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7卷  /  内蒙古党委

2007卷

  • 直属机关党建工作
  •    【中共内蒙古直属机关工委领导名录】
        书记:符太增
        常务副书记:曹树山
        副书记:格根其其格(女 蒙古族) 叶占魁  李华(女)  赵奎元
        副巡视员:王学文(10月任职)
       【概况】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指导自治区盟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工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16名。现有内设机构9个:纪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工会工委(妇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工委党校(事业编制)。另外设一个临时机构帮扶办,负责区直机关帮扶兴安盟工作。工委现有工作人员56名,其中处级干部29名。有离退休人员28名。目前,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单位有106个,共有党员39 409名,基层党组织2 840个,专职党务干部181名。
       【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以加强中心组及领导干部的学习为重点,注重建立健全各个层次的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区直机关理论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区直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二是突出学习重点,把握理论精髓。对《江泽民文选》、胡锦涛“七一”讲话、六中全会精神和“八荣八耻”、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等学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围绕中办发〔2006〕21号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四个文件,进行学习研讨,提出具体贯彻意见。通过主题突出,个性鲜明的学习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更深刻的理解。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组织专题报告会进行辅导,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针对性,推动了学习教育的不断深入。四是广泛开展“一心为民、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工委总结推广党委办公厅、公安厅和大唐托电等单位的典型经验。区直各单位也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学习和实践活动,丰富学习内容,为各项工作的完成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成功召开了区直机关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87名出席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二是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制定印发实施意见,召开工作交流会,推广11个典型经验,其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6家单位在会上交流了做法和体会,促进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共有19个机关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新建改建机关党组织5个,做到基层党的组织健全。四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新任免机关党委专兼职书记、副书记31名,做到机关党委书记全部由党员行政领导兼任。总结石油公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部建设经验,在区直机关宣传推广。同时,充分利用工委党校,全年共举办培训班14期,培训1 150人,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干部素质的提高。
       【帮扶和结对共建工作】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开展帮扶兴安盟和与呼市社区的结队共建活动。各单位高度重视,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全年有308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帮扶点调研指导工作,下乡干部累计达到1 363人次,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帮扶队员。各单位把帮扶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按照当地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以“352”工程为主攻目标,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积极落实和延伸帮扶项目,全年共到位帮扶资金7 038万元,被帮扶贫困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1 181元,比帮扶前提高104元,使贫困区域的贫困人口下降为31%,比帮扶前降低12.2个百分点,为兴安盟贫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治区直属机关与呼市社区为期一年的结对共建活动中,78个厅局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委周密安排,紧紧围绕“1133”目标任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轮流进社区,共有1 165个党支部和10 000多党员参与。工委提出的区直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与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共建、与驻区单位协调共建、与物业公司联合共建的“四位一体”的大共建工作思路和社区党员先进性建设菜单式选项等措施,得到充分认可和普遍推广。研究制定区直机关与呼市社区建立联系点意见,并对为期两年的联系点工作进行部署。结对共建活动,为共建和谐首府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教育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研讨交流活动,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防腐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按季度向自治区纪委报告。三是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纪工委初查核实案件3件,立案2件,给予2人党纪处分。对举报、反映失实的情况,通过查证及时予以澄清。四是认真抓好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以及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占用草场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分别对文化、教育、卫生等30个行业系统进行了民主评议,为政风行风日常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提供了依据。
       【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庆祝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开展了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展览、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以加强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为重点,在区直机关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演唱活动。会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举办李德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坚持以赛促创,广泛开展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竞赛活动。全年共推荐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5名,受到自治区文明办的表彰。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委共同开展“树首府形象、迎六十周年大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群众组织工作】工会组织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内蒙古实施<工会法>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为职工办实事,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劳动竞赛、争先创优及送温暖活动,组织职工进行疗休养。共青团组织注重引导团员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团组织的服务能力,深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创建和争做有为青年活动。妇女组织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重点,开展纪念“三八”活动,关爱妇女身心健康。 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指导督促区直机关建立组织,动员“五老”队伍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李鹏程)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直属机关党建工作
  •    【中共内蒙古直属机关工委领导名录】
        书记:符太增
        常务副书记:曹树山
        副书记:格根其其格(女 蒙古族) 叶占魁  李华(女)  赵奎元
        副巡视员:王学文(10月任职)
       【概况】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指导自治区盟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工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16名。现有内设机构9个:纪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工会工委(妇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工委党校(事业编制)。另外设一个临时机构帮扶办,负责区直机关帮扶兴安盟工作。工委现有工作人员56名,其中处级干部29名。有离退休人员28名。目前,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单位有106个,共有党员39 409名,基层党组织2 840个,专职党务干部181名。
       【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以加强中心组及领导干部的学习为重点,注重建立健全各个层次的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区直机关理论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区直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二是突出学习重点,把握理论精髓。对《江泽民文选》、胡锦涛“七一”讲话、六中全会精神和“八荣八耻”、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等学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围绕中办发〔2006〕21号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四个文件,进行学习研讨,提出具体贯彻意见。通过主题突出,个性鲜明的学习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更深刻的理解。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组织专题报告会进行辅导,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针对性,推动了学习教育的不断深入。四是广泛开展“一心为民、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工委总结推广党委办公厅、公安厅和大唐托电等单位的典型经验。区直各单位也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学习和实践活动,丰富学习内容,为各项工作的完成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成功召开了区直机关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87名出席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二是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制定印发实施意见,召开工作交流会,推广11个典型经验,其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6家单位在会上交流了做法和体会,促进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共有19个机关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新建改建机关党组织5个,做到基层党的组织健全。四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新任免机关党委专兼职书记、副书记31名,做到机关党委书记全部由党员行政领导兼任。总结石油公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部建设经验,在区直机关宣传推广。同时,充分利用工委党校,全年共举办培训班14期,培训1 150人,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干部素质的提高。
       【帮扶和结对共建工作】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开展帮扶兴安盟和与呼市社区的结队共建活动。各单位高度重视,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全年有308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帮扶点调研指导工作,下乡干部累计达到1 363人次,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帮扶队员。各单位把帮扶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按照当地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以“352”工程为主攻目标,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积极落实和延伸帮扶项目,全年共到位帮扶资金7 038万元,被帮扶贫困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1 181元,比帮扶前提高104元,使贫困区域的贫困人口下降为31%,比帮扶前降低12.2个百分点,为兴安盟贫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治区直属机关与呼市社区为期一年的结对共建活动中,78个厅局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委周密安排,紧紧围绕“1133”目标任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轮流进社区,共有1 165个党支部和10 000多党员参与。工委提出的区直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与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共建、与驻区单位协调共建、与物业公司联合共建的“四位一体”的大共建工作思路和社区党员先进性建设菜单式选项等措施,得到充分认可和普遍推广。研究制定区直机关与呼市社区建立联系点意见,并对为期两年的联系点工作进行部署。结对共建活动,为共建和谐首府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教育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研讨交流活动,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防腐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按季度向自治区纪委报告。三是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纪工委初查核实案件3件,立案2件,给予2人党纪处分。对举报、反映失实的情况,通过查证及时予以澄清。四是认真抓好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以及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占用草场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分别对文化、教育、卫生等30个行业系统进行了民主评议,为政风行风日常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提供了依据。
       【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庆祝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开展了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展览、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以加强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为重点,在区直机关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演唱活动。会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举办李德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坚持以赛促创,广泛开展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竞赛活动。全年共推荐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5名,受到自治区文明办的表彰。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委共同开展“树首府形象、迎六十周年大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群众组织工作】工会组织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内蒙古实施<工会法>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为职工办实事,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劳动竞赛、争先创优及送温暖活动,组织职工进行疗休养。共青团组织注重引导团员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团组织的服务能力,深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创建和争做有为青年活动。妇女组织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重点,开展纪念“三八”活动,关爱妇女身心健康。 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指导督促区直机关建立组织,动员“五老”队伍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李鹏程)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