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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卷

  • 劳动社保
  • 【领导名录】
    厅长 党组书记:王维山
    副   厅    长:刘建一
                  布仁(蒙古族)
    纪检组长:张树新(蒙古族)
    【概况】2001年,实行按月调度、按月通报、定期督查,实施动态管理;按季向社会公布两个确保情况,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时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对困难地区和困难行业、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把苗头性、隐患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尽管各级财政、企业面临诸多困难,但由于各地共同努力,加上党中央财政的支持,使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为国企改革脱困创造条件,维护社会稳定。
        是年,全区累计出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6.27万人(其中上年结转10.05万人,当年新增6.22万人),期末实有7.92万人,全部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并代缴了三项社会保险费;全年共使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95亿元,其中:用于发放基本生活费3.43亿元、代缴三项社会保险费1.52亿元。全区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61.93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均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全年发放养老金37.03亿元;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达到61.02万人,社会化发放率98.5%;在确保当期发放的同时,补发养老金历史拖欠1.2亿元。
    【再就业工作】2001年,在全力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工作重点向再就业转移。内蒙古在就业环境不宽松、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再就业率稳步提高,全区有8.18万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50.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的20个百分点。
    【社区就业】以社区就业为突破口,主要抓组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网络、完善优惠政策三项工作。成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社区就业协调委员会,制定自治区三年社区就业服务发展规划,下发《关于加强〈社区就业服务证书〉管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拟以自治区劳动保障、民政等10个厅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意见》。在工作中注意汲取各地的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定期发放简报,推动全区工作。适时召开全区社区就业工作现场会,交流推广先进地区经验,以促进社区就业与社区建设的紧密结合。出现了像包头市狠抓基础管理、促进社区就业,呼和浩特市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视社区就业硬件建设,赤峰市抓重点带全面,满洲里市实施小额贷款,扎实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可喜局面。经过多方努力,征得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城市促进就业试点项目的资金支持,使包头市成为全国3个试点城市之一,四年内可获得近600万元的资金支持,缓解促进社区就业资金不足的困难。全区共组建社区就业服务实体1万多户,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万多人。2001年争取自治区财政投入1 000万元,引导主办单位投入1.8亿元,新建和扩建再就业基地128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6万人。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年全区有劳服企业(含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基地)12 883家,从业人员突破20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近万人。在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全国劳服企业小企业第九届质量管理成果发布会上,内蒙古劳动服务企业获一等奖2个、三等奖9个、QC活动优秀企业奖1个。
    【再就业援助行动】为就业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全国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先后下发《在全区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再就业援助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再就业援助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对再就业援助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开展援助行动中,各地紧紧围绕“保生活、促就业、接保险”三大主题,重点扶持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困难人员,把援助行动与巩固两个确保、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区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2001年,在已确定的近4万名再就业援助对象中,有30 144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接受职业指导,33 881人接受再就业培训,26 000多人接续了社会保险关系,8 625人重新就业。
    【“并轨”工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措施。2000年,在连续两年确保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研分析,确定到2002年末全面实现并轨的目标并进行试点。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坚持并轨方向和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不动摇的原则和积极稳妥、进度服从稳定的要求,按照全区实际确定的三年三步走的构想,制定并实施“先易后难、渐次推进、适时并轨”的计划,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保老、扶中、推青”的办法,出中心、并轨与接续社会保险同步考虑;采取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帮助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等不靠。2001年召开全区并轨工作座谈会,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使并轨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在工作中,注意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并着力予以解决。并轨工作的关键:一是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二是出中心后的接保险、再就业。本着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分开,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分开,对不同企业和不同时期参加工作的职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等原则,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引导、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等措施,使工作顺利进行。是年,全区101个旗县(市区)有75个旗县(市区)实现并轨,其中阿盟、兴安盟和锡盟全面实现并轨目标,实现并轨的地区,大部分较好地理清下岗职工出中心后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问题。
    【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2001年在巩固和发展全国试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三化”成果的同时,加大全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工作力度,在场地建设、信息网络、规范运作、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目标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实现全市联网,75个旗县(市区)职业介绍机构达到自治区级优秀职业介绍机构标准,达标率为75%。健全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各项工作制度,使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走上“三化”的轨道。为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先后拟定下发劳动力市场业务流程、用工信息发布程序、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方法等规范性文件。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逐步得到规范。自治区认真落实国家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牧区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赤峰市松山区、宁城县、呼盟扎兰屯市、乌盟兴和县实施农村牧区劳动力开发试点,并确定11个旗县(市区)为自治区级农村牧区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地区。加强对全区职业介绍机构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作用。其中,指导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举办用工洽谈会82次,接待用工单位330个,接待各类求职登记人员9 000多人次,介绍成功率60%,强化职业指导工作,培训业务骨干。举办两期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提高专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培训鉴定工作】一是加强培训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先后协调计委、教育厅等部门,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全区技工学校调整改革意见》,加大对技工教育的改革力度;以主席令下发《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技能鉴定行政监督和技术支持一体化运作体系。二是按照《改革意见》积极探索技工教育的结构调整,经劳动保障部批准晋升一所高级技工学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建3所职业技术学院、2个技师培训基地,此举在全国技工学校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受到劳动保障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三是努力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开展劳动预备制和转业转岗等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技能培训,2001年培训14.4万人,超额完成年初计划。重点抓国家职业技能考评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共鉴定3.6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人,有力地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落实。
    【养老保险制度】自治区把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立“一外三化”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问题来抓,按照政策引导、稳步扩面、强化征缴、规范管理、改善服务的原则,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养老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扩面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只要开办企业、招用职工就要参加社会保险,并逐级下达扩面任务,稳定参保人数,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区各类企业应参统职工196.47万人,实际参统194.61万人,覆盖率99.1%,其中新参统4.4万人,比上年纯增1.4万人。兴安盟把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作为扩面工作的重点,明确下岗分流人员续保的政策规定及缴费办法和标准。征缴方面,建立与地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地税部门认真做好参保登记、稽核缴费基数等基础性工作,促进征缴率的稳步提高。地税部门年收缴社会保险费38.7亿元,其中收缴养老保险费29.9亿元,在接交的第一年就取得较好成绩。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对重点欠费企业建立分级监控制度,实行动态跟踪,年内收回企业欠费1.92亿元。管理方面,强化基础建设,个人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方面,社会化发放成果得到巩固,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有新的进展,全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离退休人员17.5万人,占27.8%。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年,坚持“三改并举,同步推进”的方针和“稳步扩面,强化管理,健全系统,完善政策”的思路,以重点组织启动实施,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个人账户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等政策措施,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在绝大部分地区组织实施,全区94个统筹地区已有87个启动运行新制度,启动面93%,覆盖人数179.53万人,覆盖率55.6%,启动面和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收支平衡并有结余,社会各界对改革初步理解。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开始起步,管理制度逐步加强,重点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督管理,规范给付办法和结算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至年底已有8.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做到全覆盖,大额医疗保险实现同时起步;为确保医保工作稳步运行,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监控管理力度,有效遏制了一些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在抓规范运行的基础上,修改上报自治区级在呼市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
    【工伤 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是年,全区已有36个旗县实行工伤保险,占旗县总数的36%,参保人数为36.4万人,覆盖率为31%;有31个旗县实行生育保险,占旗县总数的31%,参保人数为23.4万人,覆盖率为20%。
    【劳动关系和劳动工资调控工作】2001年,以紧紧围绕研究和解决新时期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为基础,继续扩大推行劳动合同制范围,提高合同签订比例,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围绕国企改革,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劳动合同制工作】2001年初下达推行劳动合同制任务和指标,并确定了推行劳动合同制重点,通过采取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和重点监控等措施,巩固和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9%,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3.3%,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77.3%。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同时,加强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企业不规范行为。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全区已普遍实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并在指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呼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海市和乌兰浩特市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完善劳动力市场发挥积极的作用。
    【劳动争议】加强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控工作,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三级突发事件监控信息网络,有效监控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二是加大劳动争议发生的源头控制,把好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合同的审核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劳动合同鉴证通过率和集体合同审核通过率均达到98%;三是妥善处理了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2001年全区共受理案件1 388件,结案1 340件,结案率为96.5%,超额完成91%的工作目标。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成《内蒙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内蒙古劳动合同规定》、《内蒙古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条例》起草任务,等待颁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主动监察、劳动保障年检、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63万户,受理并立案群众举报342件,结案335件,结案率96.6%。改革现行审批制度,坚持政事分开、理顺职能、明确权限、政务公开的原则,核减行政审批项目20项,实现少审批、多服务、重监管,加强宏观调控,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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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名录】
    厅长 党组书记:王维山
    副   厅    长:刘建一
                  布仁(蒙古族)
    纪检组长:张树新(蒙古族)
    【概况】2001年,实行按月调度、按月通报、定期督查,实施动态管理;按季向社会公布两个确保情况,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时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对困难地区和困难行业、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把苗头性、隐患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尽管各级财政、企业面临诸多困难,但由于各地共同努力,加上党中央财政的支持,使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为国企改革脱困创造条件,维护社会稳定。
        是年,全区累计出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6.27万人(其中上年结转10.05万人,当年新增6.22万人),期末实有7.92万人,全部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并代缴了三项社会保险费;全年共使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95亿元,其中:用于发放基本生活费3.43亿元、代缴三项社会保险费1.52亿元。全区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61.93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均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全年发放养老金37.03亿元;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达到61.02万人,社会化发放率98.5%;在确保当期发放的同时,补发养老金历史拖欠1.2亿元。
    【再就业工作】2001年,在全力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工作重点向再就业转移。内蒙古在就业环境不宽松、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再就业率稳步提高,全区有8.18万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50.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的20个百分点。
    【社区就业】以社区就业为突破口,主要抓组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网络、完善优惠政策三项工作。成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社区就业协调委员会,制定自治区三年社区就业服务发展规划,下发《关于加强〈社区就业服务证书〉管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拟以自治区劳动保障、民政等10个厅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意见》。在工作中注意汲取各地的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定期发放简报,推动全区工作。适时召开全区社区就业工作现场会,交流推广先进地区经验,以促进社区就业与社区建设的紧密结合。出现了像包头市狠抓基础管理、促进社区就业,呼和浩特市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视社区就业硬件建设,赤峰市抓重点带全面,满洲里市实施小额贷款,扎实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可喜局面。经过多方努力,征得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城市促进就业试点项目的资金支持,使包头市成为全国3个试点城市之一,四年内可获得近600万元的资金支持,缓解促进社区就业资金不足的困难。全区共组建社区就业服务实体1万多户,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万多人。2001年争取自治区财政投入1 000万元,引导主办单位投入1.8亿元,新建和扩建再就业基地128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6万人。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年全区有劳服企业(含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基地)12 883家,从业人员突破20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近万人。在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全国劳服企业小企业第九届质量管理成果发布会上,内蒙古劳动服务企业获一等奖2个、三等奖9个、QC活动优秀企业奖1个。
    【再就业援助行动】为就业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全国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先后下发《在全区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再就业援助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再就业援助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对再就业援助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开展援助行动中,各地紧紧围绕“保生活、促就业、接保险”三大主题,重点扶持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困难人员,把援助行动与巩固两个确保、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区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2001年,在已确定的近4万名再就业援助对象中,有30 144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接受职业指导,33 881人接受再就业培训,26 000多人接续了社会保险关系,8 625人重新就业。
    【“并轨”工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措施。2000年,在连续两年确保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研分析,确定到2002年末全面实现并轨的目标并进行试点。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坚持并轨方向和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不动摇的原则和积极稳妥、进度服从稳定的要求,按照全区实际确定的三年三步走的构想,制定并实施“先易后难、渐次推进、适时并轨”的计划,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保老、扶中、推青”的办法,出中心、并轨与接续社会保险同步考虑;采取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帮助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等不靠。2001年召开全区并轨工作座谈会,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使并轨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在工作中,注意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并着力予以解决。并轨工作的关键:一是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二是出中心后的接保险、再就业。本着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分开,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分开,对不同企业和不同时期参加工作的职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等原则,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引导、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等措施,使工作顺利进行。是年,全区101个旗县(市区)有75个旗县(市区)实现并轨,其中阿盟、兴安盟和锡盟全面实现并轨目标,实现并轨的地区,大部分较好地理清下岗职工出中心后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问题。
    【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2001年在巩固和发展全国试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三化”成果的同时,加大全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工作力度,在场地建设、信息网络、规范运作、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目标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实现全市联网,75个旗县(市区)职业介绍机构达到自治区级优秀职业介绍机构标准,达标率为75%。健全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各项工作制度,使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走上“三化”的轨道。为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先后拟定下发劳动力市场业务流程、用工信息发布程序、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方法等规范性文件。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逐步得到规范。自治区认真落实国家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牧区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赤峰市松山区、宁城县、呼盟扎兰屯市、乌盟兴和县实施农村牧区劳动力开发试点,并确定11个旗县(市区)为自治区级农村牧区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地区。加强对全区职业介绍机构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作用。其中,指导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举办用工洽谈会82次,接待用工单位330个,接待各类求职登记人员9 000多人次,介绍成功率60%,强化职业指导工作,培训业务骨干。举办两期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提高专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培训鉴定工作】一是加强培训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先后协调计委、教育厅等部门,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全区技工学校调整改革意见》,加大对技工教育的改革力度;以主席令下发《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技能鉴定行政监督和技术支持一体化运作体系。二是按照《改革意见》积极探索技工教育的结构调整,经劳动保障部批准晋升一所高级技工学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建3所职业技术学院、2个技师培训基地,此举在全国技工学校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受到劳动保障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三是努力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开展劳动预备制和转业转岗等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技能培训,2001年培训14.4万人,超额完成年初计划。重点抓国家职业技能考评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共鉴定3.6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人,有力地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落实。
    【养老保险制度】自治区把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立“一外三化”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问题来抓,按照政策引导、稳步扩面、强化征缴、规范管理、改善服务的原则,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养老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扩面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只要开办企业、招用职工就要参加社会保险,并逐级下达扩面任务,稳定参保人数,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区各类企业应参统职工196.47万人,实际参统194.61万人,覆盖率99.1%,其中新参统4.4万人,比上年纯增1.4万人。兴安盟把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作为扩面工作的重点,明确下岗分流人员续保的政策规定及缴费办法和标准。征缴方面,建立与地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地税部门认真做好参保登记、稽核缴费基数等基础性工作,促进征缴率的稳步提高。地税部门年收缴社会保险费38.7亿元,其中收缴养老保险费29.9亿元,在接交的第一年就取得较好成绩。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对重点欠费企业建立分级监控制度,实行动态跟踪,年内收回企业欠费1.92亿元。管理方面,强化基础建设,个人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方面,社会化发放成果得到巩固,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有新的进展,全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离退休人员17.5万人,占27.8%。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年,坚持“三改并举,同步推进”的方针和“稳步扩面,强化管理,健全系统,完善政策”的思路,以重点组织启动实施,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个人账户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等政策措施,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在绝大部分地区组织实施,全区94个统筹地区已有87个启动运行新制度,启动面93%,覆盖人数179.53万人,覆盖率55.6%,启动面和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收支平衡并有结余,社会各界对改革初步理解。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开始起步,管理制度逐步加强,重点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督管理,规范给付办法和结算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至年底已有8.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做到全覆盖,大额医疗保险实现同时起步;为确保医保工作稳步运行,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监控管理力度,有效遏制了一些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在抓规范运行的基础上,修改上报自治区级在呼市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
    【工伤 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是年,全区已有36个旗县实行工伤保险,占旗县总数的36%,参保人数为36.4万人,覆盖率为31%;有31个旗县实行生育保险,占旗县总数的31%,参保人数为23.4万人,覆盖率为20%。
    【劳动关系和劳动工资调控工作】2001年,以紧紧围绕研究和解决新时期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为基础,继续扩大推行劳动合同制范围,提高合同签订比例,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围绕国企改革,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劳动合同制工作】2001年初下达推行劳动合同制任务和指标,并确定了推行劳动合同制重点,通过采取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和重点监控等措施,巩固和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9%,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3.3%,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77.3%。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同时,加强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企业不规范行为。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全区已普遍实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并在指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呼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海市和乌兰浩特市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完善劳动力市场发挥积极的作用。
    【劳动争议】加强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控工作,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三级突发事件监控信息网络,有效监控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二是加大劳动争议发生的源头控制,把好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合同的审核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劳动合同鉴证通过率和集体合同审核通过率均达到98%;三是妥善处理了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2001年全区共受理案件1 388件,结案1 340件,结案率为96.5%,超额完成91%的工作目标。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成《内蒙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内蒙古劳动合同规定》、《内蒙古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条例》起草任务,等待颁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主动监察、劳动保障年检、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63万户,受理并立案群众举报342件,结案335件,结案率96.6%。改革现行审批制度,坚持政事分开、理顺职能、明确权限、政务公开的原则,核减行政审批项目20项,实现少审批、多服务、重监管,加强宏观调控,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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