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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卷

  • 公安
  • 【领导名录】
    厅  长:李庆玉(11月离任)
            祝广垲(11月任职)
    副厅长:包力特格尔(蒙古族 3月病故)
            宋建中
            阿斯林(蒙古族)
            王福森
    纪 委 书 记:张恩
    政治部主任:朱荣
    【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把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落实到派出所,进一步夯实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和秘密力量建设。根据美国“9·11”事件后维护稳定形势的变化,及时研究部署、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的工作。严密边境地区治安管理和口岸、边防线查控,有效地防止境内外敌对分子、民族分裂分子闯关和偷渡入出境,防止境外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通过中蒙、中俄边境进入自治区进行恐怖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境外敌对宗教势力渗透和境内非法宗教活动。加大对“法轮功”打击力度。
    【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地化解一批群体性事件苗头。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进行调研,提出对策。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和修订9个处置不同类型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预案。包头市、通辽市、呼盟等地公安机关组织巡警防暴队伍进行合成演练,提高处置突发性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能力。及时依法妥善处置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未发生因处置工作不当造成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和问题。大林公安局根据林区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五项处置措施,有效地维护大兴安岭林区的社会稳定。2001年,全区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556起,涉及31 005人次,同比起数下降34%,人数增加19.1%,都得到妥善处置。
    【严打整治】全区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闻警即动。4月初迅速启动“严打”整治斗争,下半年组织开展三次全区性的战役行动,各地还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一些区域性打击行动。自治区公安厅先后下派“严打”整治巡视组、督导组、调查组和督战组80多个近200人,深入下去对城区、农村、牧区社会治安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督促严打整治斗争。扫黑除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治爆缉枪,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三条战线,协调行动,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战果。全区社会面治安秩序有所好转,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刑事案件升幅回落49个百分点,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等五类暴力性犯罪案件升幅回落31.8个百分点,盗窃案件升幅回落44.8个百分点。呼和浩特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深入调查摸排,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加大侦查破案力度,全市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9个。呼铁公安机关努力发挥铁路站车查缉堵截的特有优势,建立追逃的长效机制,严打整治斗争取得较好战果。全年全区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 766起,抓获作案成员21 72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9.5%。收缴枪支11 870支,销毁枪支21 508支。收缴炸药115.6万公斤和大量烟花爆竹,销毁炸药和烟花爆竹半成品、原料47.7吨。侦结经济犯罪案件494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 604.4万元。
    坚持打击与整治相结合,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治安管理。对治安混乱的地区、部位、场所进行初步整治。乌盟公安局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整治枪爆隐患,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巴盟公安机关以推行“供应卡”制度为龙头,实施危爆物品规范化管理,努力探索建立危爆物品管理长效机制。阿盟公安机关对危爆物品管理进行比较彻底的整顿,规范管理。包头市公安机关实行主动防范警务制,完成打防控机制,提高防控能力。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发挥防范主力军作用。锡盟公安机关针对牧区实际,以严打整治斗争为契机,大力推进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牧区治安稳定。
    【基础所队建设】各地公安机关调整整顿责任区刑警中队,布局更加合理,战斗力明显增强。部署开展2001~2003年全区公安派出所正规划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看守所、戒毒所、收教所等级化管理活动以及治安拘留所达标创优活动。全区监管场所在收押人员增多、工作任务繁重、监管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加强文明安全管理,事故下降。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综治委部署,6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了“两口一屋”(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出租屋)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基础创安活动。整顿加强群防群治组织。乌海市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突出抓派出所基础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全市派出所基础工作有明显进步。
    【行政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公安机关为西部大开发服务“二十三条”措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自治区公安厅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事项38项,保留21项,取消6项,下放11项,精减比例达44.74%。在公民因私出国审批方面,自治区公安厅向盟市公安局下放4个方面30项审批权,下放审批权比例达71.42%,已将77%的出入境证照审批权下放到盟市公安机关。简化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全区因私出国(境)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在2000年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基础上,进行出入境中介机构“信誉等级”管理试点工作和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对境外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加强和改进管理,在二连浩特市开展取消境外人员住宿点限制试点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不再办理粮油供应关系手续,全区所有大中小城镇落户19 800人。实行大中专院校(技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凡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技校)招收的区内新生,入学时不再从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就业后可迁入工作所在地或转为城镇户口。圆满完成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平安大道”的创建工作得到巩固和提高,借鉴110国道创建“平安大道”的成功经验,呼大公路呼市段、109国道伊盟段、111国道赤峰市段、305国道通辽段的创建活动已初见成效。7月,公安厅领导代表公安部出访蒙古国参加蒙古国警察局成立80周年庆典,圆满完成出访任务。选送2名女民警执行联合国维和民事警察任务。加强了与俄罗斯、蒙古国地区警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科技强警战略】完成全区“金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公安信息通信主干道一级网DDN2M电路开通工作,二、三级网2M数字电路正在抓紧建设。厅机关完成计算机局域网改造工作,实现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网,并开通公安厅至盟市的电子邮件系统。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12个盟市公安局全部完成人口信息全国联网工程。与联通公司合作,建立自治区公安厅警用集群寻呼台,全区8 000余名民警装备了集群寻呼机。呼盟公安局实施“保障工程”,加大科技投入,至年底实现了全盟所有旗市公安局通讯程控化,全部开通公安专网。公安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展开。成功破获一批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犯罪案件。在国家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举办全区毒化培训班。运用技术手段破获一批大要案件,协外抓获一批重大逃犯,获取了大量的情报信息。配发110余万元的民警个人防护器材。加强对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推动社会技防工作。在公安部专家的帮助下,对全区35家防盗门生产厂产品进行检测。
    【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第二批6盟、54个旗县市公安局和第三批自治区公安厅和12个盟市公安局机关“三项教育”,整顿后进单位36个,分离培训民警1 768人,占参加民警总数的5.79%,其中厅机关分离培训民警37人,占厅机关参加民警总数的7%。使民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为队伍的长远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继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推行警务公开。在自治区公安厅设立居民身份证办证大厅,方便群众办证。锡盟、呼盟、兴安盟等地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公安现役官兵积极参加冬春季抗雪灾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及机关民警向锡盟灾区捐款15万元、衣物2 324件。圆满完成是年优秀大学生选拔录用工作,择优录取97名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自治区公安厅公开考录了8名计算机专业人员,从近几年考录分配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优秀大学生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了10名文秘工作人员,强化“凡进必考”的进人导向。调整了乡镇(苏木)派出所布局。完成全区高等学校公安机关体制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举办旗县(市区)公安局长和盟市公安局机关科(处)队长培训班8期、698人。在海拉尔和包头分片举办公安机关警务技能骨干培训班,培训学员162人。全区举办民警基本素质考试和领导任职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培训班8期、72人。完成全区公安刑事、技术侦查队试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试点工作,1 312人参加考试。组织开展全区刑侦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复习考试和评定工作。在全区5个地级市首次开展户籍内勤持证上岗竞争考试,切实加强户籍民警队伍建设。对全区700多名禁毒民警进行任职资格考试。内蒙古人民警察学校升格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首批招收高职学生500人。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有力地配合严打整治斗争、“三项教育”等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心任务。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集体和民警,有全国优秀公安局3个,全国人民满意基层单位15个,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4名,“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5个,自治区先进公安局10个,自治区级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公安局18个、全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100个和人民满意民警500名,严打整治斗争中3个集体荣立二等功,3名民警荣立一等功,28名民警荣立二等功。全年有5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217个集体、1 401名民警荣立一、二、三等功。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文明办联合表彰全区公安系统十佳警嫂。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建立先进典型联系制度,加强跟踪培养。按照党中央组织部、政法委和公安部党委部署,完成公安武警边防部队领导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对消防支队级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结合“三项教育”在现役部队中进行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狠抓条令条例的落实,加强部队管理,维护了队伍的安全稳定。
    【执法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有20个旗县(市区)公安局被评为全区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继续开展纠正立案统计不实工作,立案更接近实际情况。按照自治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两保”(保外就医、取保候审)、“减刑、假释”专项检查,有效地减少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全区公安机关追究18起、18人违法办案责任。继续开展反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三项治理”工作,有效地遏制三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通辽市公安机关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警兴局之路,狠抓执法办案,提高执法质量,有力地带动全面工作。兴安盟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使全盟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继续狠抓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继续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配合自治区纠风办、自治区交通厅完成对全区12个盟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核验收工作,已通过国家验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暂行办法》,畅通外部监督渠道,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监督投诉301件,都及时予以查证、处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督查机构,12个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98个旗县(市、区)公安局成立督查机构。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组织明查暗访,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处分执行情况和办案质量进行检查。自治区公安厅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全区公安机关共发生(发现)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43起、180人,同比分别上升17.2%和8.4%,查处172人,追究领导责任18人。
    【先进人物】
       包力特格尔 蒙古族,  原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2001年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郝光东 蒙古族,  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处长,2001年获公安部个人一等功、自治区优秀公务员。
       高健 女,  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副处长,2001年11月被评为国家体育总局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范新 义  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2001年2月荣获公安部一等功。
       赵慧山  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政委,2001年10月荣获公安部科学技术三等奖。
       王瑞平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机要科科长,2001年12月获党中央办公厅一等功。
       刘新俭  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主任科员,2001年6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周明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科长,2001年2月获自治区政府全区勘界工作先进个人二等功。
       关黎明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工作人员,2001年12月获自治区政府全区勘界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功。
       娜仁 女,蒙古族,  公安厅宣传处工作人员,2001年2月荣获公安部一等功。
       金丽军 女,  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工作人员,2001年3月被评为全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
       霍卫星  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工作人员,2001年3月被评为全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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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
  • 【领导名录】
    厅  长:李庆玉(11月离任)
            祝广垲(11月任职)
    副厅长:包力特格尔(蒙古族 3月病故)
            宋建中
            阿斯林(蒙古族)
            王福森
    纪 委 书 记:张恩
    政治部主任:朱荣
    【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把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落实到派出所,进一步夯实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和秘密力量建设。根据美国“9·11”事件后维护稳定形势的变化,及时研究部署、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的工作。严密边境地区治安管理和口岸、边防线查控,有效地防止境内外敌对分子、民族分裂分子闯关和偷渡入出境,防止境外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通过中蒙、中俄边境进入自治区进行恐怖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境外敌对宗教势力渗透和境内非法宗教活动。加大对“法轮功”打击力度。
    【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地化解一批群体性事件苗头。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进行调研,提出对策。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和修订9个处置不同类型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预案。包头市、通辽市、呼盟等地公安机关组织巡警防暴队伍进行合成演练,提高处置突发性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能力。及时依法妥善处置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未发生因处置工作不当造成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和问题。大林公安局根据林区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五项处置措施,有效地维护大兴安岭林区的社会稳定。2001年,全区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556起,涉及31 005人次,同比起数下降34%,人数增加19.1%,都得到妥善处置。
    【严打整治】全区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闻警即动。4月初迅速启动“严打”整治斗争,下半年组织开展三次全区性的战役行动,各地还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一些区域性打击行动。自治区公安厅先后下派“严打”整治巡视组、督导组、调查组和督战组80多个近200人,深入下去对城区、农村、牧区社会治安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督促严打整治斗争。扫黑除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治爆缉枪,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三条战线,协调行动,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战果。全区社会面治安秩序有所好转,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刑事案件升幅回落49个百分点,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等五类暴力性犯罪案件升幅回落31.8个百分点,盗窃案件升幅回落44.8个百分点。呼和浩特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深入调查摸排,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加大侦查破案力度,全市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9个。呼铁公安机关努力发挥铁路站车查缉堵截的特有优势,建立追逃的长效机制,严打整治斗争取得较好战果。全年全区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 766起,抓获作案成员21 72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9.5%。收缴枪支11 870支,销毁枪支21 508支。收缴炸药115.6万公斤和大量烟花爆竹,销毁炸药和烟花爆竹半成品、原料47.7吨。侦结经济犯罪案件494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 604.4万元。
    坚持打击与整治相结合,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治安管理。对治安混乱的地区、部位、场所进行初步整治。乌盟公安局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整治枪爆隐患,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巴盟公安机关以推行“供应卡”制度为龙头,实施危爆物品规范化管理,努力探索建立危爆物品管理长效机制。阿盟公安机关对危爆物品管理进行比较彻底的整顿,规范管理。包头市公安机关实行主动防范警务制,完成打防控机制,提高防控能力。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发挥防范主力军作用。锡盟公安机关针对牧区实际,以严打整治斗争为契机,大力推进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牧区治安稳定。
    【基础所队建设】各地公安机关调整整顿责任区刑警中队,布局更加合理,战斗力明显增强。部署开展2001~2003年全区公安派出所正规划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看守所、戒毒所、收教所等级化管理活动以及治安拘留所达标创优活动。全区监管场所在收押人员增多、工作任务繁重、监管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加强文明安全管理,事故下降。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综治委部署,6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了“两口一屋”(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出租屋)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基础创安活动。整顿加强群防群治组织。乌海市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突出抓派出所基础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全市派出所基础工作有明显进步。
    【行政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公安机关为西部大开发服务“二十三条”措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自治区公安厅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事项38项,保留21项,取消6项,下放11项,精减比例达44.74%。在公民因私出国审批方面,自治区公安厅向盟市公安局下放4个方面30项审批权,下放审批权比例达71.42%,已将77%的出入境证照审批权下放到盟市公安机关。简化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全区因私出国(境)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在2000年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基础上,进行出入境中介机构“信誉等级”管理试点工作和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对境外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加强和改进管理,在二连浩特市开展取消境外人员住宿点限制试点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不再办理粮油供应关系手续,全区所有大中小城镇落户19 800人。实行大中专院校(技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凡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技校)招收的区内新生,入学时不再从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就业后可迁入工作所在地或转为城镇户口。圆满完成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平安大道”的创建工作得到巩固和提高,借鉴110国道创建“平安大道”的成功经验,呼大公路呼市段、109国道伊盟段、111国道赤峰市段、305国道通辽段的创建活动已初见成效。7月,公安厅领导代表公安部出访蒙古国参加蒙古国警察局成立80周年庆典,圆满完成出访任务。选送2名女民警执行联合国维和民事警察任务。加强了与俄罗斯、蒙古国地区警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科技强警战略】完成全区“金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公安信息通信主干道一级网DDN2M电路开通工作,二、三级网2M数字电路正在抓紧建设。厅机关完成计算机局域网改造工作,实现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网,并开通公安厅至盟市的电子邮件系统。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12个盟市公安局全部完成人口信息全国联网工程。与联通公司合作,建立自治区公安厅警用集群寻呼台,全区8 000余名民警装备了集群寻呼机。呼盟公安局实施“保障工程”,加大科技投入,至年底实现了全盟所有旗市公安局通讯程控化,全部开通公安专网。公安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展开。成功破获一批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犯罪案件。在国家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举办全区毒化培训班。运用技术手段破获一批大要案件,协外抓获一批重大逃犯,获取了大量的情报信息。配发110余万元的民警个人防护器材。加强对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推动社会技防工作。在公安部专家的帮助下,对全区35家防盗门生产厂产品进行检测。
    【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第二批6盟、54个旗县市公安局和第三批自治区公安厅和12个盟市公安局机关“三项教育”,整顿后进单位36个,分离培训民警1 768人,占参加民警总数的5.79%,其中厅机关分离培训民警37人,占厅机关参加民警总数的7%。使民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为队伍的长远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继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推行警务公开。在自治区公安厅设立居民身份证办证大厅,方便群众办证。锡盟、呼盟、兴安盟等地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公安现役官兵积极参加冬春季抗雪灾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及机关民警向锡盟灾区捐款15万元、衣物2 324件。圆满完成是年优秀大学生选拔录用工作,择优录取97名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自治区公安厅公开考录了8名计算机专业人员,从近几年考录分配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优秀大学生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了10名文秘工作人员,强化“凡进必考”的进人导向。调整了乡镇(苏木)派出所布局。完成全区高等学校公安机关体制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举办旗县(市区)公安局长和盟市公安局机关科(处)队长培训班8期、698人。在海拉尔和包头分片举办公安机关警务技能骨干培训班,培训学员162人。全区举办民警基本素质考试和领导任职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培训班8期、72人。完成全区公安刑事、技术侦查队试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试点工作,1 312人参加考试。组织开展全区刑侦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复习考试和评定工作。在全区5个地级市首次开展户籍内勤持证上岗竞争考试,切实加强户籍民警队伍建设。对全区700多名禁毒民警进行任职资格考试。内蒙古人民警察学校升格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首批招收高职学生500人。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有力地配合严打整治斗争、“三项教育”等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心任务。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集体和民警,有全国优秀公安局3个,全国人民满意基层单位15个,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4名,“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5个,自治区先进公安局10个,自治区级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公安局18个、全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100个和人民满意民警500名,严打整治斗争中3个集体荣立二等功,3名民警荣立一等功,28名民警荣立二等功。全年有5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217个集体、1 401名民警荣立一、二、三等功。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文明办联合表彰全区公安系统十佳警嫂。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建立先进典型联系制度,加强跟踪培养。按照党中央组织部、政法委和公安部党委部署,完成公安武警边防部队领导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对消防支队级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结合“三项教育”在现役部队中进行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狠抓条令条例的落实,加强部队管理,维护了队伍的安全稳定。
    【执法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有20个旗县(市区)公安局被评为全区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继续开展纠正立案统计不实工作,立案更接近实际情况。按照自治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两保”(保外就医、取保候审)、“减刑、假释”专项检查,有效地减少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全区公安机关追究18起、18人违法办案责任。继续开展反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三项治理”工作,有效地遏制三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通辽市公安机关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警兴局之路,狠抓执法办案,提高执法质量,有力地带动全面工作。兴安盟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使全盟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继续狠抓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继续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配合自治区纠风办、自治区交通厅完成对全区12个盟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核验收工作,已通过国家验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暂行办法》,畅通外部监督渠道,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监督投诉301件,都及时予以查证、处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督查机构,12个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98个旗县(市、区)公安局成立督查机构。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组织明查暗访,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处分执行情况和办案质量进行检查。自治区公安厅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全区公安机关共发生(发现)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43起、180人,同比分别上升17.2%和8.4%,查处172人,追究领导责任18人。
    【先进人物】
       包力特格尔 蒙古族,  原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2001年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郝光东 蒙古族,  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处长,2001年获公安部个人一等功、自治区优秀公务员。
       高健 女,  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副处长,2001年11月被评为国家体育总局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范新 义  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2001年2月荣获公安部一等功。
       赵慧山  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政委,2001年10月荣获公安部科学技术三等奖。
       王瑞平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机要科科长,2001年12月获党中央办公厅一等功。
       刘新俭  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主任科员,2001年6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周明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科长,2001年2月获自治区政府全区勘界工作先进个人二等功。
       关黎明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工作人员,2001年12月获自治区政府全区勘界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功。
       娜仁 女,蒙古族,  公安厅宣传处工作人员,2001年2月荣获公安部一等功。
       金丽军 女,  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工作人员,2001年3月被评为全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
       霍卫星  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工作人员,2001年3月被评为全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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