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2卷  /  经济

2002卷

  • 供销合作
  • 【领导名录】
    理事会
    副主任:王政和
            田培良
    监事会
    主  任:敖伦(蒙古族)
    副主任:侯小玲(女)
    【扭亏增盈】2001年,全区供销社系统继续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开拓经营,强化管理,巩固扭亏增盈成果。从总体上看,全系统继2000年扭转持续10年亏损局面实现扭亏为盈之后,2001年整体经济运行情况继续呈良性发展态势。全系统13个汇总核算单位当年全部实现盈利,其中,7个盟市供销社连续2年盈利,区社直属企业连续4年盈利,包头市供销社在全系统率先实现利润超百万元。全系统盈利企业和基层社同比增盈166万元,增幅为20.8%;亏损面为6.2%,同比降低6.3个百分点。
    【农资供应和农畜产品购销】是年,全系统组织供应化肥200万吨(标吨,下同),其中,磷酸二铵84万吨、尿素56万吨、硝铵12万吨、复合肥16万吨,农药、农地膜充足供应,化肥供应量占到全区社会需求量的80%以上,充分发挥农资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保证自治区农业生产需求。一是狠抓货源落实,确保及时供应。自治区农资公司在抓好党中央调控化肥货源落实调运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外汇配额20万吨;为化肥生产厂家总代理、总经销,落实货源。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缓解资金紧张矛盾。协调自治区农行落实化肥经营资金,保证化肥及时调入和下摆。三是完善农资集团化经营运作模式,改进营销方式,健全营销服务网络。在重点产粮区、铁路沿线和重点集镇组建紧密型分公司15个,半紧密型分公司5个,供应种肥82万标吨,优质追肥31万标吨,占全系统化肥供应量的60%以上。四是积极参与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从供销社农资系统流入市场,并配合工商、农业等部门开展“红盾”专项打假行动,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供销社与其它执法部门配合,共出动检查人员3 472人次,出动车辆1 149次,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3个,取缔无照经营117户。全系统收购各类农副产品30 030万元,毛绒收购量占到全区社会总产量的40%以上,收购粮食27 801吨,蜂蜜1 038吨,供应茶叶15.7万担,大宗农畜产品经营居农村牧区主营地位。
    【基层社改革】各盟市供销社围绕把基层社逐步办成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全面推进基层社改造重组步伐。通过拍卖、兼并、自行解体、依法破产等形式,淘汰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使冗员和债务包袱初步得到解决。部分地区加大开放办社力度,依托供销社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吸纳原供销社职工、农牧民经纪人和农村牧区各类经济组织投资入股,按照经济区域布局和股份合作制原则重新组建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组织,在资本构成和劳动用工上打破供销社自成体系的格局,强化合作经济组织优势。乌盟供销社加快资产优化配制、经营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步伐,重新构筑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网络体系。全盟重组基层社64个,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36个,发展乡村级综合服务站159个。呼市托县供销社通过依法破产的途径,解决基层社人员分流和债务包袱问题。同时,结合全县行政村网点布局,选择78个基础设施完善、为农服务实力强的原基层社经营网点和相关人员入股组建村级综合服务站,重建基层经营服务网络。整体上看,基层社经济效益趋于好转,经营布局有所优化,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富民兴社的典型。2001年,全区基层供销社实现营业收入6.3亿元,同比增长26%;盈亏相抵后实现净利润134万元,同比减亏增盈239万元,减亏增盈幅度为127%;亏损面为2.6%,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全区有基层社662个,组建专业合作社165个、村级综合服务站510个、庄稼医院112个。是年,全系统有3个基层社、6个专业合作社、3个村级综合服务站、4所庄稼医院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为“四个100示范服务先进典型”单位。
    【社属企业改革】
        盟市旗县社属企业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通过改组改造、联合重组、兼并破产、关闭解体、拍卖出售、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淘汰一批规模小、实力差、竞争力不强的亏损企业;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培育创利水平高、服务功能强、有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使社有资产的运营质量有明显提高。企业改革的重点已由“减员、减债、减负”转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来。是年,全系统社属企业改制面在90%以上,社属企业盈亏相抵实现净利润330万元。在351户盟市、旗县级社属企业中,股份制企业20个,股份合作制企业46个,中外合资企业1个。区社直属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经过改革转制和结构调整,自治区供销社关闭、破产10户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突出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运作的要求,集中力量办好农资、毛绒、农畜产品加工等骨干龙头企业;对保留重组的5户直属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制度,以经理层为主的经营者持大股,企业内部组建股金管理委员会,对股金和企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通过调整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组织体制】全区旗县以上供销社加快职能转变步伐,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政策协调和指导服务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年内,全区12个盟市、88个旗县供销社中,有9个盟市、62个旗县供销社机关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个盟市、13个旗县供销社机关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差额补贴解决。从总体上看,供销社组织体系和职工队伍基本趋于稳定,改革与发展的外部环境有所改善。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全区各级供销社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助农(牧)增收成效明显。一是农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的规模、水平和为农牧服务能力有所提高,涌现出一批有竞争优势、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各地供销社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资源特色,发展订单农牧业,培育流通型龙头企业,壮大社办工业企业。赤峰市喀喇沁旗供销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与全旗16个基层社、3 800户农民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与全国10多家烟厂签订产销合同,实现销售收2.43亿元,助农增收1.78亿元,为国家创税5 994万元,供销社增收2 000多万元。公司已达到国家九部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认定标准。是年,全区供销社系统拥有一定规模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16家,年产值1.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近2亿元,实现利税1 300万元。二是兴办专业合作社,培育产业化经营服务载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牧户”成为供销社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形式,在完善与农牧民的利益连接机制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全系统兴办种植、养殖、服务和农资类专业合作社165个,入社农牧户7 240户,吸收社员股金932万元,帮助农牧民销售农副产品1.9亿元,助农增收2 455万元。三是兴办商品生产基地,发挥科技示范和服务引导作用,培育主导产业。全系统建立科技试验示范田3 210公顷,测土配方施肥20万公顷,提供技术培训、咨询服务3.4万人次;兴办种植业基地45个,养殖业基地24个,联合农牧户13 442户,实现农副产品销售额1.4亿元,助农增收2 992万元。四是大力培育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以区域性综合批发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工业品营销中心为骨干,以农村牧区集贸市场为补充的市场运营格局。年内,全系统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市场66个,其中,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年交易额超过亿元的批发市场3个,3 000万元以上的批发市场和商品营销中心17个。有7个拟建市场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五”重点市场建设项目,一个列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计划。包头市供销社抓住城镇化建设机遇,在所属旗县区建成葵花籽、马铃薯、农副产品、边贸等4个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特色商品批发市场。农资、小商品综合批发市场中有2个市场年交易额在1 000万元以上,对当地特色农副产品的转化增值起到引导、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巴盟五原县供销社立足本地区农畜产品流通集散地的地理优势,召集周边农畜产品中介组织和农牧民经纪人,牵头组建流通协会,发展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四年来,市场已由最初分散经营的初级市场发展为集中交易的区域市场,形成河套地区大型的农畜产品富顺源交易市场。年内有225家经营会员,涉及毛绒、皮张、蜂蜜、花葵、籽瓜子、瓜果蔬菜等多个品种,年购销花葵2亿斤,各类籽瓜子1.2亿斤,交易额达6亿元,经营辐射河套地区及周边盟市的旗县、集镇,上缴国家税费总额达100余万元,发挥地区龙头带动作用。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供销合作
  • 【领导名录】
    理事会
    副主任:王政和
            田培良
    监事会
    主  任:敖伦(蒙古族)
    副主任:侯小玲(女)
    【扭亏增盈】2001年,全区供销社系统继续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开拓经营,强化管理,巩固扭亏增盈成果。从总体上看,全系统继2000年扭转持续10年亏损局面实现扭亏为盈之后,2001年整体经济运行情况继续呈良性发展态势。全系统13个汇总核算单位当年全部实现盈利,其中,7个盟市供销社连续2年盈利,区社直属企业连续4年盈利,包头市供销社在全系统率先实现利润超百万元。全系统盈利企业和基层社同比增盈166万元,增幅为20.8%;亏损面为6.2%,同比降低6.3个百分点。
    【农资供应和农畜产品购销】是年,全系统组织供应化肥200万吨(标吨,下同),其中,磷酸二铵84万吨、尿素56万吨、硝铵12万吨、复合肥16万吨,农药、农地膜充足供应,化肥供应量占到全区社会需求量的80%以上,充分发挥农资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保证自治区农业生产需求。一是狠抓货源落实,确保及时供应。自治区农资公司在抓好党中央调控化肥货源落实调运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外汇配额20万吨;为化肥生产厂家总代理、总经销,落实货源。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缓解资金紧张矛盾。协调自治区农行落实化肥经营资金,保证化肥及时调入和下摆。三是完善农资集团化经营运作模式,改进营销方式,健全营销服务网络。在重点产粮区、铁路沿线和重点集镇组建紧密型分公司15个,半紧密型分公司5个,供应种肥82万标吨,优质追肥31万标吨,占全系统化肥供应量的60%以上。四是积极参与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从供销社农资系统流入市场,并配合工商、农业等部门开展“红盾”专项打假行动,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供销社与其它执法部门配合,共出动检查人员3 472人次,出动车辆1 149次,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3个,取缔无照经营117户。全系统收购各类农副产品30 030万元,毛绒收购量占到全区社会总产量的40%以上,收购粮食27 801吨,蜂蜜1 038吨,供应茶叶15.7万担,大宗农畜产品经营居农村牧区主营地位。
    【基层社改革】各盟市供销社围绕把基层社逐步办成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全面推进基层社改造重组步伐。通过拍卖、兼并、自行解体、依法破产等形式,淘汰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使冗员和债务包袱初步得到解决。部分地区加大开放办社力度,依托供销社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吸纳原供销社职工、农牧民经纪人和农村牧区各类经济组织投资入股,按照经济区域布局和股份合作制原则重新组建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组织,在资本构成和劳动用工上打破供销社自成体系的格局,强化合作经济组织优势。乌盟供销社加快资产优化配制、经营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步伐,重新构筑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网络体系。全盟重组基层社64个,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36个,发展乡村级综合服务站159个。呼市托县供销社通过依法破产的途径,解决基层社人员分流和债务包袱问题。同时,结合全县行政村网点布局,选择78个基础设施完善、为农服务实力强的原基层社经营网点和相关人员入股组建村级综合服务站,重建基层经营服务网络。整体上看,基层社经济效益趋于好转,经营布局有所优化,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富民兴社的典型。2001年,全区基层供销社实现营业收入6.3亿元,同比增长26%;盈亏相抵后实现净利润134万元,同比减亏增盈239万元,减亏增盈幅度为127%;亏损面为2.6%,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全区有基层社662个,组建专业合作社165个、村级综合服务站510个、庄稼医院112个。是年,全系统有3个基层社、6个专业合作社、3个村级综合服务站、4所庄稼医院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为“四个100示范服务先进典型”单位。
    【社属企业改革】
        盟市旗县社属企业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通过改组改造、联合重组、兼并破产、关闭解体、拍卖出售、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淘汰一批规模小、实力差、竞争力不强的亏损企业;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培育创利水平高、服务功能强、有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使社有资产的运营质量有明显提高。企业改革的重点已由“减员、减债、减负”转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来。是年,全系统社属企业改制面在90%以上,社属企业盈亏相抵实现净利润330万元。在351户盟市、旗县级社属企业中,股份制企业20个,股份合作制企业46个,中外合资企业1个。区社直属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经过改革转制和结构调整,自治区供销社关闭、破产10户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突出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运作的要求,集中力量办好农资、毛绒、农畜产品加工等骨干龙头企业;对保留重组的5户直属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制度,以经理层为主的经营者持大股,企业内部组建股金管理委员会,对股金和企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通过调整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组织体制】全区旗县以上供销社加快职能转变步伐,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政策协调和指导服务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年内,全区12个盟市、88个旗县供销社中,有9个盟市、62个旗县供销社机关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个盟市、13个旗县供销社机关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差额补贴解决。从总体上看,供销社组织体系和职工队伍基本趋于稳定,改革与发展的外部环境有所改善。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全区各级供销社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助农(牧)增收成效明显。一是农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的规模、水平和为农牧服务能力有所提高,涌现出一批有竞争优势、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各地供销社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资源特色,发展订单农牧业,培育流通型龙头企业,壮大社办工业企业。赤峰市喀喇沁旗供销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与全旗16个基层社、3 800户农民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与全国10多家烟厂签订产销合同,实现销售收2.43亿元,助农增收1.78亿元,为国家创税5 994万元,供销社增收2 000多万元。公司已达到国家九部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认定标准。是年,全区供销社系统拥有一定规模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16家,年产值1.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近2亿元,实现利税1 300万元。二是兴办专业合作社,培育产业化经营服务载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牧户”成为供销社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形式,在完善与农牧民的利益连接机制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全系统兴办种植、养殖、服务和农资类专业合作社165个,入社农牧户7 240户,吸收社员股金932万元,帮助农牧民销售农副产品1.9亿元,助农增收2 455万元。三是兴办商品生产基地,发挥科技示范和服务引导作用,培育主导产业。全系统建立科技试验示范田3 210公顷,测土配方施肥20万公顷,提供技术培训、咨询服务3.4万人次;兴办种植业基地45个,养殖业基地24个,联合农牧户13 442户,实现农副产品销售额1.4亿元,助农增收2 992万元。四是大力培育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以区域性综合批发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工业品营销中心为骨干,以农村牧区集贸市场为补充的市场运营格局。年内,全系统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市场66个,其中,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年交易额超过亿元的批发市场3个,3 000万元以上的批发市场和商品营销中心17个。有7个拟建市场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五”重点市场建设项目,一个列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计划。包头市供销社抓住城镇化建设机遇,在所属旗县区建成葵花籽、马铃薯、农副产品、边贸等4个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特色商品批发市场。农资、小商品综合批发市场中有2个市场年交易额在1 000万元以上,对当地特色农副产品的转化增值起到引导、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巴盟五原县供销社立足本地区农畜产品流通集散地的地理优势,召集周边农畜产品中介组织和农牧民经纪人,牵头组建流通协会,发展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四年来,市场已由最初分散经营的初级市场发展为集中交易的区域市场,形成河套地区大型的农畜产品富顺源交易市场。年内有225家经营会员,涉及毛绒、皮张、蜂蜜、花葵、籽瓜子、瓜果蔬菜等多个品种,年购销花葵2亿斤,各类籽瓜子1.2亿斤,交易额达6亿元,经营辐射河套地区及周边盟市的旗县、集镇,上缴国家税费总额达100余万元,发挥地区龙头带动作用。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