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全年投资1500余万元,组织创建节约型机关1366家。出台《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输由公路转为铁路)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17.9%。国家反馈内蒙古71家控排企业中存在的60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落实。
【交通节能减排】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坚持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强化数字赋能、科技增能,行业绿色科技效能稳步凸显。重节约、减能耗,推动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出台《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铁路货运量在综合运输中占比提高1.7个百分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发货量同比增长44.7%。低碳装备设施快速发展,全区新能源公交车和试点地区巡游出租车新增更新比例达到90%和30%,建设客运场站、公交站新能源充电桩350个,2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完成充电设施布设。呼和浩特市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是全区首个获评国家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注重投资效益与节约集约,改扩建项目旧路利用率持续提升,G65包头至东胜等7个项目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约400万吨,降低公路建设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建筑节能减排】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培育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全生命周期一体化集成应用。认定BIM示范单位6个、示范项目12个。全区自上而下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班推进机制,推广装配式建筑,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17.9%,同比增长12.5个百分点。培育5个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3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公共机构节能】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支持带动自治区本级60余个党政机关改造节能灯具70000余套、节水器具2000余套,区本级实现高效照明光源全覆盖。全区组织创建节约型机关1366家,截至12月底,节约型机关数量3742家,约占全区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总量的60%以上。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为窗口,连续三年举办全区全社会节能宣传周活动,同时开展“节约资源、机关先行”宣传周活动,提升各级党政机关的节约意识。开展先进工作案例遴选活动,加大优秀示范案例宣传推介力度,在2022年的全国公共机构节能优秀案例遴选中,全区有7个案例入选优秀案例、6个案例入选典型示范案例。
【碳排放管理】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制订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盟市分解方案,压紧压实盟市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组织开展37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复核工作,确保碳排放报告数据质量。完成国家反馈内蒙古71家控排企业、608个问题现场核实、分类整改、数据核算。制定碳排放交易体系数据监管手册、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核技术指南、核算报告管理规程,完善碳市场管理制度。开展碳普惠制度体系建设、减碳潜力与对策研究、“两高”(高排放、高耗能)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标准和方法等课题研究,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理途径和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2022年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内蒙古“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实施方案》共包括四大部分内容,分别为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安排、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分解下达“十四五”各盟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及自治区主要行业节能指标。其中,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全年投资1500余万元,组织创建节约型机关1366家。出台《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输由公路转为铁路)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17.9%。国家反馈内蒙古71家控排企业中存在的60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落实。
【交通节能减排】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坚持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强化数字赋能、科技增能,行业绿色科技效能稳步凸显。重节约、减能耗,推动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出台《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铁路货运量在综合运输中占比提高1.7个百分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发货量同比增长44.7%。低碳装备设施快速发展,全区新能源公交车和试点地区巡游出租车新增更新比例达到90%和30%,建设客运场站、公交站新能源充电桩350个,2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完成充电设施布设。呼和浩特市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是全区首个获评国家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注重投资效益与节约集约,改扩建项目旧路利用率持续提升,G65包头至东胜等7个项目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约400万吨,降低公路建设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建筑节能减排】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培育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全生命周期一体化集成应用。认定BIM示范单位6个、示范项目12个。全区自上而下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班推进机制,推广装配式建筑,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17.9%,同比增长12.5个百分点。培育5个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3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公共机构节能】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支持带动自治区本级60余个党政机关改造节能灯具70000余套、节水器具2000余套,区本级实现高效照明光源全覆盖。全区组织创建节约型机关1366家,截至12月底,节约型机关数量3742家,约占全区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总量的60%以上。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为窗口,连续三年举办全区全社会节能宣传周活动,同时开展“节约资源、机关先行”宣传周活动,提升各级党政机关的节约意识。开展先进工作案例遴选活动,加大优秀示范案例宣传推介力度,在2022年的全国公共机构节能优秀案例遴选中,全区有7个案例入选优秀案例、6个案例入选典型示范案例。
【碳排放管理】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制订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盟市分解方案,压紧压实盟市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组织开展37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复核工作,确保碳排放报告数据质量。完成国家反馈内蒙古71家控排企业、608个问题现场核实、分类整改、数据核算。制定碳排放交易体系数据监管手册、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核技术指南、核算报告管理规程,完善碳市场管理制度。开展碳普惠制度体系建设、减碳潜力与对策研究、“两高”(高排放、高耗能)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标准和方法等课题研究,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理途径和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2022年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内蒙古“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实施方案》共包括四大部分内容,分别为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安排、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分解下达“十四五”各盟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及自治区主要行业节能指标。其中,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