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卷

  • 统计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名录】
        局长:李斌
        副局长:郝占奎(蒙古族) 胡敏谦  巴根那(蒙古族)
        纪检组长:毕力格(蒙古族)
        副巡视员:周耀亭  苑虹(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为78名,实有人数66人,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能源和环境统计处12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所属事业编制为160名(不含印刷厂),现有人员123名,所属事业单位有统计普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所、记者站、粮农中心、印刷厂、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
       【基础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GDP和专业数据的监控力度,加强对全区及盟市专业数据的审核、评估和相关性分析的力度,改进和完善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办法,使GDP核算专业联动、下算一级制度不断完善,提高了专业数据与GDP核算数据的衔接性,缩小了自治区与盟市间季度GDP数据的差距。理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行业统计的协调与配合,解决了一些长期无法提供的基础统计数据问题。在2006年国家统计局各专业评比中,国民经济核算、工交能源、建筑业、贸易外经、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等专业获特等奖;投资、房地产等专业获一等奖;基本单位年报获数据质量先进单位奖;综合统计工作获先进单位奖,统计年鉴评比获甲组一等奖;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获先进单位奖。
       【农牧业普查工作】农牧业普查工作是2006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席、岳福洪副主席和雷·额尔德尼副主席先后对全农牧业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使全区农牧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推进。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队伍,圆满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级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对全区11万名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建立普查目标责任制,各级普查机构层层签订了农牧业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全区各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农牧业普查宣传活动,印发蒙汉两种文字的各类普查表,落实了普查经费和物资,尤其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补贴得到了有效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农普办还相继深入到盟市、旗县对各地经费、人员、机构和物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准备工作的进行。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以满足GDP核算要求和围绕党政领导以及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推进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特别是在国家统计局无现成统计制度方法的情况下,对党政领导较为关心的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文化产业统计等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服务业重点行业国民经济核算定期统计制度、地区单位GDP能耗公报制度;对全区和12个盟市2004年和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进行GDP核算;根据2006年自治区政府目标考核要求,与发改委、经委共同对全区50家重点旗县、60家重点企业和20个工业园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与人行呼市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景气调查制度;大中型工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联网直报工作。
       【统计咨询服务】2006年,统计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有分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特别是围绕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能源消耗与GDP增长、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准确地反映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多篇统计分析报告得到了储波书记、主席等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评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有两篇统计分析报告分别荣获自治区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全国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二等奖。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12篇系列分析报告作为大会唯一的参阅文件随主报告一同发到会议代表手中,受到与会代表的好评,并被新华社内蒙古频道、内蒙古电台、电视台进行了全面报道,在社会各界反响较大。同时,还通过统计资料、书刊、统计信息网和其他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大量的统计信息。
       【统计法制建设】在认真总结统计“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成立了全区统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召开全区统计法制工作会议,表彰了统计“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总结和交流了统计法制工作情况。制定和下发了2006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全区共立案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430起,罚款69起,没有一起申请统计行政复议和提起统计行政诉讼的案件。
       【经济普查人口调查】组织编印了经济普查数据资料汇编,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面对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公开组织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的招标工作;各级统计部门也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开展大量的分析研究工作,编印出版了全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分析研究论文集。完成了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发布工作,向社会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与自治区残联合作完成了全区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
       【统计信息化建设】2006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电子政务行动纲要(2006~2010年)》中,要求大力推进宏观经济数据库、经济普查数据库、人口普查数据库等有关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对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信息化工程“十一五”发展建设规划》,就全区统计系统三级网络建设进行了深入可行的选型论证。完善网络系统的调优改造工作,完成了网络视频调试和网络视频会议转播工作。对区局内部信息网站进行改版,丰富网页功能和栏目内容,便利各处室、二级单位与各盟市统计局的互动和信息共享。加强区局门户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配合重点工作,在内、外网上都开通农普专题网页。
                                                                                                            (包奇志)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统计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名录】
        局长:李斌
        副局长:郝占奎(蒙古族) 胡敏谦  巴根那(蒙古族)
        纪检组长:毕力格(蒙古族)
        副巡视员:周耀亭  苑虹(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为78名,实有人数66人,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能源和环境统计处12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所属事业编制为160名(不含印刷厂),现有人员123名,所属事业单位有统计普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所、记者站、粮农中心、印刷厂、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
       【基础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GDP和专业数据的监控力度,加强对全区及盟市专业数据的审核、评估和相关性分析的力度,改进和完善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办法,使GDP核算专业联动、下算一级制度不断完善,提高了专业数据与GDP核算数据的衔接性,缩小了自治区与盟市间季度GDP数据的差距。理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行业统计的协调与配合,解决了一些长期无法提供的基础统计数据问题。在2006年国家统计局各专业评比中,国民经济核算、工交能源、建筑业、贸易外经、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等专业获特等奖;投资、房地产等专业获一等奖;基本单位年报获数据质量先进单位奖;综合统计工作获先进单位奖,统计年鉴评比获甲组一等奖;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获先进单位奖。
       【农牧业普查工作】农牧业普查工作是2006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席、岳福洪副主席和雷·额尔德尼副主席先后对全农牧业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使全区农牧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推进。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队伍,圆满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级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对全区11万名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建立普查目标责任制,各级普查机构层层签订了农牧业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全区各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农牧业普查宣传活动,印发蒙汉两种文字的各类普查表,落实了普查经费和物资,尤其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补贴得到了有效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农普办还相继深入到盟市、旗县对各地经费、人员、机构和物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准备工作的进行。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以满足GDP核算要求和围绕党政领导以及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推进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特别是在国家统计局无现成统计制度方法的情况下,对党政领导较为关心的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文化产业统计等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服务业重点行业国民经济核算定期统计制度、地区单位GDP能耗公报制度;对全区和12个盟市2004年和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进行GDP核算;根据2006年自治区政府目标考核要求,与发改委、经委共同对全区50家重点旗县、60家重点企业和20个工业园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与人行呼市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景气调查制度;大中型工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联网直报工作。
       【统计咨询服务】2006年,统计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有分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特别是围绕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能源消耗与GDP增长、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准确地反映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多篇统计分析报告得到了储波书记、主席等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评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有两篇统计分析报告分别荣获自治区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全国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二等奖。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12篇系列分析报告作为大会唯一的参阅文件随主报告一同发到会议代表手中,受到与会代表的好评,并被新华社内蒙古频道、内蒙古电台、电视台进行了全面报道,在社会各界反响较大。同时,还通过统计资料、书刊、统计信息网和其他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大量的统计信息。
       【统计法制建设】在认真总结统计“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成立了全区统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召开全区统计法制工作会议,表彰了统计“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总结和交流了统计法制工作情况。制定和下发了2006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全区共立案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430起,罚款69起,没有一起申请统计行政复议和提起统计行政诉讼的案件。
       【经济普查人口调查】组织编印了经济普查数据资料汇编,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面对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公开组织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的招标工作;各级统计部门也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开展大量的分析研究工作,编印出版了全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分析研究论文集。完成了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发布工作,向社会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与自治区残联合作完成了全区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
       【统计信息化建设】2006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电子政务行动纲要(2006~2010年)》中,要求大力推进宏观经济数据库、经济普查数据库、人口普查数据库等有关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对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信息化工程“十一五”发展建设规划》,就全区统计系统三级网络建设进行了深入可行的选型论证。完善网络系统的调优改造工作,完成了网络视频调试和网络视频会议转播工作。对区局内部信息网站进行改版,丰富网页功能和栏目内容,便利各处室、二级单位与各盟市统计局的互动和信息共享。加强区局门户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配合重点工作,在内、外网上都开通农普专题网页。
                                                                                                            (包奇志)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