取消、下放比例达45%,超额完成政府规定40%的要求。对于保留、下达、取消的事项均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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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展计划
  • 【领导名录】
    主  任:雷·额尔德尼(蒙古族)
    副主任:刘俊(蒙古族)
            那顺孟和(蒙古族)
            巴达拉胡(蒙古族)
            安俊义
    纪检组长:武文斌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纲要》】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一个科学的规划作指导。2000年自治区计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本思路。2001年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纲要》。5月2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印发全区实施,成为指导全区西部大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确定的西部大开发的5个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对外开放、科技教育及人才)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五大战略(科教兴区战略、资源转换战略、开放带动战略、人才开发战略和名牌推进战略),提出要突出抓好“一线”(把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防线)、“三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重要的农畜产品和绿色产业开发区、能源和原材料产业开发区、稀土科研和生产出口开发区),全面实施“十大工程”(生态建设工程、交通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工程、水资源开发和节水灌溉工程、城市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教育文化基础建设工程、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工程、生物高技术工程、草原文化旅游工程、农村牧区小康村建设工程),努力实现“三大目标”(山川秀美、兴区富民、边疆稳定),再造新优势,实现新飞跃,力争使内蒙古成为21世纪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
    【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十五”计划是新世纪初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西部大开发起步阶段的重要规划。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步阶段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对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1年,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计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提交3月召开的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颁布实施。随后,由计委组织编制的“十五”重点专项规划:除了扶贫规划尚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外,其余专项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水利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科技与教育发展规划、农牧业“种子工程”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等9个重点规划也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发布实施。《计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五”期间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等,已成为指导全区各族人民的行动纲领。
    【固定资产投资】争取重点项目建设,调整投融资结构,改善发展环境,是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计划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2001年,自治区政府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要达到480亿元,比上年增长12%的目标。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国债及党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72.94亿元,国内银行贷款完成106.4亿元,利用外资30.15亿元,自筹资金181.16亿元,其它社会投资105.75亿元,是“九五”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协调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要发展,项目是载体,资金是关键。2001年内争取开工建设了绰勒水利枢纽、110国道部分路段、呼市至海拉尔高等级公路部分路段、锡林浩特机场、通辽机场、呼市绕城公路、通辽绕城公路、海勃湾电厂二期、旗县通油路、国家粮食仓储、中小学危房改造、呼市污水管网一期工程、草原兴发分子标记育种技术及优质肉牛肉羊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批复可研及立项的项目有:尼尔基水利枢纽、乌海机场、农网改造二期、城网改造二期、托克托电厂二期工程、长庆至呼市天然气管道工程、内蒙古蒙牛三期工程等一批项目。其它续建项目如托克托电厂一期、110国道呼市至包头高速公路另一幅、210国道包头至东胜段、锡桑铁路、生态建设七大工程、内蒙古农业大学西部国债项目等一大批工程进展顺利。神华集团煤制油工程、包钢冷轧薄板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一批重点项目的相继开工建设,为自治区扩大投资规模,改善发展环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打击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根据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计委及时成立了以计委主任雷·额尔德尼和副主任巴达拉胡为正、副总指挥,自治区有关厅局参加的指挥机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打击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战略实施方案》,在全区先后开展药品及医疗服务、农村电价及电网改造收费、石油、电信、教育、城市供水、住房建设收费等专项检查。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 301起,查出违法金额9 735万元,实行经济制裁4 715万元,退还用户2 047万元,上缴财政2 668万元。通过整顿,有力地打击了价格违法者的嚣张气焰,维护广大消费者、生产者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法制建设】2001年,由计委草拟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审议通过,正式颁布实施。并拟定《内蒙古自治区涉及农牧民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收费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收费目录》等法规性文件,有些已经公布实施,有些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待成熟后尽快颁布实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计委本着“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计委所管的项目、价格及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不符合政企和企事分开、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可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交由市场主体运作。经过清理、规范,将计委行政审批、审核、备案事项由40项(其中审批事项30项、审核事项8项、备案事项2项)减少到22项(其中保留审批事项14项、审核事项8项),取消、下放比例达45%,超额完成政府规定40%的要求。对于保留、下达、取消的事项均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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