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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卷

  • 巡视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机构领导名录】
        巡视一组
          组长:张洪祥
          副组长:武兵
          巡视专员:白德全(蒙古族)
        巡视二组
          组长:李久祥
          副组长:金平(蒙古族)
          巡视专员:杜子洲
        巡视三组
          组长:赵道尔基(蒙古族)
          副组长:杨静平
          巡视专员:曲帆(蒙古族)
        巡视工作办公室
          主任:乔建东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行政定编23名,事业定编6名,实有人数27 人。设有自治区党委巡视一组、巡视二组、巡视三组和巡视工作办公室。其中正厅级领导职数4名(各巡视组长、副组长均为正厅级,组长在原单位列编),副厅级领导职数4名,处级干部职数15名。巡视工作由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具体领导,对自治区党委负责。
        200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其他法规为依据,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巡视监督。圆满完成了对14个盟、市首轮巡视,18个旗、县(市、区)的延伸巡视和巡视工作“回头看”,以及自治区党委对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的专项巡视工作。通过巡视,进一步加强了对盟市旗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特别突出对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有力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自治区的奋斗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巡视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盟市巡视工作】200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进行了巡视。主要任务是对盟市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情况以及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情况实行监督外,同时还结合全国省(区、市)巡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监督,收到很好的效果,受到了中纪委、中组部巡视办的肯定。三个巡视组共与各级干部谈话3 168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176个,接待群众来访9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2件,发放民主测评问卷1 544份。共形成3个盟市巡视工作报告,5个专题报告;向自治区党委提出建议12条,向被巡视盟市反馈整改意见、建议26条。
       【旗县巡视工作】200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开展对盟市巡视的同时,对赛罕区、清水河县、奈曼旗、科尔沁左翼中旗、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等6个旗县区进行延伸巡视。巡视重点围绕旗县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同时侧重了解领导干部遵守“五个不许”方面的情况。共与各级干部谈话624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20个,接待群众来访15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73件,发放民主测评问卷2 461份。共形成6个旗县巡视工作报告,2个专题报告;向被巡视旗县反馈整改意见建议30条,发现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件;对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巡视“回头看”工作】200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2005年巡视的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及二连浩特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重点了解了上述盟市一年来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中,共与各级干部群众谈话2 160人次,召开座谈会68个,形成7个盟市的巡视工作“回头看”报告。从“回头看”情况看,上述被巡视地区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分重视,各盟市委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意见及时制定和上报整改方案,七个盟市共采取17项较大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巡视组进一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专项巡视工作】2006年,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三个巡视组从6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全区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工作进行专项巡视,巡视中紧紧围绕巡视的4项内容,认真履行巡视职责,主要采取听取地方党委的综合报告和纪委、组织部门的专项工作情况介绍,列席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等有关换届工作会议,调阅换届工作文件,参加12个市101个旗县区(市)及全区1/3的乡镇党委的党代会,共召开各级党委座谈会144个,与有关干部群众个别谈话1 739人次,发放满意度测评表3 824份,受理举报信32件,接待来访24人次。
                                                                                                            (高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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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巡视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机构领导名录】
        巡视一组
          组长:张洪祥
          副组长:武兵
          巡视专员:白德全(蒙古族)
        巡视二组
          组长:李久祥
          副组长:金平(蒙古族)
          巡视专员:杜子洲
        巡视三组
          组长:赵道尔基(蒙古族)
          副组长:杨静平
          巡视专员:曲帆(蒙古族)
        巡视工作办公室
          主任:乔建东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行政定编23名,事业定编6名,实有人数27 人。设有自治区党委巡视一组、巡视二组、巡视三组和巡视工作办公室。其中正厅级领导职数4名(各巡视组长、副组长均为正厅级,组长在原单位列编),副厅级领导职数4名,处级干部职数15名。巡视工作由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具体领导,对自治区党委负责。
        200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其他法规为依据,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巡视监督。圆满完成了对14个盟、市首轮巡视,18个旗、县(市、区)的延伸巡视和巡视工作“回头看”,以及自治区党委对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的专项巡视工作。通过巡视,进一步加强了对盟市旗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特别突出对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有力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自治区的奋斗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巡视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盟市巡视工作】200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进行了巡视。主要任务是对盟市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情况以及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情况实行监督外,同时还结合全国省(区、市)巡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监督,收到很好的效果,受到了中纪委、中组部巡视办的肯定。三个巡视组共与各级干部谈话3 168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176个,接待群众来访9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2件,发放民主测评问卷1 544份。共形成3个盟市巡视工作报告,5个专题报告;向自治区党委提出建议12条,向被巡视盟市反馈整改意见、建议26条。
       【旗县巡视工作】200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开展对盟市巡视的同时,对赛罕区、清水河县、奈曼旗、科尔沁左翼中旗、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等6个旗县区进行延伸巡视。巡视重点围绕旗县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同时侧重了解领导干部遵守“五个不许”方面的情况。共与各级干部谈话624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20个,接待群众来访15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73件,发放民主测评问卷2 461份。共形成6个旗县巡视工作报告,2个专题报告;向被巡视旗县反馈整改意见建议30条,发现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件;对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巡视“回头看”工作】200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2005年巡视的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及二连浩特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重点了解了上述盟市一年来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中,共与各级干部群众谈话2 160人次,召开座谈会68个,形成7个盟市的巡视工作“回头看”报告。从“回头看”情况看,上述被巡视地区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分重视,各盟市委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意见及时制定和上报整改方案,七个盟市共采取17项较大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巡视组进一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专项巡视工作】2006年,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三个巡视组从6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全区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工作进行专项巡视,巡视中紧紧围绕巡视的4项内容,认真履行巡视职责,主要采取听取地方党委的综合报告和纪委、组织部门的专项工作情况介绍,列席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等有关换届工作会议,调阅换届工作文件,参加12个市101个旗县区(市)及全区1/3的乡镇党委的党代会,共召开各级党委座谈会144个,与有关干部群众个别谈话1 739人次,发放满意度测评表3 824份,受理举报信32件,接待来访24人次。
                                                                                                            (高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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