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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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77名(含纪检3名),实有人数65人,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与环境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7个处室。所属事业编制202名,现有人员154人。所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农牧业综合调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中心、数据管理中心、信息景气中心、科研所、宣传中心。

    【“十三五”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为做好“十三五”时期的统计工作,加快建立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覆盖全面、核算严谨、调查扎实、运转高效、服务优质、保障坚强的现代统计体系,自治区统计局在全国统计系统率先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年统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发展目标以及具体措施,努力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区统计工作目标的实现。

    【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认真抓好GDP核算工作,客观准确反映全区经济运行走势。积极推进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完成全区及各盟市森林、草原、湿地实物量核算账户数据上报、审核、汇总、评估工作,数据总体上反映全区及各盟市三种主要自然资源在一定时期内的存量及增减变化情况。投资统计改革成效显著,实现调查对象和投资额计算方法双重转变。开展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全区产品质量合格率考核工作,工业数据质量显著提高。贸易统计明显加强,完成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轮换工作,配合国家统计局完成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消费结构调查工作。积极落实全国能源统计改革部署,完成全区和各盟市20132014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的调整,实现全区能耗核算数据的整体衔接。完成全区单位GDP二氧化碳降低率核算,牵头编制自治区2012201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首次开展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重点调查和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联网直报。服务业统计不断加强,完成全区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工作。首次接收并完成全区金融业综合年报上报工作,在全区12个盟市启动了统计监测试算工作。

    【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  1%人口抽样调查圆满完成。首次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和网络自填方式采集数据,完成对全区1873个调查小区的入户调查。第三次全区农牧业普查组织筹备工作有序进行。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通网站,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第三次全区经济普查成果丰硕。发布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完成三经普年鉴数据收集、整理和编排工作。全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度统计扎实推进。完善工程进度统计制度,开展调查方案和数据处理培训,完成2015年度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社情民意调查更加完善和拓宽。2015年,共完成社情民意调查项目20个,区局社情民意调查软硬件设施全面提升,电话访问座席由过去的60个增加至77个。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有序推进。认真实施了房地产业、工业、批零住餐业、农牧业、服务业等各行业,以及基本单位、投资消费、能源环境、社会科技文化、人口就业工资、城市基本情况、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常规统计调查工作。

    【统计分析监测和服务】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撰写了一批高、精、快的分析报告,为各级党政领导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各地经济运行情况、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了大量有参考价值的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监测发展更加有效。积极配合党政相关部门做好年度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非公有制经济考核等工作。加强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实现联网直报。建立内蒙古转型升级指标评价体系,开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计指标测算工作。开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能够按季提供全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型材料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数据,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服务手段更加多元化。开通“内蒙古统计微讯”,升级改造“内蒙古统计云”平台,改版内蒙古统计门户网站,以丰富的多媒体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统计信息,解读指标含义。部门统计工作卓有成效。加强与部门的联系沟通,收集全区和各盟市能耗核算基础数据,为盟市分品种能源流通、消费提供统一详实的基础数据。与自治区林业厅共同起草的《关于探索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情况的报告》得到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的批示。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7月底,全区102个旗县(市、区)统计局,全部达到了“五星级”建设标准,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及法制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统计部门的地位、影响力明显增强,彻底改变了全区统计基层单位基础薄弱的局面。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2015年已为32家示范企业挂牌发证。

    【统计法制建设】  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编印了《统计普法执法手册》及宣传卡片。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对全区12个盟市及部分旗县(市、区)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将情况汇总上报国家统计局。建立法律顾问责任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完成行政审批、行政权力的梳理和下放。印发《关于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搭建自治区失信企业平台,及时通报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信息化建设】  积极做好统计系统网络管理及安全防护工作,保证网络的稳定运行。完成区局机关计算机正版软件的采购和安装。对办公OA系统进行优化,改进了性能,提高了效率。安装桌面安全系统,完成自治区统计局重要信息系统筹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工作。对全区各盟市、旗县统计局进行网络及信息安全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在统计综合业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数据管理系统”中,开发“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调查应用项目、农牧业统计年报和季报制度设计,并对全区12个盟市的业务骨干进行了程序培训。举办两期全区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及应用系统技术培训班,对盟市、旗县两级100多名统计人员进行深入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4月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自治区统计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稳步推进。制定了方案,对专题教育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资料,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有4名局领导为处级以上干部讲党课,邀请5名客座教授进行专题辅导,组织观看视频专题讲座16次,发放相关书籍600余本。组织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3个专题研讨交流,撰写个人心得体会234篇,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26人进行了研讨发言。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要点,修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机关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通过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区统计系统行风建设,不断引导机关建设、内部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统计文化建设和机关党建】  在认真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成功举办全区统计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青春助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主题征文演讲比赛,举办第六届职工运动会和第七届乒乓球赛,进一步激发统计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对兴安盟的帮扶工作进展顺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扶项目,帮助兴安盟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新合嘎查建成了“文明一条街”项目。通过自筹资金为嘎查新建幼儿园配备了教学设施,改善嘎查幼儿园硬件条件差的局面,扶贫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百姓的一致好评,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评为定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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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77名(含纪检3名),实有人数65人,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与环境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7个处室。所属事业编制202名,现有人员154人。所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农牧业综合调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中心、数据管理中心、信息景气中心、科研所、宣传中心。

    【“十三五”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为做好“十三五”时期的统计工作,加快建立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覆盖全面、核算严谨、调查扎实、运转高效、服务优质、保障坚强的现代统计体系,自治区统计局在全国统计系统率先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年统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发展目标以及具体措施,努力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区统计工作目标的实现。

    【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认真抓好GDP核算工作,客观准确反映全区经济运行走势。积极推进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完成全区及各盟市森林、草原、湿地实物量核算账户数据上报、审核、汇总、评估工作,数据总体上反映全区及各盟市三种主要自然资源在一定时期内的存量及增减变化情况。投资统计改革成效显著,实现调查对象和投资额计算方法双重转变。开展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全区产品质量合格率考核工作,工业数据质量显著提高。贸易统计明显加强,完成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轮换工作,配合国家统计局完成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消费结构调查工作。积极落实全国能源统计改革部署,完成全区和各盟市20132014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的调整,实现全区能耗核算数据的整体衔接。完成全区单位GDP二氧化碳降低率核算,牵头编制自治区2012201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首次开展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重点调查和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联网直报。服务业统计不断加强,完成全区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工作。首次接收并完成全区金融业综合年报上报工作,在全区12个盟市启动了统计监测试算工作。

    【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  1%人口抽样调查圆满完成。首次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和网络自填方式采集数据,完成对全区1873个调查小区的入户调查。第三次全区农牧业普查组织筹备工作有序进行。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通网站,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第三次全区经济普查成果丰硕。发布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完成三经普年鉴数据收集、整理和编排工作。全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度统计扎实推进。完善工程进度统计制度,开展调查方案和数据处理培训,完成2015年度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社情民意调查更加完善和拓宽。2015年,共完成社情民意调查项目20个,区局社情民意调查软硬件设施全面提升,电话访问座席由过去的60个增加至77个。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有序推进。认真实施了房地产业、工业、批零住餐业、农牧业、服务业等各行业,以及基本单位、投资消费、能源环境、社会科技文化、人口就业工资、城市基本情况、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常规统计调查工作。

    【统计分析监测和服务】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撰写了一批高、精、快的分析报告,为各级党政领导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各地经济运行情况、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了大量有参考价值的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监测发展更加有效。积极配合党政相关部门做好年度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非公有制经济考核等工作。加强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实现联网直报。建立内蒙古转型升级指标评价体系,开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计指标测算工作。开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能够按季提供全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型材料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数据,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服务手段更加多元化。开通“内蒙古统计微讯”,升级改造“内蒙古统计云”平台,改版内蒙古统计门户网站,以丰富的多媒体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统计信息,解读指标含义。部门统计工作卓有成效。加强与部门的联系沟通,收集全区和各盟市能耗核算基础数据,为盟市分品种能源流通、消费提供统一详实的基础数据。与自治区林业厅共同起草的《关于探索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情况的报告》得到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的批示。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7月底,全区102个旗县(市、区)统计局,全部达到了“五星级”建设标准,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及法制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统计部门的地位、影响力明显增强,彻底改变了全区统计基层单位基础薄弱的局面。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2015年已为32家示范企业挂牌发证。

    【统计法制建设】  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编印了《统计普法执法手册》及宣传卡片。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对全区12个盟市及部分旗县(市、区)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将情况汇总上报国家统计局。建立法律顾问责任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完成行政审批、行政权力的梳理和下放。印发《关于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搭建自治区失信企业平台,及时通报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信息化建设】  积极做好统计系统网络管理及安全防护工作,保证网络的稳定运行。完成区局机关计算机正版软件的采购和安装。对办公OA系统进行优化,改进了性能,提高了效率。安装桌面安全系统,完成自治区统计局重要信息系统筹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工作。对全区各盟市、旗县统计局进行网络及信息安全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在统计综合业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数据管理系统”中,开发“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调查应用项目、农牧业统计年报和季报制度设计,并对全区12个盟市的业务骨干进行了程序培训。举办两期全区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及应用系统技术培训班,对盟市、旗县两级100多名统计人员进行深入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4月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自治区统计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稳步推进。制定了方案,对专题教育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资料,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有4名局领导为处级以上干部讲党课,邀请5名客座教授进行专题辅导,组织观看视频专题讲座16次,发放相关书籍600余本。组织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3个专题研讨交流,撰写个人心得体会234篇,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26人进行了研讨发言。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要点,修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机关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通过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区统计系统行风建设,不断引导机关建设、内部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统计文化建设和机关党建】  在认真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成功举办全区统计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青春助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主题征文演讲比赛,举办第六届职工运动会和第七届乒乓球赛,进一步激发统计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对兴安盟的帮扶工作进展顺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扶项目,帮助兴安盟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新合嘎查建成了“文明一条街”项目。通过自筹资金为嘎查新建幼儿园配备了教学设施,改善嘎查幼儿园硬件条件差的局面,扶贫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百姓的一致好评,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评为定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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