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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

  • 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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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税局)于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时成立,实行自治区以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垂直管理体制,辖14个盟市级单位、166个旗县级地税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4万人。担负着32项税费的征缴工作,主要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15个地方税,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8项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9项社会事业费和政府基金。19942015年,全区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3 018.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336.2亿元,社保费收入3681.2亿元,各项政府基金和规费收入1001.3亿元。

    【超额完成年度税收预期目标】  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坚持把做好税收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全面完成收入任务目标上来,把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作为衡量各级地税机关工作业绩的主要标尺,采取一系列措施,克服税源不足、减免较多、基数较高等重重困难,打赢组织收入这场攻坚战。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各级地税机关围绕“我为组织收入做什么”这一课题,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转变固有思维,改变传统做法,形成了纵向区市县三级联动,横向处科股共担压力,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级地税机关合理确定收入目标,实施动态调控,特别是在关键节点按旬按日进行调度,保证税费收入序时均衡入库。各级领导干部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税源,分片包点,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保证了组织收入工作推进。自治区地税局5个工作组分赴基层开展驻地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区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各级地税机关加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管理,加大“营改增”四清和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等欠税清缴力度,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扩大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缴工作面,抓好全区240个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税源跟踪管理,保证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与此同时,坚持税费并重原则,夯实征缴工作基础,保持社保费和政府性规费基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全年全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890.4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23.7亿元,增长7.4%;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1091.4亿元,完成年初目标的101.1%,增长8.1%,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大多数省区,对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贡献率达到55.6%,拉动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4.4个百分点。社会保险费完成591.6亿元,增长7.4%;其他规费基金收入完成75.1亿元。

    【服务好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坚持把做好税收工作的出发点放在努力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主动寻找税收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研究制定《关于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举措,助推自治区经济发展。印发《关于明确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梳理明确10大项43条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研究形成自治区地方税源现状调查、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营改增”对自治区经济税收影响等一系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与有关部门配合,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自治区新增市场主体1.7万户,申报纳税8157户,申报税额2041万元。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5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2项,废止规范性文件45份,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纳税信用结果运用,为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提供延伸服务和增值服务,拓展“税融通”“税易贷”业务,“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成功上线运行,自治区60多万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近百亿元的授信和融资额度,缓解了融资难问题。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对A级信用纳税人提供政策和服务便利,对30余起税收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2015年,减免地方税费100多亿元,其中助力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免税28亿元。

    【构建符合实际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自治区地税局坚持依法治税,改革创新,把做好税收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税收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上来。制定《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选择3个盟市局开展岗责重组、职能转变、流程再造、机构整合等改革工作,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理顺大企业管理机制,成立大企业管理局,对跨盟市的45家集团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提升了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实现大企业由基层分散管理向跨层级统筹管理的转变。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全区地税系统自上而下成立专门的税收风险部门,完成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上线和区局到旗县局三级风险管理岗责流程配置工作,向基层推送94户高风险纳税人进行风险应对,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将区局直属东、中、西部稽查分局更名为直属第一、第二、第三稽查局,通过力量整合、职责调整、资源优化,发挥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全年查补收入30.7亿元。推进税收社会化管理,加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地税系统综合治税数据采集模板,依托邮政部门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委托其代征相关税费,办理业务7万多笔,代征税款2300多万元。推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林草地耕地占用税恢复全额征收、工业园区土地使用税扩大征收范围等税收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和国地税合作规范的要求,推进办税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与国税局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15个,互相进驻办税服务厅22个,共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68个,全区地税系统基本实现涉税事项旗县局同局通办、部分盟市局全市通办。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公开办税程序、便利发票领用、实现信息共享等多项便民措施,方便纳税人。推进“规范执法年”活动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建立税收法律顾问制度,设立税务行政复议室,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加强“12 366”服务热线建设,累计提供税收咨询服务11万余次。在2015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中,自治区地税局位列全国地税系统34个省级单位的第九位,比2014年前移4个位次。

    【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  自治区地税局集全系统之力,筹措安排1.3亿元专项资金,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和信息管税工程,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质的飞跃。完成视频会议室、电教室、网络安全存储、系统软件等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视频监控指挥中心正在建设当中。新建数据处理中心,安装近600台各类小型机、服务器等设备,扩容提速网络主备宽带线路,为自治区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构筑安全稳定高效的基础环境。完成金税三期基础环境搬迁及系统切换工作任务,实现从临时租用环境进入稳定自有环境,夯实金税三期系统运行基础。各盟市旗县地税局按照内蒙古地税局统一部署,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税务机关内部和纳税人外部所涉及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部内容。制定印发《税收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确定30项重点推进特色软件建设项目,开展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委托邮政代征系统筹9个项目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拓展移动办税平台申报缴税缴费和信息查询功能,信息化应用工作实现提质增效。作为全国地税系统唯一的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系统试点单位,按时完成在两个试点盟市局的上线任务,首批上线风险点35个,安装客户端606台,首日成功推送事前提醒和事后风险任务3265条。加强社保费征缴基础管理,成功上线运行社保费征缴系统3.0版,完善批量扣款和网报缴费功能,升级改造刷卡缴费POS433台,拓展多元化缴费方式,提升征缴效率。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凝心聚力,把做好税收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抓班子带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上来,着眼于提能力、激活力、增动力,为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研讨,按照从严从实要求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地税系统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层层开展党组书记述党建工作,逐级分解压实责任,党组书记抓党建的良好态势。首次召开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区地税系统党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党建工作任务,为全区地税系统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了遵循原则。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举办周末大讲堂、邀请专家进行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三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推进自治区地税局机关“司令部”建设,创建“六型组织”,倡导“求真务实、雷厉风行、严谨细致、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形成上级做给下级看、机关做给基层看、正职做给副职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风气。确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多名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充满活力的处级干部走上厅级领导岗位。加大处级干部选任交流力度,盟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交流任职15人,平均年龄由56周岁降到50周岁;全区地税系统处级干部交流任职135人,交流面达到53%;新提任处级干部43人,其中年轻干部10人;正科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114人,交流比例达24%,全区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基层单位招录297名公务员,对系统内多年未安置的129名退役士兵子女给予安置,公开招聘区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了军队转业干部接收任务。大规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在全区地税系统启动实施“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明确“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崇尚业务、追求卓越”的干部培养目标。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组织3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实现处级干部全员培训;面向全系统选拔130多名骨干建立优秀专业人才库,并在浙江大学进行集中培训;内蒙古地税局牵头组织各类专业培训达1956人次;各盟市地税局采取外出学习和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分级分类组织素质提升和岗位技能培训达5.5万人次。

    (王昕  周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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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税局)于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时成立,实行自治区以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垂直管理体制,辖14个盟市级单位、166个旗县级地税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4万人。担负着32项税费的征缴工作,主要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15个地方税,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8项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9项社会事业费和政府基金。19942015年,全区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3 018.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336.2亿元,社保费收入3681.2亿元,各项政府基金和规费收入1001.3亿元。

    【超额完成年度税收预期目标】  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坚持把做好税收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全面完成收入任务目标上来,把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作为衡量各级地税机关工作业绩的主要标尺,采取一系列措施,克服税源不足、减免较多、基数较高等重重困难,打赢组织收入这场攻坚战。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各级地税机关围绕“我为组织收入做什么”这一课题,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转变固有思维,改变传统做法,形成了纵向区市县三级联动,横向处科股共担压力,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级地税机关合理确定收入目标,实施动态调控,特别是在关键节点按旬按日进行调度,保证税费收入序时均衡入库。各级领导干部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税源,分片包点,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保证了组织收入工作推进。自治区地税局5个工作组分赴基层开展驻地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区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各级地税机关加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管理,加大“营改增”四清和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等欠税清缴力度,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扩大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缴工作面,抓好全区240个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税源跟踪管理,保证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与此同时,坚持税费并重原则,夯实征缴工作基础,保持社保费和政府性规费基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全年全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890.4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23.7亿元,增长7.4%;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1091.4亿元,完成年初目标的101.1%,增长8.1%,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大多数省区,对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贡献率达到55.6%,拉动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4.4个百分点。社会保险费完成591.6亿元,增长7.4%;其他规费基金收入完成75.1亿元。

    【服务好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坚持把做好税收工作的出发点放在努力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主动寻找税收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研究制定《关于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举措,助推自治区经济发展。印发《关于明确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梳理明确10大项43条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研究形成自治区地方税源现状调查、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营改增”对自治区经济税收影响等一系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与有关部门配合,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自治区新增市场主体1.7万户,申报纳税8157户,申报税额2041万元。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5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2项,废止规范性文件45份,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纳税信用结果运用,为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提供延伸服务和增值服务,拓展“税融通”“税易贷”业务,“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成功上线运行,自治区60多万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近百亿元的授信和融资额度,缓解了融资难问题。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对A级信用纳税人提供政策和服务便利,对30余起税收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2015年,减免地方税费100多亿元,其中助力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免税28亿元。

    【构建符合实际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自治区地税局坚持依法治税,改革创新,把做好税收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税收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上来。制定《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选择3个盟市局开展岗责重组、职能转变、流程再造、机构整合等改革工作,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理顺大企业管理机制,成立大企业管理局,对跨盟市的45家集团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提升了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实现大企业由基层分散管理向跨层级统筹管理的转变。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全区地税系统自上而下成立专门的税收风险部门,完成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上线和区局到旗县局三级风险管理岗责流程配置工作,向基层推送94户高风险纳税人进行风险应对,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将区局直属东、中、西部稽查分局更名为直属第一、第二、第三稽查局,通过力量整合、职责调整、资源优化,发挥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全年查补收入30.7亿元。推进税收社会化管理,加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地税系统综合治税数据采集模板,依托邮政部门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委托其代征相关税费,办理业务7万多笔,代征税款2300多万元。推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林草地耕地占用税恢复全额征收、工业园区土地使用税扩大征收范围等税收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和国地税合作规范的要求,推进办税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与国税局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15个,互相进驻办税服务厅22个,共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68个,全区地税系统基本实现涉税事项旗县局同局通办、部分盟市局全市通办。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公开办税程序、便利发票领用、实现信息共享等多项便民措施,方便纳税人。推进“规范执法年”活动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建立税收法律顾问制度,设立税务行政复议室,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加强“12 366”服务热线建设,累计提供税收咨询服务11万余次。在2015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中,自治区地税局位列全国地税系统34个省级单位的第九位,比2014年前移4个位次。

    【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  自治区地税局集全系统之力,筹措安排1.3亿元专项资金,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和信息管税工程,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质的飞跃。完成视频会议室、电教室、网络安全存储、系统软件等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视频监控指挥中心正在建设当中。新建数据处理中心,安装近600台各类小型机、服务器等设备,扩容提速网络主备宽带线路,为自治区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构筑安全稳定高效的基础环境。完成金税三期基础环境搬迁及系统切换工作任务,实现从临时租用环境进入稳定自有环境,夯实金税三期系统运行基础。各盟市旗县地税局按照内蒙古地税局统一部署,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税务机关内部和纳税人外部所涉及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部内容。制定印发《税收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确定30项重点推进特色软件建设项目,开展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委托邮政代征系统筹9个项目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拓展移动办税平台申报缴税缴费和信息查询功能,信息化应用工作实现提质增效。作为全国地税系统唯一的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系统试点单位,按时完成在两个试点盟市局的上线任务,首批上线风险点35个,安装客户端606台,首日成功推送事前提醒和事后风险任务3265条。加强社保费征缴基础管理,成功上线运行社保费征缴系统3.0版,完善批量扣款和网报缴费功能,升级改造刷卡缴费POS433台,拓展多元化缴费方式,提升征缴效率。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凝心聚力,把做好税收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抓班子带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上来,着眼于提能力、激活力、增动力,为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研讨,按照从严从实要求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地税系统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层层开展党组书记述党建工作,逐级分解压实责任,党组书记抓党建的良好态势。首次召开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区地税系统党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党建工作任务,为全区地税系统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了遵循原则。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举办周末大讲堂、邀请专家进行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三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推进自治区地税局机关“司令部”建设,创建“六型组织”,倡导“求真务实、雷厉风行、严谨细致、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形成上级做给下级看、机关做给基层看、正职做给副职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风气。确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多名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充满活力的处级干部走上厅级领导岗位。加大处级干部选任交流力度,盟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交流任职15人,平均年龄由56周岁降到50周岁;全区地税系统处级干部交流任职135人,交流面达到53%;新提任处级干部43人,其中年轻干部10人;正科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114人,交流比例达24%,全区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基层单位招录297名公务员,对系统内多年未安置的129名退役士兵子女给予安置,公开招聘区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了军队转业干部接收任务。大规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在全区地税系统启动实施“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明确“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崇尚业务、追求卓越”的干部培养目标。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组织3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实现处级干部全员培训;面向全系统选拔130多名骨干建立优秀专业人才库,并在浙江大学进行集中培训;内蒙古地税局牵头组织各类专业培训达1956人次;各盟市地税局采取外出学习和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分级分类组织素质提升和岗位技能培训达5.5万人次。

    (王昕  周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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