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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卷

  • 法制
  • 【领导名录】
    主  任:布小林(女 蒙古族)
    副主任: ***
           丁才
           刘廷山
    【行政立法】对现在仍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开展清理工作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需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自治区法制办组织了对自治区历年发布的、现在仍在发生法律效力的法规、规章的大规模清理工作。共清理地方性法规41件,拟修改5件;清理自治区政府规章87件,已废止4件,修改5件。通过上述清理工作,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的发展。
        完成9件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的起草 协调及审查自治区法制办按照200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起草、修改和审查了自治区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6件,即:《满洲里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完成组织起草和审查的政府规章4件,即:《内蒙古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等。上述立法工作的完成,有效地填补自治区一些执法依据方面的空白,为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有力的保障。
    对自治区政府4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切实保证下位文件不与上位文件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及同级文件之间的协调一致,从源头上保证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
        参与大量国家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转送自治区法制办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48件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认真的研究探讨,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新法的出台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共24件,解决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
    【行政复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承办呼和浩特市第五中学不服呼和浩特市政府土地确权案,呼和浩特市车辆修配厂不服呼和浩特市政府土地确权案,包头梅力更庙不服包头市政府土地确权案,赤峰市红山区农行不服赤峰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案,内蒙古电影制片厂申请撤销呼和浩特市政府处理土地争议决定案,赤峰市红山区农业银行申请撤销赤峰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案,内蒙古自治区地勘院申请撤销呼和浩特市政府土地使用权批复案,内蒙古永和祥农牧业新技术有限公司不服自治区工商局撤销变更登记决定案,克什克腾旗沙龙沟铅锌矿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案,通辽市民航路小学申请撤销通辽市政府处理土地争议决定案,呼市赛罕区七圪台村委会申请撤销呼市政府处理土地争议决定案,神华集团申请撤销自治区政府内政发〔1998〕118号文件案等12起行政复议案件(含上年结转3件)。对上述案件,有些以下达行政复议决定的方式纠正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有的则以行政协调方式顺利解决了问题。
        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上年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起,即达拉特旗农民不服自治区政府土地确权批复而上诉到自治区高级法院的诉讼案件。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以行政复议法为依据,向自治区高院重申了土地案件应属复议前置的原则,出具相关证据并履行法定诉讼程序。自治区高院采纳了该意见,依法下达驳回原告上诉的最终裁定。
        依法协调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未纳入行政复议程序的行政争议也予以高度重视并做相应的解决。全年协调解决这类行政争议20余件,较好地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答复法律咨询 解决经济纠纷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近百起,并解答大量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法律咨询。通过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努力,很多争议和纠纷得到合理解决。
    【法制监督】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年,共审查各厅局、盟市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6件。为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研究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报请自治区政府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对当前政出多门、文件打架、随意处罚等违法行政现象将起到不可忽视的制约和规范作用。
        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分期培训及执法资格认定全年发放培训教材2 577册,办班10次,培训执法人员583人次,发放执法证件2 577件。发布《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年检审核工作的通知》,对年检时间、方式方法等问题做了规定。至10月底,已审核30个区直执法部门报送年检的955个行政执法证件。
        重新审核 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针对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法制办对89个区直行政执法机构重新进行审核和确认。其中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57个,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构10个,由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构22个。以上行政执法主体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件进行了公布。
        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在呼和浩特市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建议,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论证和上报国务院审批等环节的工作。
        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是年,就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情况在区内外进行调查研究,将有关意见和反映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务院法制办。并研究修订考核标准和办法,与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起分为四个组,对盟市和厅局开展考核评议工作。
    【法制培训和宣传】组织法制专题讲座和研究班5月底,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杨景宇到呼和浩特做“入世与政府规制”的专题报告,包括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内的全区300余名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听取报告。9月,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行政学院的支持配合下,举办全区首期盟市厅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填补行政学院培训高级公务员的空白。这期培训班共有70余名盟市长和厅局长参加学习和研究。通过类似的专题讲座和高级研究班,有效地提高了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对工作在一线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5月,在上海内蒙古自治区干部培训基地组织全区行政复议、法制监督培训班,各盟市、部分旗县法制工作一线的约60人参加培训。8月初,会同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在呼和浩特举办《立法法》培训班,各盟市、各部门约80人参加培训。11月初,在巴彦浩特举办全区行政复议案例研讨会,来自10个盟市、15个厅局及部分旗县的政府法制工作者共40人参加会议。
        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全年编辑发行《政府与法制》4期,约40万字;《政府法制工作动态》22期,约24万字。重点刊发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法制建设的文件、讲话,自治区发布的法规、规章,法学专家具有独到见解的论文,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法制工作的经验文章,等等,对指导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向全社会宣传法制思想,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机关队伍建设】强化机关党组织建设 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法制办党组的领导下,改选法制办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保证了厅级干部民主生活会、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法制办全员参加了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庆祝建党80周年文艺汇演。积极救灾助学,捐款捐物,为灾区和贫困地区人民献上一份爱心。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分层次举办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各处集中学习等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为重点,深入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政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等内容。
        狠抓机关队伍建设在自治区人事厅的配合下,采取公开考试、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全办年轻干部中选拔任用了一批副处级干部。组织严格的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工作,通过科学而规范的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强中选好,好中选优,选拔了3名年轻的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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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
  • 【领导名录】
    主  任:布小林(女 蒙古族)
    副主任: ***
           丁才
           刘廷山
    【行政立法】对现在仍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开展清理工作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需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自治区法制办组织了对自治区历年发布的、现在仍在发生法律效力的法规、规章的大规模清理工作。共清理地方性法规41件,拟修改5件;清理自治区政府规章87件,已废止4件,修改5件。通过上述清理工作,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的发展。
        完成9件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的起草 协调及审查自治区法制办按照200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起草、修改和审查了自治区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6件,即:《满洲里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完成组织起草和审查的政府规章4件,即:《内蒙古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等。上述立法工作的完成,有效地填补自治区一些执法依据方面的空白,为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有力的保障。
    对自治区政府4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切实保证下位文件不与上位文件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及同级文件之间的协调一致,从源头上保证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
        参与大量国家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转送自治区法制办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48件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认真的研究探讨,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新法的出台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共24件,解决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
    【行政复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承办呼和浩特市第五中学不服呼和浩特市政府土地确权案,呼和浩特市车辆修配厂不服呼和浩特市政府土地确权案,包头梅力更庙不服包头市政府土地确权案,赤峰市红山区农行不服赤峰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案,内蒙古电影制片厂申请撤销呼和浩特市政府处理土地争议决定案,赤峰市红山区农业银行申请撤销赤峰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案,内蒙古自治区地勘院申请撤销呼和浩特市政府土地使用权批复案,内蒙古永和祥农牧业新技术有限公司不服自治区工商局撤销变更登记决定案,克什克腾旗沙龙沟铅锌矿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案,通辽市民航路小学申请撤销通辽市政府处理土地争议决定案,呼市赛罕区七圪台村委会申请撤销呼市政府处理土地争议决定案,神华集团申请撤销自治区政府内政发〔1998〕118号文件案等12起行政复议案件(含上年结转3件)。对上述案件,有些以下达行政复议决定的方式纠正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有的则以行政协调方式顺利解决了问题。
        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上年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起,即达拉特旗农民不服自治区政府土地确权批复而上诉到自治区高级法院的诉讼案件。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以行政复议法为依据,向自治区高院重申了土地案件应属复议前置的原则,出具相关证据并履行法定诉讼程序。自治区高院采纳了该意见,依法下达驳回原告上诉的最终裁定。
        依法协调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未纳入行政复议程序的行政争议也予以高度重视并做相应的解决。全年协调解决这类行政争议20余件,较好地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答复法律咨询 解决经济纠纷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近百起,并解答大量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法律咨询。通过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努力,很多争议和纠纷得到合理解决。
    【法制监督】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年,共审查各厅局、盟市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6件。为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研究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报请自治区政府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对当前政出多门、文件打架、随意处罚等违法行政现象将起到不可忽视的制约和规范作用。
        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分期培训及执法资格认定全年发放培训教材2 577册,办班10次,培训执法人员583人次,发放执法证件2 577件。发布《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年检审核工作的通知》,对年检时间、方式方法等问题做了规定。至10月底,已审核30个区直执法部门报送年检的955个行政执法证件。
        重新审核 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针对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法制办对89个区直行政执法机构重新进行审核和确认。其中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57个,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构10个,由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构22个。以上行政执法主体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件进行了公布。
        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在呼和浩特市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建议,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论证和上报国务院审批等环节的工作。
        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是年,就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情况在区内外进行调查研究,将有关意见和反映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务院法制办。并研究修订考核标准和办法,与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起分为四个组,对盟市和厅局开展考核评议工作。
    【法制培训和宣传】组织法制专题讲座和研究班5月底,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杨景宇到呼和浩特做“入世与政府规制”的专题报告,包括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内的全区300余名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听取报告。9月,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行政学院的支持配合下,举办全区首期盟市厅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填补行政学院培训高级公务员的空白。这期培训班共有70余名盟市长和厅局长参加学习和研究。通过类似的专题讲座和高级研究班,有效地提高了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对工作在一线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5月,在上海内蒙古自治区干部培训基地组织全区行政复议、法制监督培训班,各盟市、部分旗县法制工作一线的约60人参加培训。8月初,会同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在呼和浩特举办《立法法》培训班,各盟市、各部门约80人参加培训。11月初,在巴彦浩特举办全区行政复议案例研讨会,来自10个盟市、15个厅局及部分旗县的政府法制工作者共40人参加会议。
        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全年编辑发行《政府与法制》4期,约40万字;《政府法制工作动态》22期,约24万字。重点刊发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法制建设的文件、讲话,自治区发布的法规、规章,法学专家具有独到见解的论文,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法制工作的经验文章,等等,对指导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向全社会宣传法制思想,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机关队伍建设】强化机关党组织建设 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法制办党组的领导下,改选法制办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保证了厅级干部民主生活会、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法制办全员参加了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庆祝建党80周年文艺汇演。积极救灾助学,捐款捐物,为灾区和贫困地区人民献上一份爱心。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分层次举办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各处集中学习等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为重点,深入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政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等内容。
        狠抓机关队伍建设在自治区人事厅的配合下,采取公开考试、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全办年轻干部中选拔任用了一批副处级干部。组织严格的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工作,通过科学而规范的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强中选好,好中选优,选拔了3名年轻的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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