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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卷

  • 技术监督
  • 【领导名录】
    局  长:刘秀清(女)
    副局长:扎那(蒙古族)
            王纪和
            陆圣时
    纪检组长:雷广田
    【概况】结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际,确定了2001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这条主线;把打假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农牧业和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和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等五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继续深入质量技术监督各项改革。
    【质量管理】
        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全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通知》与自治区农业厅、畜牧厅、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质量状况调研工作。实施名牌战略工作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为推动名牌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又一重要的政策依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评审管理办法》,已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开展首批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评审工作,实现了全区名牌战略由第二产业向第一产业的拓展,推进全区农业名优特品种的开发,对增强全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质量体系认证工作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实现了从生产企业向建筑业与服务业的拓展。与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通知》,以此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旅游企业在上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认证工作已进入大范围推广阶段。华蒙金河集团、恒丰集团等4户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使得自治区重点企业、自治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累计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分别达34户和88户。全区已取证企业达280户以上,比年初增加近30%。促进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上等升级选择重点工业产品上等升级项目51个,升优等品的占70%,总投资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万元,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际先进标准的步伐,提高产品的实物质量和档次,确保全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逐年提高。全区重点产品质量等级品率累计达到84%。质量立市工作选择包头市作为质量立市活动的试点,得到包头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先后出台《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立市活动的意见》、《包头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包头市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拨专款作为质量奖励资金。“2001年质量月”活动按照总局的部署,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总工会、团委组织制定了2001年内蒙古质量月活动方案。9月8日,在各盟所在地举行2001年质量月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是整个活动的主会场。全区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467户,参加宣传活动的人员16.8万人,发放宣传材料11.6万份,接待群众咨询1.09万人次,受理投诉228起,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38.5万元。组织全区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情况新闻发布会。对在“2001年内蒙古质量月”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生产许可证工作按照总局有关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要求,对1998年、2000年通过工厂条件审查的白酒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部核查,有203户企业通过核查并获得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组织有关专家分东、中、西部三个组对300余户建筑门窗生产企业进行生产许可证工厂条件审查,共有285户企业通过审查。完成16家企业特种防护产品、18家企业民爆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临时生产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质量监督与“打假”工作】质量监督抽查继续把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广大消费者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的热点产品,以及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列为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突出对食品、建材以及农药、化肥、种子、地膜、电线电缆、小四轮拖拉机、播种机、农机配件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监督抽查8 023个工业企业的10 457个批次的产品和24 020个商业企业的41 040个批次的商品,合格率分别为78.4%和70.8%。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 144件,结案率97.92%。与粮食局配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较好地完成粮食陈化鉴定的承检和送检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牵头组织“九大整治战役”中的第一战役“食品打假治劣战役”,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农资打假治劣战役”和“清除安全生产隐患战役”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迅速付诸行动,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食品打假取得较大的成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13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万台(次),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2 218万元,捣毁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309个,其中制假窝点192个,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和自治区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 300余次,达到声势浩大,讲求实效的实际效果,极大地打击和震慑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对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棉花、成品油专项打假行动,均取得良好效果。积极探索从源头抓质量的有效途径建立打假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对打假治劣的参与程度和支持力度,促使全社会真正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使假冒伪劣无藏身之地。探索建立严把厂门、从源头抓质量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区生产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产品的833家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进行专项调查,基本摸清底数,为下一步从源头抓好5类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奠定基础。扶优扶强注重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联合和协调,提高打假效果,有效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减轻企业负担,扶优扶强,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免检活动。全区已有三家企业的7种产品获得免检资格,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与自治区党委文明办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经过努力,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海拉尔市桥头街三条商业街被授予“全国购物放心一条街”荣誉称号。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伊克昭盟东胜市伊金霍洛街、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大街、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也积极开展了“购物放心一条街”创建活动。
    【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法制建设  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的正确施行,制定下发了贯彻实施意见,明确了企业标准备案等6项具体工作程序。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办法》进行认真学习,加深盟市标准化管理人员对该《办法》的理解,为更好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修订和清理地方标准根据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及资金配套情况,批准发布21项地方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6项。为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需要,使全区地方标准与WTO/TBT规则接轨,全面组织开展对现行自治区地方标准的清理,废止涉及农业、畜牧业等领域地方标准128项。采用国际标准继续将采标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盟市,列入各盟市局考核目标。办理采标标志产品备案24项,累计达到367项。农业标准化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农业标准化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完成西乌珠穆沁旗草原牧区家庭牧场农业标准化重点项目和敖汉旗林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建设及考核验收。通过实施综合标准化,使项目区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运行中的“育肥羊”、“节水灌溉”等农标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了阶段目标和任务。紧贴自治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围绕入世后对农畜产品的质量新规则,上报的4项无公害农、畜、蔬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对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和成绩,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消灭无标生产列入计划的2个全国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全区生产企业的标准覆盖率达到了97.8%。消灭无标生产工作的开展,使全区旗县产品标准覆盖率平均提高了45个百分点,达到了97.8%。标准化信息加强了标准化的管理并加大投入,丰富优化馆藏,建立标准馆藏数据库。WTO/TBT内蒙古自治区通报咨询中心已正式组建成立。组织机构代码IC卡的推广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实现了全系统微机联网,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计量工作】
        强制检定重点  加强对社会普通关注、群众比较关心的电话计价器、煤气表、加油机、医用三源和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强检公用计量标准器882台(件),其中国有集体零售商品所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了90%以上。“光明工程”眼镜行业上岗人员技术水平、设施环境条件、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眼镜质量明显提高。全区眼镜配制经销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84%,受检率达到96%,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1%,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等6个盟市甲级眼镜店眼镜光学质量合格率达到了97.4%。商品量的计量监督为增强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和检测的科学性、统一性和有效性,完善监检机制,制定《关于组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实验室的意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中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一步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和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面粉、大米、方便面、茶叶、饮料等10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管理,监督检验1 688家企业的3 486个批次定量包装产品,对净含量不合格的718家企业中的506家责令限期整改,对106家给予行政处罚。制发《饮食服务业计量管理规定》,逐步将饮食服务业的计量行为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全面实施“390”计划,加强对电能表、水表、压力表、衡器、血压表等5种重点计量器具有计划的监督抽查。以流通领域销售计量器具为重点,对电能表等5种计量器具抽检424个单位的661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71.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工业计量按照“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重在示范”的原则,对企业计量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帮助乌兰浩特卷烟厂、丰镇电厂、达旗电厂三家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对包头钢铁公司一级计量复查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国家一级计量认可。计量技术机构管理加强培训工作,培训计量考评员71名,培训电能表、压力表、衡器等计量检定人员1 000多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自查建章立制活动,对全区23个计量技术机构达标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对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复查和建标考核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工作质量。计量中介机构管理按照《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中关于社会计量中介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于贸易双方等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建立的28家涉及燃煤称重、房屋面积、定量包装、眼镜质量、珠宝首饰等方面的社会公正计量站,严格进行规范和整顿,并于9月中旬在包头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对社会公正计量行站挂靠行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锅容管特”安全监察】
        锅容管特专项安全检查  重点对 “土锅炉”和小型蒸汽锅炉,气瓶充装站,液化气体槽车,各类气瓶,电厂、集中供热等重要场所的锅炉,商场、宾馆、学校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电梯,游乐场所的游乐设施等进行安全大检查。查出和治理隐患1 200多处,查封、破坏性处理“土锅炉”529台,查封无证和超范围制造锅炉、起重机厂家8家,查封液化气、乙炔气充装站4家,对3家超期使用超高压容器的生产厂责令停产整顿。重点是冬季采暖锅炉、溶解乙炔气充装站和人员密集的饭店、餐馆、火锅城,查处和治理大量事故隐患。“六一”期间游乐设施安全大检查对无证制造、年久失修的游乐设施,坚决查处并责令经营者停止使用;对未按规定进行安装检测验收、未进行定期检验、经检查存在缺陷隐患的设施,责令进行整改维修。通过检查,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中小学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有组织、有规模,措施得当,效果显著,达到了查处隐患、保证中小学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目的。锅容管特设备普查登记工作成立普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先试点、后扩大,先中心、后周边的步骤,稳步推进。与治理隐患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完成了70%普查登记工作。
    【自身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  在总局和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为各盟市局和旗县局配备执法专用车,执法装备得到初步改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抓住当前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机会,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加快自我积累,在基础建设方面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技术改造经费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盟市、旗县债务压力有所缓解。队伍建设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入手,以健全和落实各项有关制度为重点,全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的前提下,扩大民主、完善考察、加强监督、健全机制,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轮岗、交流等改革措施,从而使全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采取“一推双考”的方式,使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为加强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逐步实行聘用制,竞争上岗。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加强以县级局为重点的基层建设调研活动。举办了处级干部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利民做了《如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专题讲座。“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总局党组的部署,组织旗县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教活动。旗县局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干部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在学教活动中,为了加强督查和领导,区局组织4个“三个代表”学习督查组,到全系统14个盟市近80个旗县局进行督查。在学教活动中全系统抽调1 000余人包村102个,建立联系点15个,捐款近100万元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有55个县级局被当地党委评为学习阶段先进单位。学教活动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基本上达到了使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广大群众满意,党组织赢得信任,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好评,自治区“三代办”发简报通报全区。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治理“三乱”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持证上岗制、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等制度。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下放6项,合并7项,精简幅度达57.1%。按总局党组《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研究制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反腐败抓源头实施意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分解意见》,建立健全述廉制度、谈话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等三项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区局党组全面抓、业务主管部门重点抓、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普法和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包头局等4局、娜日莎等4人分别荣获全国、自治区直属机关“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自治区局被评为自治区直属机关“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制定了“四五”普法治理工作的五年规划和2001年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正式启动全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政务信息督查和年鉴工作政务信息、督查和年鉴工作成绩显著,分别被评为自治区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内蒙古年鉴》撰稿先进集体,杨凤屹被内蒙古党委办公厅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李强、杨凤屹被评为《内蒙古年鉴》优秀撰稿者。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机构改革和全系统事业单位改革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协调,在自治区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次机构改革,全系统行政事业编制、机构设置及规格、领导职数、财政拨款等关键问题得到解决。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先后下发《关于印发盟市、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及盟市、旗(县)质量技术检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批复》。根据文件精神,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指导性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在改革的过程中,各单位领导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改革,做到改革与业务工作两不误。由于各盟市局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准备比较充分,严格按政策办事,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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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监督
  • 【领导名录】
    局  长:刘秀清(女)
    副局长:扎那(蒙古族)
            王纪和
            陆圣时
    纪检组长:雷广田
    【概况】结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际,确定了2001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这条主线;把打假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农牧业和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和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等五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继续深入质量技术监督各项改革。
    【质量管理】
        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全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通知》与自治区农业厅、畜牧厅、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质量状况调研工作。实施名牌战略工作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为推动名牌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又一重要的政策依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评审管理办法》,已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开展首批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评审工作,实现了全区名牌战略由第二产业向第一产业的拓展,推进全区农业名优特品种的开发,对增强全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质量体系认证工作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实现了从生产企业向建筑业与服务业的拓展。与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通知》,以此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旅游企业在上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认证工作已进入大范围推广阶段。华蒙金河集团、恒丰集团等4户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使得自治区重点企业、自治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累计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分别达34户和88户。全区已取证企业达280户以上,比年初增加近30%。促进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上等升级选择重点工业产品上等升级项目51个,升优等品的占70%,总投资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万元,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际先进标准的步伐,提高产品的实物质量和档次,确保全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逐年提高。全区重点产品质量等级品率累计达到84%。质量立市工作选择包头市作为质量立市活动的试点,得到包头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先后出台《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立市活动的意见》、《包头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包头市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拨专款作为质量奖励资金。“2001年质量月”活动按照总局的部署,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总工会、团委组织制定了2001年内蒙古质量月活动方案。9月8日,在各盟所在地举行2001年质量月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是整个活动的主会场。全区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467户,参加宣传活动的人员16.8万人,发放宣传材料11.6万份,接待群众咨询1.09万人次,受理投诉228起,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38.5万元。组织全区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情况新闻发布会。对在“2001年内蒙古质量月”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生产许可证工作按照总局有关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要求,对1998年、2000年通过工厂条件审查的白酒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部核查,有203户企业通过核查并获得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组织有关专家分东、中、西部三个组对300余户建筑门窗生产企业进行生产许可证工厂条件审查,共有285户企业通过审查。完成16家企业特种防护产品、18家企业民爆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临时生产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质量监督与“打假”工作】质量监督抽查继续把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广大消费者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的热点产品,以及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列为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突出对食品、建材以及农药、化肥、种子、地膜、电线电缆、小四轮拖拉机、播种机、农机配件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监督抽查8 023个工业企业的10 457个批次的产品和24 020个商业企业的41 040个批次的商品,合格率分别为78.4%和70.8%。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 144件,结案率97.92%。与粮食局配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较好地完成粮食陈化鉴定的承检和送检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牵头组织“九大整治战役”中的第一战役“食品打假治劣战役”,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农资打假治劣战役”和“清除安全生产隐患战役”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迅速付诸行动,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食品打假取得较大的成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13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万台(次),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2 218万元,捣毁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309个,其中制假窝点192个,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和自治区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 300余次,达到声势浩大,讲求实效的实际效果,极大地打击和震慑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对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棉花、成品油专项打假行动,均取得良好效果。积极探索从源头抓质量的有效途径建立打假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对打假治劣的参与程度和支持力度,促使全社会真正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使假冒伪劣无藏身之地。探索建立严把厂门、从源头抓质量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区生产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产品的833家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进行专项调查,基本摸清底数,为下一步从源头抓好5类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奠定基础。扶优扶强注重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联合和协调,提高打假效果,有效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减轻企业负担,扶优扶强,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免检活动。全区已有三家企业的7种产品获得免检资格,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与自治区党委文明办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经过努力,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海拉尔市桥头街三条商业街被授予“全国购物放心一条街”荣誉称号。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伊克昭盟东胜市伊金霍洛街、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大街、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也积极开展了“购物放心一条街”创建活动。
    【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法制建设  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的正确施行,制定下发了贯彻实施意见,明确了企业标准备案等6项具体工作程序。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办法》进行认真学习,加深盟市标准化管理人员对该《办法》的理解,为更好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修订和清理地方标准根据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及资金配套情况,批准发布21项地方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6项。为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需要,使全区地方标准与WTO/TBT规则接轨,全面组织开展对现行自治区地方标准的清理,废止涉及农业、畜牧业等领域地方标准128项。采用国际标准继续将采标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盟市,列入各盟市局考核目标。办理采标标志产品备案24项,累计达到367项。农业标准化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农业标准化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完成西乌珠穆沁旗草原牧区家庭牧场农业标准化重点项目和敖汉旗林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建设及考核验收。通过实施综合标准化,使项目区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运行中的“育肥羊”、“节水灌溉”等农标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了阶段目标和任务。紧贴自治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围绕入世后对农畜产品的质量新规则,上报的4项无公害农、畜、蔬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对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和成绩,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消灭无标生产列入计划的2个全国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全区生产企业的标准覆盖率达到了97.8%。消灭无标生产工作的开展,使全区旗县产品标准覆盖率平均提高了45个百分点,达到了97.8%。标准化信息加强了标准化的管理并加大投入,丰富优化馆藏,建立标准馆藏数据库。WTO/TBT内蒙古自治区通报咨询中心已正式组建成立。组织机构代码IC卡的推广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实现了全系统微机联网,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计量工作】
        强制检定重点  加强对社会普通关注、群众比较关心的电话计价器、煤气表、加油机、医用三源和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强检公用计量标准器882台(件),其中国有集体零售商品所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了90%以上。“光明工程”眼镜行业上岗人员技术水平、设施环境条件、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眼镜质量明显提高。全区眼镜配制经销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84%,受检率达到96%,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1%,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等6个盟市甲级眼镜店眼镜光学质量合格率达到了97.4%。商品量的计量监督为增强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和检测的科学性、统一性和有效性,完善监检机制,制定《关于组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实验室的意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中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一步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和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面粉、大米、方便面、茶叶、饮料等10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管理,监督检验1 688家企业的3 486个批次定量包装产品,对净含量不合格的718家企业中的506家责令限期整改,对106家给予行政处罚。制发《饮食服务业计量管理规定》,逐步将饮食服务业的计量行为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全面实施“390”计划,加强对电能表、水表、压力表、衡器、血压表等5种重点计量器具有计划的监督抽查。以流通领域销售计量器具为重点,对电能表等5种计量器具抽检424个单位的661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71.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工业计量按照“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重在示范”的原则,对企业计量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帮助乌兰浩特卷烟厂、丰镇电厂、达旗电厂三家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对包头钢铁公司一级计量复查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国家一级计量认可。计量技术机构管理加强培训工作,培训计量考评员71名,培训电能表、压力表、衡器等计量检定人员1 000多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自查建章立制活动,对全区23个计量技术机构达标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对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复查和建标考核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工作质量。计量中介机构管理按照《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中关于社会计量中介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于贸易双方等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建立的28家涉及燃煤称重、房屋面积、定量包装、眼镜质量、珠宝首饰等方面的社会公正计量站,严格进行规范和整顿,并于9月中旬在包头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对社会公正计量行站挂靠行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锅容管特”安全监察】
        锅容管特专项安全检查  重点对 “土锅炉”和小型蒸汽锅炉,气瓶充装站,液化气体槽车,各类气瓶,电厂、集中供热等重要场所的锅炉,商场、宾馆、学校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电梯,游乐场所的游乐设施等进行安全大检查。查出和治理隐患1 200多处,查封、破坏性处理“土锅炉”529台,查封无证和超范围制造锅炉、起重机厂家8家,查封液化气、乙炔气充装站4家,对3家超期使用超高压容器的生产厂责令停产整顿。重点是冬季采暖锅炉、溶解乙炔气充装站和人员密集的饭店、餐馆、火锅城,查处和治理大量事故隐患。“六一”期间游乐设施安全大检查对无证制造、年久失修的游乐设施,坚决查处并责令经营者停止使用;对未按规定进行安装检测验收、未进行定期检验、经检查存在缺陷隐患的设施,责令进行整改维修。通过检查,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中小学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有组织、有规模,措施得当,效果显著,达到了查处隐患、保证中小学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目的。锅容管特设备普查登记工作成立普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先试点、后扩大,先中心、后周边的步骤,稳步推进。与治理隐患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完成了70%普查登记工作。
    【自身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  在总局和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为各盟市局和旗县局配备执法专用车,执法装备得到初步改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抓住当前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机会,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加快自我积累,在基础建设方面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技术改造经费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盟市、旗县债务压力有所缓解。队伍建设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入手,以健全和落实各项有关制度为重点,全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的前提下,扩大民主、完善考察、加强监督、健全机制,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轮岗、交流等改革措施,从而使全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采取“一推双考”的方式,使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为加强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逐步实行聘用制,竞争上岗。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加强以县级局为重点的基层建设调研活动。举办了处级干部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利民做了《如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专题讲座。“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总局党组的部署,组织旗县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教活动。旗县局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干部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在学教活动中,为了加强督查和领导,区局组织4个“三个代表”学习督查组,到全系统14个盟市近80个旗县局进行督查。在学教活动中全系统抽调1 000余人包村102个,建立联系点15个,捐款近100万元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有55个县级局被当地党委评为学习阶段先进单位。学教活动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基本上达到了使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广大群众满意,党组织赢得信任,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好评,自治区“三代办”发简报通报全区。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治理“三乱”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持证上岗制、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等制度。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下放6项,合并7项,精简幅度达57.1%。按总局党组《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研究制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反腐败抓源头实施意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分解意见》,建立健全述廉制度、谈话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等三项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区局党组全面抓、业务主管部门重点抓、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普法和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包头局等4局、娜日莎等4人分别荣获全国、自治区直属机关“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自治区局被评为自治区直属机关“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制定了“四五”普法治理工作的五年规划和2001年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正式启动全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政务信息督查和年鉴工作政务信息、督查和年鉴工作成绩显著,分别被评为自治区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内蒙古年鉴》撰稿先进集体,杨凤屹被内蒙古党委办公厅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李强、杨凤屹被评为《内蒙古年鉴》优秀撰稿者。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机构改革和全系统事业单位改革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协调,在自治区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次机构改革,全系统行政事业编制、机构设置及规格、领导职数、财政拨款等关键问题得到解决。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先后下发《关于印发盟市、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及盟市、旗(县)质量技术检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批复》。根据文件精神,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指导性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在改革的过程中,各单位领导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改革,做到改革与业务工作两不误。由于各盟市局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准备比较充分,严格按政策办事,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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