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7卷  /  特载

2007卷

  • 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                                                  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06年11月19日)

    自治区党委书记   储  波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良好开局的五年
        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自治区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年。面对肩负的历史重任,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奋发进取,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圆满完成了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领域实现赶超的新局面。
        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五年来,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保持全国领先,总量增长12倍,达到3 8956亿元,由全国第24位进入第19位;人均生产总值增长119倍,达到2 024美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由全国第16位进入第10位。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三次产业比重演进为151∶455∶394。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工业化推进到中期阶段,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服务业比重逐步提高,新兴服务业长足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化率达到47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财政收入增长245倍,达到53636亿元,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全国第14位进入第10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781%和467%。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125倍。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五年累计完成6 9177亿元,比“九五”增长29倍。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生态恶化趋势有效遏制。公路、铁路、电网“三大通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通信、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化投资、财税、外贸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改革,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加快,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五年提高112个百分点。提前取消农牧业税,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优化投资环境,五年累计引进国内资金2 655亿元,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开始形成。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规模逐年扩大,口岸经济较快发展。
        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坚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依法治区进程加快,“四五”普法成效显著,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积极推进村务、厂务和政务公开,推进村民和社区居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作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决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学、出版、歌舞、影视精品大量涌现,成功举办大型文化节庆活动,地区文化形象和民族文化品牌得到提升。公益性文化事业长足进步,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每年召开全区两个文明建设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开展“北疆文明大通道”创建活动,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城乡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包头市进入全国首批文明城市行列。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教文卫及社会保障等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超过25%,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普九”人口覆盖率提高197个百分点,“两基”达标攻坚任务基本完成。民族教育和职业教育健康发展,高等院校五年向社会输送人才20万人。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五年累计安置就业101万人,92万农牧民稳定脱贫,70多万城镇低收入人口享受到低保补贴,40多万特困农牧民得到困难补助,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和贫困大学生就学困难有效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环境保护等事业较快发展。
        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构建“草原110”、城市网格化巡逻等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预警、应急机制,公众社会安全满意度居全国前列。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支持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形成了军警民共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良好局面。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度重视理论武装工作,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的发展成就来之不易,五年来的创业历程充满艰辛。我们在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取得令人鼓舞的成就,归功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2 300多万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归功于自治区历届党委打下的良好基础、老同志的关心和各方面的支持。在此,我代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向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指战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党中央精神和内蒙古实际紧密结合,在实践中总结积累了一些重要经验和启示。
        一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我们始终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坚持从内蒙古的实际出发,按照党和国家的总体工作部署,把自治区的发展放在国际大背景、全国大格局中进行思考谋划。在七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在七届三次全委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有条件、有优势的地区要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四次全委会上提出,不能满足于较快的发展速度,不能满足于某些人均指标,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努力做大经济总量;在五次全委会上提出,要正确处理快增长与长周期的关系,努力使经济发展保持一个较长的快速增长期;在六次全委会上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遵循规律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走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是坚持抓住用好战略机遇,全力抓好发展第一要务。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五个统筹”的要求,紧紧抓住、切实用好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机遇,赢得了先机、争取了主动,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经济自主增长机制的逐步形成。
        三是坚持打基础与促发展并举、抓重点与抓薄弱环节并重,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针对内蒙古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的实际,大力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努力增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同时,坚持统筹兼顾、适度超前、既扬长又补短,下大力抓了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保障体系建设,有效地缓解了瓶颈制约,使发展的前瞻性和协调性明显增强。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把为各族人民谋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改革发展成果尽可能多地惠及各族人民。
        五是坚持维护团结稳定,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我们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各民族团结和睦的政治优势,促进了社会和谐,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是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在兴区富民实践中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我们始终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认真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农牧业基础薄弱,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改革开放有待深化,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高;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居民增收与经济增长不协调,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要进一步改善;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谐社会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部队伍的素质、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改革发展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键时期的形势与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党中央始终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给予亲切关怀,对内蒙古的发展寄予殷切希望。早在1987年,邓小平同志就曾谈到:内蒙古有广大的草原,人口又不多,今后发展起来很可能走进前列。江泽民同志1999年视察我区时希望我们“发挥资源优势,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力争使内蒙古成为我们国家下一个世纪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初视察内蒙古时指出:“做好内蒙古的各项工作,不仅关系到内蒙古二千三百多万群众的福祉,而且对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具有重要意义”,要求我们“因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我们一定不负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厚望,不辱时代赋予的使命,把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国际环境总体上对我们发展有利。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科技教育事业长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政治保持长期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宏观调控顺利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不断发展,为我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特别可喜的是,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已经走出了一条符合内蒙古实际的发展之路,为继续前进奠定了可靠基础。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基本国情、区情,面对全国各地加快发展的竞争态势,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进一步开创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今后五年全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持较长较快的增长期,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内蒙古。
        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两个水平”,即提高协调发展水平,落实“五个统筹”取得明显进展,发展不平衡问题有效缓解;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达标。保持“两个高于”,即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两个实现”,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翻一番,实现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等行列、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力争进入前列。在本世纪第一个十年结束的时候,一个综合实力较强、经济结构合理、地区特色鲜明、社会稳定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内蒙古将崛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
        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必须牢牢把握、坚持贯彻以下原则:
        —立足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着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三化”互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成功实践。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更加突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和工业的主导地位。以新型工业化为主攻方向,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依托新型工业化,加快人口转移和要素集聚步伐,促进城镇化和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在新的更高层次上实现“三化”互动。
        —着力增收富民。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把富裕人民作为坚持党的宗旨、落实执政为民的首要任务,作为各级干部最重要的政绩。坚持发展经济与造福人民的统一,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重要任务,努力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完善保障、减少贫困,让各族人民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逐步使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步伐相协调。
        —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重要的发展目标,也是必要的发展条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三、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要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我区现代化进程中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解决农牧业问题在非农牧产业上下功夫、解决农村牧区问题在加快推进城镇化上下功夫、解决农牧民问题在减少和转移农牧民上下功夫的思路,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牧区产业化、城镇化水平,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把发展农村牧区生产力放在首要位置,稳定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农牧业,用先进经营形式发展农牧业,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和农区畜牧业,进一步优化农牧业结构。不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创新企业、基地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促进财政投入向农村牧区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现代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社会保障网络向农村牧区覆盖。引导发展农村牧区经纪中介和合作组织,逐步建立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共同支撑农村牧区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争取使更多的旗县进入西部和全国百强县行列。结合生产力布局调整和撤乡并镇,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教育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充分发挥广大农牧民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安全和环境保护相统一。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高水平拓展和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高标准改造传统产业,高起点承接非资源型产业,努力促进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在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上,除继续加快能源、冶金、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外,重点加快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盐化工为主的化学工业,以运输机械、工程机械、风力发电设备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以稀土高新、生物制药、信息制造为主的高科技等产业的发展。要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坚持集群化、基地化、园区化发展,促进产业集中和要素集聚,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坚持以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发展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和带动作用大的大公司、大集团,培育更多的在国内外市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优强企业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产品、高附加值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要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要继续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宏观调控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一批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和降低消耗、减少排放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增强产业发展后劲。要加快中小企业和特色园区发展,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进专业化特色园区建设,提高特色园区的产业关联度、集中度和影响力,使园区真正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要积极推进区域工业协调发展。优势地区要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东部地区要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实现工业经济发展的新突破,成为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抓住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的机遇,加大改革开放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服务业的产业领域、企业数量、就业规模,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物流、金融、信息、培训、中介等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面向生活的服务业,加强商贸流通和社区服务业,有序发展房地产业,拓展信贷消费领域和规模,促进市场活跃和繁荣。充分发挥我区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拓展和加强面向农村牧区的服务业,改革农村牧区流通体制,构建城乡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双向流动、高效顺畅的新型流通网络,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牧区生产力和满足农牧民需求服务。积极培育面向国际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主动承接先进服务业转移,吸引一批跨国公司来内蒙古设立研发、运营中心和地区总部。
       (四)积极推进城镇化。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突出发展大城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全面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和生产要素集聚步伐。呼和浩特、包头、赤峰等大城市,要进一步壮大实力、优化结构、完善功能,增强吸引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其它盟市所在地,要把扩大城区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和做大经济总量、突出优势特色结合起来,积极调整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建设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旗县所在地,要进一步发挥联结城乡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承接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及劳动力转移的载体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质扩容,集聚产业,形成特色,进一步提高县城生产总值占县域经济总量的比重。要积极培育呼、包、鄂城市群,通过布局基地化、产业集群化、城镇组团化,打造“金三角”品牌,形成具有内蒙古特色、在中西部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核心增长极。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小城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促进部分县城和重点镇向小城市迈进,扶持一批经济大镇和文化名镇加快发展。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镇规划,深化户籍、土地、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积极健康有序发展。
       (五)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为目标,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巩固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按照优先保护、积极治理、合理开发、集约利用的原则,积极调整人口和生产力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态自我恢复能力。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实现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好转。把生态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和发展林、沙、草等产业结合起来,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加强天然林保护,进一步推动森工企业的改革发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技术改造和行政执法力度,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和环境友好企业,切实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碧水青山。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完善功能的要求,加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铁路、高等级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设施体系、能源保障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承载产业、保障生活的能力和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础设施差距,提高公共设施均等化水平。
       (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推进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体制保障、资金支持和动力源泉;着力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维护市场公平和有序竞争;着力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增强金融服务功能;着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资本、产权、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大力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积极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把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结合起来,把招商引资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大力引进参与我区优势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投资者,大力引进我区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端人才,尽快使内蒙古成为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入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进行资源和产业开发。充分发挥我区毗邻俄蒙、口岸较多的地缘优势,积极拓展与俄蒙的合作领域,大力发展口岸经济。积极创造条件,把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口岸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贸易、外向型加工制造和跨境旅游基地。加快策克、甘其毛道、满都拉等新兴口岸建设。
        增强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是提升地区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要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科技和经济的渗透与融合,推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投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坚持自主创新和积极引进相结合,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着力解决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内蒙古,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智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人民政协切实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作用,提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团结各界、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发挥其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引导各族人民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符合民族地区特点、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地方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政,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维护宪法尊严和法律权威,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严肃查处徇私枉法、执法犯法行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解决好群众打官司难、审判结果执行难等问题。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实施好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的方针,加大政策倾斜、资金投入、产业扶持力度,切实抓好“三少”民族自治旗、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旗市的建设与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使之真正深入头脑、扎根人心。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唱响主旋律,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舆论氛围。重视做好舆情信息工作,坚决抵制错误思想言论和腐朽没落思想文化的传播,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成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努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旗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打牢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和谐文化,培育和谐精神,推动公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面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突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教育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加快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步伐,努力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有机结合,实现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的互动并进,实现民族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相辉映。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强城乡社区、企业、校园文化阵地建设,优先建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文化项目,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注重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繁荣发展草原文化,打造民族文化和草原文化品牌,重点扶持发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特色的文化骨干企业,提升我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重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繁荣发展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快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增强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全民健康水平。
       (三)努力构建和谐内蒙古。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在党的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就业是民生之本,富民是和谐之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促进就业和富裕人民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就业容量,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引导全社会转变择业观念,推行多渠道就业和多形式灵活就业。加强就业培训和服务,搞好就业援助和就业指导,促进稳定就业。积极探索和建立收入增长、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机制,把就业增收、政策增收、社保增收等有机结合起来,广辟居民增收渠道,促进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加大扶贫济困力度,着力提高城乡生活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
        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以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坚持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加大财政支出向农村牧区、革命老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力度。切实搞好社会保险统筹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区理政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生产力作为最活跃、最革命因素的决定性作用,使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
        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各级政府要增强服务理念,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发挥城乡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以构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目标,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族人民安居乐业。
        五、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把全区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特别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选配、管理和监督。着眼于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优化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认真做好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动力工程”,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工才强区战略,抓好培养、吸引、使用等关键环节,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机制,切实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牧区适用人才,形成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得其所、各尽所能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以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新的机制、途径和方法,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以“三级联创”、“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牧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机制。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适应城市社会管理和党员分布的新变化,努力构建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格局。重视做好机关、院校、科研单位、文化团体的党建工作。认真总结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符合条件的各方面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不断加强。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努力培育与党的优良传统相承接、与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相符合的好作风。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之风,做到清醒、静心、实干,多干群众急需和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和利长远的事,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急功近利、劳民伤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搞好党章、法纪学习和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科学配置权力、有效制约权力为重点,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发生。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从政要有品格,用权要讲原则,做人要重形象,带头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同志们,实现这次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更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神圣使命。实践必将证明,具有光荣传统的内蒙古各族人民,一定能够再创新的业绩、再铸新的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把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                                                  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06年11月19日)

    自治区党委书记   储  波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良好开局的五年
        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自治区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年。面对肩负的历史重任,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奋发进取,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圆满完成了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领域实现赶超的新局面。
        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五年来,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保持全国领先,总量增长12倍,达到3 8956亿元,由全国第24位进入第19位;人均生产总值增长119倍,达到2 024美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由全国第16位进入第10位。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三次产业比重演进为151∶455∶394。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工业化推进到中期阶段,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服务业比重逐步提高,新兴服务业长足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化率达到47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财政收入增长245倍,达到53636亿元,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全国第14位进入第10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781%和467%。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125倍。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五年累计完成6 9177亿元,比“九五”增长29倍。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生态恶化趋势有效遏制。公路、铁路、电网“三大通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通信、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化投资、财税、外贸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改革,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加快,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五年提高112个百分点。提前取消农牧业税,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优化投资环境,五年累计引进国内资金2 655亿元,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开始形成。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规模逐年扩大,口岸经济较快发展。
        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坚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依法治区进程加快,“四五”普法成效显著,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积极推进村务、厂务和政务公开,推进村民和社区居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作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决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学、出版、歌舞、影视精品大量涌现,成功举办大型文化节庆活动,地区文化形象和民族文化品牌得到提升。公益性文化事业长足进步,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每年召开全区两个文明建设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开展“北疆文明大通道”创建活动,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城乡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包头市进入全国首批文明城市行列。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教文卫及社会保障等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超过25%,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普九”人口覆盖率提高197个百分点,“两基”达标攻坚任务基本完成。民族教育和职业教育健康发展,高等院校五年向社会输送人才20万人。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五年累计安置就业101万人,92万农牧民稳定脱贫,70多万城镇低收入人口享受到低保补贴,40多万特困农牧民得到困难补助,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和贫困大学生就学困难有效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环境保护等事业较快发展。
        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构建“草原110”、城市网格化巡逻等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预警、应急机制,公众社会安全满意度居全国前列。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支持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形成了军警民共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良好局面。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度重视理论武装工作,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的发展成就来之不易,五年来的创业历程充满艰辛。我们在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取得令人鼓舞的成就,归功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2 300多万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归功于自治区历届党委打下的良好基础、老同志的关心和各方面的支持。在此,我代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向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指战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党中央精神和内蒙古实际紧密结合,在实践中总结积累了一些重要经验和启示。
        一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我们始终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坚持从内蒙古的实际出发,按照党和国家的总体工作部署,把自治区的发展放在国际大背景、全国大格局中进行思考谋划。在七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在七届三次全委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有条件、有优势的地区要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四次全委会上提出,不能满足于较快的发展速度,不能满足于某些人均指标,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努力做大经济总量;在五次全委会上提出,要正确处理快增长与长周期的关系,努力使经济发展保持一个较长的快速增长期;在六次全委会上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遵循规律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走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是坚持抓住用好战略机遇,全力抓好发展第一要务。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五个统筹”的要求,紧紧抓住、切实用好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机遇,赢得了先机、争取了主动,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经济自主增长机制的逐步形成。
        三是坚持打基础与促发展并举、抓重点与抓薄弱环节并重,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针对内蒙古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的实际,大力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努力增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同时,坚持统筹兼顾、适度超前、既扬长又补短,下大力抓了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保障体系建设,有效地缓解了瓶颈制约,使发展的前瞻性和协调性明显增强。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把为各族人民谋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改革发展成果尽可能多地惠及各族人民。
        五是坚持维护团结稳定,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我们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各民族团结和睦的政治优势,促进了社会和谐,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是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在兴区富民实践中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我们始终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认真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农牧业基础薄弱,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改革开放有待深化,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高;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居民增收与经济增长不协调,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要进一步改善;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谐社会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部队伍的素质、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改革发展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键时期的形势与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党中央始终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给予亲切关怀,对内蒙古的发展寄予殷切希望。早在1987年,邓小平同志就曾谈到:内蒙古有广大的草原,人口又不多,今后发展起来很可能走进前列。江泽民同志1999年视察我区时希望我们“发挥资源优势,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力争使内蒙古成为我们国家下一个世纪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初视察内蒙古时指出:“做好内蒙古的各项工作,不仅关系到内蒙古二千三百多万群众的福祉,而且对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具有重要意义”,要求我们“因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我们一定不负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厚望,不辱时代赋予的使命,把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国际环境总体上对我们发展有利。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科技教育事业长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政治保持长期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宏观调控顺利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不断发展,为我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特别可喜的是,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已经走出了一条符合内蒙古实际的发展之路,为继续前进奠定了可靠基础。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基本国情、区情,面对全国各地加快发展的竞争态势,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进一步开创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今后五年全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持较长较快的增长期,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内蒙古。
        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两个水平”,即提高协调发展水平,落实“五个统筹”取得明显进展,发展不平衡问题有效缓解;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达标。保持“两个高于”,即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两个实现”,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翻一番,实现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等行列、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力争进入前列。在本世纪第一个十年结束的时候,一个综合实力较强、经济结构合理、地区特色鲜明、社会稳定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内蒙古将崛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
        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必须牢牢把握、坚持贯彻以下原则:
        —立足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着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三化”互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成功实践。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更加突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和工业的主导地位。以新型工业化为主攻方向,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依托新型工业化,加快人口转移和要素集聚步伐,促进城镇化和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在新的更高层次上实现“三化”互动。
        —着力增收富民。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把富裕人民作为坚持党的宗旨、落实执政为民的首要任务,作为各级干部最重要的政绩。坚持发展经济与造福人民的统一,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重要任务,努力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完善保障、减少贫困,让各族人民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逐步使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步伐相协调。
        —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重要的发展目标,也是必要的发展条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三、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要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我区现代化进程中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解决农牧业问题在非农牧产业上下功夫、解决农村牧区问题在加快推进城镇化上下功夫、解决农牧民问题在减少和转移农牧民上下功夫的思路,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牧区产业化、城镇化水平,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把发展农村牧区生产力放在首要位置,稳定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农牧业,用先进经营形式发展农牧业,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和农区畜牧业,进一步优化农牧业结构。不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创新企业、基地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促进财政投入向农村牧区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现代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社会保障网络向农村牧区覆盖。引导发展农村牧区经纪中介和合作组织,逐步建立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共同支撑农村牧区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争取使更多的旗县进入西部和全国百强县行列。结合生产力布局调整和撤乡并镇,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教育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充分发挥广大农牧民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安全和环境保护相统一。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高水平拓展和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高标准改造传统产业,高起点承接非资源型产业,努力促进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在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上,除继续加快能源、冶金、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外,重点加快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盐化工为主的化学工业,以运输机械、工程机械、风力发电设备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以稀土高新、生物制药、信息制造为主的高科技等产业的发展。要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坚持集群化、基地化、园区化发展,促进产业集中和要素集聚,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坚持以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发展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和带动作用大的大公司、大集团,培育更多的在国内外市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优强企业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产品、高附加值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要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要继续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宏观调控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一批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和降低消耗、减少排放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增强产业发展后劲。要加快中小企业和特色园区发展,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进专业化特色园区建设,提高特色园区的产业关联度、集中度和影响力,使园区真正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要积极推进区域工业协调发展。优势地区要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东部地区要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实现工业经济发展的新突破,成为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抓住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的机遇,加大改革开放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服务业的产业领域、企业数量、就业规模,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物流、金融、信息、培训、中介等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面向生活的服务业,加强商贸流通和社区服务业,有序发展房地产业,拓展信贷消费领域和规模,促进市场活跃和繁荣。充分发挥我区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拓展和加强面向农村牧区的服务业,改革农村牧区流通体制,构建城乡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双向流动、高效顺畅的新型流通网络,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牧区生产力和满足农牧民需求服务。积极培育面向国际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主动承接先进服务业转移,吸引一批跨国公司来内蒙古设立研发、运营中心和地区总部。
       (四)积极推进城镇化。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突出发展大城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全面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和生产要素集聚步伐。呼和浩特、包头、赤峰等大城市,要进一步壮大实力、优化结构、完善功能,增强吸引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其它盟市所在地,要把扩大城区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和做大经济总量、突出优势特色结合起来,积极调整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建设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旗县所在地,要进一步发挥联结城乡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承接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及劳动力转移的载体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质扩容,集聚产业,形成特色,进一步提高县城生产总值占县域经济总量的比重。要积极培育呼、包、鄂城市群,通过布局基地化、产业集群化、城镇组团化,打造“金三角”品牌,形成具有内蒙古特色、在中西部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核心增长极。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小城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促进部分县城和重点镇向小城市迈进,扶持一批经济大镇和文化名镇加快发展。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镇规划,深化户籍、土地、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积极健康有序发展。
       (五)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为目标,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巩固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按照优先保护、积极治理、合理开发、集约利用的原则,积极调整人口和生产力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态自我恢复能力。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实现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好转。把生态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和发展林、沙、草等产业结合起来,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加强天然林保护,进一步推动森工企业的改革发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技术改造和行政执法力度,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和环境友好企业,切实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碧水青山。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完善功能的要求,加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铁路、高等级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设施体系、能源保障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承载产业、保障生活的能力和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础设施差距,提高公共设施均等化水平。
       (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推进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体制保障、资金支持和动力源泉;着力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维护市场公平和有序竞争;着力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增强金融服务功能;着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资本、产权、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大力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积极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把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结合起来,把招商引资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大力引进参与我区优势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投资者,大力引进我区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端人才,尽快使内蒙古成为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入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进行资源和产业开发。充分发挥我区毗邻俄蒙、口岸较多的地缘优势,积极拓展与俄蒙的合作领域,大力发展口岸经济。积极创造条件,把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口岸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贸易、外向型加工制造和跨境旅游基地。加快策克、甘其毛道、满都拉等新兴口岸建设。
        增强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是提升地区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要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科技和经济的渗透与融合,推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投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坚持自主创新和积极引进相结合,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着力解决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内蒙古,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智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人民政协切实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作用,提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团结各界、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发挥其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引导各族人民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符合民族地区特点、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地方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政,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维护宪法尊严和法律权威,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严肃查处徇私枉法、执法犯法行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解决好群众打官司难、审判结果执行难等问题。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实施好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的方针,加大政策倾斜、资金投入、产业扶持力度,切实抓好“三少”民族自治旗、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旗市的建设与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使之真正深入头脑、扎根人心。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唱响主旋律,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舆论氛围。重视做好舆情信息工作,坚决抵制错误思想言论和腐朽没落思想文化的传播,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成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努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旗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打牢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和谐文化,培育和谐精神,推动公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面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突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教育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加快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步伐,努力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有机结合,实现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的互动并进,实现民族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相辉映。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强城乡社区、企业、校园文化阵地建设,优先建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文化项目,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注重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繁荣发展草原文化,打造民族文化和草原文化品牌,重点扶持发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特色的文化骨干企业,提升我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重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繁荣发展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快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增强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全民健康水平。
       (三)努力构建和谐内蒙古。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在党的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就业是民生之本,富民是和谐之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促进就业和富裕人民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就业容量,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引导全社会转变择业观念,推行多渠道就业和多形式灵活就业。加强就业培训和服务,搞好就业援助和就业指导,促进稳定就业。积极探索和建立收入增长、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机制,把就业增收、政策增收、社保增收等有机结合起来,广辟居民增收渠道,促进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加大扶贫济困力度,着力提高城乡生活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
        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以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坚持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加大财政支出向农村牧区、革命老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力度。切实搞好社会保险统筹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区理政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生产力作为最活跃、最革命因素的决定性作用,使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
        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各级政府要增强服务理念,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发挥城乡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以构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目标,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族人民安居乐业。
        五、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把全区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特别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选配、管理和监督。着眼于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优化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认真做好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动力工程”,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工才强区战略,抓好培养、吸引、使用等关键环节,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机制,切实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牧区适用人才,形成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得其所、各尽所能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以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新的机制、途径和方法,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以“三级联创”、“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牧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机制。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适应城市社会管理和党员分布的新变化,努力构建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格局。重视做好机关、院校、科研单位、文化团体的党建工作。认真总结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符合条件的各方面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不断加强。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努力培育与党的优良传统相承接、与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相符合的好作风。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之风,做到清醒、静心、实干,多干群众急需和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和利长远的事,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急功近利、劳民伤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搞好党章、法纪学习和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科学配置权力、有效制约权力为重点,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发生。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从政要有品格,用权要讲原则,做人要重形象,带头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同志们,实现这次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更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神圣使命。实践必将证明,具有光荣传统的内蒙古各族人民,一定能够再创新的业绩、再铸新的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把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