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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卷

  • 开发银行
  •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领导名录】
        行长:郭明社(女)
        副行长:王伟化(回族) 刘彦超  吴丽洁(女)  黄志平
       【概况】2006年,分行认真贯彻党中央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确定了“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加快发展为中心,抓大项目强区上规模,抓小项目富民出亮点”的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一方面继续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确保资金链不断;一方面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和方向,面向自治区急需发展的社会瓶颈领域开展工作,主动迈向商业银行改制退出的基层领域弥补空白和缺损,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
       【资产情况】至2006年末,信贷管理资产余额达到505亿元,较年初增长145亿元,增幅40%,较2004年翻了近一番,快于自治区金融机构平均水平(24%)16个百分点。非个人中长期管理资产余额488亿元,居自治区金融机构之首。
       【项目开发评审】开发评审项目涉及电力、煤炭、交通、城市公共设施、农牧业产业化、中小企业以及民生富民领域, 全年分行共开发表内外项目117个,申请贷款金额619.68亿元。其中:开发表内项目61个,申请贷款金额441.04亿元,开发表外项目56个,申请贷款金额178.64亿元。
       【贷款发放】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贷款232亿元,比上年多发放88亿元,增长61%,较2004年翻一番,高于同期自治区金融机构平均增长水平(38.7%)22.3个百分点。其中发放非个人中长期贷款211亿元,占自治区金融机构当年发放额的32.7%,居自治区金融同业之首。
       【本息回收】全年贷款当期本息回收率99%,当期本息回收率连续18个季度保持在99%以上;不良贷款率0.77%,低于自治区同业平均水平(11.58%)10.81个百分点。
       【金融合作】2006年,针对项目资金需求大与贷款规模约束的矛盾,分行积极与区外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合作,通过分行提供担保等方式将发达地区商业银行资金引入分行承诺支持的区内项目,增加了自治区区域内资金可用量,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此外,分行与邮储合作完成全系统首笔结构化CDO业务15亿元,支持赤峰—乌丹—大板高速公路和海拉尔-满洲里公路建设,实现邮储资金回流当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利润情况】全年实现利润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9亿元,人均利润达到745万元,远远高于自治区金融机构人均利润(8.98万元)的平均水平。
       【信用建设】在积极支持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同时,分行也加大力度推进自治区信用建设和市场建设步伐,取得良好效果。在双方合作中,自治区政府按照“有市场、有效益、有偿还能力”的原则,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项目,帮助化解金融风险,分行围绕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重点、政府热点、难点项目给予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实现了政府和银行的互利共赢,改善了地区金融环境,为进一步增进双方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生富民领域】分行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调度贷款规模,保持均衡发放,既保证传统的“两基一支”大项目的用款,同时对政府关注、百姓期盼的热点、难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分行累计向中小企业、下岗再就业、农牧业产业化、教育、农村医疗、农民工培训、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民生富民领域项目发放贷款12.8亿元,比上年增加6.44亿元,增幅达101%。配合自治区“千户百亿”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全年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2.5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36户,创造就业岗位7 000个;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发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软贷款0.2亿元,支持乌兰察布市建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平台;支持低收入住房建设,发放贷款1 000万元,解决了584户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难题;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 262万元,覆盖17所高校,惠及贫困大学生近3 000人,改变了自治区助学贷款多次受教育部通报并督办的窘况,在自治区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融资支持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发放贷款1 400万元,为提高当地农民工基本技能,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关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向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 600万元,使3 000名下岗职工直接受益,并带动7 400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向兴安盟扎赉特旗生猪产业化项目提供1 000万元贷款,变简单的“输血”支持一个企业、一个个体为“造血”扶持一个产业,一个群体发展,并采用与地方政府建立管理合作机制,将扶贫工作制度化、产业化、长效化,既支持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又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与自治区团委合作,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700万元,解决360名青年就业,90名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周边地区15 000户青年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微小贷款业务,向包头商业银行发放贷款1亿元,已累计发放微小贷款6 013万元,1 551户微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受益,这一贷款模式属于内蒙古金融机构中的首创,使分形成为扶持微小企业发展的排头兵;支持口岸城市的现代物流建设,发放物流流通贷款3 000万元,用于二连浩特盛同国际商贸联检一体化物流园建设项目,该项目建成将极大提高二连浩特市口岸的过货集散能力。
                                                                                                      (郭大勇 赵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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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领导名录】
        行长:郭明社(女)
        副行长:王伟化(回族) 刘彦超  吴丽洁(女)  黄志平
       【概况】2006年,分行认真贯彻党中央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确定了“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加快发展为中心,抓大项目强区上规模,抓小项目富民出亮点”的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一方面继续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确保资金链不断;一方面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和方向,面向自治区急需发展的社会瓶颈领域开展工作,主动迈向商业银行改制退出的基层领域弥补空白和缺损,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
       【资产情况】至2006年末,信贷管理资产余额达到505亿元,较年初增长145亿元,增幅40%,较2004年翻了近一番,快于自治区金融机构平均水平(24%)16个百分点。非个人中长期管理资产余额488亿元,居自治区金融机构之首。
       【项目开发评审】开发评审项目涉及电力、煤炭、交通、城市公共设施、农牧业产业化、中小企业以及民生富民领域, 全年分行共开发表内外项目117个,申请贷款金额619.68亿元。其中:开发表内项目61个,申请贷款金额441.04亿元,开发表外项目56个,申请贷款金额178.64亿元。
       【贷款发放】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贷款232亿元,比上年多发放88亿元,增长61%,较2004年翻一番,高于同期自治区金融机构平均增长水平(38.7%)22.3个百分点。其中发放非个人中长期贷款211亿元,占自治区金融机构当年发放额的32.7%,居自治区金融同业之首。
       【本息回收】全年贷款当期本息回收率99%,当期本息回收率连续18个季度保持在99%以上;不良贷款率0.77%,低于自治区同业平均水平(11.58%)10.81个百分点。
       【金融合作】2006年,针对项目资金需求大与贷款规模约束的矛盾,分行积极与区外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合作,通过分行提供担保等方式将发达地区商业银行资金引入分行承诺支持的区内项目,增加了自治区区域内资金可用量,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此外,分行与邮储合作完成全系统首笔结构化CDO业务15亿元,支持赤峰—乌丹—大板高速公路和海拉尔-满洲里公路建设,实现邮储资金回流当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利润情况】全年实现利润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9亿元,人均利润达到745万元,远远高于自治区金融机构人均利润(8.98万元)的平均水平。
       【信用建设】在积极支持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同时,分行也加大力度推进自治区信用建设和市场建设步伐,取得良好效果。在双方合作中,自治区政府按照“有市场、有效益、有偿还能力”的原则,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项目,帮助化解金融风险,分行围绕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重点、政府热点、难点项目给予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实现了政府和银行的互利共赢,改善了地区金融环境,为进一步增进双方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生富民领域】分行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调度贷款规模,保持均衡发放,既保证传统的“两基一支”大项目的用款,同时对政府关注、百姓期盼的热点、难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分行累计向中小企业、下岗再就业、农牧业产业化、教育、农村医疗、农民工培训、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民生富民领域项目发放贷款12.8亿元,比上年增加6.44亿元,增幅达101%。配合自治区“千户百亿”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全年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2.5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36户,创造就业岗位7 000个;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发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软贷款0.2亿元,支持乌兰察布市建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平台;支持低收入住房建设,发放贷款1 000万元,解决了584户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难题;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 262万元,覆盖17所高校,惠及贫困大学生近3 000人,改变了自治区助学贷款多次受教育部通报并督办的窘况,在自治区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融资支持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发放贷款1 400万元,为提高当地农民工基本技能,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关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向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 600万元,使3 000名下岗职工直接受益,并带动7 400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向兴安盟扎赉特旗生猪产业化项目提供1 000万元贷款,变简单的“输血”支持一个企业、一个个体为“造血”扶持一个产业,一个群体发展,并采用与地方政府建立管理合作机制,将扶贫工作制度化、产业化、长效化,既支持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又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与自治区团委合作,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700万元,解决360名青年就业,90名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周边地区15 000户青年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微小贷款业务,向包头商业银行发放贷款1亿元,已累计发放微小贷款6 013万元,1 551户微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受益,这一贷款模式属于内蒙古金融机构中的首创,使分形成为扶持微小企业发展的排头兵;支持口岸城市的现代物流建设,发放物流流通贷款3 000万元,用于二连浩特盛同国际商贸联检一体化物流园建设项目,该项目建成将极大提高二连浩特市口岸的过货集散能力。
                                                                                                      (郭大勇 赵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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