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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卷

  • 政法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政法委书记:罗啸天(12月离任) 
        政法委副书记:***(蒙古族)
        政法委副书记 自治区综治办主任:宋喜德
        政法委副书记 自治区维稳办主任:高俊义
        政法委秘书长:刘国栋
        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君
        自治区维稳办副主任:师 铎
        法委副巡视员:苏云生  赵瑾琦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综治办)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综治办综合协调处、综治办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维稳办协调督办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44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8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有在编干部4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3人(蒙古族9人,达斡尔族2人,满族1人,回族1人),妇女干部8人,研究生学历7人(其中在职党校研究生5人),本科32人,大专5人。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先后两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并分别在江西井冈山干部培训基地和北京市政法干部学院举办各盟市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书会和培训班。各级政法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从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层层举办读书班、研讨班、培训班,促进了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组织对不稳定因素集中进行排查调处,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对排查出100多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限期解决问题。对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收集和通报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军转干部进京群体访实现零目标,上访群体围堵党政机关大门明显改变现象。
        进一步加强对敌斗争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自治区维稳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妥善处置各类影响稳定的事件,有效防范制止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各种敌对组织策划的多起渗透破坏企图。
        组织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2006年作为维稳工作“典型培育年”,共确定各类先进典型46个,并对2005年度全区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稳定工作实绩突出的7个地区、10个先进单位、20个先进集体、3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围绕“两节”、“两会”等重要和特殊敏感期,有针对性地部署维护稳定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工作措施,特别是在2006年国庆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期间,确保了自治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强化情报信息工作认真进行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整理和报送,全年报送信息143条。及时召开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会,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意见。进一步健全情报信息研判机制,从多渠道、多侧面及时了解和掌握内幕性、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赢得工作主动权。
        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在连续三年被党中央维稳办评为“维护稳定实绩突出地区”的基础上,2006年又受到党中央维稳办的表彰,并颁发专项奖励经费15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年初,完成对12个盟市和52个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工作。自治区主席、综治委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罗啸天继续分别与各盟市综治委主任和综治委委员签订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2005年,全区共表彰综治先进集体1 067个,先进个人867名。实施一票否决34个地区(单位),黄牌警告73个单位,责任查究52人,限期整改62个单位,通报批评81个单位。
        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暨综治委全体会议。6月,对12个盟市和21个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集中督查。创建活动经费得到较好落实(90%以上的盟市、80%以上的旗县已将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基层创建活动更加扎实。
        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1至12月,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48 133件,调处46 570件,调处成功率96.95%。1至12月,全区共排查重点地区(场所、部位)6 132个,确定重点整治地区(场所、部位)1 137个,通过整治效果良好的1 066个,正在整治的71个,整改率达93.76%。
        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3月初,自治区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增拨专项经费500万元。各级公安机关普遍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至12月底,全区共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353条,打掉涉黑势力团伙5个,涉恶违法犯罪团伙69个,其中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政委苏和涉黑团伙被彻底摧毁。全年共立刑事案件52 568起,同比上升4.3%。其中立八类主要案件7 528起,立案减少380起,同比下降4.8%。
        组织做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3月6日,内蒙古日报发表自治区主席、综治委主任同志《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署名文章。9月份组织开展全区第一个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开设专版,宣传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见义勇为事业下发《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其家属活动的通知》,自治区综治办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及时下拨专项资金,组织慰问见义勇为人员。11月,对全区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涌现出的37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了表彰。11月,在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自治区呼铁局职工杨爱民荣获“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呼铁局综治办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乌海市的罗俊英、包头市的陈芳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在第三届“昆仑润滑油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以及见义勇为司机城市和单位评选活动中,包头市出租汽车司机邢飞飞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乌海市综治办获得“单位奖”,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获得组织奖。
        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2006年在党中央综治委考核中位居先进行列,名列第十二位,在国家统计局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全国第三位。11月,全区各盟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认为很安全、安全、比较安全的占94.5,比2005年提高1.6个百分点。
       【执法督查工作】组织排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重点排查中联办、国家信访局、党中央政法委、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的案件,逐件逐人进行清理,对一些重点、难点案件进行集体攻坚,使一批老大难信访案件得到了较好解决。至2005年底,全区共排查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 873件,办结2 611件,占排查总数的90.8%。党中央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的376件涉法涉诉案件,办结370件,办结率为98.4%。
        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的力度各级政法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中联办交办的未办结和已办结未息诉的案件进行逐案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并进行层层督办。采取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接访现场解答问题等措施,运用思想工作、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等多种手段,力促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信访案件。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协调公、检、法机关实施联合接访,派法律专家直接参与和指导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全国“两会”和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派专人进京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有效防止了涉法涉诉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组织进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2005年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2006年,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点抓执法司法制度机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监督,适时指导和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
       【政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法队伍监督机制为重点,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划建设,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健全对政法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制度。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对全区各级政法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对“三长”后备人选进行全面考核。对区直政法部门呈报的204名处级干部的任免职进行认真审核备案。部署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检查,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就抓好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组织抓好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指导、督促全区政法部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政法委(综治办)干部的培训。选派干部参加党委组织部、内蒙古党校、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认真做好从优待警的各项工作通过积极协调,全区政法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检察院反贪局、公安厅刑侦总队高配为副厅级。公安机关8 000个地方编制转为专项编制。“两院”部分以工代干人员的身份过渡问题,列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07年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断档”和政法干警短缺问题。政法部门的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和业务经费等保障问题已列入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继续为全区50 000多干警实行伤残保险。
        在2006年的实绩考核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调查研究及信息工作】政法委领导带头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调查研究的氛围。全年,领导下基层达100多天。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啸天,副书记***、宋喜德、高俊义,秘书长刘国栋等同志先后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考察调研,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组建信息专网,实现与各盟市政法委、政法各部门专网和委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联网。10月份,与内蒙古法制报共同开通了“内蒙古政法网”,发布政法信息5 000余条。信息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法学会工作】法学会与专业研究会建设进一步加强,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已正式成立法学会,赤峰市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其他盟市也积极做好筹备换届或成立工作。自治区法学会建立了宪法、法理等8个专业研究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功承办第七届亚太法协商贸法国际研讨会暨亚太法协中国分会成立大会。与辽、吉、黑三省法学会共同主办首届“东北法治论坛”。参与主办“首届环渤海法治论坛”和13省市区第22次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与内蒙古法制报社等共同举办“2006年企业法治论坛”。成功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蒙古专场报告会”。《法学研究》杂志经有关单位批准,比照省级公开发行刊物同等对待。强化电子政务建设,法学会网点击率突破25万人次。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06年11月底,学会团体会员达到185家,个人会员达890人。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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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政法委书记:罗啸天(12月离任) 
        政法委副书记:***(蒙古族)
        政法委副书记 自治区综治办主任:宋喜德
        政法委副书记 自治区维稳办主任:高俊义
        政法委秘书长:刘国栋
        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君
        自治区维稳办副主任:师 铎
        法委副巡视员:苏云生  赵瑾琦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综治办)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综治办综合协调处、综治办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维稳办协调督办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44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8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有在编干部4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3人(蒙古族9人,达斡尔族2人,满族1人,回族1人),妇女干部8人,研究生学历7人(其中在职党校研究生5人),本科32人,大专5人。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先后两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并分别在江西井冈山干部培训基地和北京市政法干部学院举办各盟市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书会和培训班。各级政法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从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层层举办读书班、研讨班、培训班,促进了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组织对不稳定因素集中进行排查调处,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对排查出100多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限期解决问题。对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收集和通报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军转干部进京群体访实现零目标,上访群体围堵党政机关大门明显改变现象。
        进一步加强对敌斗争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自治区维稳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妥善处置各类影响稳定的事件,有效防范制止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各种敌对组织策划的多起渗透破坏企图。
        组织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2006年作为维稳工作“典型培育年”,共确定各类先进典型46个,并对2005年度全区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稳定工作实绩突出的7个地区、10个先进单位、20个先进集体、3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围绕“两节”、“两会”等重要和特殊敏感期,有针对性地部署维护稳定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工作措施,特别是在2006年国庆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期间,确保了自治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强化情报信息工作认真进行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整理和报送,全年报送信息143条。及时召开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会,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意见。进一步健全情报信息研判机制,从多渠道、多侧面及时了解和掌握内幕性、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赢得工作主动权。
        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在连续三年被党中央维稳办评为“维护稳定实绩突出地区”的基础上,2006年又受到党中央维稳办的表彰,并颁发专项奖励经费15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年初,完成对12个盟市和52个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工作。自治区主席、综治委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罗啸天继续分别与各盟市综治委主任和综治委委员签订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2005年,全区共表彰综治先进集体1 067个,先进个人867名。实施一票否决34个地区(单位),黄牌警告73个单位,责任查究52人,限期整改62个单位,通报批评81个单位。
        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暨综治委全体会议。6月,对12个盟市和21个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集中督查。创建活动经费得到较好落实(90%以上的盟市、80%以上的旗县已将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基层创建活动更加扎实。
        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1至12月,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48 133件,调处46 570件,调处成功率96.95%。1至12月,全区共排查重点地区(场所、部位)6 132个,确定重点整治地区(场所、部位)1 137个,通过整治效果良好的1 066个,正在整治的71个,整改率达93.76%。
        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3月初,自治区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增拨专项经费500万元。各级公安机关普遍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至12月底,全区共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353条,打掉涉黑势力团伙5个,涉恶违法犯罪团伙69个,其中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政委苏和涉黑团伙被彻底摧毁。全年共立刑事案件52 568起,同比上升4.3%。其中立八类主要案件7 528起,立案减少380起,同比下降4.8%。
        组织做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3月6日,内蒙古日报发表自治区主席、综治委主任同志《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署名文章。9月份组织开展全区第一个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开设专版,宣传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见义勇为事业下发《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其家属活动的通知》,自治区综治办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及时下拨专项资金,组织慰问见义勇为人员。11月,对全区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涌现出的37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了表彰。11月,在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自治区呼铁局职工杨爱民荣获“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呼铁局综治办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乌海市的罗俊英、包头市的陈芳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在第三届“昆仑润滑油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以及见义勇为司机城市和单位评选活动中,包头市出租汽车司机邢飞飞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乌海市综治办获得“单位奖”,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获得组织奖。
        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2006年在党中央综治委考核中位居先进行列,名列第十二位,在国家统计局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全国第三位。11月,全区各盟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认为很安全、安全、比较安全的占94.5,比2005年提高1.6个百分点。
       【执法督查工作】组织排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重点排查中联办、国家信访局、党中央政法委、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的案件,逐件逐人进行清理,对一些重点、难点案件进行集体攻坚,使一批老大难信访案件得到了较好解决。至2005年底,全区共排查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 873件,办结2 611件,占排查总数的90.8%。党中央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的376件涉法涉诉案件,办结370件,办结率为98.4%。
        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的力度各级政法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中联办交办的未办结和已办结未息诉的案件进行逐案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并进行层层督办。采取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接访现场解答问题等措施,运用思想工作、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等多种手段,力促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信访案件。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协调公、检、法机关实施联合接访,派法律专家直接参与和指导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全国“两会”和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派专人进京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有效防止了涉法涉诉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组织进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2005年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2006年,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点抓执法司法制度机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监督,适时指导和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
       【政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法队伍监督机制为重点,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划建设,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健全对政法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制度。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对全区各级政法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对“三长”后备人选进行全面考核。对区直政法部门呈报的204名处级干部的任免职进行认真审核备案。部署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检查,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就抓好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组织抓好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指导、督促全区政法部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政法委(综治办)干部的培训。选派干部参加党委组织部、内蒙古党校、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认真做好从优待警的各项工作通过积极协调,全区政法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检察院反贪局、公安厅刑侦总队高配为副厅级。公安机关8 000个地方编制转为专项编制。“两院”部分以工代干人员的身份过渡问题,列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07年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断档”和政法干警短缺问题。政法部门的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和业务经费等保障问题已列入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继续为全区50 000多干警实行伤残保险。
        在2006年的实绩考核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调查研究及信息工作】政法委领导带头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调查研究的氛围。全年,领导下基层达100多天。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啸天,副书记***、宋喜德、高俊义,秘书长刘国栋等同志先后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考察调研,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组建信息专网,实现与各盟市政法委、政法各部门专网和委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联网。10月份,与内蒙古法制报共同开通了“内蒙古政法网”,发布政法信息5 000余条。信息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法学会工作】法学会与专业研究会建设进一步加强,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已正式成立法学会,赤峰市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其他盟市也积极做好筹备换届或成立工作。自治区法学会建立了宪法、法理等8个专业研究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功承办第七届亚太法协商贸法国际研讨会暨亚太法协中国分会成立大会。与辽、吉、黑三省法学会共同主办首届“东北法治论坛”。参与主办“首届环渤海法治论坛”和13省市区第22次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与内蒙古法制报社等共同举办“2006年企业法治论坛”。成功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蒙古专场报告会”。《法学研究》杂志经有关单位批准,比照省级公开发行刊物同等对待。强化电子政务建设,法学会网点击率突破25万人次。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06年11月底,学会团体会员达到185家,个人会员达890人。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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