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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卷

  • 工商行政
  • 【领导名录】
    局  长:崔国柱(12月免职)
    副局长:张宏煜
            王起德
            吴锦凤(蒙古族)
            马麟
    纪检组长:毕力格(蒙古族 1月任职)
    【概况】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核心,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强化对工商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一批仿冒、误导、限制竞争及行业垄断等违法违章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自治区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市场管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工商局将2001年确定为强化市场监管年,全系统逐级成立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分工协作、四级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万人次,分三个阶段组织了十二次专项整治战役,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3.71万个,清理“三无”企业1 420户,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农产品)、公用企业限制竞争、非法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违章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88 580起,涉案金额43 293万元,分别是上年同期的31倍和24倍,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黑窝点1 125个,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 694万元。在全区各地举办了识假、拒假、打假图片实物展览,向群众和社会宣传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和方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实施“三级巡查一级督查”的工作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方式,促进职能到位。在基层工商所全面建立“经济户口”,实行规范化、目标化管理,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综合动态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全区工商系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逐步介入对金融、铁路、电信、电力、供水、供热以及房地产开发等新的领域的监督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全区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按时完成与所办市场的脱钩任务,全区共有147处市场与工商系统实现脱钩。
    【企业登记管理】为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自治区工商局在借鉴国际通行的企业注册方式的基础上,制定《企业登记独立注册试行办法》,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各地执行。《办法》规定只要企业具备资金、场所、机构人员三要素,可直接申请注册,经营项目中须经有关部门专门审批的,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简化登记注册程序,方便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促进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全区共有各类企业61 489户,其中法人企业29 922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66.7%和5.31%,注册资本1 030.32亿,比上年同期增加1.43%;国有企业2 396户,注册资本313.66亿;集体企业20 541户,注册资本62.13亿元;联营企业355户,注册资本8.95亿元。公司制企业15 053户,注册资本643.27亿元,其中:股份合作企业1 275户,注册资本6.84亿元;有限责任公司10 675户,注册资本540.27亿元。全区共有外资企业778户,其中:中外合资企业572户,中外合作企业76户、外商独资企业126户、中外股份公司4户。
    【个体私营经济】自治区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联合举办旗县领导干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培训班,制定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十五”规划,组织对首批自治区级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并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年,全区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834 980户,从业人员1 699 254人,注册资金109.6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3.53%、6.40%和6.65%。个体工商业总产值63.43亿元,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253.3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4.16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1.14%、3.09%和11.05%。全区私营企业发展到30 070户,注册资本(金)205.9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2.23%和18.78%。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共吸纳26 003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商标管理】自治区工商局把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作为推进全区名牌战略,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引导和帮助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经自治区工商局推荐申报,2001年度,“河套(面粉)”、“草原兴发”(肉制品)、“蒙牛”(乳制品)等3件商标被确认为中国驰名商标,使全区的驰名商标达到了7件,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全区共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56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65 596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99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1 206 811件;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4件,销毁侵权物品36.57吨。
    【广告管理】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广告的审核、登记、管理等制度,与广告经营单位签订《发布各类广告协议书》,积极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并配合各地城建市容等部门,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对未经核审登记的广告进行处理,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2 613件。是年,全区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1 068户,从业人员7 056人,广告经营额1.82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3.62%、9.21%和14.47%。
    【经济合同管理】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提高企业的社会信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出发,认真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及合同鉴证、检查、抵押物登记管理等工作,共鉴证各类合同5 294份,金额58.57亿元,为企业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84万元;检查合同30 090份,金额54.24亿元;查处违法合同146份,金额4 903.882万元;为企业办理抵押合同873份,抵押物价值95亿元。
    【公平交易执法】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执法前移,强化一线”的工作思路,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主线,围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限制企业正当竞争、欺诈仿冒和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经济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全区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65件,案值6 335.91万元,罚没金额1 002.21万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个中心、三级执法”的“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城镇社区、商业街和企业中开展“百家企业打假维权”、“打假维权满意街(区)”创建活动,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区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4 858件,案件总值2 128.34万元,没收金额53.88万元,罚款金额313.47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11 066件,调解成功9 86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3.44万元。
    【队伍 基层建设】全区工商系统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的学教活动,整顿行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是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举办政治理论培训班160多次,培训干部2 600多人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68期,直接培训人数达10 000多人次。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对全区13 0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认证考试。使全区工商系统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持证上岗。自治区工商局还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决定的意见》,对治理腐败、改善队伍作风提出具体要求,并结合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层层落实行风责任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大纪检工作力度,促进全系统的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队伍素质的提高,全系统有37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建设的意见》、《工商所建设三年规划和验收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财力狠抓了工商所的达标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工商所276个,全区共有496个工商所实现达标。
    【组织绿色产品进京展销】是年,自治区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关于尽快建立我区产品进入北京市场通道的指示精神,在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与北京市工商局密切配合,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成功举办了内蒙古绿色(特色)产品进京展销暨经贸洽谈会,全区363家企业的3 000多种绿色(特色)产品参加展销,销售和协议居交总额达1.77亿元,促进了京蒙两地的经济合作和交流,为自治区企业和优势特色产品走向全国市场建立一条新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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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名录】
    局  长:崔国柱(12月免职)
    副局长:张宏煜
            王起德
            吴锦凤(蒙古族)
            马麟
    纪检组长:毕力格(蒙古族 1月任职)
    【概况】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核心,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强化对工商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一批仿冒、误导、限制竞争及行业垄断等违法违章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自治区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市场管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工商局将2001年确定为强化市场监管年,全系统逐级成立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分工协作、四级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万人次,分三个阶段组织了十二次专项整治战役,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3.71万个,清理“三无”企业1 420户,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农产品)、公用企业限制竞争、非法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违章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88 580起,涉案金额43 293万元,分别是上年同期的31倍和24倍,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黑窝点1 125个,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 694万元。在全区各地举办了识假、拒假、打假图片实物展览,向群众和社会宣传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和方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实施“三级巡查一级督查”的工作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方式,促进职能到位。在基层工商所全面建立“经济户口”,实行规范化、目标化管理,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综合动态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全区工商系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逐步介入对金融、铁路、电信、电力、供水、供热以及房地产开发等新的领域的监督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全区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按时完成与所办市场的脱钩任务,全区共有147处市场与工商系统实现脱钩。
    【企业登记管理】为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自治区工商局在借鉴国际通行的企业注册方式的基础上,制定《企业登记独立注册试行办法》,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各地执行。《办法》规定只要企业具备资金、场所、机构人员三要素,可直接申请注册,经营项目中须经有关部门专门审批的,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简化登记注册程序,方便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促进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全区共有各类企业61 489户,其中法人企业29 922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66.7%和5.31%,注册资本1 030.32亿,比上年同期增加1.43%;国有企业2 396户,注册资本313.66亿;集体企业20 541户,注册资本62.13亿元;联营企业355户,注册资本8.95亿元。公司制企业15 053户,注册资本643.27亿元,其中:股份合作企业1 275户,注册资本6.84亿元;有限责任公司10 675户,注册资本540.27亿元。全区共有外资企业778户,其中:中外合资企业572户,中外合作企业76户、外商独资企业126户、中外股份公司4户。
    【个体私营经济】自治区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联合举办旗县领导干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培训班,制定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十五”规划,组织对首批自治区级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并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年,全区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834 980户,从业人员1 699 254人,注册资金109.6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3.53%、6.40%和6.65%。个体工商业总产值63.43亿元,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253.3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4.16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1.14%、3.09%和11.05%。全区私营企业发展到30 070户,注册资本(金)205.9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2.23%和18.78%。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共吸纳26 003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商标管理】自治区工商局把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作为推进全区名牌战略,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引导和帮助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经自治区工商局推荐申报,2001年度,“河套(面粉)”、“草原兴发”(肉制品)、“蒙牛”(乳制品)等3件商标被确认为中国驰名商标,使全区的驰名商标达到了7件,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全区共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56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65 596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99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1 206 811件;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4件,销毁侵权物品36.57吨。
    【广告管理】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广告的审核、登记、管理等制度,与广告经营单位签订《发布各类广告协议书》,积极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并配合各地城建市容等部门,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对未经核审登记的广告进行处理,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2 613件。是年,全区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1 068户,从业人员7 056人,广告经营额1.82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3.62%、9.21%和14.47%。
    【经济合同管理】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提高企业的社会信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出发,认真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及合同鉴证、检查、抵押物登记管理等工作,共鉴证各类合同5 294份,金额58.57亿元,为企业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84万元;检查合同30 090份,金额54.24亿元;查处违法合同146份,金额4 903.882万元;为企业办理抵押合同873份,抵押物价值95亿元。
    【公平交易执法】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执法前移,强化一线”的工作思路,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主线,围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限制企业正当竞争、欺诈仿冒和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经济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全区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65件,案值6 335.91万元,罚没金额1 002.21万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个中心、三级执法”的“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城镇社区、商业街和企业中开展“百家企业打假维权”、“打假维权满意街(区)”创建活动,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区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4 858件,案件总值2 128.34万元,没收金额53.88万元,罚款金额313.47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11 066件,调解成功9 86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3.44万元。
    【队伍 基层建设】全区工商系统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的学教活动,整顿行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是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举办政治理论培训班160多次,培训干部2 600多人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68期,直接培训人数达10 000多人次。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对全区13 0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认证考试。使全区工商系统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持证上岗。自治区工商局还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决定的意见》,对治理腐败、改善队伍作风提出具体要求,并结合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层层落实行风责任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大纪检工作力度,促进全系统的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队伍素质的提高,全系统有37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建设的意见》、《工商所建设三年规划和验收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财力狠抓了工商所的达标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工商所276个,全区共有496个工商所实现达标。
    【组织绿色产品进京展销】是年,自治区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关于尽快建立我区产品进入北京市场通道的指示精神,在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与北京市工商局密切配合,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成功举办了内蒙古绿色(特色)产品进京展销暨经贸洽谈会,全区363家企业的3 000多种绿色(特色)产品参加展销,销售和协议居交总额达1.77亿元,促进了京蒙两地的经济合作和交流,为自治区企业和优势特色产品走向全国市场建立一条新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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