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7卷  /  内蒙古党委

2007卷

  • 机构编制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王凤鸣(9月离任)
        副主任:杨再明(9月任职) 邢志华(蒙古族)  高娃(女 蒙古族)  刘高恩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28名,实有28人。设有综合处、机关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察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局)5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编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党办发〔2005〕20号)、《关于配套推进全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具体意见》(内党办发〔2005〕3号)精神,完成全区12个盟市100个旗县(市、区)的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审理批复工作。方案批复后,积极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方案,及时了解掌握各地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确保改革方案落实到位。6月份,派人参加了自治区领导带队组织地对12个盟市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督导,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到10月份,全区12个盟市已全部完成苏木乡镇撤并和人员定岗工作。改革后,全区苏木乡镇由1 236个调整撤并为640个,减少596个,精简48.2%;苏木乡镇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29 669名减到21 586名,减少8 083名,精简27.2%;改革前行政在职人数27 996人,改革后减少6 057人,精简21.6%;苏木乡镇事业编制由改革前的32 901名减到19 033名,减少13 868名,精简42.2%;改革前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5 262人,改革后减少16 229人,精简46%。
       【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从2006年1月1日起,自治区直属各高等院校(高等职院)、医院、演出团体全部进行财政补助方式、编制和进人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和《关于自治区直属各高等院校(高等职院)、医院、演出团体全部进行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本着“积极稳妥,成熟一批改一批”的原则,自治区编办积极协调各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指导督促各试点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到2006年11月底,编办完成了上述3个领域26个事业单位中25个(根据自治区编委2006年第二次会议精神,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改革试点暂缓)单位的机构编制审理备案工作。其中14个院校的机构编制核准备案意见已发文执行;6个医院的审理意见已经编委领导审签,待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医院财政补助方式改革意见后正式发文;5个演出团体的核准备案意见基本完成,根据自治区编委2006年第二次会议精神,暂缓下发,将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相衔接。通过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对事业单位的经费补助方式、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规范,改革单位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明显增强。参与做好部门办高、中等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部门所属高、中等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厅发〔2006〕9号)精神,完成27所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通过布局结构调整,全区职业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管理更加规范和有序。积极推进企业剥离办社会工作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企业移交地方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拟制下发《关于核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中地方接收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拟制《关于进一步深入做好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经自治区编委2006年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对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暂时原则冻结使用空编,加大了机构编制监督监察力度。开展控制苏木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对部分地方的超编进人、人员混岗、编制身份不清晰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5年内苏木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按照党中央编办的要求开展了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和整改督查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吃“空饷”问题的发生。2006年11月份,党中央编办联合督查组对自治区控制苏木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认为,自治区编办工作作风朴实,机构编制控制的好;自治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成效明显,与自治区编办的工作密切相关,自治区编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很大贡献,建议予以表彰奖励。加强了“12310”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认真对待、办结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18件,妥善处理了反映的问题。认真贯彻自治区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精神,加强了空编增人和列编注册工作,有效地控制了人员增长。适应机构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管理证中所列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落实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完成自治区地勘、有色、煤田地质3个系统42个单位13 314人的在册情况的审核工作。完成党中央编办布置的实名制管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草案的研讨修改工作。组织完成对公务员登记涉及的四种情况人员的调查摸底和编制清理工作,完成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完成2005年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和统计资料的汇编工作,为机构编制工作和有关部门提供了统计数据服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完成了200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检验工作,给国家登记局上报了登记管理信息。安排部署了2006年度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工作,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688个。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建设和归档工作,重新整理档案,归档材料2 028份,书写卷内目录1 014份。全年办理设立登记34个、变更登记288个、注销登记4个、发布公告4期,同时也强化了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做了必要的准备。
       【其它工作】一年来共审理审批了各委办厅局、盟市报来的请示事项300余件,形成批复文件166件,回复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稿72件。为使公务员登记工作平稳过渡,解决因行政编制不足各地自定编制用于行政机关的问题,党中央编委为各地(包括自治区)下达行政编制,收到文件后,编办组织人员对全区现有行政编制、实有人数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并在与相关部门反复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分配国家下达的行政编制的原则与具体意见。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已分配下达到各盟市。编办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围绕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工作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掌握有关情况,督促改革进度,推动方案落实。做好机关政务、事务工作,保证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抓好机构编制宣传信息工作,共刊发《机构编制工作信息》11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简报》4期、《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简报》8期,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指导推动工作的作用。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有了新进展,更新计算机设备,建设开通机关内部局域网,修改完善编办的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黄钢 贾明强)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机构编制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王凤鸣(9月离任)
        副主任:杨再明(9月任职) 邢志华(蒙古族)  高娃(女 蒙古族)  刘高恩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28名,实有28人。设有综合处、机关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察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局)5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编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党办发〔2005〕20号)、《关于配套推进全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具体意见》(内党办发〔2005〕3号)精神,完成全区12个盟市100个旗县(市、区)的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审理批复工作。方案批复后,积极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方案,及时了解掌握各地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确保改革方案落实到位。6月份,派人参加了自治区领导带队组织地对12个盟市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督导,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到10月份,全区12个盟市已全部完成苏木乡镇撤并和人员定岗工作。改革后,全区苏木乡镇由1 236个调整撤并为640个,减少596个,精简48.2%;苏木乡镇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29 669名减到21 586名,减少8 083名,精简27.2%;改革前行政在职人数27 996人,改革后减少6 057人,精简21.6%;苏木乡镇事业编制由改革前的32 901名减到19 033名,减少13 868名,精简42.2%;改革前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5 262人,改革后减少16 229人,精简46%。
       【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从2006年1月1日起,自治区直属各高等院校(高等职院)、医院、演出团体全部进行财政补助方式、编制和进人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和《关于自治区直属各高等院校(高等职院)、医院、演出团体全部进行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本着“积极稳妥,成熟一批改一批”的原则,自治区编办积极协调各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指导督促各试点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到2006年11月底,编办完成了上述3个领域26个事业单位中25个(根据自治区编委2006年第二次会议精神,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改革试点暂缓)单位的机构编制审理备案工作。其中14个院校的机构编制核准备案意见已发文执行;6个医院的审理意见已经编委领导审签,待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医院财政补助方式改革意见后正式发文;5个演出团体的核准备案意见基本完成,根据自治区编委2006年第二次会议精神,暂缓下发,将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相衔接。通过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对事业单位的经费补助方式、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规范,改革单位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明显增强。参与做好部门办高、中等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部门所属高、中等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厅发〔2006〕9号)精神,完成27所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通过布局结构调整,全区职业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管理更加规范和有序。积极推进企业剥离办社会工作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企业移交地方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拟制下发《关于核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中地方接收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拟制《关于进一步深入做好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经自治区编委2006年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对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暂时原则冻结使用空编,加大了机构编制监督监察力度。开展控制苏木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对部分地方的超编进人、人员混岗、编制身份不清晰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5年内苏木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按照党中央编办的要求开展了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和整改督查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吃“空饷”问题的发生。2006年11月份,党中央编办联合督查组对自治区控制苏木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认为,自治区编办工作作风朴实,机构编制控制的好;自治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成效明显,与自治区编办的工作密切相关,自治区编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很大贡献,建议予以表彰奖励。加强了“12310”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认真对待、办结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18件,妥善处理了反映的问题。认真贯彻自治区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精神,加强了空编增人和列编注册工作,有效地控制了人员增长。适应机构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管理证中所列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落实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完成自治区地勘、有色、煤田地质3个系统42个单位13 314人的在册情况的审核工作。完成党中央编办布置的实名制管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草案的研讨修改工作。组织完成对公务员登记涉及的四种情况人员的调查摸底和编制清理工作,完成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完成2005年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和统计资料的汇编工作,为机构编制工作和有关部门提供了统计数据服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完成了200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检验工作,给国家登记局上报了登记管理信息。安排部署了2006年度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工作,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688个。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建设和归档工作,重新整理档案,归档材料2 028份,书写卷内目录1 014份。全年办理设立登记34个、变更登记288个、注销登记4个、发布公告4期,同时也强化了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做了必要的准备。
       【其它工作】一年来共审理审批了各委办厅局、盟市报来的请示事项300余件,形成批复文件166件,回复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稿72件。为使公务员登记工作平稳过渡,解决因行政编制不足各地自定编制用于行政机关的问题,党中央编委为各地(包括自治区)下达行政编制,收到文件后,编办组织人员对全区现有行政编制、实有人数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并在与相关部门反复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分配国家下达的行政编制的原则与具体意见。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已分配下达到各盟市。编办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围绕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区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工作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掌握有关情况,督促改革进度,推动方案落实。做好机关政务、事务工作,保证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抓好机构编制宣传信息工作,共刊发《机构编制工作信息》11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简报》4期、《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简报》8期,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指导推动工作的作用。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有了新进展,更新计算机设备,建设开通机关内部局域网,修改完善编办的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黄钢 贾明强)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