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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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采购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准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人,实际在编30人。内设综合处、采购业务一处、采购业务二处和服务采购处4个职能处室,中心业务由自治区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人事、编制、党务、后勤等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政府采购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自治区采购中心共接受各类政府采购项目1315项,完成各类采购任务1049项,创历年接单及完成采购项目数之最。其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444项;办理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网上二次询价采购605项。全年完成采购预算总额28.81亿元。实际签约金额24.31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4.50亿元,平均节资率15.62%,节支额和节资率均创中心成立以来新高。在完成采购预算总额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27.13亿元,占采购总额的94.15%;组织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网上二次竞价采购(含批量采购)1.72亿元,占采购总额的5.97%。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的444个项目中,采用公开招标334项,完成采购预算19.42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的71.58%。采用邀请招标3项,完成采购预算2810万元,占分段采购总额的1.04%。采用询价采购44项,完成采购预算1529万元,占分段采购总的0.56%。采用竞争性谈判49项,完成采购预算1.16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的4.2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30项,完成采购预算6.12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的22.55%。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的27.13亿元预算中,货物类采购20.21亿元,占分段项目总额的74.49%。其中,涉及民生工程采购13.95亿元,占分段项目总额的51.42%;服务类采购5.82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21.46%;工程类采购1.1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4.05%。组织实施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网上二次竞价项目552项,完成采购预算1.51亿元,实际签约金额1.45亿元,节约资金599.51万元,平均节资率2.95%。组织批量采购项目695个,完成采购预算2144.24万元,中标金额1868.24万元,节约采购预算276万元,平均节资率12.87%

    【改进和优化电子交易管理系统】  自治区采购中心的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经过一年多运行,发现很多亟待优化的问题。《财政部74号令》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对采购信息公开和业务流程又提出许多新要求。因此,自治区采购中心利用年初采购项目相对较少的时机,按照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操作,便于统计的原则,组织开发人员深入各业务处室进行详细了解,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修改方案并进行了升级改造,理顺了业务流程,提高了操作的稳定性。同时,自治区采购中心与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积极沟通,探讨与财政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创新供应商投标管理】  为简化供应商投标手续,创新供应商管理,自治区采购中心在认真分析以往对投标保证金收缴管理利弊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利用安全证书取代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20154月起,除特定项目之外,自治区采购中心对投标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而是利用电子交易管理系统对供应商注册获得的安全证书进行诚信管理。不仅方便了供应商投标,也简化了繁复的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为推行供应商诚信管理开启了新模式。

    【改进采购文件范本】  3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自治区采购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对照《条例》,对自治区采购中心使用的采购文件范本逐条进行修订,从源头上加以规范。在此基础上,对已使用的各类专业化范本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与《条例》规定保持一致。

    【推行网上批量采购】  通过认真总结分析协议供货网上二次竞价的利弊,自治区采购中心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对协议供货范围内的台式机、笔记本、小型A4打印机这3类采购数量大、批次多、配置复杂的品目实行网上批量采购,并开发了网上批量采购竞价系统。从20157月正式启用以来,先后完成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261个,采购预算720.8万元,中标金额674.92元,节约率6.4%;完成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344个,采购预算1388.8元,中标金额为1169.73万元,节约率为15.8%;完成打印机采购项目90个,采购预算为34.64万元,中标金额23.59万元,节约率31.9%。与其他省市的批量采购相比,自治区的做法不仅强化了品牌之间的竞争,而且秉承了协议供货方便、快捷的优势,被国内相关媒体誉为“小而美”的批量集中采购。经国家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评选,这项举措荣获“2015年度政府采购创新奖”。

    【应对采购项目高峰】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在当年将预算全部支出,否则财政将收回。由于种种原因,很多预算单位的采购项目都推到下半年才陆续下达。进入第四季度,自治区采购中心承接的采购项目量呈爆发式增长。自治区采购中心全年完成的1049个项目,84.65%都是在下半年,更多是第四季度下达的。为了应对采购高峰,自治区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尽全力保证预算单位的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安排。但局限于自治区采购中心的开标、评标场所条件,自治区采购中心只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应对。对同一单位的多个采购项目尽量安排到一天开标,合并到1个评标室内进行评审。为此,协商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对同一单位采购多个项目的,尽可能同类型的抽取一组专家评审。同时,合理编排不同采购方式的项目在同一天进行,以充分利用洽谈室和评标室资源。1112月,自治区采购中心组织各类开评标活动达279次,最多一天组织完成11个项目的评审活动,确保了各预算单位需结算的采购项目在1225日前全部按要求完成采购活动,赢得了采购人的认可和好评。

    【全面推行精细化采购】  对预算金额大、专业性强、要求时间紧的项目,自治区采购中心尽可能抽调精兵强将承办,并要求工作人员遇重大事项必须与采购人反复沟通、协商,要认真解答、及时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咨询和质疑,从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入手,确保采购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20147月至201512月,自治区采购中心为内蒙古科技馆新馆布展组织了所有的采购活动。2015年,在认真总结上年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陆续为3个展厅和7个主题展区,以及与展厅展具配套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系列采购活动,累计完成采购预算近2亿元,节约预算资金1500多万元,为20166月内蒙古科技馆如期开馆提供了保障。2015年,自治区采购中心还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了广播电视覆盖工程、户户通工程、村村响播控平台设备组织了系列采购。这3个项目均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项目,采购预算4.9亿元。从接到采购任务书,到发布最后一个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自治区采购中心仅用了1个月时间就全部完成,比采购预算节约8130.62万元,平均节资率达16.35%。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未收到1家供应商质疑。“内蒙古科技馆常设展览系列政府采购项目”和“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的采购项目”荣获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项目奖。

    【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自治区采购中心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制定的具体推进方案,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读原文,观看专题讲座录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学习体会进行了专题交流。在此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相继召开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3个专题研讨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本单位及个人“不严不实”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危害,进行深入研讨,大家的思想认识普遍得以提高。

    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以后,自治区采购中心主要领导和各处负责人相继参加国家财政部和有关媒体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并组织自治区采购中心全体员工逐条解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内涵和要义,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改善办公和开评标条件】  由于自治区采购中心占用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旧办公区8号楼东附楼4楼墙体结构性开裂成危房,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旧办公区2号楼4层~5层分配给自治区采购中心使用。自治区采购中心本着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功能齐全、俭朴实用的原则,对新分配的办公和业务用房进行系统规划,年底前完成了综合布线、大屏幕安装、开标大厅和评标室装修改造、桌椅购置等采购活动。新的办公场所将5个评标室集中在1个区域,满足了封闭评标的规范要求,每个评标室都配备了电子评标系统,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可以全过程录音、录像。开标大厅可容纳150多人,并安装有大屏幕等设备,可供多个项目同时开标。采购中心的办公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承办采购业务的规范程度和应对能力也将明显提升。

    定点帮扶工作  2015年是自治区采购中心承担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盛乐镇段家园村的定点帮扶任务的最后一年。春节前夕,自治区采购中心各党支部为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和老党员送去米面油和慰问金。6月,自治区采购中心与帮扶村进行了交接,将自治区采购中心在帮扶村驻村人员使用的电视机、冰箱等设施全部移交给村委会。2015下半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安排,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新华社区开展在职党员结对帮扶定点社区困难群众,中心先后派人3次到帮扶对象家中了解情况,送去慰问金,帮助解决生活困难。9月,按照自治区组织部要求,自治区采购中心选派了1名副处长到赤峰市敖汉旗参加“十个全覆盖”督导组工作。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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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采购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准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人,实际在编30人。内设综合处、采购业务一处、采购业务二处和服务采购处4个职能处室,中心业务由自治区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人事、编制、党务、后勤等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政府采购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自治区采购中心共接受各类政府采购项目1315项,完成各类采购任务1049项,创历年接单及完成采购项目数之最。其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444项;办理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网上二次询价采购605项。全年完成采购预算总额28.81亿元。实际签约金额24.31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4.50亿元,平均节资率15.62%,节支额和节资率均创中心成立以来新高。在完成采购预算总额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27.13亿元,占采购总额的94.15%;组织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网上二次竞价采购(含批量采购)1.72亿元,占采购总额的5.97%。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的444个项目中,采用公开招标334项,完成采购预算19.42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的71.58%。采用邀请招标3项,完成采购预算2810万元,占分段采购总额的1.04%。采用询价采购44项,完成采购预算1529万元,占分段采购总的0.56%。采用竞争性谈判49项,完成采购预算1.16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的4.2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30项,完成采购预算6.12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的22.55%。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的27.13亿元预算中,货物类采购20.21亿元,占分段项目总额的74.49%。其中,涉及民生工程采购13.95亿元,占分段项目总额的51.42%;服务类采购5.82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21.46%;工程类采购1.1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4.05%。组织实施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网上二次竞价项目552项,完成采购预算1.51亿元,实际签约金额1.45亿元,节约资金599.51万元,平均节资率2.95%。组织批量采购项目695个,完成采购预算2144.24万元,中标金额1868.24万元,节约采购预算276万元,平均节资率12.87%

    【改进和优化电子交易管理系统】  自治区采购中心的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经过一年多运行,发现很多亟待优化的问题。《财政部74号令》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对采购信息公开和业务流程又提出许多新要求。因此,自治区采购中心利用年初采购项目相对较少的时机,按照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操作,便于统计的原则,组织开发人员深入各业务处室进行详细了解,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修改方案并进行了升级改造,理顺了业务流程,提高了操作的稳定性。同时,自治区采购中心与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积极沟通,探讨与财政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创新供应商投标管理】  为简化供应商投标手续,创新供应商管理,自治区采购中心在认真分析以往对投标保证金收缴管理利弊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利用安全证书取代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20154月起,除特定项目之外,自治区采购中心对投标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而是利用电子交易管理系统对供应商注册获得的安全证书进行诚信管理。不仅方便了供应商投标,也简化了繁复的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为推行供应商诚信管理开启了新模式。

    【改进采购文件范本】  3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自治区采购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对照《条例》,对自治区采购中心使用的采购文件范本逐条进行修订,从源头上加以规范。在此基础上,对已使用的各类专业化范本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与《条例》规定保持一致。

    【推行网上批量采购】  通过认真总结分析协议供货网上二次竞价的利弊,自治区采购中心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对协议供货范围内的台式机、笔记本、小型A4打印机这3类采购数量大、批次多、配置复杂的品目实行网上批量采购,并开发了网上批量采购竞价系统。从20157月正式启用以来,先后完成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261个,采购预算720.8万元,中标金额674.92元,节约率6.4%;完成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344个,采购预算1388.8元,中标金额为1169.73万元,节约率为15.8%;完成打印机采购项目90个,采购预算为34.64万元,中标金额23.59万元,节约率31.9%。与其他省市的批量采购相比,自治区的做法不仅强化了品牌之间的竞争,而且秉承了协议供货方便、快捷的优势,被国内相关媒体誉为“小而美”的批量集中采购。经国家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评选,这项举措荣获“2015年度政府采购创新奖”。

    【应对采购项目高峰】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在当年将预算全部支出,否则财政将收回。由于种种原因,很多预算单位的采购项目都推到下半年才陆续下达。进入第四季度,自治区采购中心承接的采购项目量呈爆发式增长。自治区采购中心全年完成的1049个项目,84.65%都是在下半年,更多是第四季度下达的。为了应对采购高峰,自治区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尽全力保证预算单位的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安排。但局限于自治区采购中心的开标、评标场所条件,自治区采购中心只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应对。对同一单位的多个采购项目尽量安排到一天开标,合并到1个评标室内进行评审。为此,协商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对同一单位采购多个项目的,尽可能同类型的抽取一组专家评审。同时,合理编排不同采购方式的项目在同一天进行,以充分利用洽谈室和评标室资源。1112月,自治区采购中心组织各类开评标活动达279次,最多一天组织完成11个项目的评审活动,确保了各预算单位需结算的采购项目在1225日前全部按要求完成采购活动,赢得了采购人的认可和好评。

    【全面推行精细化采购】  对预算金额大、专业性强、要求时间紧的项目,自治区采购中心尽可能抽调精兵强将承办,并要求工作人员遇重大事项必须与采购人反复沟通、协商,要认真解答、及时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咨询和质疑,从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入手,确保采购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20147月至201512月,自治区采购中心为内蒙古科技馆新馆布展组织了所有的采购活动。2015年,在认真总结上年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陆续为3个展厅和7个主题展区,以及与展厅展具配套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系列采购活动,累计完成采购预算近2亿元,节约预算资金1500多万元,为20166月内蒙古科技馆如期开馆提供了保障。2015年,自治区采购中心还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了广播电视覆盖工程、户户通工程、村村响播控平台设备组织了系列采购。这3个项目均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项目,采购预算4.9亿元。从接到采购任务书,到发布最后一个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自治区采购中心仅用了1个月时间就全部完成,比采购预算节约8130.62万元,平均节资率达16.35%。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未收到1家供应商质疑。“内蒙古科技馆常设展览系列政府采购项目”和“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的采购项目”荣获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项目奖。

    【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自治区采购中心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制定的具体推进方案,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读原文,观看专题讲座录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学习体会进行了专题交流。在此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相继召开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3个专题研讨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本单位及个人“不严不实”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危害,进行深入研讨,大家的思想认识普遍得以提高。

    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以后,自治区采购中心主要领导和各处负责人相继参加国家财政部和有关媒体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并组织自治区采购中心全体员工逐条解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内涵和要义,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改善办公和开评标条件】  由于自治区采购中心占用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旧办公区8号楼东附楼4楼墙体结构性开裂成危房,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旧办公区2号楼4层~5层分配给自治区采购中心使用。自治区采购中心本着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功能齐全、俭朴实用的原则,对新分配的办公和业务用房进行系统规划,年底前完成了综合布线、大屏幕安装、开标大厅和评标室装修改造、桌椅购置等采购活动。新的办公场所将5个评标室集中在1个区域,满足了封闭评标的规范要求,每个评标室都配备了电子评标系统,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可以全过程录音、录像。开标大厅可容纳150多人,并安装有大屏幕等设备,可供多个项目同时开标。采购中心的办公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承办采购业务的规范程度和应对能力也将明显提升。

    定点帮扶工作  2015年是自治区采购中心承担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盛乐镇段家园村的定点帮扶任务的最后一年。春节前夕,自治区采购中心各党支部为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和老党员送去米面油和慰问金。6月,自治区采购中心与帮扶村进行了交接,将自治区采购中心在帮扶村驻村人员使用的电视机、冰箱等设施全部移交给村委会。2015下半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安排,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新华社区开展在职党员结对帮扶定点社区困难群众,中心先后派人3次到帮扶对象家中了解情况,送去慰问金,帮助解决生活困难。9月,按照自治区组织部要求,自治区采购中心选派了1名副处长到赤峰市敖汉旗参加“十个全覆盖”督导组工作。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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