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况】 2022年,全区烟草行业加强宏观调控和稳产保供,卷烟销售稳中有增,库存水平更趋合理,重点品牌持续发展,完成专项税后利润、近年结存利润等上缴任务;整合物流网络资源,物流费用率持续下降;坚持卷烟打假打私,部署各类专项治理行动,落实电子烟法治化、规范化监管要求;提高烟叶供给质量,稳定烟农队伍、促进烟农增收;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初步完成,苏蒙三级对标结对共建工作取得成效;各项对标指标持续向好;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4413亿元,比2021年增长6.12%,实现财政总额14416亿元,比2021年增长15.86%,实现税利总额和财政总额创历史新高,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总资产115.74亿元。
【烟叶产销】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内蒙古烟草)分解种植计划,加强合同管理,重要环节管控措施前移,主要环节跟踪管理检查,烟叶生产规范管理水平提升;推进转型升级,加大重点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技术培训力度、高可用性上部烟叶开发力度,按期完成全年烟叶收购计划。严把收购质量关口,坚持对样分级、对样收购、对样检查,把好初分关、收购关、监督关,收购烟叶上等烟比例60.48%,平均等级合格率81.42%。开展标准化烟站创建工作,帮助烟农摆脱租地难、租地贵的困境。投入烟叶生产补贴465万元,户均补贴金额达1.28万元;为148户烟农低价流转土地4300余亩,节约生产成本83.4万元;购进烟用物资,保证烟叶生产需求,为烟农节省生产成本23万余元;与兴业银行协调给19户烟农办理“烟农贷”140万元,节约利息4.2万元;烟农户均收入13.85万元,比2021年增加1.28万元。
【卷烟经营】 2022年,内蒙古烟草综合实施政策预研储备和预期管理,运用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等手段,防范化解经济运行大起大落的风险;加强卷烟市场监测,强化计划进度管理和状态跟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带来的超预期变化;妥善处理规模与结构、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关系,经济发展与地方宏观经济指标同向同步。落实《关于加快建立和推进全区卷烟品牌培育三级联动机制的意见》,创建三级货源分配体系、客户服务体系,深化终端生态体系建设,推动城乡网络共同发展,开展全区营销条线纪律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暨客户满意度提升工作。聚焦“136、345”品牌和行业共育品规发展目标,推进以细支烟、中支烟为代表的创新品类“量价提升”;明确“打造北方市场雪茄烟桥头堡市场”目标定位,规范完善电子烟准入交易经营;印发《全区行业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工作要点》,应对超预期因素影响,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
【专卖管理】 2022年,内蒙古烟草推进专卖稽查总队和铁路分局职能整合,构建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真烟异常流动检查监管力度。破获假私烟网络案件15起,其中国标以上案件10起、区标案件5起。查获涉案卷烟10195.59万支,案值8798.8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逮捕46人,移交人民法院判刑55人。开展“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执行“军”字号卷烟清理整治要求。贯彻国务院修例《决定》和行业配套措施,宣传电子烟法律政策规定,制定全区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落实过渡期内监管政策和过渡期后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推进电子烟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引导电子烟准入交易经营,开展电子烟常态化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零售许可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站办结”,完成“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分中心建设。
【法治烟草建设】 2022年,内蒙古烟草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电子烟政策文件审查备案、执法资格认证管理”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加强内蒙古法治烟草建设(2022—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建设目标要求,提出2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细化45项具体内容和若干具体措施;构建“1+4+N”法治烟草制度管理体系框架,统筹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重点工作;部署依法治理专项工作,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案件审理室建设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立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支持合法性审查的独立开展;推进全区烟草行业“八五”普法规划,以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契机,组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和徽章年度审验及资格认证考试,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巨岩)
【概况】 2022年,全区烟草行业加强宏观调控和稳产保供,卷烟销售稳中有增,库存水平更趋合理,重点品牌持续发展,完成专项税后利润、近年结存利润等上缴任务;整合物流网络资源,物流费用率持续下降;坚持卷烟打假打私,部署各类专项治理行动,落实电子烟法治化、规范化监管要求;提高烟叶供给质量,稳定烟农队伍、促进烟农增收;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初步完成,苏蒙三级对标结对共建工作取得成效;各项对标指标持续向好;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4413亿元,比2021年增长6.12%,实现财政总额14416亿元,比2021年增长15.86%,实现税利总额和财政总额创历史新高,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总资产115.74亿元。
【烟叶产销】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内蒙古烟草)分解种植计划,加强合同管理,重要环节管控措施前移,主要环节跟踪管理检查,烟叶生产规范管理水平提升;推进转型升级,加大重点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技术培训力度、高可用性上部烟叶开发力度,按期完成全年烟叶收购计划。严把收购质量关口,坚持对样分级、对样收购、对样检查,把好初分关、收购关、监督关,收购烟叶上等烟比例60.48%,平均等级合格率81.42%。开展标准化烟站创建工作,帮助烟农摆脱租地难、租地贵的困境。投入烟叶生产补贴465万元,户均补贴金额达1.28万元;为148户烟农低价流转土地4300余亩,节约生产成本83.4万元;购进烟用物资,保证烟叶生产需求,为烟农节省生产成本23万余元;与兴业银行协调给19户烟农办理“烟农贷”140万元,节约利息4.2万元;烟农户均收入13.85万元,比2021年增加1.28万元。
【卷烟经营】 2022年,内蒙古烟草综合实施政策预研储备和预期管理,运用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等手段,防范化解经济运行大起大落的风险;加强卷烟市场监测,强化计划进度管理和状态跟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带来的超预期变化;妥善处理规模与结构、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关系,经济发展与地方宏观经济指标同向同步。落实《关于加快建立和推进全区卷烟品牌培育三级联动机制的意见》,创建三级货源分配体系、客户服务体系,深化终端生态体系建设,推动城乡网络共同发展,开展全区营销条线纪律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暨客户满意度提升工作。聚焦“136、345”品牌和行业共育品规发展目标,推进以细支烟、中支烟为代表的创新品类“量价提升”;明确“打造北方市场雪茄烟桥头堡市场”目标定位,规范完善电子烟准入交易经营;印发《全区行业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工作要点》,应对超预期因素影响,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
【专卖管理】 2022年,内蒙古烟草推进专卖稽查总队和铁路分局职能整合,构建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真烟异常流动检查监管力度。破获假私烟网络案件15起,其中国标以上案件10起、区标案件5起。查获涉案卷烟10195.59万支,案值8798.8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逮捕46人,移交人民法院判刑55人。开展“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执行“军”字号卷烟清理整治要求。贯彻国务院修例《决定》和行业配套措施,宣传电子烟法律政策规定,制定全区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落实过渡期内监管政策和过渡期后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推进电子烟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引导电子烟准入交易经营,开展电子烟常态化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零售许可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站办结”,完成“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分中心建设。
【法治烟草建设】 2022年,内蒙古烟草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电子烟政策文件审查备案、执法资格认证管理”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加强内蒙古法治烟草建设(2022—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建设目标要求,提出2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细化45项具体内容和若干具体措施;构建“1+4+N”法治烟草制度管理体系框架,统筹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重点工作;部署依法治理专项工作,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案件审理室建设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立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支持合法性审查的独立开展;推进全区烟草行业“八五”普法规划,以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契机,组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和徽章年度审验及资格认证考试,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巨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